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二十三年 ——我一直在奔跑
【一】
从一条弯曲的山路出发,背上我的行囊。刚下过雨的清晨,途中碎满一地花香。小鸟的窝,倾倾斜斜,却以最高的姿势耸立。彩虹桥架起的瞬间,我仿佛看到了遥远的未来。虽深不可测的样子,却携了一路的绿色同行。听说,以绿为主色调的生活,总是充满生命力;听说,以绿为起点的生活,总是满怀希望与梦想。就好似风雨飘摇中的一粒种子,它飘到哪,便能落地生根,茁壮成长。
太阳,终于从海的另一边升起。朝霞满天,光彩无限。我仰起头,以一种最虔诚的目光遥望。一同遥望的,还有我的灵魂。回头再看看山的一角,再看看山路两旁的青松,还有年迈老母微笑的白牙。它们在风中颤抖着,一直颤抖。
我挥手,拼力地挥动双手。一滴泪,从眼里迸发,与脚下的泥土,融为一体。告别,只是为了更好的回来。不管我走到哪里,将去哪些城市,我想我的心,始终都是安在这个破落的山村,安放在老母深邃的眼眸里。而老母的身影,最终会定格成我心中永恒的雕像。
流年撕扯在岁月中,时光咀嚼前尘过往。有些人,注定成为过客;有些事,注定变成回忆;有些爱,注定惦藏内心;有些情,注定携刻入生命。
一路前行,没有回头再看身后。泥泞的山路,碎满我的脚步。此刻,突然很想奔跑。我半蹲着,身体往前倾,伸出右脚,以一种坚定的眼神,开始了奔跑。跑着跑着,很多的影像开始清晰,然后又变得模糊,模糊了,又逐渐清晰起来。越似清晰,越显得模糊。
那些爱过的人,都去了哪里?那些做过的梦,是否被风吹散在路途中?还有那些成为回忆的回忆,请允许我将它带回。带回的同时,我还是一路小跑的姿势。
是的,我一直,我从未停止过奔跑。
【二】
是在一个人醒着的深夜,窗外没有星星没有月光,偶有几丝凉风略过我苍白的脸。此时,静默无眠,指尖于键盘端飞舞。一直很喜欢听指尖落在键盘的声音,硑硑啪啪,富有节奏感,就像是一首动听而又柔软绵长的音乐。当我敲打出一个又一个字时,奔跑的指尖便是跳动的音符。
这些音符,很好地散落入我的人生,让我从未有过的欢欣升腾。至于升腾到哪个点,哪个高度,我不知道,亦不想知道。
我只明白,抓在手中的东西,我会好好地珍惜;我想拥有的,我会努力去奋斗;我不想遗忘的,我会揣怀入心。在揣怀的时候,我也会在思考,思考当初是抱着怎样的心态来到这些城市的?回忆走过的每条路的出口,好像还长着一些叫不出名字的野花野草?那些野花野草,是否就是千千万万的“我”?是否就是万万千千和我一样努力的人们。我不认识他们,但我能感觉得到,这个世上,总有一些像我这样的人,虽渺小,虽微不足道,但很顽强。
【三】
其实我是不大喜欢跑步的。从小长得胖墩墩,跑几步路浑身肉肉颤抖,气喘虚虚,外人看来分外滑稽。也时常被伙伴们嘲笑,有说我是猪八戒转世投胎的,有说我上辈子真可能是一只猪,所以这辈子依然甩不开满身的肥肉等等。总之,童年的许多伙伴都喜欢用“猪”字来形容我。
按照我们闽南人的说法,“猪”乃最肥大最笨最愚蠢的动物。被形容为猪,无疑是件痛苦的事,特别是还处在成长阶段年幼的我。当然,为了与伙伴们一起玩一起闹,即使心里多不乐意,也乐呵呵地回应。“对,我就是猪,你们能结交到像我这么善良可爱的猪宝贝,是你们的福气,知道不?”我的那些伙伴们听后,笑得前俯后仰,牙齿咯吱咯吱响。后来我干脆厚颜无耻,以“猪宝贝”标榜自己。
虽这样子标榜了,但总不希望因为胖的缘故,跑步也输给别人吧。所以再不欢喜,每天清晨也要逼着自己跑上半小时一小时的。从外婆家的鱼塘跑到大舅家的荷花池,来回反复地奔跑着。日子久了,竟然在不知不觉中甩掉身上的肥肉,这对我来说是多么可喜可贺的事情。瘦下去后,我可得意哩,左手吃棒棒糖右手咬大串的冰糖葫芦。“哼,我再也不是猪了。”我逢人便把头仰得高高的。
那便是年幼的我寄放在外婆家的样子,那时我好像六岁光景。
【四】
印象中,我的幼年,从四岁到八岁间,是跟着外婆长大的。外婆家的灶头,总是很温暖很温暖。我喜欢蹲在外婆的脚下,一边往灶头放柴火,一边来回拉动灶前的风匣。每次一拉,柴火扑扑哧哧的,火光印红我的双脸。
外婆站在锅前,边往锅里打蛋边下面条。不一会儿,鸡蛋面的清香便扑鼻而来。嘴馋的我,这个时候仍不忘小跑到餐具前,双手捧一个大大的碗,直嚷着给我放多多的鸡蛋,越多越好。外婆便会从锅里打捞出很多的蛋,满满的一整碗。我心里乐开了花,坐在门坎上,大口大口地吃着。
外婆家的门前,拴着一头老牛。那头老牛总是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我不理它,只津津有味地吃着碗里的食物。
大舅家,养了好多牛羊,成群结对的,从外婆家的门前路过。大我五岁的表姐和她的小伙伴们,各人手里拿着一根小竹子在后面驱赶着。我以火箭般地速度,放下空碗,飞奔到表姐面前。表姐乐呵呵地,把我抱到牛背上。
牛跑得很快,表姐她们在后面追赶着。我咯吱咯吱地笑。
到了山上,牛羊在吃草。我们便分工合作,表姐当指挥家,我和她的伙伴们跑去偷挖别人地里的红番薯。运气好,不被发现的话,可以挖到很多。然后挖个小坑,开始烤番薯。也有运气不佳的时候,若是被主人家发现,我们便会分头逃跑。而表姐,继续若无其事地放她的牛羊。
记得有次,我去偷挖邻居阿琴嫂的番薯,被她家的老黄狗发现了,追着我跑了三四里的路。那条老黄狗真的很有敬业精神,跑得鼻子直冒气,却仍不肯放弃。
后来没办法,我爬上了一棵桃树。那老黄狗,干脆也趴在地上,像警察守着罪犯一样地守着我。起初我也不怕,反正桃树上结了很多的桃子,虽还未长熟,但还是可以吃的。我坐在树丫上,顺手摘来几个桃子吃,吃好了便将壳打在老黄狗的头上,它爬不了树,在底下汪汪直叫。
我突然想起外婆给我讲一个狗急跳墙的故事,说是有一条狗,急着做某件事情,有一堵墙挡住了它的去路,它竟然跳墙而过。我摇摇头看了看树下的老黄狗,有些同情它。它很会跳墙没错,只可惜它不会爬树。
我得意地坐在树丫上,边吃桃子边向老黄狗示威。后来我发现我错了,我忘记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它竟然守了我足足五个小时,寸步不离。从早上八点一直守到下午一点,我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可是害怕下去会被狗咬,只好一直忍着。浑身没有一点劲,吃桃的牙齿,已经酸得不行。
临近两点,外婆找来。当我看到她的身影时,眼泪便哗哗流下。“外婆,我肚子好饿,老黄欺负我。”我嚎嚎大哭,用手指老黄狗。
“你是不是又做坏事了?”外婆赶走老黄,从树上把我抱下。“以后不可以做坏事噢。不然外婆再也不帮你了。”
这是我快过八岁生日时,印象最深的回忆。
【五】
步入八岁,母亲把我从外婆家接了回去。这期间,母亲又生了三个孩子,小我三岁的大弟弟,小我四岁的妹妹,还有小我五岁的小弟弟。我们一家子,可热闹了。天天合乐融融,欢声笑语。
后来听我母亲讲,那时候计划生育抓得紧,每户人家只允许生两个孩子。我妹妹和最小的弟弟,都是偷生的。母亲东躲西藏,好不容易生下了他们。可以说,在我们那个村里,我们家是最为显眼的,因为快步入九零年代,到处都在抓计划生育,没有人像我妈妈那么明目张胆,敢生下那么多孩子。不过据说后来被村领导发现,罚了不小的一笔款。家里人,并没有因为罚款而不开心,毕竟家里四个孩子的户口,已全部办理好。
母亲骄傲地跟我讲着以前的事情,爷爷奶奶一人搬个小板凳,坐在两只小摇篮旁边,高兴地摇着,不停地逗我妹妹和小弟弟玩。那时候,我大弟刚学会走路,一步一步慢慢地走到母亲身边,然后爬到她的身上吃奶。而我,就静静地坐着,静静地听母亲诉说着。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母亲要生那么多的孩子?
直到爷爷得病逝世后,奶奶才跟我讲,她说她本来生有三男三女,我爸爸排行老小。后来爸爸前面的两个伯伯死了,一个饿死的,一个淹死在水桶里。我三个姑姑嫁人后,也很少回家。家里就只剩爸爸一人。他很寂寞,只能跑去跟别人家的小孩子玩。有时候,也常常被欺负,打得头破血流是常有的事。爷爷奶奶看了心疼。爸爸长大娶了老婆后,爷爷便希望我妈妈生很多的小孩子,兄弟姐妹多,就没人敢欺负了。
农村老人的思想,总是迂腐得很。不过很庆幸,我生长在这样的家庭里,童年生活打打闹闹,也甚为开心。
要说最好玩的事情,便是我最小的弟弟常和我妹妹争裙子穿。那时候的裙子,价格相当便宜,一条也才五六块钱,款式虽没现在多,但色彩鲜艳亮丽。裙子穿在身上,很漂亮。小弟弟羡慕得不得了,常跟小姐姐抢着穿,有次竟然疯狂到将裙子抢破。后来最小的弟弟,便冠上了“裙王”的雅号。
直到现在,仍然有人裙王裙王的喊他。弄得哭笑不得。
【六】
爷爷逝世后,奶奶的背有些驮,做不了重活。那时,爸爸妈妈在村里的农贸市场卖猪肉,通常要卖到晚上才能回家。家里大大小小的活,全部由我来做。扫地,煮饭,喂猪,洗衣服等等。而奶奶,只负责照顾好我的弟弟妹妹,送饭到市场上给我爸妈吃。
那时我才九岁,刚上小学一年级,却已学会做很多的家务事。邻居都夸我懂事能干,夸得我心花怒放,笑得合不拢嘴。
还记得第一次炒菜的情景,将整锅菜炒得乌七嘛黑的,锅底破了一个大洞,差点引起火灾。幸亏隔壁帮忙灭了火,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之后回忆起这些事情,仍然觉得很有趣。
我奶奶是在我上小学四年级逝世的,那时候香港刚好回归一周年。黑白电视机里,不停地播报各大电视台举行的联欢庆典。而我奶奶,安静地躺在棺木里,一脸安详的面容。
我还记得香港回归的那一天,奶奶紧紧握着我的手,泪流满面。她说:“小燕,你知道吗?如果没有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包产到户,没有他提出的改革开放,我们农民的生活,不会像今天这样幸福。只是很可惜,他没有等到香港回归的这一天。他曾经说过,香港回归后,要到香港看一看。可惜啊,终没能等到那一天。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他爱人卓林代表他去参加了庆典。他老人家应该感到欣慰了。他的改革开放,已经使中国走向富强.。”
奶奶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村人,从小不认得几个字,却能说出这样的一段话,着实令我震惊不已。我不懂得她那一辈人对邓小平同志的尊敬程度,我只知道,在奶奶的心里,也许邓老是神的象征吧。
奶奶走后,我生活的重担,日益加重。我的大弟弟,那时刚上小学一年级,我最小的弟弟和妹妹,也刚上幼儿园。爸爸妈妈每天早上很早便去杀猪卖肉了。而我则负责做饭送饭到市场,送弟弟妹妹们上学。每天通常四点半就要起床,刷牙洗脸晨读一个小时,然后便打扫卫生,做饭。中午回来再洗一家六口人的衣服。爸妈的工作服,最为难洗,衣服上通常都会沾满厚厚的一层猪油或是猪血,有时还会沾满猪屎,洗起来的时候分外费劲。
特别是冬天的时候,水冰得出奇,手通常都会冻成冰霜,更是不愿洗他们的衣服。为此,也曾几次和爸妈吵过。说得最多的便是,人家的小孩,天生被父母捧在掌心,而我呢,你们不捧不要紧,还把我当个佣人一样地使唤,生下我就为了让我干活,倒不如不要生。
爸爸倒是笑着走开了,妈妈嘴角抖动。叫我以后不用洗他们的衣服,只负责扫地做饭就可以了。吵过几次后,我再也没有洗过爸妈的衣服。妈妈每天卖肉回来,总是一个人蹲在墙角,不停地搓洗着。我认为妈妈洗衣服,那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后来某次,我竟然看到妈妈的大拇指上,贴着创口贴。她洗衣服的时候,必须将拇指浸泡在水里。结果拇指的伤口越裂越大,鲜血越流越多,竟染红的一衣池的水。我很害怕妈妈像爷爷奶奶一样就此消失不见,哭着从妈妈的手里抢过衣服,开始洗,一个劲地搓洗着。
据说因为这件事,妈妈感动了好几天,还偷偷抹过眼泪哩。当然,她没有告诉我,是我小弟弟告诉我的。后来我也从爸爸的口中得知,妈妈大拇指的伤,是剁猪排骨时不小心伤到的。我也才知道,爸爸和妈妈是多么的不容易,为了养活我们四兄弟姐妹,让我们有学上,过得和别的同龄孩子一样,起早贪黑,没日没夜地忙活着。
我就是在这样的家庭环境里,慢慢地长大,直到小学毕业,升入初中。要不是初三毕业那年春节发生的那件事情,我想我会跟别的同龄孩子一样,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迈入高中的殿堂。
关于那年春节发生的事件,说起来有些可笑,又有些戏剧性。那是大年三十的除夕夜,闽南有个风俗习惯,正月初一不能打扫卫生,会将财神爷赶走,新的一年里,就没有财运。所以,我必须赶在除夕夜家人吃过年夜饭去亲戚家串门之际,好好地打扫打扫卫生,整理下凌乱的屋子。那日,家人后脚刚踏出屋,我就开始大浮度地整理房间了,里里外外全部清扫了一遍,从床底下、墙角、柜旁清理出一堆自认为没用的东西,然后又换了三桶水,拖了三次地。把所有的房间,整理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谁知爸妈回来,脸色忽变,开始寻找东西,结果我折叠好的衣物,被他们弄得乱七八糟。妈妈告诉我,我闯大祸了。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最后才知,爸爸妈妈辛辛苦苦赚的三万块钱,包在一个黑色的很脏的小袋子里,被我扫地出门了。我当时整理的时候,以为是脏的没用的东西,且袋子外还漂浮着一层猪油猪血,哪里晓得里面会装着金钱。后来我们一家子在偌大的垃圾旁边找,找了好久,终没能找到。可能那些钱,早就被眼尖的人捡走了。爸爸一气之下,顺手拿来竹条打我,长大第一次被爸爸打,且打得这么凶猛。竹条打断了,他还不解气,用脚将我踢倒在地。妈妈很心疼,紧紧抱着我,说孩子也是不小心,当爸爸的人了,怎忍心将女儿打成这个样子。不管妈妈说什么,爸爸就是不听,又找来一根长长的竹条抽我的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