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岸】疯狂是一种病(随笔.外一篇)
一、疯狂,是一种病
这个世界,真的是越来越疯狂了。没有不可能,只有想不到。
如果不是参加侄子的生日庆典,我怎么也不会想到,现在的孩子,确切地说是少年儿童,竟然可以疯狂到如此地步。周末,侄子的生日庆典如期举行,他邀请了22个同学来参加他的生日派对,坐了满满两桌。这些孩子十周岁左右,个头并不均匀,女生相对高一些,男生除了两个胖男孩,大都显得单薄瘦小。当主持人宣布侄子上台时,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只见这帮孩子像是炸了锅,争先恐后般跃上了高台,将侄子围得水泄不通。男生和女生变戏法似地从兜里拿出一个个瓶状的东西,一道道白色的液体集中向侄子射去,侄子防不胜防,整张脸瞬间被糊得严严实实的,完全看不到眼睛和鼻子。我心里一惊:那东西不会伤了眼睛吧?
侄子如盲人般一脚踩空,重重地摔倒在台阶上。人们下意识地喊了起来,可这帮孩子全然不顾侄子的感受,依旧疯狂地向他身上扫射,我赶紧跨上了台,揪住了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挡住了他们的一部分“流弹”,将侄子扶了起来。又解下脖上的纱巾,帮侄子擦脸上那层厚厚的白沫。仔细擦了两遍,侄子才露出小脸,眼睛因为进了东西被蛰得红红的。等擦完后,我的纱巾湿漉漉的能拧出水来。可怜的侄子不顾摔倒的疼痛,顶着一头花花绿绿的东西,开始了他人生的第一次演讲,看到侄子被捉弄得面目全非、语无伦次,台下的孩子们兴奋地手舞足蹈,爆发出一阵阵狂笑,我突然有一丝难过:如此幸灾乐祸的表情怎么可以出现在这些稚气未脱的孩子脸上?
然而,孩子们的疯狂远未止这些,庆典后,他们大呼小叫般进了歌吧,声嘶力竭乱唱一通后觉得不过瘾,深夜又集体打车去了游戏厅,临走时几个男孩还不忘带走两箱饮料2札啤酒,更有孩子居然说,要夜不归宿,玩个通宵,还让大人们为他们预订宾馆。听得我无比咋舌,是什么,让只有十岁的孩子们变得如此肆无忌惮?本是天真无邪的年龄,没有奔跑在阳光下,却迷失在浮华喧嚣中,这其中,有家长放纵的因素,更有周边环境的影响。或者说,孩子们学会了模仿,模仿成人世界的疯狂。
说到疯狂,想到“粉丝”这个词,对某个人或某种事物的崇拜,本无可厚非,年少时,谁不会有一两偶象。问题是,现年头出现了千奇百怪的粉丝,有的为了得以跟偶像来次亲密接触不惜铤而走险,有的一掷千金只是为了整一个偶像的牙或鼻子,更有甚者在偶像的演唱会上因为过于激动而当场昏死过去,还有的为偶像大写血书甚至跳楼……说到这儿,想起了刘德华的那个超级粉丝杨丽娟,这个从16岁就开始疯狂痴迷刘德华的甘肃女孩,居然辍学全力追星,更可悲的是其父母劝阻无效后竟卖房、卖肾筹资供她追星,直至倾家荡产父亲跳海身亡……其疯狂程度令人瞠目结舌、匪夷所思,想必刘德华本人也是无奈至极、深恶痛绝,这般无知,这般癫狂,却带不来半点同情与感动。
在一些年轻人的世界里,疯狂也似乎成为了一种风向,一种时尚,甚至于成为浪漫的代名词。听说一位男子,为了向女友证明自己是多么爱她,在众目睽睽之下,冒着落入江中的危险,手持玫瑰花单手“横渡”江河,爬上江心的防撞墩,大摆各种造型向女友示爱……这就是表达爱?NO,这纯粹是在表演爱。生于七十年代的我,无法理解这种疯狂。我始终认为,求爱,更应该是隐私而美妙的告白,一份情书、一个眼神,一次牵手,一个拥抱,便你知我知、你侬我侬了。我不明白,为何现在的年轻人顿辄要整出那么大动静来。这边男生氢气球上拉出"我爱你"的巨型条幅,那头便有飞艇空抛万朵玫瑰花,更有当街下跪相求,登上高楼以死相逼者……难道非要标新立异,非要惊悚刺激,非要搞得隆重奢华,才能代表诚意?在我看来,这种打着浪漫的幌子极尽夸张的求爱方式,只是一种作秀,一种展示。真正的爱情,不需要虚张声势,更无需刻意标榜,而是无声无息、不声不响的,像清风绵长,如细水长流,像石头般静默而坚贞,如野草般朴素而蓬勃。
其实,疯狂也是一种病,而且越来越成了社会的通病。只是太多的人没有意识到,人们不自觉地被这种洪流所裹挟,所绑架,或表现为欲望的膨胀,或表现为性情的乖戾,或表现为言行的嚣张……不一而足,但这种外在的夸张与亢奋带来的充其量只是一时的快感,且这种快感不会持续太久。快感过后,跌入的将是更深的空虚与落寞。
说到底,疯狂带来的只是快感,而真正的快乐,始终源自内心的平和。
二、歌声,是疗伤的药
一直喜欢沉浸于安静中,最近却有意将自己放逐在热闹的电视里,只是想尽快驱赶一些负面情绪的影响。层出不穷却又千篇一律的电视娱乐节目,让我们眼花缭乱的同时,感官也日趋麻木。直到《我是歌手》的出现,眼前豁然一亮,耳朵再次被叫醒。
这个节目最大的看点在于,完全由现场观众投票决定歌手的去留,不分地域,不论出身,不讲资历,只看歌手的临场发挥。因而,每一场都悬念重重,吊足了人们的胃口。
站在这个台上,是需要勇气的。都是成名的歌手,但却只能开场时唱一曲自己的歌,其余都要去演绎他人的经典之作,这是极大的挑战。因而,非实力派歌手,是不敢参与的。
一代歌王齐秦,是最早参赛的歌手之一,他由最初的从容淡定到后来渐渐有些不自信,失意与不安频频写在脸上,这一切,只因为他的“小清新”遇上了黄绮珊的“重口味”。毕竟,年代不同了,人们的口味更加多样性。
无论是年龄还是外貌,黄绮珊都不占优势,但她一张口,现场立马安静下来。一曲为她量身订做的《等待》,似乎是她这么多年低调沉寂生涯的真实写照,略带沙哑又极具韧性的嗓音,将这首歌演绎得十分动人。那是阅尽沧桑的从容之态,那是未经修饰的天籁之声。特别是高潮时的爆发力,一下击打到你,那种厚积薄发的力量,那种势不可挡的光芒,有着王者归来的气场,让人恍惚觉得这个舞台是专门为她设立的。接下来的几场中,她越来越大气,越走越自信,越唱越成熟,她是一颗被世俗之沙埋没的珍珠,正一层层褪去浮尘,绽放出越来越盛的光泽。
因为《暗香》,喜欢上了沙宝亮。初上台时,曾对他的期望最高。他的声音富于磁性,但总觉得他适合唱节奏舒缓的歌,才能将他的细腻柔情发挥到极致。他演唱的《秋意浓》唯美诗意,《鸿雁》情深意长,《你把我灌醉》则浸透着男人的落寞与无奈、颓废与沧桑。他的声音,不够高亢明亮,却浑厚悠长,或温柔的试探,或执着的纠缠,如潮水,似雨滴,不知不觉将你淋得湿漉漉。
尚文婕,是一个跳动的音符。无论是着装和演唱风格,都颇为大胆。因为年轻,所以更加自信,因为年轻,所以更加自由。她有着新生代的朝气锐气,有着王妃般的蛮气霸气。这场垫底,她不是被别人打败的,她是被自己的内心打败的。从选歌到改编直至演唱,她都存在着情感上的抵触,这是不能跨越的鸿沟,这是一种硬伤,这让她失去了惯常的自信。一首节奏感很强的歌,于她反倒成了束缚。她是自由飞翔的大雁,却被固定在石板路上一节节竞走,于是显示出如企鹅般的笨拙与无助。她的音色很漂亮,这么早出局还是遗憾了些。
在人们对黄绮珊招魂式的唱法如痴如醉的时候,他闪亮登场了,他是林志炫。他有着完美的声线,单薄纤弱的身体里,蕴含着巨大的能量。同样是高音,如果说黄绮珊用的是直入式,他则是绕指柔。他是谦逊的,更是儒雅的。他的高音华丽干净,不含一丝杂音。难怪连羽凡都说:他天生就是唱歌的。他能将别人先入为主的歌曲唱出不同的风格。无论是复古的《烟花易冷》,还是空灵的《opera》,亦或深情的《你的眼神》,他都能唱出自己独有的感觉、独特的味道,如鸡尾酒般令人欲罢不能。他有着卓然的天赋,有着非凡的创造力,如果说有些人的翻唱是惟妙惟肖的工艺品,而他演绎的每件作品,都可称之为是独一无二的艺术品。
以前不认识辛晓琪,但当她唱出“多么痛的领悟”时,心中颤然一动:哦,好听。这首歌,听很多人唱过,但觉得她唱得最为动情。唱歌和歌唱,是两个概念,唱歌大多是效仿,是技巧的卖弄,而她,则是用心歌唱,因而能唱至哽咽,直至眼中噙满泪花。她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她是一个温情的女子,她的情歌缠绵悱侧,能触摸到你心灵的柔软之处。她穿上那件桔红的纱裙,像一团火,妖娆而热烈,不禁想到了飞蛾扑火,想到焚心似火,这样为爱奋不顾身的女子,着实叫人心疼。《领悟》这首歌,语言虽直白,却令人深思。爱到深处终成伤,当对方背离时,是成全,是好聚好散,还是报复,是两败俱伤?领悟,是爱情的另一种境界,它使整个人生升华。她似乎要告诉我们:何必在乎结局,一切终将黯淡,唯有涂过爱的日子在生命的长河中煜煜生辉。
他们,不英俊,但很帅气,他们是两个充满活力的大男孩。他们是善于取长补短的黄金搭档,他们能将别人的东西打碎、重塑,赋予新的生命力。更多的时候,感觉他们是把玩音乐,且越玩越潇洒,越玩越尽兴。能够这样相携相伴,一路走一路唱,这个组合的幸福令多少人羡慕。
周晓鸥很质朴,也很真实,他的眼神一如当年,自信中透着不羁,他有一帮为他甘当绿叶的好兄弟,这是他值得骄傲和炫耀的资本。一曲《爱不爱我》,勾起时光深处那缕最真最美的记忆,怀旧的我们,不由地随他一起呐喊、摇滚。
爱听歌的人是幸福的,会唱歌的人更是幸运的。我庆幸自己,虽人至中年,还能这般痴迷于歌声中。音乐有着神奇的力量,神伤的时候,泡在歌曲中吧,寻觅一份简单与纯真,体验一份浪漫和激情,生命便滋润许多,生活也明媚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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