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枫】董狐笔(随笔)
孔子的《春秋》和董狐的记录一样,只说了一句:“赵盾弒其君。”于是《左传》补充说明:“赵穿攻灵公于桃园。”晋灵公被杀,在逃亡途中的赵盾得知此事后“未出山而复”,他又回来主持国政了。如此,史官董狐便记录说:“赵盾弒其君。”赵盾自然不接受,于是董狐则指责他说:“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赵盾没有多辩解,只说了一句:“乌呼,‘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真是自寻烦恼啊!也就没有下文了。《孟子》说:“孔子作《春秋》而乱子贼臣惧。”可是看来赵盾并不怎么当回事,《左传》还记载:孔子对此的评价是:“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以为在赵盾的堂弟赵穿杀了小舅子晋灵公的时候,赵盾如果已经逃到境外,就不是他的责任了。那么境内境外又有什么不同?不都是因为赵盾与晋灵公发生了你死我活的矛盾而出逃,才引起他的堂侄赵穿杀晋灵公的事吗?所以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干脆说:“穿之弒,盾主之也。”就是赵盾主使的!按照儒家的宗旨,“君臣之义无逃于天地之间,而可逃之境外乎?”顾炎武还说《左传》是:“传者不察其指,而妄述孔子之言。”认为那段孔夫子的评价是不存在的。
董狐指责赵盾的要点是:“亡不越竟,反不讨贼。”为什么回来了又不处理赵穿呢?不逃出境,难道不是在故意静观其变吗?但无论如何“越竟乃免”,还是说不通的。问题是,此时已到了春秋后期的三家分晋前夜,权臣们已经无所顾忌。而赵盾之后,就是三家分晋之一的赵国之君,那也是得罪不起的,于是《左传》遇到了两难,既要维护晋的君主,又要不得罪赵的君主,所以故意在这里卖了一个破绽。
赵盾在晋襄公时就是执政的有功之臣,但他寡断而专权,与逐渐长大的晋灵公形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晋襄公临终嘱赵盾等人扶佐七岁的夷皋继位,可是赵盾又觉得幼主太小,就派人到秦国接公子雍回来继位,最后又改变主意立了夷皋为君。谁知这位晋灵公长大了荒淫残暴,并一心想要杀掉赵盾。《左传》记载:“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他还杀了烹熊掌不熟的厨师,并“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看到尸体露出的手,就相继多次进谏。晋灵公非但不听,还派了鉏麑去刺杀赵盾!鉏麑觉得不能乱杀好人,就自己“触槐而死”了。但晋灵公又要在酒席上杀赵盾,却又被赵盾的卫士提弥明发觉并以死相拚与獒犬斗,又遇到晋灵公的一个卫士灵辄反戈保护他逃走了,这才发生了赵穿射杀已经不配做国君的晋灵公之事。
孔子称自己是“述而不作”的,但《孔子世家》说孔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可见他不是仅按照自己的意志有所删削,还有增添之笔的,并非述而不作。可惜这种为尊者讳的“春秋笔法”,只是为了掩盖君王的荒唐,并使他们得到几分虚无的自慰,而真正的乱子贼臣是不会怕的。唐代的刘知几就指出了它有无法理解的“十二未谕”和“五虚美”之弊。比如明明是晋文公把周天子召至晋国的河阳,《春秋》却写成“天王狩于河阳”;明明鲁隐公是被自己的臣下杀死的,而《春秋》仅记:“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还有郑子驷弒其君郑僖公,而《春秋》却只说:“郑伯髡顽如会,未见诸侯,丙戌,卒于鄵。”对于赵盾,也采用了不把事情的真相说清楚的办法,而《左传》却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董狐确实是抓住了事件的实质,但所谓的《春秋》笔法,却绝非良史,非但不是,它还给后世留下了不说实话的极坏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