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舞】阅读马尔克斯(随笔)
我一向比较自负,在看问题上不太能够轻易苟同别人,比如关于诗歌热,关于文化热、关于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关于艺术的多面性……我总觉得我离别人很远。但有一个人却能拉近我们的距离,这个人是加西亚·马尔克斯。他是作为一个独特的个体存在,这个比喻并无丝毫的夸张。
在25岁以后,我明显的感到自己的心灵已经蜕变,不再停留于之前那种朦胧的状态。不知是叔本华还是尼采说过,一个人成熟的标志是不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至于某些方面的表现,或者说处理一些事情的不完整,那是技巧上的事了。在文学的问题上我是虔诚的,甚至到了苛刻的地步。这种苛刻是我不太肯轻易地承认别人,也不太肯承认自己。轻易承认别人是种轻佻,而轻易承认自己是种不严肃。
在有一个时期我也写小说,说是写小说那是往自己脸上贴金,给自己一个台阶。虽说一无所成,却甚为狂热。我喜欢海明威,喜欢马尔克斯,他们具有一种清澈和光芒,在清澈和光芒间透着大气,这种大气是个人经历后的升华,也具有传统中纯净的特质,出类拔萃。我模仿海明威写过一篇短篇小说,一个人站在独木桥上,远离家庭,远离朋友,在自己的空间里了此一生,恰似一个走在独木桥上的人,——精神孤独。
海明威无疑是一位伟大的作家,恰巧马尔克斯十分欣赏海明威,最凑巧的是我读到马尔克斯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他写自己眼中的海明威。那是1957年的巴黎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作为记者的马尔克斯在街头与海明威擦肩而过。他分析了海明威的小说,对他的无限景仰。
从文学本质上讲,马尔克斯和海明威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作家。海明威总是极力去超越自己的极限,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即使是海明威也有自己的局限性。马尔克斯更多的遵循了原则,他们的相似之处是承认文学的社会功用,对内心的忠诚。
马尔克斯花去重要精力的《族长的秋天》是他最好的作品之一,他的批判性和表现主义都有一种现实的象征。他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就像一个哲学家讲故事,充满深刻的哲理。他写出了爱情的本质,无论隐秘,抑或柏拉图式的爱情都在显示爱情有多种结局,多年前他在《百年孤独》里说:所有的爱情都是在床上解决的。
马尔克斯巧妙地运用小说的技巧,他这种技巧也许是因为他十分推崇威廉·福克纳,我这并不是说他承袭了福克纳,而是说他们身上有着共通的文学表达。《百年孤独》开头写到:“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人物,时间,过去,现在,将来,空间转换,给人无限遐想。
相比较上述作品,我特别喜欢他的《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他说这部小说构思了三十年,有时候我甚至肤浅的认为这是他最好的小说。结构没有《百年孤独》那样宏大,却也是饱满的,具有艺术的张力。这部小说充分地显示了他的叙事才华,结构的处理能力。
在小说里,丈夫发现新娘不是处女,于是把她休回了娘家。在两个哥哥再三逼问下,她说出了一个叫圣地亚哥·纳赛尔的人夺去她的贞洁,两个哥哥在没有弄清事实的情况下提着杀猪刀将圣地亚哥·纳赛尔杀掉。在被杀前的夜里,死者梦见自己穿过一片森林,身体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粪便(鸟粪)。讽刺的是除了死者之外,所有人都知道死者将被杀,但没有人告诉死者这条危险的致命的信息。更讽刺的是死者的母亲能测算出梦与现实生活之间的征兆,当死者把这个梦告诉母亲的时候,母亲测出这不是一个噩兆。事实上在面对自己的时候,母亲是分辨不出吉兆与噩兆的,摘下了封建思想的面具,这个讽刺多么有力。这是黑暗的角落,千百年来一直有人在表演,让人感慨万分。
这部小说把个人的愚昧和集体的冷漠体现得淋漓尽致,如同观摩一幅立体画。当圣地亚哥·纳赛尔出门后再也没有回来(回来后倒在了自家厨房),惋惜,遗憾、无不表现其中。侧面反映出死者母亲的原始迷信生活,这跟人们信奉的宗教无关,是一种骨子里的荒诞。当大家都知道死者将被杀死时的那种表现,那种不关己事置身事外的看客的极端漠视,有一种现实的疼痛感。据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的穿透力震撼人心。
马尔克斯在《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中并没有刻意的去树立他以往的那种风格,而是重点的讲述一个故事,没有刻画某一个人物的经典性,而是把中心放在周围人物身上,可以说这部小说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中心,他们幸灾乐祸,冷漠、嘲笑、愚昧。由一个不是处女的新娘勾勒出一个群体的丑陋,人性的丑陋,故事的延伸引导我们抵达灵魂深处。
过去我读川端康成的《雪国》时,曾埋怨他在小说的结尾安排叶子死于一场火灾,这个安排一度让我纳闷了很长一段时间,我觉得叶子和男主人公岛村并没有过多的感情纠葛。直到后来我自己尝试着写了一些小说,读了很多小说,尤其马尔克斯的小说,才终于理解了这个安排,川端康成的小说美就在于结构的迷离和煞尾。和川端康成相比,马尔克斯是更优秀的故事讲述者,马尔克斯的表现主义和魔幻现实主义结合的文本是一种自然:讲好故事,揭露真相。故事的饱满也是使小说艺术性的一种途径——当然这仅仅拥有写小说的经验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天赋。
我也突然意识到,马尔克斯的伟大是有原因的。按照博尔赫斯的说法,——他曾说詹姆斯·乔伊斯是一个失败的作家,因为他的作品让读者读起来非常吃力。这也就是从事实上承认了一个作家的平庸部分。要是博尔赫斯活到今天,我想他对马尔克斯的作品不会产生上述议论,因为马尔克斯代表着一个作家的完整性。所以,我大言不惭地说一句:从福楼拜到马尔克斯,他们是一种小说的希望,也是文学的希望。
马尔克斯是20世纪文学上的丰碑,像文艺复兴时期的但丁一样,像19世纪的托尔斯泰一样。他的创作富有创造性,比如《百年孤独》,讲的是马孔多小镇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他表现得如同影像般清晰。当我们说向经典学习,就等同于说向马尔克斯那样的作家学习。
他也写过一些短篇小说,比如《礼拜二下午的休息时刻》,里面的那个小女孩的画面非常的美妙。他的作品清一色的成功,这实属罕见,无有匹敌。
这只是我阅读马尔克斯的一点印象,如果要在文学史上找一位伟大的作家,我想我会在前三名预备一个位置,隆重地写上:加西亚·马尔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