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点】我能否相信自己(随笔)
一丶表面才是深沉
“表面才是深沉”。这个观念最初出现在我读完《受戒》之后。在这篇小说里,明海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都是从对方的表面来的。先说明海,文中有一段历来为人称赞的描写: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如果说小英子是在每一次与明海的接触中对他产生了情愫的话,那么明海突然意识到对小英子的感情便是从看到这一串脚印开始的。汪曾祺是用唯美的语言来描写这一串脚印的,包括她的趾头什么样、脚掌什么样、脚跟什么样、脚弓又是什么样。但无论怎样美,终归是脚丫子,也就是“终归是表面”。你问这肤浅吗,喜欢一个人竟然是从被她的脚丫子打动开始的,这不就是看脸看身材嘛。而比起明海,小英子就更厉害了,文中很难确切地说她对明海的感情是从什么时候产生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她最初表达这份感情是从明海刚受戒完两人划船返回的时候。
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
小英子忽然把浆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看看人家的表达多么纯朴!直接就是“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但小英子为什么选在这个时机说呢?因为她第一次看到了明海头上的戒疤。之前我们见面那么多次,我都守着这份秘密,而当我看到我喜欢的人受了戒,我忍不住才一遍一遍地问他“你疼吗”、“你不要去当方丈好不好”、“答应我你不要去当‘沙弥尾’”,最后忍无可忍,直接挑开了这份感情——“我要给你做老婆”。对于这两个人来说,一个是情窦初开,一个是表达感情,都是从表面来的。
《受戒》放在这儿,我相信没有人会说它肤浅,可为什么她们的“表面”不肤浅呢,她们的“表面”和我们的“表面”有什么不同?我想这涉及到“表面”的归属问题。换言之,就是你看到的对方的“表面”是属于大家的还是独属于你一个人的。梁文道在《我执》里面提到了西方情爱观念的核心:归类与不可分类。所谓“归类”,就是你理想中的那个人的类型;“不可归类”,是那个人身上某些你无法“归类”但唯独吸引你的东西。比如在电视剧《红高粱》里面,有这么一段对话。朱县长问手下小颜:“你觉得你嫂子这人长得怎么样?”小颜很尴尬地笑了笑,意思就是“不敢恭维”。结果朱县长火了,告诉他“家有丑妻那是一宝,我就喜欢她这丑劲怎么了!”看吧,这就是独属于朱县长看到的“表面”。那一刻,我相信朱县长是一个深沉的情种。
二、有钱人的笑话
这个标题是梁文道的。很明显,他在这篇文章里讲述了一个笑话,一个有钱人的笑话。那是他在医院时的经历,病人总喜欢在病床上翻一堆过期的杂志,那一天,他翻到了一篇逗趣的文章。文章的主角是一个卷入娱乐圈绯闻的富家子,他竟然对记者说:“我无法接受一个人爱我只是为了我的钱。”梁文道看到这句话捧腹大笑,“哈哈哈哈!他怎么会有这么古怪的念头呢?别人怎么会为了他的钱而爱上他?他应该反过来想,如果他这么有钱,而竟然还有人爱他,那他的命就生的太好了。因为一个有钱人想得到爱,实在要比骆驼穿过针孔还难。”
同样的情况在写出《情人》的杜拉斯那儿也上演过。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很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容颜。
这是《情人》的开头,也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她和安德烈亚的开头。那时,安德烈亚27岁,而杜拉斯已经66岁了。作为她的崇拜者,安德烈亚知道她热爱男人、酗酒和毒品,他更清楚,因为她总是彻夜写作,没有一个男人能忍受她。就是这么一个祖母级的宝贝,却让安德烈亚一生都深陷其中。
我问过很多人:小女生喜欢大叔的原因,除了钱之外,可能还有他的气质,他的容貌,他的才华等等。而一个年轻小伙子喜欢一个老女人,是不是仅仅因为她的钱?结果是,我不止一次听到一个绝对的回答——“那肯定是啊!”
事实上,安德烈亚也曾被问过这样的问题,提问者正是他爱了一生的杜拉斯。老年的杜拉斯,皮肤上只有密密的老年斑,干瘪而毫无光泽。有时,她会突然无厘头地问一句:“如果我一本书都没有写过,你会爱我吗?”他无言以对,只能苦笑作答。只有安德烈亚自己知道,那时候他是大学教授,而她在金钱上一无所有,只有他自己知道为什么爱。
“那肯定是啊”——这个绝对的回答会不会无法那么绝对呢?
像我每一次面对他们一样,我又要用事实质疑他们的“绝对”了。1996年3月3日,82岁的杜拉斯在巴黎与世长辞。安德烈亚果然爱她到死,她也果然如她所说的那样,什么也没给他留下。但16年的纠缠到底会不会一无所获?杜拉斯在自己说不出话时,挣扎着递给了安德烈亚一张小纸片,上面只有用法文写就的少少的几个字——“我爱你!”
我相信这三个字的真实。对于杜拉斯,谁能说行动就一定高于态度呢?《有钱人的玩笑》,它可以是玩笑,也可以不是,关键在于你是否相信爱情。
三、“二见钟情”
曾经跟人聊,聊什么狗屁的“一见钟情”。昏黄的灯光下,木质的桌椅反射出迟钝的光,小小的音箱里放着的披头士突然停了。他一口把一杯奇怪的酒闷了一半,微醺的样子几乎是要哭泣。他说:“我见着她第一眼,心就化了。”然后,他又一口闷完剩下的一半,哭了。那天,她像拒绝每一个随便的男人那样随便地拒绝了他,理由是“没有理由”。嗬,她的潇洒可对他打击够大的。我想。
“她有什么好?”我这句话的意思其实是,“你第一眼究竟看到了她身上的什么?”——因为他在这之前压根儿不知道有她这么一人。“不知道,说不清楚……就觉得……就是她了。”“总得有理由吧!”“就是感觉吧。”感觉!感觉!头一次听一个大男人拿“感觉”作为理由。感觉是个什么东西?是的,女人们老爱拿她们的“第六感”说事,这我不敢妄加评断,事实上,我倒真不止一次地见识过它的准确性。但是,那常常出现在对别人的感觉上,而一旦落到她们自己的感情上,就变得一错再错了。古往今来的经验证明,女人是最容易受骗的,因为有男人的存在,越漂亮和越爱展示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可见感觉总也抵不过欺骗。
“我看你就是在自己骗自己!你就是一厢情愿!你就是在玩自我感动!”我想结束这场谈话了。他顿了顿,用那种匹配失恋情绪的声音冷冷地问我:“难道你一个文艺青年也不相信一见钟情么?”我本想给他一个直接的否定,但他的冷也让我得以冷静下来思考。我是否相信“一见钟情”呢?这个问题对于我就好像是——你是否相信中国人是龙的传人呢?我必须得信啊!但是——龙是个什么东西?然后你又问,你相信龙的存在吗?我不信啊,起码我们理解的龙不存在。那你为什么认为我们是龙的传人呢?妈的!我必须信啊!这样一说,“一见钟情”好像成了一个信仰问题。你敢说你看到了信仰,看到了龙吗?
如果这个时候运用一个数学语言表示你的相信度——比如:保留整数、保留小数点后一位——那我就说我不相信一见钟情了。这就像是信仰碰到现实的情境,我对于一见钟情的态度就是这样。但是,对于“二见钟情”,我们或许可以考虑考虑。但是必须得是极尽天时地利人和的“二见”才算数。比如,你今天在北京的某一家服装店里看到了那个ta,一个星期后,你在上海的某一家牛排馆里又与ta偶遇,我敢肯定这才是到了你整颗心都该化了的时刻。你不会把这当成是一个巧合,因为你一定会说服自己,这是首先。其次,你没有勇气再去试验“三见钟情”“四见钟情”了。你也不会把这当成是一种感觉,一种纯粹的自我感受。因为天时地利人和会让你的感受多一点与某物想通的奇妙,让你感到有一种冥冥之中的力量安排你们再次相见。我想,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可是,缘分出现的几率比龙的存在又大了多少呢?我不知道,但是我想肯定是大于它的,因为比起天上的事,我还是更愿意相信地上的事,哪怕它们只是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和保留后一位的区别。
当然,这些歪理我是不会跟他说的,对于这种死认一见钟情的人,我是永远不会跟他说我这一番道理的。正如那天他问我最后一个问题——“我对她一见钟情的时候,你觉得她在怎么看我?”我只答了他一句话——“可能觉得你这家伙起码两天没洗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