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枫】无解的方程(杂文)
前段时间,我一直被一则消息(11月12日下午4时,湖南益阳市沅江三中年仅47岁的鲍方老师,被一名罗姓学生刺了26刀后,不幸身亡......)纠结着。内心五味杂陈,几次欲言又止。我总想说点什么,但我又能说什么呢?
说实在的,刚听到这个消息,作为教师同行,我只能用“震惊”二字来形容我当时所有的内心感受。一个学生,和自己的老师有什么解不开的过节,又有什么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何至于举刀向自己的老师刺了26刀!难道又是一个药家鑫版的“激情杀人”?还是早有预谋的泄愤之举,或者说是一不做二不休的丧心病狂?心里阴暗扭曲简直到了人神共愤令人发指的地步!这哪还是什么所谓“尖子生”,就是一个人性泯灭、丧尽天良的逆徒,就是一个视生命如草芥的弑师的魔鬼!
一位教师,而且是一位负责任的优秀教师。竟然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倒在了自己学生的刀下。这是何等的一种悲哀!这又是何等的一种耸人听闻!这26刀不仅仅是刺向了鲍方老师,更是刺向了所有默默地耕耘在教圃、奉献在杏坛的教师心灵的毒剑。令人后背嗖嗖,不寒而栗!这给我们所有的教师上了触目惊心的一课:你的敬业和奉献换来的既有鲜花、掌声。荣誉,同时也有无奈、委屈、误解,有时甚至也会有生命和血泪。
这件事如果受害者是一个学生,而施暴者一位教师,可以想见,铺天盖地的网络媒体一定是异口同声的一片挞伐谴责。甚至还有添油加醋无中生有的诽谤。其阵势恐怕比某些“星”们的桃色事件和八卦娱乐,更能赚人眼球。差不多与此同时,上海一家幼儿园的幼师虐童事件,就被媒体吵得沸沸扬扬,大有人人得而诛之的架势。当然,我并非为虐童事件去开拓辩解。我只想说,一部《未成年人保护法》能去保护一些不知天高地厚不知敬畏的学渣,一部《教师法》为什么就保护不了教师的人 身免收伤害?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岂非咄咄怪事!
我们的教育一而再、再而三迁就退让,我们的所谓“精英”们,钻在象牙塔中闭门造车,整天闭着眼睛大谈“素质教育”、”快乐教育”,还说什么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对教育中学生的道德盲点,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避而不谈。一个教师,对学生进行正当的批评教育,都变得畏畏缩缩、战战兢兢,这正常吗?
难怪辱师、羞师事件频发。早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这些“人类灵魂工程师”们,早就斯文扫地,灰头土脸,颜面尽失了。为人师表的最后一点尊严也被打扫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荡然无存了。当这些“老九”们,工作几近自我矮化,不敢挺直腰杆教书育人,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甚至是一种病态的时候,你还指望教育能培出人格健全的人吗?当我们的教育以爱的名义一味地纵容、一味地无原则无底线地姑息,这样的弑师才刚刚开始。这绝非危言耸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