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文】野蔷薇(散文)
我喜欢蔷薇,春天一到就伴随着春风满山遍野地开放,此起彼伏,绿意盎然地生长着。开着小小的花,颜色大抵都是有些淡淡的,淡淡的红色,淡淡的粉色,淡淡的黄色,白绿层叠在一起的,极其美妙。蜜蜂和蝴蝶会时不时穿梭在花丛中吮吸花蜜,它长着扎人的刺,一点都不讨好人,似有一种张牙舞爪,肆意生长地姿态。
清晨开得格外鲜艳欲滴,黄昏之下又显得朦胧迷人。它有着玫瑰的绮丽,但不像玫瑰那么开得华丽和炽烈。它的香味不像玫瑰那般浓烈,而是淡雅的清香。它也不似玫瑰那般娇柔,带着那么一股子野气,遍野可生,也不怕寂寞,野风吹过就变得枝繁叶茂,花海繁盛。
我喜欢蔷薇,大抵也是因为它的这股子野气,有着一颗不怕孤独和寂寞的心。
玫瑰娇艳,若无情人瞩目只怕会郁郁寡欢地死去。玫瑰适合修剪扎成束的观赏,而蔷薇则不同,由于藤蔓纠缠,长满了刺,少有人会近距离观赏它,也不适合被修剪扎成花束欣赏。它不安于在瓶瓶罐罐中作为摆设,只适合带着绿色的枝叶藤蔓,疯似地生长,你看到它就看到了宁静中的奔放和狂野,就看到了春的到来,就觉得心里阳光明媚,美滋滋的。这种感觉似乎也无关爱情,无关风月,不离伤,绝无半点伤感之情。
而玫瑰则不同,你看到它的时候,或多或少会想到爱情,而想到了爱情又或多或少会有几分悲伤,它太媚,太艳丽,太过情重。谁能辜负这花期之美?谁能忍心不去怜惜?
蔷薇生命力顽强茂盛,你不怜惜它它也会没心没肺地生着,它才不管有没有赏花的人,它本就不是用来插在瓶内供人观赏的花。它不献媚,不取悦,不讨好,只是安安静静地开,自顾自地热闹和繁盛着。它与情爱无关,它亦与你无关,它只是来赴春天这场声势浩大的约。漫山遍野都是它们的身影,随风翩跹,疯狂起舞,似火燎原。即便是凋零,变丑,也从不显得令人心痛。
一树不等人的蔷薇和一束等人怜爱的玫瑰,我更中意蔷薇的野,倔强,决绝和不屑。
庭院蔷薇仍在,芳香如故,等你想起来看时,它已是繁花似锦,花开成片。泡一盏花茶,然后静静地听风起风落,嗅闻花香甜蜜,突又想起了初见的时光,一切的事物都是初见时才觉美好,带着某种惊艳,某种不可预测的神秘,然而时间久了对之的喜爱自然会慢慢淡去。也不挣扎,也不强求,你忙你的,花依旧在静谧的庭院内盛开,依旧那样的清风明月。不等你来,它只是生生不息,你若停留片刻,它也不会过多怀念,待你走时,它亦不会悲哀,毕竟风起风落几起,有些哀伤它早已看透。
某日,你突然造访,然后感慨,这花依旧如初般的美好,依旧能抚慰人心,依旧芬芳怡人。感慨自己为何会忘记?为何会忘记?你不曾真心记挂,又何曾时常挂念?你工作太忙,谁敢打扰?你流连在别的地方,谁能惊扰你的愉悦?你心系着别人,谁还能挤进你心?既然成为不了你的牵挂,便也不再勉强。
你来,你去,也只不过是风景一场。
谁的伞下不撑人?花花世界,繁华太多。一人撑伞,两人依偎,再多一人便显得多余,其实这个道理早已懂得。不愿看到你的脸上流露出的疏离,唯有在你繁忙身影后悄然儿止。是的,我就在这儿,哪儿都不去,打开庭院的门,我依旧安静的盛开,依旧新鲜艳丽,美得不可方物。只不过,我知道,我是花,你只是看花的人,推门而入,你来你走,我不能欢喜和悲伤。我不问,亦不挽留,淡了就淡了,忘了就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