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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流年·少年心】一见钟情 (征文·小说)   


作者:随玉 秀才,2079.94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806发表时间:2017-11-25 10:30:37

【流年·少年心】一见钟情 (征文·小说)    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真的。我倒不是怀疑这种情感的存在,我是怀疑我自己。我曾经无数次地站在镜子前,妄想从身上找出哪怕一丁点儿出众的地方,遗憾的是我没有。借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的一句话:你就是用最密的梳子从上到下筛一遍,你也找不到这种东西!当然书中说的是灵魂,我说的是美貌。镜子里的我高大粗壮,肩膀像男人一样宽,皮肤黝黑,一笑,嘴里就露出一颗又长又尖的獠牙——我敢肯定,这颗獠牙绝对可以刺穿你的喉咙,可惜我不是吸血鬼。有时候这颗獠牙在我不笑不说话的时候也收不进去,顶得嘴唇凹了一个坑,像只兔子一样奇丑无比。我那时最常有的一个念头是:有一天我能遇到一片神奇的水域,把自己丢在里面,再捞出来的时候就能把我那层黑得发亮的皮肤扒掉,变得像剥了壳的鸡蛋一样光滑鲜嫩,再把这颗丑陋的獠牙拿锒头敲了,那时,一见钟情就算不得什么稀罕的东西了。但在那之前,我是不敢想的。走在街上,我都是贴着墙根慢慢溜,做贼似的,最怕的是突然有人大老远认出我来,然后生怕全世界不知道她认识我一样,大着嗓门一脸高兴地嚷:“哎,某某某,你怎么也在这里?”
   我怎么也在这里?我怎么就不能在这里?说的什么话!
   遇到这样的人,我相当恼怒。
   随着她的这一声喊,全世界的眼睛都往我这儿盯,把我身上的每一寸都用目光撸了个遍。于是,被她从人群中揪出来的某某某,恼怒地瞪她一眼,低着头不自在地拉拉衣角,理理头发,把那双男人式的大脚尽量往裤脚里缩,动作像足了小丑。她自然不知道我恼怒的原因——当然了,长得丑的人又不是她,拥有一双大脚、从来没穿过高跟鞋的人也不是她,她有什么好担心的。人们把疑惑的目光盯在我身上,盯不出我的优点来,又转移到她身上,然后发现了一些好看的东西,眼睛一亮,带着宽容和欣赏的微笑就定格在了那里,如此,我成了一片最合格的绿叶。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也能成为主角。
   21岁那年,在回家的车上,我成了一个男人一见钟情的目标。
   21岁,已经懂得经营自己、向老天去索取美貌了,也开始充满幻想地去憧憬美好爱情了。当然我不会把这种愿望寄托在回家的长途汽车上,这狭窄空间里的脚臭味足以灭了你所有的美好幻想,直到让你怀疑人生。
   我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行走江湖的侠女:一身白衣白裤,背着背包,手里紧紧抱着一本书。这本书是我的利器,也是一堵墙,可以把一些不怀好意的搭讪隔离在外。
   我照样是羞涩的,羞涩到不敢看别人的眼睛。我不知道我的外表和几年前相比有没有改变。就在前几个月,我用了半个月的工资把那颗显眼的獠牙磨小了,再套上一个烤瓷牙,把它完美地收进了嘴里,我的皮肤也已经慢慢褪去了焦黑色,变得白嫩了一点儿,婴儿肥也不见了,粗壮的腰身苗条了许多,但我仍然没有自信。我没有遇到过一见钟情,甚至没有男人愿意试着喜欢我,所以我认为自己应该还是丑的。
   那个男人就坐在过道中临时加的一个床位上,和我挨得很近。黑心缺德的司机一路上不停地把人往车里塞,好像他的车可以无限膨胀一样。我很不自在。那个男人就贴在我耳边,轻轻地呼吸着,显得很安静和沉稳。我依稀能从眼角旁光里看到他的卷发,卷得相当性感,他穿着白衬衣,下半身隐没在过道中的被子里。
   我看到他身上的被子,想到什么,忙在铺位上搜寻。我的铺位上空空如也,粗心的司机忘了把被子给我了,这会子他还在车门口招客,手一晃一晃的,像红灯区里的老鸨。我把冲到喉咙口的话吞了进去。我不想说话,不想成为众人的焦点,于是翻开那本书,在轰轰响的汽车引擎里假装学习。
   随着车子的颤动,我放在背后的背包开始了它的表演,隔一会儿就从上面滚下来,砸一下我的背。我回身放好,再拿起书看上两行,它又滚下来,再砸一下我的背,玩得相当嗨。我告诉自己不生气,我手里拿着书呢,是个有修养的人!我咬着牙,假装一脸平静地回过身,把这只顽劣的背包摁在高处,威胁地拍两下。它敢再乱来,我就和它拼了!
   这只背包完全无视我的愤怒,又从高处像只猪一样滚下来,再狠狠砸一下我的后背。在我发作之前,我看到有只手伸了过来,接过那只背包,把它耐心地、牢牢地卡在它该去的地方。他不打扰我,只是很安静地回过头,继续忙着自己的事情。我没有说谢谢,我不敢看他。骨子里的矜持和自卑让我没有勇气和陌生人说话,只是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转回头继续盯着那本书发呆。
   过了许久之后,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司机终于死心了,回到车上启动了车子,全车的人都松了一口气,阴郁的脸上露出了笑容。幸好司机没把车里的人叠上几层,不然下面的人铁定被压成了肉夹馍。
   我还想继续看书的,但其实我一点都看不进去,车子在乱晃,书上的字也在满世界跳来跳去,我之所以还不肯放下书,只不过想用这种方式证明我和那些散发着脚臭味的人有不同,不过司机很快就把车里的灯给灭了,估计为了省电。我只好放下书,抱着膝盖依着窗子看车外的霓虹。一排排的灯在飞速地后退,司机为了赶路,把车当成飞机来开。
   车里的空调冷得厉害,大多数人都卷着被子睡着了,我的眼皮也渐渐耷拉下来,抱着双臂歪在铺位上迷糊起来。
   半夜醒来,我发现身上盖了半截被子,一只温暖的手紧紧握着我的手。我心头一跳,直觉想喊:“流氓!”转过头,却看到那个男人盖着另一半被子睡得沉沉的,呼吸匀称,卷发盖住了他的眉毛。车子轻轻晃着,车窗外的灯光不时射进来,像游离的鱼一样一闪而过,在他脸上投下斑驳的影子。我还是看不清他的面容,只能听到他平稳的呼吸和扑通扑通的心跳。这样的亲密让我十分不自在,我甩开了他的手,把被子往外面推了推,翻出背包里的薄外套穿上,再把自己绻缩在窗边。
   这注定是一个无眠的夜晚,我不知道用什么样的心情对待它。在我看来,一见钟情和耍流氓的界线很模糊,同样的事情,不同的人做出来的后果当然有区别。白马王子的耍流氓,人们可以宽容地说是“一见钟情”,而猥锁或者平庸的人的“一见钟情”,多半被定性为耍流氓。而今身边的这个男人,介于一见钟情和耍流氓之间,所以,我当然不知道怎么去面对他,最后打定了主意不理不睬,顺其自然。
   车是半夜十一点停下来的。
   “下车吃饭放水了啊!”司机的大嗓门在一片迷糊的咕哝声中挤进来。我不情愿地拎起鞋子。车在半道停的时候,司机都会把我们像赶鸭子一样赶去吃饭,据说常走这条路线的司机都和店家有勾结,不管饭菜好不好吃,通通把你拉到这里倒下,不吃饭的人也不能留在车上。我在等着。那个男人挡住了我出去的路。但许久不见动静。我回过头,就着过道上昏黄的光,我终于看清了那个男人的面容,方形脸,浓黑的眉毛,眼睛大得有些夸张,略厚的嘴唇棱角分明,最惹眼的是他的一头卷发,天生的卷曲,前刘海从额头上分开,垂挂在他的眼睛两侧,我一下想起焦恩俊主演的《小李飞刀》,剧中李寻欢的泡面头帅得一塌糊涂。那个男人也在看着我,一双眼睛痴痴的,好像下一秒就会伸出手来,帮我把掉在脸上的头发别到耳朵后面去。我转开了头,这种眼神沉重得让我窒息。他终于往后退去,让出了一条路,我光着脚,从一条条上铺垂挂下来的毛腿中逃了出去。
   饭店门口纷纷攘攘,吃饭的和卖饭的都在大声地叫喊,有时候竖起耳朵也捕捉不到一句完整的话,像在梦里一样影影影绰绰。一些不肯去路边摊吃饭的人都围着车子籁籁发抖,我也很快加入发抖的行列,抱着双臂,目光痴呆地盯着某一处。这时,我看到了那头卷发,它从几个高大的男人堆中钻了出来,径直向我走来。我愣住了。那个男人娇小得可怜,细瘦的身子撑着他尚算英俊的脑袋。我用目光量了一下,不到我耳朵高。但那个男人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固持地靠近我,和我站成一条直线,像在宣示他的主权,随时准备和向我进攻的猛兽进行博斗。
   如果说在车上我还抱有什么幻想的话,那么在看到他的样子时这种幻想早就溃不成军,我感到一种愤怒,为自己只能吸引到这种男人而愤怒,也为他的不自量力而愤怒。他凭什么对我一见钟情?对我一见钟情的不该是骑着白马的王子吗?
   我无视他的痴望,把脸转向了别处。在强烈的光线下,原来他的泡面头是这么油腻,那双眼睛大得太离谱,以至于眼珠子都要从眼眶中蹦出来。他站在我身边,我甚至于都觉得羞耻。害怕别人将我和他的关系定性,于是我不动声色地往旁边挪了一步,又一步,在车门终于打开后,我一下子挤了上去,用背包把我和他之间隔出一道墙的距离。这个猥锁的人,他再也别想握到我的手了!
   但是,我还是无法阻止他那道粘粘腻腻的目光,这目光之前很沉重,现在依然很沉重,它绕过那堆障碍物,固持地寻找我的视线,想逼着我从它那里获得一些什么。我正苦恼要怎么摆脱这个矮个子男人,司机就在车上宣布:“去往平南的人收拾东西,要分车了!这趟车不走那条路线!”
   听到司机的话,那个男人愣了一下,望了我一眼,眼神里缀满了失望和不舍,他开始缓慢地、极有耐心地收拾起他的包。我心里暗暗欢喜,终于摆脱他了!
   在司机的不断催促下,他终于把东西都收拾好,塞进了背包里,然后慢慢朝车门走去,走几步,回头看我一眼,走几步,再回头看我一眼,最后,他却忽然疯狂地跑了起来。他上了停在旁边的那辆车,拼命挤过过道里的人群,往车子的后半段冲去。他把背包甩在铺位上,在和我的座位平行的另一边气喘吁吁地躺了下来,偏过头,痴痴地看着我。那道决绝的目光穿过两层厚厚的玻璃,一直看进我的心里。我无法接住这样的目光,它像要把我生吞活剥似的,于是我把头转了回来,不再理会他的注视。尽管我不再看他,却依然能感觉到他的存在,那两道视线,像山一样压在我胸口,此时的每一分每一秒对于我都是如此难熬。我祈愿那辆车能够快点开走,或者我这辆车能够早点开走,我就不会成为他生命中那么鲜明的存在了。我们,只是同走一段路的陌生人,除此什么关系也没有,因为我不愿意有。
   终于,车子在一片轰鸣中带着他渐渐远去了,我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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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此番《一见钟情》让人,回味中五味杂陈。小说的开篇是大段的人物描写,诙谐幽默的表面是一颗易碎敏感的心,这为后面情节的开展做了巧妙的铺垫。一见的地点时一辆流动的长途卧铺车,人物是一个初看卷发很性格的男人,羞涩、自卑促使她用看书来故作镇静。一次中途停车,让真实照进现实,使得她溃不成军。钟情的并非是她,而是他。但他和她目的地不同,与他来说,是一种折磨,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小说在主人公“我”松了一口气中结束。留给读者的,是一番哭不得笑不得的回味。小说描写了一个小人物的悲喜,情节设置巧妙,描写细腻,渲染性强,可谓佳作,流年欣赏并倾情推荐!【编辑:平淡是真】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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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平淡是真        2017-11-25 10:31:23
  非常喜欢这篇小说,从瞬间的碰撞中,领悟人生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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