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香.那年丁香】缇萦救父为什么能成功(随笔)
最近读《史记·孝文本记第十》,再一次重读了缇萦救父的故事,感慨良多。
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能进入正史的女子寥寥无几,或是帝王之母后妃,或是才女,而像缇萦这样一位毫无背景的弱女子,却在史书上留下了美名,一定是有着异于常人的胆识,超乎常人的智慧,真是让人赞叹不已!
缇萦,全名淳于缇萦,西汉临淄人,著名医学家淳于意之女。
缇萦救父那年,据说只有十五岁。
在淳于意大约四十岁那年,有人以“草菅人命”的罪名将淳于意告到了官府。淳于意将被押送至京城长安接受肉罚(当时一种十分残忍的刑罚,即在犯人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据说当时淳于意将被砍去脚)。
临行前,淳于意心情非常沉重,想到自己此去凶多吉少,悲从心起,骂五个女儿说:“生孩子不生儿子,遇到紧急情况,就没有用处了!”
在这关键的时刻,淳于意的小女儿缇萦伤心地哭了,她决定跟随父亲来到长安,向朝廷上书。
上书送到文帝那里,文帝怜悯缇萦的孝心,不仅下诏赦免了淳于意,还修改了刑法,废除了肉刑,用打板子代替。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缇萦救父”的故事。
缇萦救父之所以能够成功,我认为有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缇萦的孝心和勇气。当父亲责骂女儿的时候,缇萦伤心地哭了,缇萦之所以哭,是为父亲难过,父亲此去长安,面临的是残酷的刑罚,可是有谁能救父亲呢?也许是替自己悲伤,身为女孩子,不能传承父亲高明的医术,不能替父亲排忧解难。但是正是父亲的责骂,激发了缇萦心中那种不服气不认输的倔强和勇敢。
于是,缇萦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跟随父亲进京,为父亲向皇帝请命。这一切,充分地表现出缇萦的孝心和勇气。试想一下,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从来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也没有经历过人生的磨难与坎坷,却要跟着犯罪的父亲去偌大的京城,她如果没有对父亲的孝心和超过常人的勇气,是不可能做出这个决定的。
其二、缇萦的智慧和担当。
到了长安之后,缇萦给文帝上书:“我的父亲做官,齐国的人们都称赞他廉洁公平,现在因触犯法律而犯罪,应当受刑。我哀伤的是,受了死刑的人不能再活过来,受了肉刑的人肢体断了不能再接起来,虽想走改过自新之路,也没有办法了。我愿意被收入官府做奴婢,来抵父亲的应该受刑之罪,使他能够改过自新。”
正是这一段文字,感动了汉文帝,改变了淳于意的命运,让小缇萦青史留名,更是让西汉的刑法得以改变。
那我现在分析一下,这段文字感人至深的地方:
第一句:“我的父亲做官,齐国的人们都称赞他廉洁公平。”文中说齐国人称赞父亲,是向汉文帝表明,父亲作为一名医生,在民间有着很高的名望和廉洁的名声,这其实更是缇萦自己对父亲的称赞和爱戴。“现在因触犯法律而犯罪,应当受刑。”这一句,是说明自己给文帝上书的原因,因为有人告发父亲,父亲面临着刑罚,而自己上书,正是想救父亲。
第二句:“我哀伤的是,受了死刑的人不能再活过来,受了肉刑的人肢体断了不能再接起来,虽想走改过自新之路,也没有办法了。”
这句话,是感动汉文帝的关键。文帝怜悯缇萦的孝心,就下诏说:“听说在有虞氏的时候,只是在罪犯的衣帽上画上特别的图形或颜色,给罪犯穿上有特定标志的衣服,以此来羞辱他们,这样,民众就不犯法了……现在人犯了过错,还没施以教育就加给刑罚,那么有人想改过从善也没有机会了。我很怜悯他们。施用刑罚以致割断犯人的肢体,刻伤犯人的肌肤,终身不能长好,多么令人痛苦而又不合道德呀,作为百姓的父母,这样做,难道合乎天下父母心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错人人都有,但是如果能够“过而改之,善莫大焉。”汉文帝爱民如子,他认为老百姓需要教育和感化,即使他们有什么过错,也应该给他们改正错误的机会,而国家那些严酷的刑罚,让老百姓失去了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就下诏废除了肉刑。
第三句:“我愿意被收入官府做奴婢,来抵父亲的应该受刑之罪,使他能够改过自新。”
缇萦为了救父,为了父亲免受酷刑,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生活与人身自由,这是需要多么勇敢和担当与牺牲精神才能做到的?这种孝心,真是感天动地,难怪文帝看完奏折,就立即下诏赦免了淳于意。
其三、汉文帝的推行仁政与宽厚德行。秦末大乱西汉建立,百姓生活非常困难,西汉初年,特别是文景之治,实行轻徭薄赋休养生息的惠民政策。汉文帝是一位至仁至德的纯厚君子,作为皇帝,他节俭爱民,经常反省自己,如在缇萦上书汉文帝之后,文帝说:“如今法令中有刺面、割鼻、断足三种肉刑,可是犯法的事仍然不能禁止,过失出在哪儿呢?不就是因为我道德不厚教化不明吗?我自己感到很渐愧,训导的方法不完善,愚昧的百姓就会走上犯罪。”臣民有错,文帝首先反省自己的教化和德行,面对那些犯罪的臣民,他总是不忍心处罚他们,想办法教育感化他们甚至原谅他们。不断废除秦朝那些严政苛法,减轻老百姓的负担。而废除肉刑,只是汉文帝推出一系列废除秦朝严酷法律的惠民政策之一。也可以说,缇萦救父之事正好赶上了文帝决心推行仁政的最好时机,给汉文帝提供了一个废除残酷肉刑的契机。
试想,缇萦救父的事情,如果不是发生在汉文帝执政的年代,是否还有这么美好的结局呢?
缇萦救父,救的不仅仅是自己的父亲,也是天下无数想要悔过自新的罪犯,更是人类社会法律文明进步的标志性事件。所以,缇萦感动人心的不只是她对父亲纯真的孝心、勇敢的担当精神和聪明睿智,更重要的事对人类法律文明的进步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就如1955年,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的黑人罗莎•帕克斯在公交车上拒绝给白人让座,她被捕后,引发了蒙哥马利市黑人抵制公交车运动,直到1964年,美国出台了的民权法案,禁止在公共场所实行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政策,而罗莎•帕克斯则被称为“现代民权运动之母”。
缇萦和罗莎•帕克斯,她们的事迹说明:一个人可以改变历史,也可以改变一个世界。
在此,我想引用东汉史学家班固特意写诗称赞缇萦来结尾,诗曰:“三王德弥薄,惟后用肉刑。太仓令有罪,就递长安城。自恨身无子,困急独茕茕。小女痛父言,死者不可生。上书诣阙下,思古歌《鸡鸣》。忧心摧折裂,晨风扬激声。圣汉孝文帝,恻然感至情。百男何愦愦,不如一缇萦。”
至孝至慧至聪至勇,了不起的小缇萦!难怪她的事迹被编入宣传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的二十四孝,家喻户晓,人人称赞。
在当时,有着如此高超的医术的淳于意,当然是声名远扬,也是老百姓生活中所需要、所爱戴的一位重要人物,难怪汉文帝为了他可以改变法律。当然,这也成就了缇萦救父感天动地的孝心,成就了汉文帝的仁义至德、珍爱人才的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