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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丹枫】无讲台的《讲台三味》(随笔)


作者:路遥何日回家 布衣,219.3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967发表时间:2018-04-02 17:34:56


   一年多以前,我在石普水先生的《龙湖泛舟》栏目,发表了一篇文章——无讲台的《讲台三味》,我发现了现在教育,没办法像《礼记·大学始教》那样,要求学生仪表庄重,使学生对老师敬重。教室也没有办法像《礼记·大学始教》那样,供奉棍棒,来让学生畏惧,让学生仪容举止有所收敛。我想到,学龄期教育,学的多而实用的少,老师还无权规范学生,学生也没有敬畏之心。学习科目杂乱,导致实用的记不住,兼学的仅仅应付考试,成了额外负担,白白耗散那份精力。我提出一个逐渐转变为专科办学模式。
   我以为,我国的学龄期教育,如果真的要起到育才的目的,要定期考核学到的知识。对学生学到的知识,和学生的兴趣、特长,评注,直接批注在考试卷上。提示向管理、办事、士人哪一方面有长处,征求学生和家长选择。为下一学期的分班做调整依据。学生也能够了解到自己的发展方向,将来是做管理,还是做操作,还是做士人。向特长发展,考评,将向下一步中考和高考推荐专科学子。则管理、办事、士人三子者出。人尽其才就可以实现了。考评不及格者,直教育到义务教育年龄满期为止。转学可以,不及格不予升学。从小就分开专业去教学。
   我认为,用这样模式下培养专业知识人才,老师和学校的权力就提高了。三尺讲台,就不至于有“蜡烛照亮了别人,燃烧了自己,只剩下一滩蜡烛泪痕”的感慨了。于是《讲台三味》可以有个好味的开始,也有好味的结束了。中国就有可能实现尊师重教,进入礼仪之邦,再创和谐社会。
   那时我看了戴圣的《礼记·大学始教》原文:“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宵雅誓三,官其始也。人学鼓箧,孙其业也。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未卜谛不视学。游其志也。时观而弗语,存其心也。幼者听而弗问,学不躐等也。此七者,教之大伦也。记曰:‘凡学,官先事,士先志。’”
   我提出的教学模式,宿松龙湖先生当时回复的属于“标新立异”。先生表示“说多了真话不好。”
   一年多以后,我看到宿松龙湖先生的《155、<讲台三味>教师,一个弱势群体,一个高危职业》想必,先生是转播了宿松论坛2013年这篇《教师,一个弱势群体,一个高危职业》。我带着一个疑问:刘老师到底打了小甜同学没有?刘老师受处罚冤枉不?我查找了一下合肥热线。江淮晨报记者方佳伟是这样说:不过刘老师承认,自己的确是在一气之下打了小甜几个耳光。我看,问题比戴圣《礼记·大学始教》严重。
   而2013年6月27日上午,宿松县,许岭初级中学二年级化学,期末考试,刘老师,打小甜耳巴子,问题大于-夏楚jiǎchǔ二物,收其威也。夏字读音jiǎ,是通假字槚,即茶树枝条,古刑杖材料。楚,荆条,夏楚连用,表示古时候教书先生鞭策学生的戒板和藤条。戴圣先生只不过是用茶树板子和藤条吓唬吓唬。
   戴圣先生又说,“夏祭之前天子诸侯不视察学校,不考查学生经业,是为了让学生有充裕的时间按自己的志愿去学习;教师时时观察学生,而不加以指导,当学生遇到疑难问题时,让学生在心里翻来覆去的思考,直到怎么想也想不通,想来想去都无法表达时,才去启发,这样学生才会牢牢地记在心里;如果有疑难问题必须请教老师时,则推举学长一人请教老师,初学者只可以听,不允许插嘴,教育学生要知道谦让,长幼有序不能逾越次第。”
   很显然,现在的孩子,不知道学到的东西,是不是为做官,是不是为就业。只知道死记硬背应付考试。老师在监考这一瞬间,他不是教师。而是官。不具备指导职能。不能行使启发职能。因此教鞭吓唬也不行。像这个刘老师执法监考,做了监考官,官、打、捉贼,三个角色一个人充任,当然就是考试制度的替死鬼。附录有关那个打六个耳光的事由。见《合肥热线资讯中心》安徽新闻——
   宿松初中女生被监考老师认定作弊狂扇6个耳光,家长要求道歉遭拒,教育局称做法有违师德。
   期末考试时,宿松县许岭初级中学的女生小甜(化名)被监考老师刘某认定作弊。在被撤走试卷时两人发生语言冲突,刘某随后扇了小甜6个耳光。家长要求老师道歉,老师却认为这个要求太过分。7月1日,当地教育局称老师的做法有违师德,已责令其向学生及家长道歉,并作出检查。
   学生自称被误认作弊挨打:6月27日上午,宿松县许岭镇的初二学生小甜参加期末外语考试。考了快半个多小时,监考老师刘某走到小甜身边,抽走了她旁边抽屉里面的一本外语书。小甜说这本书是自己考前看的,考试时没收好。随后,后面一同学又将自己的书放到了小甜的抽屉里,老师第二次发现后没收了书和她的试卷。
   对于老师认定自己作弊,小甜自称很委屈,于是便和老师理论。在争吵过程中,小甜称老师先后扇了6耳光。“要不是我挡着,会打得更多,老师还在走廊上踹了我两脚。”小甜说,随后她哭着回了家。在外打工的父母听说后回了家。小甜父亲说,孩子在医院治疗花了不少钱,事发后学校校长到家里来道歉,但他们认为打人的老师应亲自出面。校方答应了让刘老师出面公开道歉的要求,但7月1日发成绩单那天,小甜父亲说到学校怎么也找不到刘老师。
   对于小甜的说法,刘老师称监考时可以认定小甜是作弊的,“当时我看到她翻抽屉里的外语书了,所以才收走她的卷子。”不过刘老师承认,自己的确是在一气之下打了小甜几个耳光。“学生作弊有错在先,可家长让我道歉,这个要求有些过分。”
   许岭初级中学一朱姓校长称,这是学生与老师间的误会。对于小甜是否作弊一事,朱校长没有给出明确说法,但其表示不管怎样老师都不能打学生,体罚学生有违师德。该校长称,目前校方联系不上刘老师,称其可能离家出走了,如找不到人,只能等下学期开学时再让刘老师出面道歉。“刘老师很年轻,到我们学校工作也才两年的时间。”朱校长表示,刘老师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改进。目前校方还没有研究出对刘老师的具体处理意见,该校也没有将此事上报宿松县教育局。
   责令老师道歉并作检讨。宿松县教育局办公室一邓姓主任称,此前还没有接到家长反映此事,但不管如何,体罚学生绝不容许。邓主任认为,家长要求老师道歉一事并不过分,他说会将此事反映给教育局领导,在调查清楚后妥善处理。
   7月1日下午,宿松县教育局监察室一吴姓负责人通报称,该局调查后给出了处理意见。鉴于刘老师严重违纪违背师德,责成其向学生和家长当面赔礼道歉,并陪学生进行体格检查,目前花费的2000元由刘老师承担。另外,刘老师要在该校期末教师会上作检查,全校通报批评。扣除刘老师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津贴,并根据其悔改情况,在必要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吴姓负责人称,教育局还要求该学校引以为戒,加强对该校老师的师德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江淮晨报记者方佳伟
   shipushui网民的《教师,一个弱势群体,一个高危职业》其中一段文字供读者讨论:
   发生在期末外语考试中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招致几千人的关注,一百多条评论回复。
   事情的大致经过是这样:在期末外语考试中,监考老师刘某走到小甜身边,发现她旁边抽屉里面的一本外语书,便把书抽走了。不久老师又第二次发现抽屉里面有外语书,便没收了她的书和试卷。小甜自称很委屈,于是便和老师理论。在争吵过程中,小甜称老师先后扇了6耳光。小甜在外打工的父母听说后回了家,学校校长到家里来道歉,但他们认为打人的老师应亲自出面。
   请您看事件的结果:
   “7月1日下午,宿松县教育局监察室一吴姓负责人通报称,该局调查后给出了处理意见。鉴于刘老师严重违纪违背师德,责成其向学生和家长当面赔礼道歉,并陪学生进行体格检查,目前花费的2000元由刘老师承担。另外,刘老师要在该校期末教师会上作检查,全校通报批评。扣除刘老师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津贴,并根据其悔改情况,在必要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吴姓负责人称,教育局还要求该学校引以为戒,加强对该校老师的师德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这是老师的后台、娘家人教育局给的结论。
   这一段文字,很容易偏导,好像宿松教育局确认了,刘老师打小甜造成了违反校规的,“扣除刘老师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津贴,”必要要件。
   老师的奖励性绩效津贴是什么呢?
   如果老师的奖励性绩效津贴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只要绩效存在,应该扣除吗?
   绩效存在,扣除工资违背劳动法吗?
   有的地方,教师工资分配实行的是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包含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教师工资的70%,每月发给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教师工资30%,到年底对教师考核后再发放。
   宿松对刘老师作出的处罚,并没有认准刘老师教学绩效不存在,绩效工资是工资部分,扣除绩效工资,本质上是扣除工资,是违背劳动法的。以工资作抵押性质的所谓绩效工资,是不能按月发放工资的欠薪行为,是旧社会资本家的剥削方式之一,新社会的劳动保障,不可以抵押工资的,更不可以因其他不属于绩效的原因,来扣除绩效工资。
   做经济处罚,不应该拿去劳务职务人已经付出劳务,等待发放的劳动收入。
   就像清算抵产,应该首先偿还债务一样。
   又如征收土地补偿款,应该专款专用,不应当从征地款中扣除债务一样。
   劳务工资是专款专用的备用金,合法的劳动所得,不容侵占。
   从这一点来讲,宿松教育局对刘老师的处罚——“扣除刘老师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津贴,”即使符合宿松教师处罚法的必要要件,但不符合国家劳动法,不合法,则规定也是无效规定。
   本人认为,只要不合法的任何规定,包括校规,也没有司法上的约束力。
   经济处罚老师,乃至经济处罚所有的劳务或人力市场的从职人员,只能责令他交出多少钱财,
   不能直接说他已经取得了绩效工资,但必须罚去他绩效工资。
   shipushui网民的这段文字,很容易偏导,好像刘老师没有真的打伤小甜,好像小甜撒谎讹人,没有造成小甜的伤势,因不存在医疗,2000元医疗费有问题。
   本人认为,伤害有直接伤害和间接伤害。但是伤害检查费,只能是相关的检测费,伤害的补偿费只能是相关的补偿费,可以是2000元,也可以不止或不足2000元。因为医疗费用不是“宿松县教育局监察室”可以定数的。则是宿松县教育局作出处理“目前花费的2000元由刘老师承担。”有问题。
   shipushui网民的这段文字,没有像江淮晨报记者方佳伟《合肥热线>资讯中心>安徽新闻》那样交代清楚2013年6月27日的事实,所以发出那样的标题属于偏导标题。
   如果是比江淮晨报记者方佳伟报道的还要真实,或者有当事人刘老师的举证辩护,证明了小甜所谓伤害的不存在性,倒是比那个吓人的标题好得多。
   如果不是那个吓人的标题,读者宿松龙湖先生就不会也套用原标题——《教师,一个弱势群体,一个高危职业》写入—155、《讲台三味》。
   不管是shipushui网民,还是宿松龙湖先生,有一个至关重要的词句“你看,由县教育局组织的全县期末考试,刘老师认真监考,从这个角度看他是一个负责任的好老师,应该没有‘师德’问题;”
   发稿人是想从有没有师德,来说有没有教学绩效,从而确认工资是否充作罚款。
   但不要忘了,师德与教师绩效不是一个界面,工资与罚款不能互抵。这是一个逻辑上没有说清楚的问题。需要抓住实质性的说理依据。
   如要我说,可以改写成:“你看,由县教育局组织的全县期末考试,刘老师认真监考,从这个角度看,他是一个负责监考官,而不是正在执行教学的老师。如果监考官出格,则取消没有发挥监考官作用的务工工资,而不是曾经教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刘老师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津贴不适格”。
   这样人家听众,就会从,人在工作生活中扮演的不同角色,来考虑问题。
   同是一个人,有时是为他人服务,有时是享受他人服务。听众就会理解充当不同角色的权利和义务,应与角色对等。
   绝不会产生在单一事件上,同一个人又是服务人又是享受服务人,而使权力与义务,得与失,相互抵消的错误逻辑。
   我认为刘老师被罚不适格,这是唯一值得发帖纳入《讲台三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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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作者对中国的教育改革有自己独到的想法,感叹现在学生不好管理,尊师重教不到位,并回顾了宿松初中女生被监考老师认定作弊狂扇六个耳光一事的媒体报道,认为对刘老师的处罚有失公允——他是一个负责监考官,而不是正在执行教学的老师。如果监考官出格,则取消没有发挥监考官作用的务工工资,而不是曾经教学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刘老师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津贴不适格。教师是一个高尚的职业。有人看到一件有损于教师的非法处罚,就说:“教师,一个弱势群体,一个高危职业”。那是他没有使用法律维权的武器,产生的悲哀。富有思想内涵的文章,启人心智,发人深省!推荐欣赏!【编辑:梦锁孤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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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梦锁孤音        2018-04-02 17:35:51
  富有思想内涵的文章,启人心智,发人深省!为你的佳作点赞!期待精彩继续!
梦锁孤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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