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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看点】南城(传奇小说)


作者:青瑶 白丁,37.1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018发表时间:2019-01-25 19:59:21
摘要:一个时代的狂澜……

【看点】南城(传奇小说) 南城起先是不叫南城的,它的真名儿叫南关。
   很自然的,它和一座关隘有联系。那关隘并不怎么有名气,到如今也已败落得只剩下几片灰白色的墙,像一个老人,在没有拐杖的风中颤颤巍巍地站立。墙头上的垛子像一双眼睛,空虚得只余下了恐惧——那种像是预感到自己死期后绝望的恐惧。只是,白云苍狗,沧海桑田,斗转星移,人世变幻。再怎么漫长的时间,总有化为灰烬的时候。
   铲斗车碾过一阵,尘土就飞扬一阵。大卡车进进出出,碎石不时从车斗里溢出来,让原本宽敞的道路看起来变得狭窄许多。司机弄得满面灰尘,但随即用搭在项子上的湿毛巾抹一把脸,上唇的乱毛糟子咬一口烟,久久不见他把烟气吐出来。司机就那样定定地看着前方。神色里有说不清楚的意味。
   前方。
   机械引擎还在突突地响,爪子一样的铲斗就伸向墙体。墙不哼哼,也不动摇,勉力支撑着,与机械里的人对视。驾驶室里,蓝色小帽,小鼻小眼,一副贼眉鼠目的卑劣相。那小帽见墙未倒下,竟有些扫兴,他再次调动摇杆,开动履带,神色中凝着一股子威严。他甚至还骂咧了一句。手起铲落,两者相撞,巨大声音像是一记炮弹。墙体支撑不住,破碎地倒下去,如同一个被敌人万箭穿心的壮烈牺牲的英雄。
   司机把烈辣的烟气呼出来时,脸已经涨得通红,找水,但又找不到,只能一个劲儿地咳嗽。
   与此同时,舅爷倒了下去。突然的。就像被人打断了椎骨。死鱼一样地瘫软下去。
   1984年。
   南瑾欢在二十岁的时候,知道了自己的身世。
   那是个将黑未黑的傍晚,大名鼎鼎的明桥班主南任终于确切地感知到了由衰老带来的有关死亡的宿命。但他异常镇静地重复着多年来习惯性的动作——用手掌从额头由前至后地抚平头发。大把的黑而灰的头发从他的头皮上跳下去,挂在耳背上,缠在颈上,飘在空中,落在地上。一缕缕显得触目惊心。他的手颤动一下。脚随之配合起不甘心的步伐,一步一步,又回转过来。暮色渐深,四周都变得模糊起来,所以从远处看来,这儿闪动着一个黑色幽灵般的人影,孤独游荡在世间可以藏身的角落。
   邵英又一次发挥了她那未卜先知的判断能力,告诉众人那晃动的人影实则就是南任班主。她说:“班主上辈子大概是从河里来的,总有一天,他会随着河流的方向而去的。”邵英的话不知为何总是能压得众人不知所措。事实上,所有人都看出了班主的衰老:爬升的皱纹,拖沓的步态,健忘,糊涂甚或颠三倒四,这些无一不可以佐证,但又常常极易被人忽视。因为尊重和爱戴,有些失当的细节被众人遗忘干净,之后做出一副什么都不曾发生过的景象。但到今天,众人在暗色的傍晚又一次目睹到了班主的衰老。于是感慨起来:班主到底是老了。这声感慨很快成为众人的共鸣并一再重复。
   丑脸儿白义向着人影处喊了一声:“师父。”
   他们都把南任叫师父,这是明桥戏班从古至今的惯例。既是师徒,那么师徒一家亲,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师父舒心,徒弟满意。那人影立时站定了,然后向众人走来。那是一张干巴巴的缺少水分的面容,数得清的头发稀不拉拉地向后倒在头皮上,让前额显得高而宽阔,油光可鉴。眼睛是小的,鼻子也是小的。他向众人象征性地一笑,露出漏风的豁牙说:“瑾欢,你晚些时候到我的房里来一下。我,我有事对你说。”他的目光在南瑾欢的身上停了仅仅一秒之后就移开了,重新拖沓着脚步回了屋,关上门。众人又围着南瑾欢咋呼,一时间忘记了南瑾欢不能说话的事实。最后还是邵英替她打了圆场。
   明桥班子里,邵英同样是受人尊敬的。尽管她不能登台唱戏,但她却自愿承担了明桥班子里所有的后勤任务,洗衣,做饭,调停矛盾,她像母亲照顾孩子般照顾着这个班子。至于她为什么要这样做,没人知道,她也从来不说。只是时间久了,人们明里暗里就知道了一些,于是就有了一种流传在外的说法:邵英小时候也是人见人爱的美人胚子,家里虽穷却从未亏待过她。然而人生的转折就在十六岁的那年冬天,天寒地冻,触目荒凉。明桥戏班到村里义演,以此来缓解寒冷带来的不适。那时的南任正值年轻有为,唱功极佳,一登台就赢得了无数掌声,当然,邵英也在内。随后,他唱起来,或高亢,或嘹亮,或低沉,或舒缓。人们在高高低低的声音中沉醉,像一场大梦。邵英只觉得心中有什么东西想急切地冲出躯体却又找不到合适的出口,那种被阻挡了的、压抑的东西酿成了她日后的相思。十九岁末,她竟用自己也未曾想到的勇气背井离乡。四地辗转,寻找着一个演过戏的,她并不知道名字的,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的男子。她唯一确定的关于他身份的信息便是:他演过驸马。她要找她的驸马。她曾经这样想。
   南瑾欢推开房门的时候,南任正对着镜子张开嘴用手去摸口腔里的豁口。“四,五,六……”他小声计数,随后又让南瑾欢自个儿拣一个干净的椅子坐下,最后给她递去一个铁盒子,盒子里是干干净净的白瓷似的牙。不等南瑾欢疑惑的眼神,老班主就径自解释起来:“我这牙啊,就像人一样,有命。每十年就要死一颗牙。俗话说,人死留尸,我把这些牙收起来。瞧瞧,已经七颗了,七十多年呐。果真是老了。”他无限叹惋,神情中充满了对往事的追忆,但他又十分清楚,现在不是回忆往事的时候。他忽然颤抖着抓住南瑾欢的胳膊,十分清晰的说:“瑾欢。我老了,死了都不要紧,可是明桥这班子不能传到我手上就给毁了。所以瑾欢,我死了,明桥可就要落在你的手上了。”这些话着实把南瑾欢吓着了,一个激灵竟让白牙奔到了地上,她想捡起来,但她的胳膊被老班主死死地钳住。老班主盯住她,好似盯住了可以救命的唯一稻草,“瑾欢,为了明桥,你答应好吗?做师父的求你了。你从小就喜欢看书,后来又写戏,明桥只有在你的手里才能被发扬光大……”
   也不知是费了多少口舌,总之南瑾欢是答应了,后来还真正把这个班子发扬光大了。可是这些事情南瑾欢到后来也就怎样也记不清楚了,她唯一记得的,是这一夜关于她身世的谜团一一解开。
   南任就如此说起那桩往事。
   那是天寒地冻的三九天,明桥戏班要到邻村义演,中间要经过一片林子。林子里当然也是飞鸟绝迹,万物冬眠。戏班子早上出发,计划在当天傍晚赶回来。可是那天因为种种原因,天黑时才从邻村往回赶,他们拒绝了当地人好心请他门留宿的要求,执意扎上火把,钻进大雪纷飞的归途。没人能说清那夜的大雪是如何的大,因为所有人都对这段经历产生了记忆的免疫。南任只记得当时内急,便偏离了队伍去小解。等他选好了地方,却看见白色的雪地里蠕动着一团东西,他怕了,借着火把的光一瞧,竟是个襁褓,半瓶子烧酒横在雪地里。襁褓中的婴儿在黑暗中逆着光看他,他也看婴儿,最后他竟然鬼使神差地抱起婴儿走出了林子。他说:“瑾欢。你幸亏遇到了我,不然……你这嗓子,是后来的事了。也怪我,怎么就没想到你是被灌了酒呢?”
   从那个晚上以后,老班主的身子就一日不如一日了。咳嗽把他缠得很厉害。他常常因咳嗽把喉咙扯得生疼而攥紧了拳头,用一个男人的姿态去忍着。邵英有次撞见了。那是给他送什么东西的时候,南任的咳嗽让她头一次感觉到死神的脚步正逼近这个曾经威风凛凛的男子,她看到这一幕,却没有任何的言语表示,只是皱起了眉,而后用手掌顺着他后背的椎骨一遍遍轻轻拍打,直到他咳嗽舒缓,喝下水。邵英说了一句什么,南任没有接下去。他们相处的大多数时间都是无声的,有时也是断断续续地说几句,但更像是一种知会。已有多年,两人之间所生出的默契只需稍稍的表情变化就能让对方心领神会。南任坐在桌子旁,左手握住杯子,右手搭在膝盖上,杯中的水不断微微荡漾,他随后轻轻叹了一声,嘴里吐出几个字:“小英,我把明桥要交给瑾欢了。”轻敲椎骨的手停了一下,然后又动起来,很慢的,其间的间隔越来越长,最后索性停下。答非所问地说:“我听人家说村西边的鸡公寺挺灵的,赶明儿去拜拜吧。”南任含糊地应了一声,不知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
   班子里的事被南瑾欢打理得井井有条,余下的时间她便拿去写剧本了。那天还是白义把所有人聚集在一起,脸上带着神秘兮兮的表情压低了声音感叹:“你们不知道吧?南关墙角下今晚又要遭杀孽了。”一石激起千层浪。于是众人就问他是什么事,什么原因。不想白义却反问道:“你们还没忘疯狗咬人的事儿吧?”
   疯狗咬人。南关镇的人想必都不会忘,不仅不会忘,而且只要一提起来就恨得牙痒痒。但事情的缘由,还得从两个月前说起。两个月前,谁也说不清成天在老街上游荡的狗是家狗还是野狗,但人们对这狗还颇有好感,原因就在于它那身毛。它的毛色迥异于镇上其他的狗,别的狗都是单一毛色,而它却是两种毛色:背上为棕色,但到了臀部又偏偏变为白色。它的四肢短小,一排乳头垂下来不过离地一寸多,脑袋也小,支棱起耳朵配合着眼睛十分警惕地打量外界。此外,它还不在人前吃东西。它短暂的生命里只有一次在人前啃过一次骨头,但也因此改变了它的生命轨迹。它没有固定的窝,就歇在墙根下、树下或是人家放在屋外的烂箩筐中,时间短人们还新奇,时间一长,人的耐心就没用了。“哪儿来的东西?屁股上长一撮白毛以为自己就不是畜生啦?”有人也会这么说,可惜狗不懂人言,人们又补上一脚。狗被踢到痛处,哼哼唧唧一阵,不耍威风地知趣地走开。后来也不知怎的,人们再见到这条狗的时候,它的脸部是一层血枷——它被人割了耳朵。传言说是鸡公寺旁边的疯子干的。它的腿上也有撕咬过的痕迹,皮开肉绽,触目惊心。与此同时它性格大变,见人就咬,第一个被咬的是镇上葛叔家的小儿子,重伤不说,隔几天又因医治无效死了。葛叔原本是两个儿子,大儿子不争气,游泳的时候被河里的水鬼给拉了去,指望着小儿子能够传宗接代、光耀门庭。谁知小儿子出了这样的事。葛叔自然生气,于是花了几天时间逮住了狗,就等着今晚在南关城墙下开膛破肚、血债血偿。
   明镜高悬,亮若白昼。尽管这样,人们还是挂上了昏黄的白炽灯,人影物影在灯下摇晃。胡屠夫心里总觉得紧张,仿佛有什么弥天大祸即将到来,晚间天气清凉,他却冷汗涔涔。他把狗的两条后腿吊在一根横木上,将刀在水中摆动一下后开始,先从胯部切入,鲜血飞溅的瞬间,他铁青着脸,一言不发。不一会儿,屠刀忽然“叮咣”一声落在了地上,随之他又不由自主的后退两步,脸上的表情或惶惑或惊恐或迟疑或无措,一瞬间交织了他有限生命中所有能够表达的情感。昏黄的灯光投射在他粗厚的脸庞上,与之对应的还有破碎在母腹内的正在成长的生命的胚芽。屠夫一时之间不如如何是好,但他脑中的影像前进或后退,上升或下降,变得无比清晰,他后来确信那正是死亡的预兆,因为民间传说,人只有在临死的时候才会将自己的一生作一短暂的回溯。他仿佛看见了他死去多年的老娘,那臃肿的老妇人说,“你这崽子,前船栽后船挨,你怎的就步了那不义之徒的后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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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篇《南城》的小说,确切地说是串起了南城里的故事。虽然说,如今的南城已经在铲车的碾压下面目全非了,但南城的过往,还有那些故事,却依然在废墟上泛着淡黄色的光泽。那个戏班,还有戏班里的那些人,民桥班班主南任,还有邵英、南瑾欢,其实也都是有故事的人。他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尤其是南瑾欢,他原是一位弃婴,是民桥班班主南任救了他,并且把他抚养成人。而他得知自己的身世,是在老班主自认来日无多的时候。当然,南城的故事不仅仅有戏班的故事,还有疯狗的故事。这狗原先并不疯,它是一只流浪狗,它居无定所,而遭到了人的踢打,甚至是残害,之后,它成了一只咬人的疯狗。狗咬人了,自然是要受到惩处的,于是,那个胡屠夫成了宰杀疯狗的刽子手。但,当他看到那破碎在母腹内的正在成长的生命的胚芽的时候,屠夫的心里有了惶惑、惊恐和迟疑……很喜欢小说蒙太奇的写作手法和营造的语言环境,感觉那是一种带着碎片样的、淡淡伤感的语言。欣赏。推荐阅读。【编辑:兰花悠悠香】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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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兰花悠悠香        2019-01-25 20:05:43
  这两天,连着编辑了老师两篇小说,感觉老师的小说有很多地方是值得我借鉴学习的。编辑不到位处还请多多包涵。
2 楼        文友:湖北武戈        2019-01-26 10:06:30
  小说影现着历史的深邃,也凸显出人世的沧桑。学习了,问候青瑶老师!
与江山作者共同成长!
3 楼        文友:青瑶        2019-01-26 14:59:39
  大家好,我是青瑶。今天看了各位文友的评论,我在此表示感谢。也希望各位文友能和我多多交流,共同进步!谢谢!
4 楼        文友:只留阳光        2019-01-28 07:16:00
  小说语言很有特色,故事耐人咀嚼,不同于一般的叙述形式,在我看来恰是此文的亮点。
温暖向上,以心相交
5 楼        文友:湖北武戈        2019-01-28 19:28:48
  恭喜佳作获得精品,祝贺青瑶老师!
与江山作者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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