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原创小说-优秀文学](/images/top_bg.jpg)
【鹤叟碎语】鹤语之——狗 ——玉堂
题记:有感于日前的一则新闻而写。
话说有一天,鹤叟遇到一条狗。这条狗当时正躺在树荫下乘凉,看上去疲惫不堪,精神萎靡,鹤叟怕是疯狗,想躲开。奇怪的是他会说话。你说稀奇不?于是鹤叟就问他,你怎么在这躺着啊,要是被巡防队员或者捕狗队遇见了还得了?
不怕的啦,反正我也活不长了。他长叹一声,不由得双目泪水如珠。
却是为何?我看你好好的啊。鹤叟问道。
古语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此话不假。一般狗类是不会去捉老鼠的,因为那是猫猫的活。狗类也是知道职责明确,分工不同的。可如今,我们连自己的本职工作都没法干了,你说伤心不伤心?也许意味着我们狗类日后要大量下岗了。狗哭着说。
你怎么知道的呢?鹤叟不解,何况也没有听说哪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许养狗啊。
你看,现在到处都在宣传呢。狗指着路边的一张报纸道。
鹤叟一看,果然,大标题上书的就是:小偷被狗咬死,狗被执行枪决。
你说说看,评评理。我们和人类一直都是好朋友,我们的职责就是保卫主人的家园不受侵犯,捉耗子我们不行,可是一直以来我们都是以保护主人当做自己的神圣职责。以后我们怎么办?遇到小偷,我们只能叫叫,反正是不能保护主人了,你说,我们还有什么意思。难道法律都是保护坏人的么?狗泪流满面。
鹤叟一时语结。是啊,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而犯罪分子得到的惩罚却远远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或者说是违法成本低廉,维权成本却很高,而且难以得到实现。这个矛盾不是鹤叟所能解决。或者说,这个不是鹤叟的职责所在,鹤叟想想,却毫无办法。
抓小偷的职责本来应该是警察同志的,可是警察不去抓小偷,反过来将我的同类打死了事,我辈做了见义勇为的事情还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是何苦呢?狗类何错之有呢?狗泪水涟涟。
鹤叟无语。国人见义勇为者也不少,能得到鼓励或者说能让英雄流血不流泪的事情有多少?看着被城管强行带走的无奈的狗,鹤叟的眼睛一时湿润了,不为别的,只是为自己出生在这个神奇的国度而感到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