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岸】《河边的错误》的新版上演(赏析) ——评影片《一个母亲的复仇》中的文学意义
一
《一个母亲的复仇》,片长将近两个半小时。在同类题材中,让人感到一种有意的拖沓。我这样说的意思并不是指它其中诸多堆砌的情节,当然,如果这是一部文学作品,剧情的安排,的确存在许多的“无意义”。但是当你把这部电影当作一个故事,或者一个事件(本片也确实是因真实案件改编的),你的观看体验就会好很多,简而言之,就是你看一次谋杀和一个连环杀人案的区别,对于喜爱这类题材的观众来说,更多地带给人情节满足和心理快感的,当然是后者。
除此之外,这部片子还有一个巨大的亮点,也就是结尾的情节安排。这样的情况比较罕见,我们经常看到一个剧有着一个石破天惊的开头,中间也不错,结果烂尾了;而这个剧前面的剧情一般,基本是为了满足观众准备就绪的欲望,但结尾的升华就直接赋予了这部影片一个文学意味。就是这个结尾让这部影片不再耽于讲述复仇的故事,让我们的理解角度也不再仅局限于法律或母爱,而是直接触及到了人性的层面。
先说说故事的结尾。其实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了——母亲开枪射杀了强奸女儿的罪犯。但这里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二点:
第一,这是在无力的法律下不得已而展现的人性力量。按照影片宣传语的说法就是,“法律触碰不到的地方还有母亲”。凶手们被当庭释放让母亲对法律失去了期望,转而寄希望于自我的力量,来代替法律行使权力,促使母亲做出这一举动的内在推动力有两点,一是母性,二是对正义的追求。
第二,母亲射杀凶手的枪,是警察给的。我们知道,当警察遇到罪犯时首先想的肯定是将其绳之以法,走法律程序,依法判罪。影片中的这名警察在看到身为母亲的戴维琪拿起枪时,他的第一反应也是希望她放下枪,但转念一想就做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举动——他把母亲手上的枪(母亲手上拿着的是凶手的枪)换成了自己的枪。意思就是,你杀了他吧,我愿意和你一起犯这个人性造就的错误,于是人性的力量在这样的情节安排下超越了理智,占了上风。
这一刻的超越在整部影片中的地位为什么我会如此看中?大家不妨想一想,如果按照之前的情节模式安排这一幕会怎样?母亲可能就听了警察的话,根本不会开枪了。这在前面的情节中是有依据的。回想之前的复仇,母亲简直像制订了计划一样井然有序地进行着,她给人的感觉甚至不像是一个复仇者,而像是一个作案者。但为什么她最后开枪了?我想解释至少有两点,首先是“最后一个”,这是复仇的最后一部分,这一部分结束了,母亲复仇的使命就结束了;其次是这一次母亲与嫌疑人的位置颠倒了,以往是嫌疑人在明,母亲在暗,而这次嫌疑人在暗,母亲在明,这一变化使母亲的愤怒达到顶峰。当然,这两点解释都是基于人性而言的。让人感动的事,编剧在这之中加入了自己的情感。父亲中了嫌疑人的枪反倒没死,这件事作为劝母亲放下枪的理由从警察嘴里说出来显得很多余,因为这件事丝毫不会减少母亲的复仇决心,那么唯一的解释就只有一个——编剧觉得这一家人够可怜了,不愿再让悲剧发生了。
二
从这一角度我想到张爱玲的《倾城之恋》,白流苏一直被范柳原牵着鼻子走,在上海、在香港都是如此,范柳原一直处在这段感情的主动方。范柳原和白流苏的交手每一次都是他赢,吊足了白流苏的胃口,但是最后一次,战争来了,范柳原决定立即求婚,才真正地去爱白流苏,而这正是白流苏一开始的目的。《一个母亲的复仇》中的斗争双方给人的感觉与《倾城之恋》很像,就是在前面一直处在下风的,最后一刻反败为胜。同样的模式在《东方快车谋杀案》中也有体现。
更深一层,这部影片让我联想到了余华的《河边的错误》,在我看来,这个故事简直就是《河边的错误》在现实中的上演。同样,在这部小说里,点睛之笔依然在快结尾时的那一次射杀,但这个射杀不是程序般的警察射杀犯人。第一,这次射击是在法律之外的行为;第二,射击者马哲的身份是公安局刑警队长;第三,被射击者是一个杀了许多人的杀人犯,但他是个疯子。有意思的地方就在这里——法律拿一个精神病人毫无办法。这个疯子做了些什么事呢?首先是杀死了幺四婆婆,这是个孤寡老人,而且正是她收留的疯子;然后又接二连三杀死了一个男人,一个男孩;这些在他是可控的,也就是直接行为,不可控的是,工程师许亮在这一事件中被无端当成了重要嫌疑人。虽然办案人员没有任何证据,但他们的自以为是一再认为:疯子没有杀人动机。于是精神崩溃的许亮在迷幻中看到了河边一个被害者的人头,他脆弱的心理承受不了这种宿命般的捉弄,糊里糊涂自杀了。这可以算作疯子的一次间接杀人。总而言之,正是疯子的这一身份和办案人员的自以为是,在河边造成了一个又一个的错误。最后就有了这一出——被疯子愚弄了两年多的警官马哲恼怒至极,亲手射杀了疯子。
人性对理智的超越在这个小说中体现得并不十分饱满,或者说不是主要的,马哲的射杀不像那位母亲,他在扣下扳机的那一刻神智十分清楚(虽然人性的力量也使他射杀了疯子),比如他想到射杀这个精神病之后他要去坐牢,甚至他还愿意在这之后直接去自首,非常冷静;而母亲不一样,她的复仇非常克制,直到最后开枪的那一刻,人性的光辉显示出了它的力量和不可侵犯性,这才体现出了与马哲的不同。
除这之外,我想还有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个故事中共有的荒诞因素。《河边的错误》里,不正常的人(疯子)是正常的,他的行为完全符合一个疯子的身份,而正常的人反而是不正常的。比如办案人员认为“疯子没有杀人动机”而把他排除在嫌疑人之外;比如见证人许亮的精神失常,他越想证实自己,越是受到嫌疑,几次的杀人凶杀都是他首先撞上或幻觉到的。这些荒诞因素使小说具有了反讽的意味,超越了写实的层面而展现了一个符号化的人类生存情境。而在《一个母亲的复仇》中,警察的给枪,母亲开枪,当一个人的人性成为他行为的主导因素时,又何尝不具有着荒诞、反讽的意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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