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原创小说-优秀文学
当前位置:江山文学网首页 >> 丹枫诗雨 >> 短篇 >> 杂文随笔 >> 【丹枫】道德及性本善恶论(随笔)

编辑推荐 【丹枫】道德及性本善恶论(随笔)


作者:马永利 白丁,17.5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996发表时间:2019-03-01 21:26:59


   2006年,伊朗一女子阿什蒂亚妮因在丈夫去世后与两名男子发生性关系被判“通奸罪”,处以九十九下鞭刑和石刑,即用乱石打死。此判决引起国际社会强烈干预,迫于压力,2010年伊朗司法机构宣布中止执行死刑判决。这是阿拉伯世界的一项司法进步,是人性正义的胜利。有人在问及周国平先生对此事件的评价时,周国平先生说:“人性是最高的标准,合乎人性的是道德的,不合乎人性的在本质上是不道德的。伊朗的石刑明显违背人性,所以是极不道德的。道德的最高标准不是某个地方的风俗或宗教传统,而应该是人性。”
   “符合人性的就是道德的”。这句话里面应该是有一个重要的省略语的,我们需要想一下。首先需要搞清楚什么是人性,才能研究这个问题。
   人性的定义有几个,比较认同的是:人所具有的正常的感情和理智。
   但是什么是正常的感情和理智呢?如果认为人性中有善良的人性也有丑恶的人性,那么无论是善良丑恶都算是正常的感情和理智呢?还是只有人性中善良的部分算是正常的感情理智,而人性中丑恶的部分就不能算是正常的感情和理智了?如果这样看,笼统地讲“符合人性的就是道德的”这个结论就不准确了;比如按照逻辑的三段论来推理:“符合人性的就是道德的;自私和狭隘也是符合人性的;所以自私和狭隘也是道德的。”这个结论显然不符合道德的标准也不符合逻辑了。道德的东西应该是高尚的,而自私和狭隘在人性中属于丑恶的一面,是算不得高尚的,所以自私和狭隘就不能算是道德的。准确地说应该是“符合正常的人性就是道德的”,因为正常的人性应该不包含社会公德不推崇的那些丑恶的方面。周国平先生应该是这个意思。
   关于人的本性是性善性恶的问题始终没有定论,无法统一起来达成共识。
   西方人的观点是人的本性是丑恶的,所以西方的制度不相信人格,不相信人会道德自律,这个从自然和社会中都能找出很多这样的例子。正是基于性恶的人性认识,西方制度的基础是法制,不相信人治,再伟大的人格也不能信任,不能把人民的利益寄托在个人身上,即不能用个人是不是一个明君一个正人君子来作保障;为了长治久安,防止人性中恶的一面作祟、贪污腐败、滥用权力祸害百姓,就必须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依法行政,实行民主制度而不是专制制度。尽管这样可能造成公共效率的低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的发展,但对人民生活的稳定,避免大的社会动荡或革命的爆发对社会秩序的摧毁是一种基本保障。其实人民生活幸福不幸福并不全在于社会经济是否发达而在于是否能够真正的实现自由和公平正义。即便是经济不够发达,但只要公共秩序稳定,能保证人民的基本生活水平,没有过大的贫富差距,人的生活就是幸福的。幸福感在许多时候是受差别和心理平衡影响的,没有对比就没有差别,没有差别就没有失落和不幸的感觉。古代的社会经济没有现在发达,但并不能由此得出古代人和平时期的生活没有现代人幸福的结论。
   中国人推崇“人之初,性本善”。因为中国人相信或倾向于人性是本质善良的,只是不良的环境才会使人变恶。所以中国人制度建设的基础是以德治国。“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即:用政令和刑律来治理社会,人民虽然因为畏惧惩罚不敢犯罪作乱,但是却不认为违法是羞耻的;如果用道德来治理社会,用“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等高尚的社会道德观念来教化人民,则人民不但以违法犯罪为耻,还会因为内心对道德观念的认可而自觉地遵从法度根本就不会去犯罪。德治其实就是人治。这是儒家的人性观念和国家治理观念,即把天下苍生的安危福祉完全寄托在个人的能力、品质和道德自律上。事实证明这一点是靠不住的,因为在历朝历代的帝王中,即使是开创了太平盛世的雄主明君,其个人品质都算不上高尚的,更多的统治者如果不放在历史的眼光中去看从大处去着眼,那连一个好的普通人都算不上的。
   关于性本善我们找不出多少具体的事例来,反倒是性恶的例子比比皆是,几乎在每个人身上都能找到影子来。有的人善于克制,愿意与人为善,克制自己人性中恶的一面,于是从大体上讲,他就是一个性善的人;如果一个人没有认同善良的价值观,放纵自己的私性和人性中丑恶的一面,那么这个人表现出来的就是恶的,就要做坏事。现在中国社会严重的贪污腐败及道德沦丧等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对于人的私性的放纵甚至是鼓励。自私自利相对于大公无私在任何社会都不能算是高尚的。这也是为什么尽管人人自私自利但人们内心对那些甘于无私奉献的人内心充满了敬仰的原因。
   我们还应该注意“人之初,性本善”后面的两句:“性相近,习相远”。关于这一点也有争论,一般的认识是“本性相近,习惯不同”。我认为应该这样理解:虽然人性相近都是差不多的,但人们的习惯却是远离善性亲近恶性。怎么讲?就是人性中有善的一面,人心向善,但人的习性惯性却是远离善的一面倾向自私自利恶的一面的,所以才有“魔鬼的引诱胜过上帝的召唤”这句话。或者说“习相远”的意思是因循接受或学习了善的观念,人就变得善良;因袭或学习了恶的观念人就变成恶人。因袭的不同导致人后天在善恶方面变化很大相差很远。
   其实不单是人性本恶,就连一些鸟类也能找到“鸟性本恶”的例证。杜鹃和黄鹂鸟在唐诗宋词中都属美好的鸟类,但这两种外表和声名都很美的鸟却是品行不端的。大多数的鸟类都是自己建造巢穴居住的,许多鸟还是终身的一夫一妻共同养育后代。这些小精灵筑巢的本事并不比人类差,它们忙忙碌碌飞来飞去的仅凭一张嘴衔泥叼草穿针引线就能建造成安全舒适的巢穴,其精致巧妙令人叹为观止。但是杜鹃和黄鹂就不筑巢,它们的生活方式是寄宿,就是鸠占鹊巢。它们总是趁着别的鸟出去觅食的时候偷偷地把自己的鸟蛋下在别的鸟巢里,让人家替它孵蛋。有的鸟回来会发现自己的窝里出现了不一样的鸟蛋,会毫不犹豫地把这些“坏蛋”扔出去,而多数的鸟识别能力不强,对着坏蛋发一阵呆就把坏蛋当成自己的蛋来孵化了,不但要替人家孵蛋还要负责给这个不一样的家伙喂食。这有点像一个女人在婚前怀了情人的孩子,可怜那丈夫不但要戴上绿帽子还要替人家养育后代了。而那情夫却是不用负任何责任的。差别只是鸟儿并不知情,女人却是知情的。更可恨的是杜鹃还会伤害宿主,既要占领人家的窝还要把人家的鸟蛋扔出去。这种恶劣的品性还会遗传给小的杜鹃。小杜鹃如果提前孵化出来了,还没有睁开眼睛都知道把主家的鸟蛋蹬出去,真是坏到根子上了!这一切冥冥之中到底是什么力量在支配?真是不可思议!
   事实证明单纯的德治或人治其制度缺陷太大根本不可靠,因为不论社会对个人寄予多么美好的希望和信任,个人初始的理想宏愿多么美好,最终残暴无能的统治者还是层出不穷。从这一点上看,西方人的顾虑是对的,办法是相对周全的,只有民主和法治才能长治久安。所以西方有一句话很对:“因为人性本恶,所以必须实行民主;又因为人心向善,所以民主才是可能的”。
   既然人性本恶,那么为什么又会人心向善呢?
   先说说为什么人性本恶。本恶就是本质恶,这是一种天性。其实人的本恶和自私天性是来自遗传和进化的。人类还没有脱离猿人的时候或者说是人类才诞生的时候是一种什么样的生存状态?自然条件的严酷、生存能力的底下、处处是险恶和竞争;如果作为一个生命个体没有一种本能的竞争能力,这个生命个体是根本不能生存和繁衍的。竞争就是排他的。这是竞争的基本属性。这一点在现在人类和所有动物的身上还能找到证据。在群居的野生动物中只有强者为王的才有繁衍后代的交配权,而成为王者必须经过激烈的生死搏斗。再如人类,一个正常的女性每个月只能产生一个卵子,而一个正常男性一次却可以排出数以万计的精子,并且只有一个精子才有与卵子结合形成一个新的生命的可能,于是这些成千上万的精子一出来就开始奋力竞争游向卵子以取得这个唯一的机会。
   是什么力量促使一个精子好像是有意识的自觉行为呢?是遗传进化的意志力量。正是由于人类初始的这种生存竞争和被迫选择的情况造就了人的本性自私。不自私就没有竞争的动力就没有生存和繁衍的机会。这是由一种生命力即个体意志或个人意志所决定的。所以从人的本质来讲,自私和丑恶也是符合道理的,是个体生命意志的小道而非生命种群集体意志的大道。或者说,人的本质丑恶作为一种天赋的本性是无所谓善恶的或无意识的,因为人的本质生存和繁衍的需要及其竞争环境就决定了人不得不这样做。可以推断一下:如果一个女性一次可以产生两个卵子,而一个男性一次也恰恰排出两个精子,不多不少,每一个精子都有与卵子结合的机会,即精子根本不需要奋力竞争就可以各得其所,那么每一个精子还需要排它自私吗?
   可见,只有在这种消除了竞争的排他性的情况下人之初才能是真正的性本善了。反之,作为生命的个体,只要参加竞争就必然具有排它性,就必然是“性本恶”的了。至于卵子和精子产生的数量为什么不会匹配,而是精子的数量远远大于卵子的数量,这一点到现在也没有人能解释得清楚。怎么理解这方面的进化以及合理性?我们可以假想一下:男性在繁衍中其基因属于强势意志,对于繁衍遗传负主要责任,而只有竞争环境才会激发基因的强势与活力,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只保留最优秀的,这对后代的正常生存是至关重要的。处于这种生命延续的生存意志的设计,男性就进化为精子的多数环境以形成竞争条件取得最优的基因结合。关于男性在遗传中的强势意志,叔本华也有类似的表述。既然经过合理竞争的过程其后代是不是都应该是正常的呢?显然也不是,先天畸形病态的例子也不少,这一点可能和外部的环境、生活习性导致的基因变性以及母亲所遗传的基因缺陷有关。
   再说人性向善。还是人性进化的结果,集体意志力决定的。这种集体意志力看不见说不清,但它一直在支配着人的行为,作为生命个体是在无意识地遵从着的,是为了种群不断延续自动形成和进化的意志能力,相当于人类有一个集体的或抽象的大脑,这个大脑产生集体意识并发出集体意志的指令和力量;特别是关于种群生存的普遍行为、能力和安全的意识和意志力,如维持生命的生活能力、行动能力、适应能力和进化能力、合理精妙的器官构造;这些都是与生具有的,或者说是“出厂设置”。
   人类的集体意志实际上是种群的集体意志。人类进入社会化生活以后,逐步发现人类需要群体生活,特别是面对难以抗拒的自然力量和生存危机时(包括部落间利益竞争),需要集体全力抗衡,作为生命个体面对自然是完全无能为力的。这就需要利益交换、互惠互助、团结协作才能形成力量,而这一切又需要每一个生命个体间的彼此沟通、关爱、建立友情作为纽带的。人的集体意识告诉人类如果不加限制地任由生命个体的私性膨胀,最终会导致人类种群的毁灭,人类为了私利不断地相互残杀就是例子,这个显然违背了生命存在的本质意义和种群的集体意识。一味地为了私利的竞争不利于人类整体的生存和延续,需要建立和维持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及其统治运行规则,需要约束个体的私性,让渡一部分利益为公共利益,这样就产生了良善的愿望,并且逐步进化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样一种高尚的集体意识。有了集体意识就有了集体意志。显然,这是人性中私性的让步,是被迫地遵从集体意识和集体意志力的结果,而不是生命个体的自觉意识和自愿选择。所以,人类知道善是对的,内心是向往的;但人在本性上很难脱离自私自利这恶的束缚,好比植入了病毒。
   人的一生都要受到个体意志和集体意志的双重支配。个体意志决定人性向恶,是本能的;集体意志决定人性向善,是被动服从的。个体服从种群,集体意志高于个体意志。
  
   2018年12月23日

共 4670 字 1 页 首页1
转到
【编者按】作者这篇《道德及性本善恶论》高屋建瓴,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辩证思维,条理清晰,启人心智,发人深省!人类的集体意志实际上是种群的集体意志。人的集体意识告诉人类如果不加限制地任由生命个体的私性膨胀,最终会导致人类种群的毁灭,人类为了私利不断地相互残杀就是例子,这个显然违背了生命存在的本质意义和种群的集体意识。一味地为了私利的竞争不利于人类整体的生存和延续,需要建立和维持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及其统治运行规则,需要约束个体的私性,让渡一部分利益为公共利益,这样就产生了良善的愿望,并且逐步进化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样一种高尚的集体意识。有了集体意识就有了集体意志。显然,这是人性中私性的让步,是被迫地遵从集体意识和集体意志力的结果,而不是生命个体的自觉意识和自愿选择。所以,人类知道善是对的,内心是向往的;但人在本性上很难脱离自私自利这恶的束缚,好比植入了病毒。人的一生都要受到个体意志和集体意志的双重支配。个体意志决定人性向恶,是本能的;集体意志决定人性向善,是被动服从的。个体服从种群,集体意志高于个体意志。佳作欣赏!【编辑:梦锁孤音】

大家来说说

用户名:  密码:  
1 楼        文友:梦锁孤音        2019-03-01 21:28:04
  高屋建瓴,论点鲜明,论据充分,辩证思维,条理清晰,启人心智,发人深省!为你的佳作点赞!期待精彩继续!
梦锁孤音
回复1 楼        文友:马永利        2019-03-02 15:37:15
  感谢老师点评!
2 楼        文友:陆屿璠        2019-03-01 21:51:54
  哲理性强,逻辑严密,推理有据。品读佳作为你点赞,期待看到老师更多的好作品!
回复2 楼        文友:马永利        2019-03-02 15:36:37
  感谢老师鼓励!
共 2 条 1 页 首页1
转到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