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灵】猪和人工智能(随笔)
前几天的新闻说,有一头猪会画画。且其画作被以几百抑或几千美元收买。猪的主人说,它画的是抽象主义的画;而且猪的名字就叫毕加索。
我看了这新闻不禁哑然失笑。
我想,那些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的文艺家们大概最能懂这则新闻的意味了。
当他们看见一头猪也能创作他们才能创作的作品时,他们会如何“评论”呢?
猪的主人利用了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的“方法论”来为自己牟利,是聪明呢,还是同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一样——欺世盗名呢?
这儿的关键是:猪是人吗?猪会思维吗?猪会形象思维吗?
有一类文艺,人们看不懂,但又不敢贬斥;因为如果贬斥,则显得自己鉴赏能力低,甚至没有鉴赏能力,是无知。有些人正是利用这一心理规律来欺世盗名。
同样懂得利用这一规律的还有“人工智能”。
电视上,“人工智能”能写诗,能谱出人分辨不出的瓦格纳风格的乐曲。
这一类现象的原因,一半是此类文艺品风格的晦涩难懂,一半是人的主体性的缺失。假如“人工智能”能写出人们分不清的、李白或杜甫的诗——这也许可能,人们会像尊崇李白、杜甫那样尊崇“人工智能”或操作“人工智能”的人吗?不会的。因为这样的诗或“人工智能”或操作“人工智能”的人没有人的主体性,换言之,没有艺术生命力。相反,当人们听到“人工智能”“高仿”瓦格纳的作品时,他们感到的是愤怒:这不是对艺术的亵渎吗!当人们引以为豪的艺术受到技术的贬低或异化时,人能不愤怒吗?
这儿的关键是:人工智能是人吗?人工智能会思维吗?人工智能会形象思维吗?
文学艺术同样不是人,但文学艺术能代表人的生命的尊严。文学艺术代表人的生命的尊严,有人的主体性;技术代表的是物质,只有工具性,没有主体性。
生命的尊严不应当受到技术的侵犯,否则就是大逆不道!
我有个主意给搞人工智能的:模仿某个名人的风格,用人工智能写出文艺品,然后写到纸上或竹简上,然后做旧,然后说发现了古董。这肯定能发大财。
现在的“黑色幽默”是:抽象晦涩的文艺品人工智能和猪都能写或画出来。这其中的意味,除了欺世盗名,还有诡辩和噱头。
前几年,不是说“人工智能”打败了人类的围棋十段吗?——其实质是:操作“人工智能”的人打败了围棋十段。但无论是“人工智能”还是操作它的人的下围棋的能力都远不如围棋十段,或者说两者不能比赛,两者比赛没有意义。“人工智能”是人的工具,将“工具”替换了人和人进行比赛,这不是相当于逻辑谬误中的偷换概念吗?这不是诡辩吗?新闻界和商界都需要“噱头”。“噱头”靠诡辩制造,如是而已。
而“无人驾驶”的制造者造成的“噱头”或诡辩却危害更大。据说中国的一个富豪买了一辆“无人驾驶”的车,他儿子开着玩游戏,结果出了事故,他儿子死了。将自己的生命安全完全托付给了“无人驾驶”这一工具,而不是作为主体使用这一工具,这种行为不是受了“噱头”的欺骗吗?“噱头”宣传说:“人工智能”无所不能。却没有告诉人们:“人工智能”永远只是工具,永远不会有主体性。当你将生命安全完全托付给“无人驾驶”而不是将“无人驾驶”当中工具使用时,你就是放弃了自己的主体性。在关系生命安全的行为中没有人的主体性,这是任性不是自由,不是技术文明的提升。
好多哲学著作是抽象且晦涩难懂的,那么,哪一天“人工智能”也写出几本哲学著作来,到那时,哲学家该做何感想呢?他们该如何掩饰他们著作中的欺世盗名、诡辩抑或噱头呢?
又有新闻说,中国某地的电动公交采用“无人驾驶”,时速不超过50公里每小时。如有意外,四五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也是事关生命的。虽然人的主体性也不是完全可靠的——“有人驾驶”也时有关系生命安全的事故发生,但与之相比,没有人的主体性的“无人驾驶”就更不可靠了。事关生命安全的行为不能缺乏人的主体性——这应当成为不可触碰的伦理原则。医学技术有医学伦理的限制,涉及到人的生命尊严和安全的艺术和技术也应受相应的伦理原则的限制。
文学艺术和技术本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但它们被猪画画、“无人驾驶”和“人工智能”写诗谱曲混在了一起。当它们混在一起而让人的主体性缺失时,谁能将它们区别、辨认出来呢?这正是哲学的价值所在。
2019.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