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文学网-原创小说-优秀文学
当前位置:江山文学网首页 >> 秋月菊韵 >> 短篇 >> 杂文随笔 >> 【菊韵】结婚与同居(杂文)

编辑推荐 【菊韵】结婚与同居(杂文)


作者:江沛言 布衣,304.58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053发表时间:2019-08-09 15:14:59


   一
   前不久看了一个法制节目,说的是某男和某女,一个家在天南,一个家在海北,在外出打工相识后,感情飞速升温,很快同居在了一起。结果女的怀孕后,男的突然遭遇车祸身亡了,得到了一笔可观的赔偿金,于是,围绕着谁该得到这笔钱,女人与死者的弟弟打起了官司。孩子出生时,死者早已火化了,女的说这孩子是死者的,应该继承这笔赔偿金。死者弟弟说,你是哪里跑来的女人,抱着个娃娃,就想随便拿钱呀?女的找到死者生前的工友,证明她真的和死者同居过,还说死者在车祸前,把女人怀孕的事情,告诉了身边的工友。这样照样说明不了啥问题。法院提出从死者弟弟身上抽血,和孩子血液做个亲权检测以作定夺。可死者和这个弟弟并非亲兄弟,死者小时候,是从外地一个人家抱养的。法院只好东跑西颠地找人,最后终于把死者唯一的亲哥找到了,抽血化验后,法院最终确认,这孩子真是死者的骨肉,判决孩子和他母亲,继承了这笔赔偿金。官司虽然打赢了,但将近一年的官司打下来,把法官打得筋疲力尽,也把女人打得焦头烂额。看完节目后,沛言先生想,要是当初他们两个不是随便同居了,而是把结婚证领了,哪里来的这么多麻烦?而且,女人最后能胜诉,多亏如今科技发达了,有了检测血液这条路可走,要是没有这个检测的话,我看谁也说明不了孩子就是她和死者的,官司无疑是输定了。
   结婚,是千百年来男女结合的基本方式。旧社会,是依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把两个男女拴在一起。新社会,虽然变成了自由恋爱,但最后两个人要睡在一张床上,仍然必须经过结婚这个程序。所以不论是旧社会,还是新社会,如果有一对男女没经过结婚,睡到了一起,恐怕没有一个人会接受得了,不光双方做父母的,会将他俩乱棒打出,恐怕社会也不许可,起码会来两个带大盖帽的,把他们请去派出所一趟。
   然而到如今,一眨眼的功夫,社会忽然大变样了。大概也就是近二三十年吧,千百年来铁定不变的男女结婚的规矩,似乎在刹那间被打烂了。抬眼看看,当今社会的一大景观,那就是男女同居而不结婚的风气盛行了。本该结婚的一些人,不结婚,改同居了;还没想好要结婚的一些人,也同居了。年轻人,有同居的;中年人,有同居的;老年人,也有同居的。一时间,同居似乎成了时尚,成了当下人们处理感情问题一条正常途径了。而周围的人,也好像没有这回事一样,几乎连眼皮也懒得抬一下,真是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了。上面所说的那两个男女,在外面同居都把娃娃生下了,要不是男的被车撞死了,有一笔赔偿金要处理,恐怕至今双方家庭的其他人,也不知道他们是啥关系。
  
   二
   前几天,见到一位已经和男友同居三年而不结婚的女孩子,沛言先生和她相熟,聊天之中问她为啥不结婚?她奇怪反问道,结婚干啥?一句话问得我张口结舌,无言答对。她大概看我有点下不了台,解释道:你老就别老脑筋啦,同居和结婚是一样的。这话让我抓住了把柄,立马反唇相讥:既然同居和结婚是一样的,为啥不结婚?没想到她还真比我高出一招,同样反唇相讥:既然同居和结婚是一样的,为啥要结婚?我想了半天,虽然满腹经纶,最后还是只能干瞪眼,但心里面总有一个结。
   那么,同居和结婚,到底一样不一样?以沛言先生的老脑筋,觉得结婚就是结婚,同居就是同居,两者说到底全然不是一回事。盖结婚,对两个男女来说,实在是一件很是隆重的事情。过去把结婚叫拜天地,大概有两层意思,一是说这一对男女的婚姻是天作之合,是按老天爷的意思将他俩凑在了一起;二是通过这一拜,告诉老天爷知道,他俩已经依照天意成双成对了,别让其他人再打他俩的主意啦。所以在旧社会,有个现在看来对女人不太公平的规矩,那就是,一个女人一生只能拜一回天地,只能举行一回婚礼,好像老天爷不愿意看到一个结过婚的女人,再来拜什么天地。因此那时候凡女人再嫁,都是悄不声响地,甚至是偷偷摸摸地,就把事情给办了,没有谁会大张旗鼓地再办个婚礼。说到结婚的隆重,连普天下莫非王土的皇帝,也不例外。对其他女人,只要皇帝看上了眼,就可以随意乱封,封一百个、封一千个、甚至封一万个都可以,所谓后宫三千粉黛者是也,但说到结婚,说到把一个女人作为皇后娶进皇宫,那可不是随便乱封一下就可以的事情。皇帝的成婚大礼,就是整个国家的盛典,普天下老百姓都要跟着庆贺好些天。有一件事情,想必大家都知道,就是那个一手把清王朝弄得散了架的慈禧太后那拉兰儿,为啥会跟光绪皇帝的老婆,也就是她的那个位尊皇后的亲侄女叶赫那拉·静芬,两个人一辈子面和心不合,说到底也就是为了有关结婚的一句话,让姑、侄俩结下了永世不解的冤仇。一次,慈禧老太婆和侄女拌嘴,生气后怒吼着要侄女滚下皇后宝座。该侄女一听此话,也怒不可遏,信口大喊道,哼,没那么容易,我可是从大清门抬进来的!慈禧老太婆一听,好像蝎子蛰了屁股一般,马上跳高了起来,伸手照着侄女的粉脸上就是一掌,简直气得要死。盖按当时的规矩,只有皇后才能坐着轿子,堂堂皇皇地从大清门抬进去,至于其他的那些由皇帝随意乱封的什么妃,统统的只能从偏门或者后门弄进去。慈禧老太婆当初就是被从后门抬进去的,一生以没有坐着轿子被抬进大清门为恨事。该侄女急不择言的这句话,可把老太婆的心给伤透了。由此不难看出,结婚对于一个人,该是何等的重要。
   结婚除了隆重外,还有一点,那就是,结了婚的男女,双方都会有一种安全感。男人想,既然结了婚,从前那些胡搞乱搞的荒唐事,就别干了吧。假如再有了儿女,整天有几双小手哇哇地伸着,向自己既要吃的又要穿的,整得人整天头晕眼花,不用谁打招呼,家庭的负担,责任的意识,往往会使男人把以前那颗飘荡在半空的心,给收了回来。女人想,既然结了婚,奴家就是你的婆娘啦,你也是我的男人啦,从今往后谁也甭再胡思乱想了,你要是再敢在外面风花雪月,甚至企图甩掉老娘,可没那么简单啦,舆论和法律可都是站在奴家这边的,哼。若两个人结了婚,真的要去打离婚,而且双方都有那个意思,事情还好说一点,要是一方想离,另一方却不想离,那麻烦就大啦。往往一个离婚闹下来,两个人都得脱一层皮。这也是为什么大多数人,不论男人还是女人,在婚姻中即便遇到些小问题、小麻烦,往往咬咬牙、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一般不会去闹离婚的原因。这说的还是普通老百姓,这事要是放在宫廷,就连权大如天的皇帝想和老婆打离婚,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历史上许多废后的事,哪一次不是闹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大的哭,小的叫,丢官的丢官,丢命的丢命,如同天塌地陷了一般。因此我们说,结婚,对于家庭,对于感情,对于子女,它起到着一种保险和稳固的作用。结了婚的家庭,犹如一个钢筋水泥碉堡,固打也打不烂,轰也轰不开,敲也敲不碎。即使有时真的想要把它拆除了,不用炸药包猛炸它几下,也是很难动得了它的。
  
   三
   再说同居。同居和结婚比起来,当然自有它的好处。同居最大的好处,也应该是它唯一的好处,那就是,自由,来去自由。诚然,说到自由这两个字眼,那可是个至为神圣的东西,有人把它说成是人类追求的最高目标。不是有一首诗这样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吗?说的就是自由对于人们的重要性。生命最美好的状态,便是自由。对人最为严厉的惩罚,便是剥夺他的自由。所以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其他枝枝节节的问题发生的话,同居乃算得上是男女结合的最佳方式了。
   说到这里,很明显的,结婚的美中不足就给凸显出来了。那就是,婚姻固然可以给当事人带来稳定感和安全感,但同时也给当事人带来了限制和束缚。从实质上讲,安全感的本义就在于束缚,没有束缚,哪里来的安全感。结婚证,实际上就是男女双方手里持有的一份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约束各自行为的一纸合约。谁违反了合约那一条款,就追究谁的责任。在现实生活中,事实上也有一些恐怖的婚姻,不但使当事人悲痛欲绝,而且使旁观者毛骨悚然。沛言先生小时候在老家,就见到过这样一桩婚姻,男女当事人结婚后,女当事人发现其丈夫原来是个四肢不勤兼流氓赖皮的家伙,女当事人乃当地有名的一枝花,附近镇上每逢五日有集,许多男人兴兴然跑去镇上赶集,只是为了能有运气一睹女当事人的惊艳。对于这两个人的结合,不论女当事人,还是社会舆论,都认为是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男当事人祖坟冒烟,得到了如此娇艳如花的妻子,本应该为自己有幸痛享这一人间天大的福气,能天天去为老天爷磕头,能时时将老婆顶在自己头上去珍惜才对,可这个家伙他不,不但不知道怜香惜玉,居然和村里一个赖七赖八的女人搞上了,而且搞得热火朝天。女当事人劝他别胡搞乱搞,他竟跳了三尺高,叫骂着将老婆痛殴了一顿。女当事人于绝望之中提出离婚,又被其丈夫打得皮开肉绽,不仅要她交出背后指使她胡乱闹腾的那个奸夫是谁,还将她用绳子拴住,牵牛牵马一般在村里村外游街示众。加上男的编出许多女当事人和其他男人偷情的故事到处传播,也搞得旁人晕晕乎乎,不明就里。如此这般,使得女当事人既离婚不成,又度日如年,好端端一朵鲜花,就这样惨败在了一个流氓加坏蛋的手里。像这样的婚姻,沛言先生也想,要是让他们当初只是同居而不去领证结婚,就不会形成这一对怨偶,女当事人也不会遭受此大的磨难。于此,让我们看到了同居而不结婚,确实有它的实际价值。
   同居之所以有这样的价值,其根本原因是,两个男女的结合,只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觉自愿的基础之上,并非建立在社会认可和法律保护的基础之上。所以,它不需要那么严肃,也不需要那么认真。只要两个男女感情有了,而且这种感情达到了沸点,就尽可以同居。这种完全建立在唯一感情基础上的结合,着实是值得称道的一种真爱的结合。在这方面,有一个榜样性的人物,那就是张学良先生,张先生和和赵四小姐两个人,一同居就是三十多年,而且始终不离不弃,令人为他们的真情实感和忠诚不渝,感动不已。
  
   四
   但我们又不得不承认,由于同居是两个男女之间感情上的私事,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和法律的保护,又使得它有着一种比较脆弱和不够稳固的特点。这种脆弱性和不稳固性,是由感情本身的不稳固性这一特质决定的。感情这个玩意,它的十分重要的特质,若概括为两个字,那就是,易变。别看它来了时,热烈和燃烧之快,令人诧异,到了它结束时,冷却和熄灭之速,也令人惊讶。所以,常常两个男女开始同居时,固是恩恩爱爱、卿卿我我,双方信誓旦旦要爱对方一辈子,但在同居一段时间后,有一天,或者男方发现女方竟有固执又自私的毛病;或者女方发现了男方有懒惰不上进的缺点;或者男方对女方缺乏新鲜感了;或者女方又遇到了更适合自己的男人;或者男方想要一个孩子,而女方说啥也不愿意生;或者女方不想再过这样的同居生活,而男方却仍然坚持不愿意结婚;等等原因吧,总之一句话,他们在一起呆腻歪了。这时候怎么办?和结婚完全不同的是,这时候的两个男女,只要双方都生出了离开的念头,那再简单不过了,不需要办任何手续,双方互相打个飞吻,举手一摇,就拜拜了。如果一方想要离开,而另一方又不想离开,那不想离开的一方,也很难再将对方留住,而且会拿对方丝毫没有办法,只要他(她)下定了离开的决心,打一个转身,就走人了,留下不想分开的另一方,望着他(她)的背影,除了干瞪眼,还是干瞪眼。
   这便是同居的美中不足。相对于结婚,同居,既没有结婚那样的隆重,也不能给对方和自己一种稳定感、安全感和责任感。尤其是,同居的时间越长,有可能双方的感情越是加深,但也有可能让双方的危机感越发加重。根本原因,就在于双方相互之间没有约束,不论男的还是女的,都是将自己一切,压在了对方曾经说过的诺言上,以及对于对方的信任上。从这点上说,这不是冒险是弄啥?尤其是,同居拆伙之后,受苦较多的往往会是女当事人,或者有孩子了,女人心软,舍不下子女,却给自己往后的生活带来了诸多想象不到的难处;或者已经青春不再,人老珠黄了,要重开始一个新的未来,心中却已毫无底气,力不从心了。若是真的遇到这种状况,不管当事人如何悲愤和后悔,又能解决什么问题?
   将结婚与同居的利弊,一一剖析和对照后,沛言先生认为,结婚就是结婚,同居就是同居,两者固不一样也。不一样就是不一样,不要勉强把它们说成一样。结婚有结婚的好处,也有其不足之处;同居有同居的好处,也有其弊端之处。但将两者加以比较,哪个好处大,哪个不足小,则显然结婚的综合得分要高。连张学良先生那样高智商的人,在与赵四小姐同居36年后,最终还是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应该说,对于一对相亲相爱的男女来说,结婚,既是对对方的一种承认和尊重,也是两个人感情的真正和最后归宿。
  
   五
   再说说现实。在当今同居的人群中,好像有一种老年人当中的“凑合着过”的现象,亦即两个年事已高男女老者,出于各自生活需要,不去办理结婚手续,凑合性地同居在一起。这种情况,一般是两个人都已孤身了,孤单单而又苦闷闷,耄耋耋而又病歪歪,论起来各自都有自己的子女,但子女却忙于他们自己的生存或者事业,实际上又都指靠不上,便想找个老伴互相帮衬着共度残年,不想给子女和自己带来节外生枝的麻烦,也就不登记和申领什么证证了,两个人就那么搭伙儿过活,将就着将自己的余生走完拉倒。只要某一天哪一方先行呜呼哀哉了,这个同居也就从此拆伙了,另一方又回到自己先前独居的那个家。这样的同居,在沛言先生看来,往往是在现实问题实在解决不了的情况下,不得已采行的办法,当属无奈之举吧,既令人同情,又让人唏嘘。
   至于同居的人群里,还有一些人追赶什么潮流和时尚,甚至搞什么试婚一类游戏,同居一阵,试试再说,行了就干,不行就撤;或者目前自己闲着,也没什么事情好干,找个人同居一下,未尝不可。这样的人,当属于另类。这类同居,属于高智商者流的作为,他们那些出奇超类的想法和做法,不是一般普通人,包括像沛言先生这样自以为了不起的人,能够思考得了和理解得了的,当不属于本文讨论之列。

共 5569 字 2 页 首页12
转到
【编者按】江沛言杂文《结婚与同居》,把结婚和同居的好处与弊病阐述得清晰明了。现在有很多人只同居不结婚,由此引起作者思考。究竟结婚好呢还是不结婚只同居好呢?通过一番分析,引经据典和举例子说明,作者得出结论:各有利弊,总体来看,结婚的好处要大于同居。虽然同居也能得到一定的法律保护,但显然不如结婚来的更彻底。【编辑 远近】

大家来说说

用户名:  密码:  
1 楼        文友:远近        2019-08-09 15:18:07
  自由相伴的是不受约束,但也不受保护;责任相伴的是安全有保障和应尽义务。二者选择其一,还是责任要好些。这就是婚姻与同居的区别。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回复1 楼        文友:江沛言        2019-08-10 10:08:23
  谢谢。真挚的爱情应当受到尊重,容纳爱情的婚姻同样应受到尊重。
2 楼        文友:叶雨        2019-08-12 00:27:57
  终于有时间阅读沛言先生的佳作了,对文中同居和结婚的论述,深有同感,观点一致。结婚就是结婚,同居和结婚没法等同。婚姻背负着社会和家庭的双重重任,同居则不同。尽管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终究除了感情和道德外不负法律责任。对年轻人同居也好,老年人同居也罢,我始终不看好同居,没有法律约束的婚姻我还是觉得是不道德的。
文学陶冶情操,文字净化灵魂。
回复2 楼        文友:江沛言        2019-08-12 12:26:16
  认同也与女士看法。谢谢。
3 楼        文友:黄金山        2019-08-13 08:16:57
  如今结婚很艰苦,二同居很幸福!啊哈哈哈!
活到老学到老
回复3 楼        文友:江沛言        2019-08-13 09:22:00
  谢谢评论。结婚责任重大,让人望而生畏。逃避婚姻者,会有一千条理由。
4 楼        文友:远近        2019-08-13 19:00:34
  不结婚,就没有法律保障,遇到事情时,法律援助不到。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回复4 楼        文友:江沛言        2019-08-14 09:44:17
  谢谢评论,说得对极了!婚姻是爱情的堡垒,同居则犹如海市蜃楼。
共 4 条 1 页 首页1
转到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