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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山水】在最近的王国里做最美的事(陪伴•散文)


作者:单培文 进士,8303.6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742发表时间:2018-01-16 10:13:09


   走,晨跑去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没有一副好身板,其它东西请别提,它们将失去任何意义。我年已三十,一年到头,一两次小感冒,其它病似乎没有。这里用似乎,是因为我没有到医院进行科学论证,为了保证文字的严谨与真实性,因此用上此词。父母已老,女儿尚小,我承担着家中的顶梁柱作用,所以身体绝对垮不得。
   党中央号召“每天运动一小时,健康生活五十年”,我天天在讲台上大讲特讲此句话,自己当然不能做个落后分子。我的锻炼方式很简单,也最直接:晨跑。
   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是早晨八点,我把自己的手机设置了闹钟,准时七点。每当这一刻,悠扬的手机铃声响起,惊醒我沉睡的梦。我迅速掀开被子,穿衣穿鞋,手脚并用,上厕所洗脸刷牙。这些事,我所花的时间非常之短。我本是个懒人,又挺不注意形象,常常连头发都忘了梳,让人大跌眼镜。
   七点十分前,我一定已经洗漱完毕,冲出家门。一把大锁锁住大门。家中就一个人,从我早晨出门,一般得傍晚才回来,屋里都没有人的气息。我跑步的地方是沿着星江河,绕道河堤“一江两岸”,直达交通事故处理中心,然后回头,跑大马路,直到学校。行程估计为四华里,计时十几分钟。跑到学校,多为七点半左右,到食堂吃早餐,吃完上课,刚好。
   夏天的七点,路上行人已经很多,大家匆匆忙忙。河边钓鱼的老头也有不少,他们设好饵,放好线,就等鱼儿上钩。冬天的七点,还有不少人赖在床上。国家经济发展了,一些人富了,也懒了。路上鲜有人迹,白霜遍地,我把一双手拢在手袖里,也感觉不到寒冷。只是两只耳朵有点遭罪,被冻得通红。
   河边,林荫道两旁树木高大耸立,菜地均匀分布。城里人就是不一样,寸土寸金,一丝一毫也不放过。只要是能种菜的地方,老太婆老大爷都要刨光草,砌上石头壁,种上长长的豆角,绿绿的白菜。河里,水鸟游动,“嘎嘎”地觅食,稍有人惊动,它们立即警觉,立即逃离人们视线。刹那间,水面上划过几道波纹,惊醒了水底的鱼儿。看着这些景致,快乐浮上脸庞,一天就从快乐中开始了。
   跑步路上,我总会遇到不少学生,他们很热情地叫上一句“老师好”,我点头示意。若是手上恰好有些东西,顺便让他们帮我带到学校,我就可以轻松上阵,自由晨炼。同事也会经常撞到,他们没有晨跑,但会晨走,从家中走到学校,行路四五里,也能起到一定锻炼作用。我们相遇时,笑上一笑,都能明白彼此的心意。想当初,我在乡下一直羞于锻炼,怕见到熟人有点不好意思。因为在农村,大家都忙于田间地头,只有傻瓜才锻炼。现在,我抛弃了这种顾虑,心无杂念,只管跑啊跑,多好。
   星期六与星期天,学校放假,时间会显得宽裕许多。我没有必要把自己压得像一根紧崩的弦——选择放松自己。睡到自然醒,什么时候起床什么时候算数。起床后,依然按部就班地干完活,出门跑步。脚步会放慢点,时间会延长点,路程会遥远点,跑上半小时,到东门桥底吃早餐,买点菜回家,一切都是那么顺便。完了,做该做的事。
   恰逢雨天,我无法带着一把伞,到外面瞎跑。这时,我同样时间起床,到家中做高抬腿,抬上一两百个,抬到整个人气喘吁吁,抬到自己脚疲手酸为止。如此,是为了弥补跑步所留下来的空缺,从而将锻炼进行到底。
   晨跑,我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一天不跑,心里就空落落的,像失去了某样重要的物件。这对于我而言是好事,因为我的许多习惯已经成自然,不能更改了。如晚上不刷牙,一定睡不着;几天不写文章,一定憋得慌……这些事情也许对我的人生大有裨益。我告诉自己,以后的人生路上,什么都可以丢,唯独锻炼绝不可少。
   晨跑之后,好处很多。由于遗传的缘故,我本属寒体,怕冷不怕热。一到冬天,手脚冰凉,像块寒冰。温度再低点,我站在讲台上,全身都颤抖,形象大打折扣。晨跑后,我发现我不再是第一个穿上毛衣的人,我发现手脚也没以前那么冰了。
   如果我在电脑前坐的时间稍长,就会感觉腰酸背痛,晚上还难以入眠。夜已深,大家都梦见了周公,就剩几缕惨淡的月色和几声刺耳的虫鸣,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就是睡不着。挂在墙上的闹钟滴滴答答,每一秒都足以刺激我脆弱的神经。这样的日子,真不是人过的。晨跑后,入睡容易多了,躺上床,构思一下明天要写的文章,思路成形,人也不知何时就进入了梦乡。
   作为一名男人,当顶天立地,干得了工作,撑得起家,这方是男儿本色。我太过瘦弱,一米六五的人仅一百斤,且维持多年未变。这实在让人瘆得慌,要是干农活,肯定比不上别人;要是跟人打架,估计只有逃跑的份。老婆经常埋怨我:“你这小身板,怎么保护我和女儿啊?”是啊,看看只见排骨不见肉的自己,是该多锻炼了。这不,我义无反顾地投身于晨跑中,坚持了好多年。虽然现在未曾见效,但我相信持之以恒的力量。上天绝对是公平的,不可能让我多年的心血付诸东流,不可能眼睁睁地让我顶着“瘦猴”的绰号过一辈子。我坚信,我会有壮如牛的一天。那时,我鼓起二肱肌,向世人展示一下。瞧,俺也是有力量的。
   各位,还等什么,跟我晨跑去。
  
   最近,恋上了修改
   从2003年起,我断断续续地写了不少文章,点击电脑上储存的文件,数量达到近两千篇,有23,805,269字节,依照百度中所给出的一个汉字等于四个字节的说法,那么这么多年,写了大概有六百多万字。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只是,我的大部分文章都扔在一个叫做“滥作”的文件夹中。滥作,顾名思义,就是不好的作品。占的篇幅达到70%。这些文章要么语言不够生动,要么思想不够端正,要么文字过于稚嫩,属于拿不出手的范畴。即使是“论文”“散文”“小说”“人物”等几个文件夹,也存在不少毛病,随意看上一遍,都能找到好几处错误。这也是这些年来我文章写得多,发表得少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很久以前,我就知道修改的重要性。我深深清楚,一篇好的文章绝不是写出来的,而是修改出来的。曹雪芹“披阅十载,增删十次”,方有古今绝唱《红楼梦》。我是一个骨子里懒惰的人,每次写好文章,虽知要修改,只是一旦打开电脑,就情不自禁地浏览于网页,看起新闻,满足自己猎奇的心理。修改一直成了天边的云,虽然好看,却始终不能触摸。
   前段时间,办公室里的人都在探讨:要评中小学高级职称。论文是其中必备的一项。我的文章中,散文、小说、新闻、人物方面居多,唯独论文偏少。若能评上高级职称,意味着每月工资都能多上好几百,这自然是所有人心中的香饽饽。我也不例外。虽然在学校里,我年纪尚轻,机会渺茫,但提前准备还是可以的,说不定到时真能砸个馅饼下来,也说不定。
   论文是必备项。那就写呗,那就改呗。我特意在论文这个文件夹中再建立了一个“锤炼”子文件夹,还对自己说,每篇至少要改上十几遍,直到自我感觉良好时,才能去投稿。
   我停下散文、小说的写作,专攻论文。我是语文老师,近水楼台先得月。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写了近十几篇论文。写时,我都在夜晚,一个人坐在家里,呆在电脑前,世界安安静静的,思路才能畅通。改的时候,我更多地放在办公室里,看一会,歇一会,思考一会,再动手改一会,间断式。
   数数论文这个文件夹中,有近五十篇文章,淘汰掉已无可能中稿的文章十来篇。有些文章,当初写时也是精心构思,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力之提高,已注定将它们打入冷宫,再无出头之日。其它近四十篇文章,一天改上一两篇。
   修改第一篇《玫瑰刺里的花》,恰好是2016年11月1日。月之初,代表着无限的希望。这是一篇写于2016年上半年的文章,当时因为一位家长发来的短信所引发的灵感,写完后也就置之不理,扔在了电脑里,达半年之久,不曾修改,不曾投稿。暑假里,曾经发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里,引得不少人转发,自我感觉良好。这第一刀就拿它下手。办公室里,同事们聊得很欢,话语声遮不住,直刺耳膜。我倒也不在意,一遍遍读。虽只过半年,但之前的文字已让我不禁摇头,虽没有大的毛病,但错别字、乱用标点、语句啰嗦问题存在不少。简单问题,随便动动键盘就可以。遇上几处大问题,重复,表达意思不明,明知道错误在那,却找不到更好的方式去修改,只能皱起眉头,揪起头发,麻烦小脑,思考再思考,把脑仁都想痛了,方才有了新的思路。经过一个半小时苦战,修改之处达到几十处,方觉圆满,宣告完工。当然,投稿是必然的,我把改过的文章投到《小学语文教师》杂志,虽不知会不会录用,但等待三个月的时间是必然的。我不敢一稿多投,这是对杂志、编辑、自己的不尊重,也是在堵自己后路。这种事,我以前干过,现在不干。
   剩下的就水道渠成了,《有底线的忍让》《云中谁寄锦书来》《花开也需蹲苗》等等,都是写于2015年,虽然曾投稿,但未得到录用。我重新点开,朗读修改。这时候,冬天正伸开巨手,将大地拢入怀中。同事叫我:“小单,晒太阳去,别整天坐在电脑前,对眼睛、脊椎不好。”我知道他的好意,但笑一笑,依旧把板凳坐穿。
   这样,我陆续改了近四十篇文章,并搜索了教育类的报纸、杂志,全都投给了编辑。虽然我不知道结果如何,虽然修改的过程艰难,但给我带来了充实,因为时间没有虚度,因为希望还在,因为修改的种子已经理下,还怕未来的艰难险阻吗?
  
   最近,我迷上了你
   最近,我迷上了你,为你疯狂,为你醉;对你痴心,对你追。
   时光飞逝,几百小时之前,我苦思冥想,呕心沥血,总结过往,梳理曾经,写了一篇两千多字的文章,以表达内心的情感,抒发胸中的郁结。
   母鸡生完蛋,总会“咯咯咯”直叫,害怕天下不知。我如同母鸡一样,费尽千辛万苦写出的文章,自然不允许它放在电脑里生锈,那多没意思,简直辱没了我的聪明才智,浪费了我高超的写作技巧。写出来,发出去,贴QQ空间,放在微信朋友圈,让大家都看看我的大作。
   QQ空间是我最熟悉的臣子,我了解它,亦如它了解我,一路顺畅,没有遇到任何阻碍。微信朋友圈是新交的朋友,我们只知其名,对彼此的个性并不了解。花了半小时,弄了无数精力,还找来百度大哥帮忙。它依然紧闭着门窗,不许我二千字文章的介入,整得我火冒三丈,差点把手中的杯子当炸弹扔出去,炸它“朋友圈”一个鲜血淋漓,方解我心头之恨。
   这时,我想到了你。前年,就在好友阿戴处认识了你。犹忆当日,我与几个同事一起,到了学校电教处,在阿戴的隆重介绍下,我们知道了你的存在。同时,花了整整一节多课的时间,把你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从左到右细细地研究了一遍。那感觉,真如初恋,欣喜而冲动,澎湃而激情。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屡次在独自一人的情况下,在电脑前,与你相约,聊上许久。通过你的帮忙,我的许多消息传给了更多的人,让大家都认识到了我,增加了我的知名度,所以,我由衷地谢谢你。
   现在,天降福祗,我又一次想到了你,如此善解人意、知我心、懂我心的你。只是,再一次与你相逢,少了朋友阿戴的相助,面前遇上了一座座高山,一条条大河,我还是找来了百度大哥、身份证小弟、手机叔叔等朋友。在他们的齐心协力之下,山翻过去了,河渡过去了,你焕然一新,改了名字,换了新装,出现在我面前。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你就是你,功能强大,能力超众,有力挽狂澜之法,具力挫群雄之势。在你面前,所有问题已经不是问题,只是大象脚下的一只蚂蚁,鲸鱼眼中的一个小气泡,轻松搞掂,我的文章胜利入驻朋友圈,还配上无数美图,一扫我心底的阴霾。
   你来了,作为知己的我,绝不能冷落于你。我得召告天下,让天下人皆知你,皆知你是我心底的迷恋。QQ空间、QQ说说、QQ群、微信群、朋友圈、同学会,我都不遗余力,都要张开嘴、扩开音:“各位兄弟姐妹,各位叔叔阿姨,各位帅哥靓女,各位小朋友,大家好,这位,就是你,给大家介绍下,希望大家今后多多关注。”
   我之人缘,不算好,也不算赖,大家卖我几分薄面,都欣喜地关注你。一时间,你的关注度迅速攀升,达到了近乎百位。了不起,真的了不起。
   文章是我的拿手好戏,有这等特长,怎能放过?我放弃了麻将,放弃了教学,放弃了散步,放弃了电视,每天晚上坐在电脑前,熬死无数脑细胞,整出许多篇文章,就是一个唯一的目的,推出你,让你一举成名天下知。
   老婆作为原配,看到我对你的迷恋,心里有些不愿意,醋意大发:“怎么回事,还要不要这家了?”我转过身,抬起头,翻起白眼:“怎么啦,难不成还反了你,我就迷恋她,你能怎么样?”看到我“傻”字当头,老婆也熊状百出,无奈地“唉”一声叹息,叹出了人间多少沧桑。
   你,就是你,就是我心头的迷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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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最近的王国里做自己的事》,以晨跑作为文章开篇,道出一个人生玄机:坚持,会改变一切。当然,这里的改变是变得越来越好。然后延伸到写文章、家庭经营……始终如一,方得初心。文不厌改,家不厌烦,从坚持、坚守中也能发现美好,找到快乐。文章语言轻松流畅,语意清晰通俗,读来舒服,推荐共赏!【山水神韵:温柔侠心】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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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温柔侠心        2018-01-16 10:14:18
  向老师学习,坚持不懈,柳暗花明!祝家庭事业双丰收。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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