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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家园】好意施惠(小说)


作者:牧壑 布衣,164.75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814发表时间:2020-03-13 19:39:26

好意施惠(小说)
  
   胡万山这阵子不知碰到了什么,遇到的事均于他不利,而且有的还相当麻烦。
   一日,胡万山在武汉办完事,乘火车回许昌。在汉口站上车找到座位后,同一座位的孟利军主动搭讪道:“你好,在这个位置吗?”
   “你也好,是在这个位置。”胡万山一边回答,一边把提包放到行李架上。
   就这一问一答,两个人都判断出对方是河南人。
   “听口音,咱们是河南老乡呀!”业务员出身的孟利军是个见面熟,开生能力特别强。“我是漯河人,来武汉出差,现在返回漯河。”说着,把手伸了出来,要和胡万山握手。
   看着孟利军这么热情,胡万山也伸出手,边握手,边回应道:“我是许昌人,也是来武汉办事,现在回去。”
   “真好啊,有了个好旅伴,这5——6个小时的路程时间就好打发了。”看来孟利军是个非常健谈的人。
   “铃铃铃!”列车车厢里响起了开车时间到的铃声。
   列车广播员开始了广播:“旅客同志们,上午好!开往郑州方向的第412次客车就要开动了,请您注意安全,祝大家旅途愉快!”话音刚落,随即列车缓缓开行。
   “火车已经开车了,咱们聊天吧?”孟利军喝口水提议道。
   “好啊,你肯定见多识广,你说说吧。”胡万山回答道。
   “见多识广不敢当,但还是知道点段子。孟利军既谦虚又自豪地说。
   “那你就先来一个。”胡万山催促道。
   “好,你听好了。”孟利军就开始眉飞色舞地讲开了。
   第一个:做梦。夜里老婆听到老公在哭,忙把老公叫醒,问咋了?老公说,梦见自己又结婚了。
   老婆说,那不是挺好的么?你不是早就想再找一个吗,哭啥呀,该高兴才是?
   老公说,入洞房时一揭盖头,原来还是你!
   老婆:滚!
   “哈哈,真可笑。继续说。”胡万山鼓励孟利军道。
   第二个:抠门。一哥们特抠门,家里什么东西都舍不得扔。一天我去他家,他正在洗冷水澡。
   我说:“哥,你咋了?这么冷的天,家里又不是没有暖气,你怎么洗冷水澡啊?”
   他说了句让我终身难忘的话:“家里还剩两包感冒药,再不吃就过期了!”
   “知道抠门的,还没听说过拿自己身体健康去抠门的,异化啊!”胡万山感叹道。
   就这样,他们你来我往地讲桥段,一晃几个小时就过去了。火车运行到驻马店时,孟利军说他困了,想打会儿盹,并请胡万山在列车到漯河时把他叫醒。胡万山欣然同意说:“一路上基本上都是你一个人在讲段子,肯定又累又困,打盹眯一会吧。放心睡吧,到漯河我叫醒你。”
   不一会儿,孟利军就靠着椅背睡着了。
   可能是瞌睡会传染,孟利军睡着才10分钟不到,胡万山有酣然入睡了。
   “咣当”一刹车响声,胡万山醒了。旋即听到广播员报站声:“各位旅客,许昌站到了,请携带好行李物品依次下车。”
   胡万山立即起身拿提包准备下车。抬眼一看,心里说,坏了!孟利军还在那睡呢。
   “喂,醒醒。许昌站都到了,你坐过站了。”胡万山叫醒孟利军说。
   “什么?”孟利军立刻拿起提包,跟着胡万山下了车。“不是说好的,到了漯河站你叫醒我吗?”
   “唉,我也睡着了。”胡万山不好意思地回答道。
   “那我不管,咱们说好的,就相当于我们定立了合同,你没叫醒我,你是违约,要承担赔偿责任。”孟利军毫不留情地说道。
   “嘿,你这个人怎么翻脸比翻书都快呀,我是好心,要不到了许昌我也不叫你,你不是一觉睡到郑州了?”胡万山反唇相讥道。
   “好心归好心,合同归合同,你没履行就是违约。违约就得赔偿。要么私了,要么打官司,二选一,你选吧。”孟利军言之凿凿地说。
   “怎么私了?”胡万山没有学过法律,听孟利军说的一套一套的,害怕就是自己的责任,打官司怕打不赢,再说了,在自己家乡也不想把事情闹大。私了就私了吧。“你说个办法。”
   “我看你也是老实人,也不讹你,你给我买一张返回漯河的车票,再把从漯河到许昌补票的票价款赔给我就行了。”孟利军说道。
   “看来你也不是狮子大张口,不过我真是多管闲事。我给你买到漯河的两次车票钱,你自己去买车票吧?”胡万山无奈地说。
   “行是行,就是你一走,万一火车晚点了,谁管我吃饭呢?你再给我加10元饭钱,你就可以走了。”孟利军得寸进尺道。
   胡万山一听这,气得两眼冒火,纂着拳头说:“你真会算计,10块钱都不想掏,而且是你自己吃饭,不愧为业务员出身。佩服啊。”
   “俗话说,好闲事不如赖不管。你既然管了,就得管到底。”孟利军不示弱地说。
   “好好好,你厉害。我算是吃个哑巴亏。给你,咱们两清了。”胡万山横眉冷对地把钱给了孟利军。
   “再见!”孟利军接过钱说道。
   “不,是永别。”胡万山没好气地对应道。
   回到家里的第二天,在某司法所任所长的老战友黄伟民来串门,寒暄几句后闲聊。胡万山说自己遇到鬼了,办了个没成色事,就如竹筒倒豆子,一股脑把与孟利军的事说了个一干二净。
   刚刚考过司法资格的黄伟民听了后,连说:“你上当了!你上当了!根本就不用赔偿他。”
   “为什么?他说得振振有词啊!”胡万山问道。
   “他说得再振振有词也无效。你们俩这个事情根本构不成民事法律关系。更谈不上定立了什么合同。”
   黄所长喝口水继续说:“你答应叫醒他,是好意施惠的行为,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强调指出:“所谓民事法律关系就是,指基于民事法律事实并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民法所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而好意施惠是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旨在增进情谊的行为。因为二者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所以,好意施惠的行为不存在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
   “啊,还有这事呢?孟利军骗我!不行,我得找他讨回公道。”胡万山气愤地说。
   “有多少钱?”黄所长问道。
   “没多少钱,就几十元。”胡万山回答道。
   “如果是这种情况,我劝你就算了。数额太小,没有必要去追讨了。也算是花钱买个精细。吃所谓一堑长一智吧。”
   “你说的极是,再说我也没有孟利军的具体地址,追讨的成本太高。以后得注意多学习法律,少与陌生人拉近乎。”胡万山总结教训道。
   “是的,在与陌生人打交道时,千万要注意安全事宜。”黄所长附和着说道。“另外,我再给你举几个好意施惠的例子,以便你今后再遇到此类事情能够举一反三地正确处置。”
   “好啊,谢谢你了,我洗耳恭听。”胡万山充满谢意道。
   黄所长便给他讲了以下例子。
   例一:下列哪一情形下,乙的请求依法应得到法院支持?A.甲答应乙一同去看演戏,却迟到了30分钟。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B.甲听说某公司股票可能大涨,便告诉乙,乙便大量购进,事后该支股票大跌。乙要求甲赔偿损失。
   C.甲对乙承诺,如乙比赛夺冠,乙出国旅游时甲将陪同。后乙果然夺冠,甲失约。乙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D.甲与其妻乙约定,如因甲出轨导致离婚,甲应补偿乙60万元人民币,后二人果然因此离婚。乙要求甲依约赔偿。
   黄所长向胡万山讲道,这个例子中,A,B,C三项均属好意施惠行为,在当事人之间不形成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D项属于对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惩罚性约定,该约定不违反法律、不违反公序良俗,在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形成了违反约定的民事责任关系。
   “呀嗨,还有这么多道道呢!”胡万山听后感叹道。
   黄所长接着说,例二:甲单独邀请朋友乙到家中吃饭,乙爽快答应并表示一定赴约。甲为此精心准备,还因炒菜被热油烫伤。但乙却因有其他应酬没有赴约,也没有及时告诉甲,致使甲准备的饭菜浪费。关于乙对甲的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B.应承担违约责任。
   C.应承担侵权责任。
   D.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黄所长解析道:这个例子涉及民事法律关系的认定问题。好意施惠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以不存在责任承担问题。正确选项为A。
   例三:兹有四种情形:1.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致残。2.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3.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4.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思想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1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2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3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4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这个例子好复杂啊。”胡万山自言自语地说道。
   “只要掌握了原理,再复杂也能迎刃而解。”黄所长胸有成竹地答道。接着继续进行了解析。
   本例子中,A选项属于好意施惠行为或者无偿法律行为,对于好意施惠行为法律一般不予调整,但对于违背社会善良风俗的好意施惠,法律则予介入。张某驾车违章,表明其违背了社会善良风俗,其对李某的残疾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无偿法律行为,行为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其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张某违章表明其具有重大过失,故应对李某残疾承担相应责任。而B选项,亦属好意施惠行为。唐某因雪崩死亡,其死亡与王某组织的登山活动未尽救助义务不存在因果关系,故唐某的死亡应由自己承担责任。而本例子C选项,吴某与人打赌致残,打赌或者存在利害关系,有利益则有责任;或者不存在利益关系,但打赌行为使他人受害且打赌与受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打赌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D选项中,郑某喝酒以后不能驾车,何某未予阻止,存在相应过错,故应对郑某撞树致死承担相应责任。本例子正确选项为B。
   黄所长讲得是津津有味,头头是道,可法理基础很差的胡万山听得如云里雾里,没有搞懂。心想:看来这法律知识还得好好学学,要不以后在社会交往中会吃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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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这是一篇普及法律知识的小说,小说中讲解了“好意施惠”与“违反合同”的区别,好意施惠的胡万山忘记叫旅伴下车,并不构成违反合同,所以不应该赔偿。但是由于胡万山不懂法律,比人家忽悠了。后面黄所长讲述了许多案例都是为了解释这一案例。整篇小说语句凝练、人物形象丰满,故事情节曲折、结构合理佳作推荐阅读,感谢赐稿家园【编辑:太行飞剑】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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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太行飞剑        2020-03-13 19:41:12
  超过三千字,不能算微型小说,只能作为情感小说比较合适。希望以后注意排版
太行飞剑
回复1 楼        文友:牧壑        2020-03-13 21:14:12
  谢谢编辑老师的指点,祝你周末快乐!
2 楼        文友:牧壑        2020-03-13 21:16:25
  谢谢编辑太行飞剑老师的指点,祝你周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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