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荷】拯救(小说)
一
没有什么比晒一场阳光更让人舒服的事情了,窗外车水马龙好不热闹,然而这些喧嚣于他是场外音。路边的积雪开始消融,屋外传来滴滴答答的声音,好像刚刚下了一场大雨。而我也是第一次察觉到溪边星的悲伤和喜悦交织在一起。
溪边星微微翘起嘴角,笑着摇了摇头。曾经的无数次表演中,即便是同一种魔术,经他的手,却是那样精彩绝伦,观众对他人的表演充耳不闻,似乎只卖溪边星的面子。他把这一切效果归功于自己的眼睛,别人问他,他就说因为我的眼睛能看透观众的心思,我很清楚他们想要什么,于是我就给他们什么。我觉得右眼比左眼更有神,可是我不能厚此薄彼,事实上,两只眼睛我都喜欢,因为是它们带我找到如此漂亮的老婆。每在这时,他还不忘回头对灵月眨了眨眼,得意看着灵月。
除夕这一天已经立春了,溪边星却感觉不到丝毫暖意,相反,这几天小雨绵绵,他只能感受着周围又湿又冷的空气。今天是难得的晴天,他要好好珍惜。都说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如果樱桃在自己身边,周围就会很暖和吧。溪边星心里这样想着,但没有说出来。
溪边星取下无名指上的戒指,他的手白皙且骨节分明,妻子灵月最喜欢握住溪边星的双手,在各种场合都要紧紧握住,生怕自己会走丢了。溪边星像往常一样把戒指放在眼前端详,阳光透过钻戒折射到他的眼睛里,可是眼睛一点感觉都没有。
我想他是忘记了,忘记自己得意的双眼早就看不到东西,他是遭受车祸后神经损伤造成的失明。刚开始我还不得不时常提醒他,因为他经常忘记这一点。
“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似乎猜到了我的想法,说,“我的身体还记得就行,刚刚如果不是突然意识到车祸这件事,我早就把脑袋扭过去了。这样程度的阳光应该不会刺眼吧?”
溪边星是一名魔术师,我并不知道该怎么介绍他的职业,说他是无业游民好像也对,因为他从不按时上下班。魔术师只是溪边星的一个身份,每当有新的魔术,他就会随意地跑到街上、广场,只要有人,他就开始表演,他不介意能不能赚到钱。
溪边星在毕业之后没有考虑找工作的事情,而是专心一个人研究魔术。如果说他是在浪费毕业的黄金时间他也不会生气,他还年轻,只要愿意,总会有工作。在他还可以为自己的梦想付出行动的年龄,他是不会放弃的。虽然时常为生计发愁,但是循规蹈矩的生活他不喜欢。溪边星常说,在一群正等着红灯准备到对面的人群中,你能发现他们每一个人的兴趣爱好都不相同,这才是真正生活的人。如果没有兴趣,或者爱好都是一把吉他,那该多可怕。复制性的人生能活出意义吗?
他嘴巴上不停地说生活应该怎么样怎么做诸如此类的话,但该做的工作他绝不含糊。他可以选择别人淘汰下来的工作,他一个重点大学毕业生可以去应聘服务员、传菜小生;他也能为了争取表演一场魔术的机会而放下身段,说服店家,给自己拉赞助。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生活所需要的物质基础是必不可少的。同样地,他也比任何人都珍惜自己的这份梦想。
在酒店做了两个月的服务生后,溪边星毫不犹豫跑去辞职了。经理问起他辞职的原因,他回答道:“我要出去表演魔术,在这里工作占用了我太多的时间,我需要时间做自己的原创魔术。”
经理无奈回答:“我不管你是魔术师还是召唤师,我只知道你没钱了,还是得乖乖过来上班。”
溪边星虽然在不停找工作,但是没有做长期工作的念头,他能保证的是他只要在岗位一天,都会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自己的任务,从不敷衍了事。经理发现,无论组长分配给溪边星什么样的工作,他总能把任务和魔术结合,很多顾客再光临的主要原因就是奔着溪边星来的。在溪边星的眼里似乎就没有顾客、经理和同事之分,他的世界很简单:所有人都是他的观众。溪边星就是一瓶行走的润滑剂,他的乐观和快乐无时无刻不感染着周边人,即便挑剔如经理的他,也没有半分不快。
后来溪边星在街上表演时,他的魔术成功吸引到我。表演结束已是凌晨一点,我一直等到一点。
“你好,我很喜欢魔术,我也看过很多场表演。可是今天你表演的这些魔术我都没有见过,请问你的老师是哪位?”我开门见山问道。
“这些魔术都是我自己原创的,非常开心你会喜欢。”
“原来是这样。”我有些意外,因为我知道一个原创魔术需要耗费多少心血,很难想象一个小伙甘受孤独,埋头苦学。我接着说,“我开了一家公司,我想邀请你去公司给我们表演魔术。你愿意吗?”
“我的魔术和你们的公司有关联吗?”溪边星有些好奇。
“我管理一家公司,我一直在想要公司要怎么长久发展下去,三点一线的生活不会有人喜欢,但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便于管理,我不得不制定条条框框限制他们。我的想法很简单,公司需要一些新鲜事物的注入。我看得出来你是喜欢魔术,你在工作,也在享受工作。而且你愿意花费时间搞原创。你的表演能让我疲惫的身体愿意停下来,同样,你的表演也能让我的员工耳目一新。”
我招聘他是为了给大家缓解一下情绪,再加上我自己也喜欢玩魔术,只是迫于生活,我不得不收敛起来。至于工作时间我没有要求,只要一个月去够三次就可以。在了解到他的情况后,我给溪边星的工资虽然不高,但对他还算慷慨。我的公司远没有达到五百强的实力,不过养他一个人根本不是问题。我看得出来溪边星也需要这样的工作来掩人耳目,尤其是他的父母。这么一想,他似乎更没有理由拒绝我。
公司里的人不多,每一个成员都是我亲自面试招聘的,就像溪边星一样。我很清楚他们的秉性,自然就放心。在一次酒桌上,小刘喝着晕乎乎的,说,你好歹也是一家公司的大老板,凡是亲力亲为,你有再大的精力也能给你累垮。
名义上我是他们的老板,实际我们不单是雇佣关系。他们不仅是我的职工,也是我的同事,更是我的朋友。我笑道,面试官还是我来做,给你们找一个合适的同事是我的职责。
当我把溪边星这个新职员带回公司时,大家都愣住了,有人私下问我,老板,你不会是病急乱投医吧?我仅笑了笑表示回答他们。我很清楚在鱼目混珠的商海,想要在多如牛毛的产品中脱颖而出,唯有技术才是硬道理。可是技术靠什么?技术只能靠人才。人才又不是天上的神仙,不食五谷,不要看所有人表面上笑嘻嘻的没个正经,他们内心的压力不比我小。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是正确的,太紧绷的神经也需要放松一下。公司的发展明显超过了我的预期,当一切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时,溪边星的人生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二
灵月的少女时代就像春寒料峭盛放的迎春花,生在苍劲曲折的枝头上,在冬末春初中开放,花色端庄秀丽,气质非凡。灵魂散发着清香。在万物俱籁时,唤醒大地的灵魂,拯救浑浑噩噩的灵魂。
灵月和溪边星在大学时就是一对恋人,毕业之后由于就业问题产生了分歧就分开了,只是谁都没有提分手。于是,溪边星对外一直默认自己有女友这一事情。灵月属于天上的太阳,热情似火的性格。在校园里,灵月就热衷于各个社团。溪边星却带着一点点月亮的冰冷,不善言辞,看起来有一种生人勿扰的感觉,可是他笑起来又乐观又让人情不自禁靠近他。
灵月在到学校的第一天就遇到了溪边星,只是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在新生登记的时候暗暗记下了他的寝室号,由于不确定,灵月将登记表的一整页都记了下来,她打算一个一个排除。知道溪边星这个名字是在社团的迎新大会上,开学还不到一周,她已经活跃在各个社团之间,刚来报道的新生都以为她是灵月学姐。每当听到这个称呼,灵月都会很开心笑笑。大会结束之后,新生开始自我介绍,灵月的注意力一直都在溪边星的身上。
“溪边星,工商管理。单身,19周岁。喜欢魔术。”灵月把溪边星的信息在大脑里过了一遍,她在心里想,一个19岁的小男生。我要怎么让你记住我呢?
“小哥哥,我是金融系的灵月。我有个魔术想给大家表演一下。你能做我的搭档嘛?”灵月突发奇想,跑到溪边星面前说。
“你喜欢玩魔术嘛?”刚来大学就遇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溪边星显得有些激动,他说,“当然可以。”
“魔术可能会占你好一会的时间呢。”
“没关系。”
“好嘞,不过你需要按我说的来做。你准备好了吗?”
“我准备好了。”
“首先,看着我的眼睛。你要在我的眼睛里找到你自己……嘿嘿,我话还没有说完呢,小哥哥眼神不要闪烁。咳咳,接下来你要在我的眼睛里记住你看到的东西。然后,闭上眼睛,回想一下你在我的眼睛里看到了什么?”
过了半分钟,灵月说:“我的魔术很简单呢,我可以猜到你看到了什么。让我想想,你看到的是我,对不对?”
溪边星有些恍然。
爱情可遇而不可得。灵月和溪边星之间有一个约定,她说如果有一天你烦我了,你可以赶我走,但是我们千万不要分手。你等我回来,回来我们就和好。
我问过溪边星,灵月和你是截然相反的性格,你能忍受她的性格嘛?还是说,现在的她在你的心里已经激不起涟漪了?因为事情发生到现在,溪边星对她闭口不谈。
溪边星思虑多于意外。他说,平时的灵月话可多了,其实她很多时候都会把自己伪装起来,假装很开心的样子。久而久之,就不会有人注意到她是不是真的开心了。她的心就像一片雪花,我怎会讨厌?
我继续问道,解铃还须系铃人嘛?溪边星认真地回答,她是一个很好的教师,但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母亲。其实我一点都不怨她,我爱她,遇到她是我最幸运的事。她已经在我的心里,我有没有眼睛,能不能看到已经不重要了。可是,我们的女儿呢?
我沉默不言。
樱桃是他们的女儿,我还记得溪边星抱起她时,她水灵灵的大眼睛就四处张望,可是她真的好小,溪边星小心翼翼地抱着。樱桃一笑起来,嘴瓣儿好像恬静的弯月。溪边星弯下腰对病床上的灵月说,现在他有了两个情人,女儿是爸爸的小情人,而你,是我的大情人。
从大学到工作,灵月都算是一个风云人物。毕业之后怀着满腔热情和抱负跟着团队去了上海。在蜗居地下室的日子里,她发现如果没有钱上海就只能是上海,只有黄浦江和弄堂。只要你有钱上海才是纸醉金迷的魔都,才是夜夜笙歌的十里洋场。不过灵月丝毫不介意周围的环境,甚至斗志更加饱满。她告诉自己万事开头难,只要自己一步步的努力,未来一定如自己所期待般美好。不久,她就搬出了地下室,在南区租了一间房子。
天天是灵月搬到新房子的邻居,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大概是好奇,天天晚上经常会跑到阳台看灵月养的花。有一天晚上在下雨,天天见邻居还没有回家,跑到阳台发现海棠花依旧在外面,不免有些焦急。眼见着雨越下越大了,天天顾不了多少,翻过栏杆直接跳到阳台,把海棠花和旁边的几盆花都搬进了屋里。她被雨淋湿透了,头发贴在了额头上,脸上还在滴答滴答掉下雨珠,天天用袖子揉揉自己的眼睛,这一幕刚好被从外面赶回来的灵月看到。灵月看着屋里的几盆花,看着眼前被淋成落汤鸡的小女孩,天天看着从外面匆匆赶来的灵月,两人相视一笑。
天天对灵月很亲近,两人也渐渐熟悉起来。有一次天天跑过来说要告诉姐姐一个秘密,她说,姐姐你知道为什么这间房子这么便宜吗?因为屋子里死过人。不容灵月说话,天天急不可待继续说下去。
李阿姨不知道得了什么病,被连夜送到医院。张叔叔在医院里照顾阿姨,家里就剩下一个刚上小学的孩子。那一天在下雨,张叔叔做过饭,叮嘱过小男孩吃过饭就去睡觉便去医院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小男孩吃完饭并没有听张叔叔地话去睡觉,而是自己爬上楼顶跪在地上,嘴巴还念念有词不知道在说着什么。小区的人们都在说李阿姨经常带自己家孩子去寺庙里拜佛烧香,教育孩子举头三尺有神明。小男孩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以为天上有神仙,只要站着高就能看到。所以小男孩吃完东西之后就自己跑到楼顶跪在地上为妈妈祈福。第二天张叔叔回家准备送他上学,可是没有找到人。等发现的时候小男孩已经不省人事了,浑身都是雨水,送到医院抢救过来,可惜大脑烧糊涂了。李阿姨住院一个星期,最后还是没有救下来。一个死了一个傻了,他们都说张叔叔也变得疯疯癫癫的。楼下的奶奶说这间房子风水不好,住进去有损自己的福分。这句话一传十十传百,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就没有人愿意租这间房子了。
天天慌忙着讲着故事,灵月听着却有些凌乱。天天见灵月目瞪口呆的样子以为是被自己吓到了,又说,姐姐你不用怕,以后我天天来陪你。
时间不急不慢地过去了,灵月显然不会被一句话轻易影响到。她凭着自己的努力和学习,自己的工作愈发风顺。有几次灵月发现天天欲言又止,就问她是不是遇到了麻烦事可,可是天天摇头否认。突然有一天,她抬头看着灵月的眼睛,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对灵月说,姐姐你可以借我一点钱吗?我还差两千,我很快就能还给你。灵月有些好奇,忙问天天遇到了什么困难需要这么多钱。看到天天回答问题时闪烁其词的样子,灵月察觉到事情有些不妙,最后灵月表示可以帮助她,并且为她保密不告诉任何人。天天依旧很担忧,可是她需要一个人陪她承担痛苦,天天吞吞吐吐地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这学期班里转进了叫袁华的插班生,在天天青春懵懂的时候和这位袁华同学开始了一段小心翼翼的爱情。圣诞节那一天是周六,袁华约天天出去看电影,电影还没结束的时候两人的肚子就发出了叽里咕噜的抗议。出了电影院,两人在一起吃东西。十一点钟,天天准备回家,袁华拦住她,说,我今晚上喝了一瓶江小白,身上有酒味,就这样回家会被爸爸骂的。我给爸爸发短信说今晚在同学家,明天再回去。我准备在宾馆睡一夜,头很晕,天天你能送我一下吗?她看了看窗外,窗户蒙了一层水晶,外面结冰很容易滑倒,天天想了想就决定和袁华一起回宾馆。刚把袁华送到宾馆还没来得及走,又被袁华以“正当理由”留下了,第二天早晨两人才一起出来。过了一段时间天天发现月经一直没有来,这才意识自己怀孕了。灵月听到之后无比震惊,想和天天沟通沟通,告诉她这样做有多不好,可天天在讲完自己的小秘密后就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让灵月不知所措,刚刚那一刻的担忧和害怕好像一遇到袁华同学就消失不见了。不仅如此,看到灵月阴晴不定的脸色,她还在安慰灵月,说学校里很多女生都这样过,没有什么问题,很多感情博主都说只有给男生堕过胎才是真爱,就像电视里的那样,那才是甜蜜之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