
杀人案引发的思考
这两个多月附近发生了两起当街杀人的事件,也让我陷入了沉思。
案件一:6月30日上午九点左右,上饶市经济开发区兴园街道办前山村安置小区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叶某(36岁,男)因感情纠葛手持菜刀砍杀被害人熊某(39岁,男)郑某(40岁,女),致使被害人熊某当场死亡,郑某腹部挨了一刀,随后叶某持刀自残。经抢救均脱离生命危险。案件二:9月6日上午九时许,上饶县第三菜市场和煌固镇汽车站门口先后发生两起凶杀案。犯罪嫌疑人余某(29岁)前后将被害人章某炉、章某萍(叔叔和侄女关系)杀害后后到上饶县煌固派出所投案自首。经查,嫌疑人余某和章某因被害人章某萍介绍并订婚,后因感情纠纷分手。女方家拒绝退还聘金从而导致余某产生杀人动机,在行凶过程中余某不曾伤害周围的人。
这两起案件本来没有关系,却又有着相同之处——感情。
案件一的叶某才36岁却为了不是自己妻子且脚踏两条船的郑某冲动的杀害了熊某,伤了郑某,自己也持刀自杀。看到这次事件的相关视频时,我被震撼到了。我无法想象叶某对郑某付出了多么深的感情才让他迈出了如此极端的一步。虽然他最终被抢救回来了,但他也将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杀人者偿命,他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我也无法想象他一刀刀砍向自己时怀着怎样的心情,承受着怎样的痛苦。我只为他感到不值!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为了一个不值得爱的女人,他将父母至于何地?我也不知道40岁了的郑某到底出于何种居心同时对两名男子玩暧昧。当断则断,为什么不慎重选择呢?40岁了,早就过了迷茫不懂事的年龄。不知道她伤好出院有何颜面去面对叶某和熊某的家人?又有何勇气去面对亲朋好友、左邻右舍的眼光?
案件二的章某既然已经订婚又为何反悔作为外人我无从指责。但她和她的家人不该悔婚后拒绝退还聘金。据悉,在当地娶媳妇彩礼钱,聘金和风俗人情至少花费二十几万块,而且还不包括酒席宴请等花销。在这样一个小县城这个数目对于工薪阶层的人来说也许是长辈一生的积蓄。章某家的做法很可能将余某逼到了绝境,才导致他做出了如此可怕的举动。从余某杀人期间不去伤害不相关的人且又去投案自首这些行动中可以看出他的本性不坏。在农村25岁没娶媳妇已经算是大龄青年了,父母早就急了。29岁的余某或许无法承受章某家带来的伤害,才走出了令人惋惜的一步。我不知道章某极其家人现在是否后悔?也不知道余某是否后悔?我知道这次给两个家庭带来了不可消弭的伤痛。
这让我不禁去想:游戏感情不认真对待值得吗?哄抬彩礼的做法好吗?男多女少真得已经到了如此严峻的地步吗?又是什么让男女关系变的混乱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