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岸•往事】可怜的正与邪(随笔)
看到一段视频:地点好像是一处服务区,一排摊位上摆着各种吃食。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福态女子正在发飙,把烙饼、鸡蛋、玉米棒子乱扔乱砸,最后衣裤尽脱,其行也暴,其言也狂。有制止者,有劝解者,当然不乏拍摄者。当事人如同泾水入渭,孰清孰浊,孰正孰邪,一目了然。
我笑不出来,只觉得可怜。
那女子可怜。不必看完视频,这女人精神不正常即可判定,到后来自脱衣裤,只有乳罩和短裤遮羞,光着脚追逐咆哮,疯态毕露。她断然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看到自己女儿疯颠病发,如此歇斯底里,她的父母有何感受?她有丈夫吗?她有子女吗?他们作何感想?但站在被砸被损害者的角度来看,把此女疯狂施虐的过程拍摄下来,公之于众,一点都不过分。
拍摄这段视频的人尤为可怜。刚开始拍摄的时候,对于这位彪悍女性也许了解不多,正所谓路见不平、“举机而拍”,暴露邪恶的丑陋,真的是侠义之举,令人称快!和悍女对峙,坚决往下拍,无所畏惧,也确有武二郎打虎之勇。但等到女郎把上衣脱了,把裤子褪了,把鞋踢了——此时再拍,已叫人心生疑惑:此女精神有问题,如同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我们有必要和她一般见识吗?面对如此疯病之人不心生怜悯吗?及至后来,又与已近赤裸的疯女玩起了捉迷藏,疯女怒极狂追,拍摄者跑着躲着也要拍,画面里的和画面外的,究竟是谁疯了?
明知对方是标准的歇斯底里发作,一激便怒,愈激愈怒,还要一再逗弄撩拨而使疯女更加疯,此时正与邪的角色已经完全反转——拍摄这段视频的人做人实在不地道!见过小狗咬人吗?小狗追着路人狂吠确实令人生厌;但偏偏被小狗追咬的路人不走了,走两步转身跺跺脚,走两步转身跺跺脚——试问小狗和这位路人哪个更令人厌恶呢?若要真心想要主持公道正义,挽回被害人损失,打个报警电话万事大吉!而拍此视频,传到网上,说他哗众取宠都有点轻,说他用心险恶也不过分,打起官司来怕也要输。撒泼的和拍视频的,究竟谁是正义的,谁又是邪恶的?可怜!
但愿人间少一点狂躁,多一点怜悯;少一点险恶,多一点慈悲。安得一服清凉散,人人解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