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赏析】重读胡适四则
最近,读了胡适的一些书,又看了和胡适有关的一些历史资料,觉得从思想而言,胡适应该算是一个温和的自由主义者;从个人人品而言,胡适是一个温和而宽容的绅士。
一、呼唤温和与宽容
胡适是个改良主义者,主张通过温和的方式,渐变的过程,通过自我矫正自我完善改良社会;反对暴力的、突变的、彻底否定、全盘推翻的革命,赞成英国的议会宪政道路,不太赞成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暴力革命。
终其一生,胡适都不赞成阶级斗争理论,不赞成暴力。他说生物进化,无论是自然的演变,或是人为的选择,都是由一点一滴的变异,绝没有一个简单的目的可以一步跳到,更不会有一步跳到之后可以一成不变。胡适还进一步说,以为可以用阶级斗争的方法一蹴即到,既到之后又可以用一阶级专政方法把持不变,这完全是达尔文以前的武断思想。胡适认为这是顽固不化的表现。
五四时期,许多知识分子都被革命的洪流裹挟,积极拥戴社会的突发革命,而胡适呢,不但不要“革命”,还提出了“好人政府”,就是希望在北洋政府的框架之下,来改良政治。
胡适所秉持的自由主义的温和改良,认同社会的自我纠错,自我完善式的温和渐进式改良,相比暴力革命,对社会、对国家、对人民的伤害都会小得多。
反思中国历史演变,几乎每一个朝代的变革都是以血流漂杵的暴力斗争为代价,都是以牺牲许多老百姓的孱弱生命为代价。所以,张养浩的《山坡羊•潼关怀古》里的名句对朝代变迁的概括:“兴,百姓苦;亡,百姓苦。”鲁迅《狂人日记》中说封建社会的历史每一页都写着“吃人”。都是基于暴力对抗的严酷和惨烈而得出的判断。
反思中国历史演变,似乎更从反面验证了社会温和改良的必要性。
胡适所提倡的温和的社会改良方式,是理智驱动下的渐变动态,而非情绪主导和支配下的非理性骤变。因此,他提出一个重要论断,“容忍即自由”。他说,“容忍就是自由的根源,没有容忍,就没有自由”,“自由的保障全靠一种互相容忍的精神”“多数人的统治应以尊重少数人的基本权利为原则”“少数人也得容忍多数人的思想信仰”。这不仅仅与健康的社会政治有关,更与良好的人际关系有关。
在社会改良的过程中,各种社会力量,尽管会持有各自不同的社会理念,会有理念上的冲突,但大家基本保持和平共处,相互尊重对方,接纳对方,容忍对方,而不是非我即敌,非友即仇,水火不容。大家可以通过议会等各种平台,平心静气地交换意见,相互沟通,并通过沟通,达到彼此的理解和妥协,共同推进社会进步。在改良主义的方式下,社会成员之间,和谐相处,共存共荣,共同进步,共同获取最佳利益,最大幸福;而不是剑拔弩张,以牺牲对方为代价,最大化的满足一己私利或者一己欲望。
最近,在提倡“唯我独尊”“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极端宗教思想的唆使下,暴力恐怖呈现愈演愈烈的趋势。在“国家利益最大化”的民粹主义思想的驱动下,一部分国家之间也呈现激烈对抗,武力威胁的趋势。我们国家内部,因为意识形态的浑浊化,秉持不同政治理念的人,剑拔弩张,水火不容;更有甚者,因为“文革”手段,“斗争”思维阴魂不散,对持不同理念的人,对不同政治理念的人也恶言相向,甩帽子,打棍子,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不容忍别人往往会招致别人对自己的嫉恨,伤害别人很可能难逃被人伤害,杀戮者很可能难逃被杀戮的命运,侵犯和威吓其他不同意识形态和政体的国家和民族,总难免被其他国家和民族侵犯和威吓,想彻底消灭对方总难免被彻底消灭。冤冤相报何时了?今天的特朗普就是一个典型的心怀怨恨睚眦必报的反面典型。
我们能不能少些敌视和对抗,多些友善和和谐?我们能不能少些霸气和戾气,多些和气和静气?我们能不能少些绝对和偏激,多些相对和宽和?我们能不能少些压制和扼杀,多些沟通和接纳?我们能不能摒弃一切暴力手段——武装暴力、肢体暴力、语言暴力、思想暴力、权力暴力、经济暴力,而采取和平手段——通过思想沟通、理念论证、意识交流、公平贸易而达到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接纳?
有了山川河流花鸟虫鱼的万物共荣,才有了大千世界的繁荣和美好。我们人类,为了自己生活的繁荣和幸福,就不能做到人人共荣吗?从人类生存的稳定和幸福而言,改良比革命好,和平共处比仇雠相对好,宽容忍让比睚眦必报好,理智沟通比血腥杀戮好。
二、抚慰一颗寂寞的心
1922年阴历5月17日,因为皇宫里安了电话,出于好奇,溥仪打电话邀约胡适。胡适经和宣统的西洋先生庄士敦联系验证之后,进紫禁城,和溥仪会了面。
胡适写给庄士敦的信中说:“我不得不承认,我很为这次召见所感动。我当时竟能在我国最末一代皇帝——历代伟大的君主的最后一位代表的面前,占一席位!”
这确乎证明,被最后一个皇帝召见,他心里有点儿受宠若惊,这更证明,几千年遗传下来的皇权尊贵意识,已化作民族潜意识,顽固而深重地沉淀在中华民族的子孙后代精神内核里,胡适这么一个接受了西方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这么一个民主思潮的领军人物身上,也无法幸免,也不可能根本消除。所以,胡适此举,在当时遭到很多非议,如今,也被许多人看作不光彩的一页。
胡适于1922年5月24日的日记记载:“我因为宣统要见我,故今天去看他的先生庄士敦,问他宫中情形。他说宣统近来颇能独立,自行其意,不受一班老太婆的牵制。前次他把辫子剪去,即是一例。”
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胡适之所以最后决定去见溥仪,是因为溥仪的“近来颇能独立,自行其意”。他由此判断,当时的溥仪已经有了相当大的独立性,有了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自行其事的自由和能力。作为相互独立的两个人,相互之间可以比较容易畅达地交流。这一点很重要,起码说明胡适当时不是要急于见皇上,而是要见一个有独立意志的活生生的人。是否可以由此判定,即使他意识里有“尊王”思想在暗中作祟,也不占主导地位。从人性角度来看,胡适见溥仪,是被邀请后的回访,是人与人之间的礼尚往来,是谦谦君子之风使然。
阴历5月30日,胡适进紫禁城见了溥仪,两人谈了二十多分钟,即告辞。
几天后,他在6月6日的日记里写了一首诗:
“有感
咬不开,捶不碎的核儿,
关不住核儿里的一点生意;
百尺的宫墙,千年的礼教,
锁不住一个少年的心!”
不管这首诗所想表达的真实意图可能有多少揣测,最起码,我们读了之后,直觉就告诉我们,他是在写溥仪,在写被百尺宫墙,千年礼教封锁的一颗少年心。这里面,没有奴才见皇帝的惶恐,没有新潮俯视腐朽的鄙视,唯有一个有清醒的现代文明意识的人对另一个被愚昧牢笼深深锁闭的人的深切的同情,有一个成人年对一个内心寂寞的十七岁少年的深重怜悯,也有一个提倡自由的人对另一个崇尚自由的人的由衷敬重。不可否认,这首诗,是一个民主思潮的旗手对一个具有叛逆精神的最后一个少年“皇帝”的坦诚首肯。
为回应舆论的职责,以正视听,胡适写了一篇《宣统与胡适》,刊登在《努力周报》上。文章中说:
“一个人去看一个人,本也没有什么稀奇。清宫里这一位十七岁的少年,处的境地是很寂寞的,很可怜的;他在这寂寞之中,想寻一个比较也可算得是一个少年的人来谈谈:这也是人情上很平常的一件事。不料中国人脑筋里的帝王思想,还不曾洗刷干净。所以,这一件本来很有人味儿的事,到了新闻记者的笔下,便成了一条怪诧的新闻了。”
这段话,含有三点认识。
一是十七岁的少年溥仪是寂寞的。这个判断,恰好说明胡适骨子里的慈悲情怀和宽和心胸。他想抚慰一颗寂寞的心。至于他的目的达到与否,那又另当别论。
二是也说明胡适没有把溥仪当成一个皇上看待,而是把他看做普通的十七岁少年。他是以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心态去看溥仪。他去见溥仪,只是“人情上很平常的一件事”“很有人味儿的事”。
三是别人由此事对他的否定和攻讦,恰恰说明那些人脑子里的帝王思想“还不曾洗刷干净”。
这很容易让人想起大家耳熟能详的老和尚背小姑娘过河的禅家故事。
小和尚跟老和尚下山化缘,走到河边,见一个姑娘正发愁没法过河。老和尚对姑娘说,“我把你背过去吧。”于是就把姑娘背过了河。小和尚惊得瞠目结舌,又不敢问。这样又走了二十里路,实在忍不住了,就问老和尚说,“‘师父啊,我们是出家人,你怎么能背着那个姑娘过河呢?’老和尚就淡淡地告诉他,‘你看我把她背过河就放下了,你怎么背了二十里地还没放下?’”
很明显,胡适所要表达的意思就是,我放下了帝王思想,你们怎么就放不下呢?
我们是否应该认为,胡适见溥仪,正说明了胡适具有当时许多人所不具备的平等思想,宽和胸襟,悲悯情怀?
三、“秀才式的迂阔头脑”
1924年冯玉祥发动了“北京政变”,驱兵将溥仪赶出了故宫,并废除了《大清皇帝辞位后之优待条件》,当时全国一片叫好之声。
胡适得到消息,立刻致信政府,表示抗议。胡适认为:清室的优待乃是一种国际的信义条约的关系,堂堂民国,欺人之弱,乘人之丧,以强暴行之,这真是民国史上一件最不名誉的事。
胡适的认识里面含有三点思想。
一是这有悖契约精神。既然民国政府与清室签订了优待条约,就是有契约在先,必须恪守。如此行为,是单方面撕毁契约。程序缺席,毫无诚信可言。
二是不但无视契约,并强行驱赶,就有悖于程序正义,即有悖于法律程序。胡适并未否定这件事在道义上是否正当,他否定的是方式上的失当,方式失当很可能将正当的事给非正当化。方式失当,毫无绅士风度。
三是欺弱乘丧,强暴行之,以暴力手段欺负弱小且已丧失国柄的清室。手段暴虐,毫无仁义可言。
胡适的抗议,在当时几乎是逆大多数人的意志而动,有点儿不识时务,冒天下之大不韪,很容易就被人冠以封建、复辟、倒退的帽子。当时的周作人就说他有一颗“秀才式的迂阔头脑”。
所谓“秀才”,最起码看他是个读书人。所谓“迂阔”,无非是说他不随大流,不赶潮头,众人一起鼓掌喝彩的事儿,他偏要喝倒彩,泼冷水。我倒觉得,今天看来,从法律角度讲,胡适所言非常合乎法理思想。这似乎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胡适的思想具有同时代人所无法企及的意识高度,具有历史超前性。
胡适的抗议,也帮助我们更清醒的认识到,不管是任何个人和团体都必须服从宪政和法治。没有契约精神,没有程序正义,没有合乎法理的手段,将个人和团体凌驾于法理之上,以所谓道义正义的名义,玩弄法律于股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动辄就是斗争、运动、整治,微观而言,严重戕害个人;宏观而言,会带来社会灾难,人民困苦,历史倒退。中国过去几千年,现代几十年的历史都证明了这一点。
四、《归国杂感》的启示
读胡适《归国杂感》,可深切感受他对当时中国的落后守旧真的是深恶而痛绝。
作为一个师从杜威学习哲学的中国留学生,他一方面着力注重的是思想文化建设的僵持守旧。例如戏曲艺术一成不变的程式化。例如当时书籍出版的荒凉:“上海的出版界——中国的出版界——这七年来简直没有两三部以上可看的书!”而外文书籍,不但少的可怜,而且有的“也大概都是些十七世纪十八世纪的书”,十九世纪的,寥若晨星,而且“和现在欧美的新思潮毫无关系”。
另一方面,便是“时间不值钱”的恶俗民风——例如打麻将,打扑克,遛鸟,侃大空——和“人命的不值钱”的生存环境的恶劣。
第三方面便是中国教育内容与方法与时代、社会严重脱节的陋习。
这篇文章,原载1918年《新青年》第四卷第1号,将近一百年过去了,他所深恶痛绝的那些现象依然存在,而且,在有些方面,有进一步恶化的倾向。
例如环境的污染,比起那时候,也许表面光鲜了,但空气、地下水的污染,已经达到严重危害人的生命的境地。好在,最近几年,举国之内,从上到下,采取了一些环境保护措施,进一步恶化的势头才有所减缓。
还有些方面,又有反弹现象,例如麻将风,依然盛行。
教育,依然走不出脱离实际培养庸才的应试教育怪圈。这足以证明,新文化建设、国民素质的改造的缓慢和艰难。套用一句孙中山的话:“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而我特别关注的是书籍出版。书籍出版,可以看作文化建设乃至整个国家建设的晴雨表,可以说,出版兴,则文化兴,思想兴,国家兴。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八十年代初,以开放和博大的心胸接纳世界先进文化成果,也以宽容平和的心态容许各种文化思潮的生发,一些反映中外新思潮的书籍的出版,拓展了整个民族的文化视野,解放了许多人僵化的思想,使我国文化建设开始出现和世界文化步伐几乎同步而且百花齐放繁荣昌盛的趋势。仅举一个例子,那时,张贤亮的《绿化树》、铁凝的《麦秸垛》等小说创作,很明显受到了弗洛伊德的性欲、潜意识、压抑等理论的影响。
最近,我到书店去逛,却有些失望,在书架前走过几趟,就明显感觉到,相比前些年,不管中外,新书很少见,充斥书架的,是大量旧版书再版或者翻版。所谓非主流意识的书,更是绝迹。
胡适写《归国杂感》的时代,新书出版少,尚可归结于新文化建设才刚刚起步,国人的文化视野还极其狭窄——例如,一些外国书籍,其实都是由一些传教士带到中国的,国内懂外语具有翻译基础的人还寥若晨星;尚可归结于整个国家的文字写作都基本还停留在文言阶段,白话文写作刚刚开始萌芽。一句话,从文化视野到人才素质以及语言媒介和表达技术都受到一定的限制。
那么,今天呢?这些都不应该成为问题,成问题的就是对当今先进的外国文化的拒绝,对国内的所谓非主流文化的敏感问题了。因而,读到胡适谈当时出版界的现状及其感慨之时,心里也是唏嘘不已。作为一个普通读书人,心里也难免有些凉意。
文章只是对五四文化先驱胡适之先生做一些个性化的审视,没有也不允许否定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实践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作者觉得平和的改革更适合当今现实,而我们也正在进行伟大的改革。这篇文应该仅仅被视为一种思考而已,此篇理论方面虽然还有欠缺,但我们不应求全责备。江山并没有成规模讨论这个问题的迹象,这仅仅是一篇文章而已。作为一篇文章,只要不是恶意的,我们应该包容,请南尚老师不用担心。再次谢谢您的建议和教诲,祝夏安!
此文讲到胡适的契约精神,是个新的认识!感谢分享!o(* ̄︶ ̄*)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