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一】上帝的偏心眼(微小说)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这句话你信不信?反正我信,我特别信。说这种话你肯定要鄙视我,说我思想狭窄见识短浅,或者鼠目寸光。我其实也特不愿意这样说,但又不能不说。我说这话的时候眼前就浮现出玫玫刚毕业时如花似玉的俏模样,可这个周末我在菜市场偶然撞上多年没见的玫玫,看到她俨然速朽成了地道的黄脸婆,我只得相信了这句话。
“卫生纸!好用实惠便宜看得见的卫生纸!”
听到这悠长沙哑的叫卖声后,我想起家里的卫生纸已经快没了,于是就打算买点,哪知刚一转身,就看见一张熟悉的面孔眼巴巴地看着我。
“买卫生纸吧,上好的……”
她的话只说了一半儿就哑了,显然她已经认出我这个老同事了。
“玫玫!”
我也不由得叫了起来,玫玫皱着暗黄的褶子脸不好意思地笑了。
“买菜?”
嘴里蹦出简短的两个字之后,她就迅速低下头。
“好多年不见了……”
我不无感慨地说。
“嗯!忙吧……走了!”
她说着就扭开头去,蹬上那辆破旧的脚踏三轮车,吱吱呀呀地离开了。
只是在她一转身的瞬间,一串长长的叹息就那干裂的唇边滑落下来,和刚才吆喝时沙哑沉重的叫卖声遥相呼应。我呆呆地望着她那瘦削单薄,渐行渐远的身影,听着那沙哑的叫卖声。这声音如同一根刺,刺得我心痛难当。我买菜的心情一下子全没了,记不得自己已经买了些什么,还需要些什么。我恍恍惚惚的从菜市场逃回家来,似乎刚刚经历了一场噩梦的浩劫。直到身子安坐在沙发上,喝了一杯热茶,才渐渐缓过神来。有关玫玫那几乎尘封起来的记忆,渐渐从我那生了锈发了霉的脑海中打开。
十多年前,一起分配到我们单位的有三位毕业生。她们三人中个头最高长长相最漂亮的就是玫玫。另外两个一胖一瘦,和大多数人一样,凑的是人堆上的份子。和她们相处一段时间,我们单位的人都开始相信“上帝是个偏心眼儿”这句话。原因吧,自然是新来的焦点玫玫。
玫玫不但长得如花似玉貌若天仙,而且能言善辩口才出众,琴棋书画无一不能,为人处世妥妥当当。你要想找出她身上的毛病,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就算用上高倍显微镜也未必会有什么发现。人人都喜欢她,人人都说玫玫这姑娘是“上帝的偏心眼儿”,谁家要是娶了这样的媳妇,一定是祖上烧足了十八辈子的高香。
另外的两个姑娘,不知是因为自身的原因,还是躲在鲜花的阴影里出不了头,总难成为大众话题的焦点。胖子总是嘻嘻哈哈,一副乐天派的模样。瘦子总是不声不响,讳莫如深。玫玫呢,走到哪里哪里亮,人靓声音甜办事响当当。
日子就这么过着,不知不觉就是两三年。在这两三年的时间里,说媒的一拨一拨儿地来了,奔着这三姑娘呢。其实呢,一打听,三姑娘就剩下两个了,还是一胖一瘦。玫玫呢,心里早就住着一位白马王子呢。说媒的一听就蔫了,花儿被人画上了红圈儿。绿叶呢,还拿捏不准男方看不看得上呢。
玫玫的白马王子来过我们单位,是远方某部的飞行员,那就是一个行走的帅字。见过的都说他和玫玫才是真正的金童玉女好姻缘,羡慕加感慨——上帝真的是偏心眼儿啊!
听大家这么说习惯了,玫玫嫣然一笑说:“就是列兵一个,没级没衔的!”
后来有背景的胖子跳到大城市工作去了,瘦子嫁给了一个从事金融工作的小伙子。玫玫呢,和他的白马王子依然是两地相隔牛郎织女,每逢假期就匆匆收拾行装,千里迢迢形单影只找她的王子去了。
后来,听说白马王子变心了,和一个相识才三个月的高级军官的女儿结婚了。大家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儿,恶狠狠地咒骂那个“陈世美”,劝为恋爱事业抗战八年的玫玫想开点儿。
玫玫是谁呀,是“上帝的偏心眼儿”,面对大家左一句右一句的劝,玫玫总是笑着说:“芝麻大点儿的事儿让大家闹心,对不住大家了!”
玫玫还拜托大家多给她介绍男朋友,她老妈那儿还备着个大味美的鲤鱼呢。
此后大家还真的没少给玫玫介绍男朋友,个顶个的帅,可都是枉费心机有花无果有名无实。
久而久之,大家好像隐隐约约感觉到玫玫还没有迈过心里的那个坎儿,介绍男朋友的事儿还是悠着点好。
再后来,玫玫就开始穿名牌挎LV,使用高档化妆品喝纽崔莱了。单位的人眼巴巴看着漂亮的玫玫加上一层层光鲜靓丽的包装,如同鲜花镶上金边,虹霓挂在云端,美得炫目,亮得耀眼。
某一天,一个中年妇女来单位大闹一场,跳着脚骂玫玫。骂她是不要脸的小三,抢了自家的老公。她现在已经是三个孩子的妈妈了,遇上这么个不要脸的破烂,绝对是倒了八辈子的大霉。人们对于这个声泪俱下的女人,掀得起足够的同情心,但是对于“上帝的偏心眼儿”玫玫,却怎么着也恨不起来。
接下来单位里就真的有人见到玫玫的大款了,是个秃了顶的四十多岁的老男人。那个秃了顶腆着肚子的老男人,也就亮着脑门踱着方步,堂堂正正走进了单位的大院。玫玫呢,也真的和那个男人结了婚,顺顺当当生了个女娃。
只是好景不长,还没过一年半载,玫玫就再也没来单位上过班儿。这倒不是玫玫不想来上班,而是单位不敢让她再来上班。要账的三天两头举着钢刀握着利斧,来单位找玫玫秃了顶的男人要钱。单位怕出人命,劝玫玫回去躲躲。这一躲不打紧,玫玫就从单位的大院里永远消失了。
大家都开玩笑说,玫玫这个“上帝的偏心眼儿”,这会儿不知躲到哪儿去了。
一晃又是三年两载的时间过去了,单位有人说见到玫玫了,她蹬着个破脚踏三轮车卖起了卫生纸。得到这个消息,大家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接下来就有了关于玫玫男人的传闻。那个假大款和玫玫也分开了,但还隔三差五地找玫玫要钱买酒喝。可怜的玫玫,除了供那个老男人盘剥,还要照顾已经上幼儿园的女儿。大家听了,除了摇头,就是叹息,都说“上帝的偏心眼儿”被无情的遗弃了。
我只是耳闻,没有目睹,道听途说的东西毕竟不足以雷人。当我真真切切地见到了现在的玫玫,心惊肉跳地从菜场逃回来。我反手把自己关在家里,双手合十,口中喃喃:“上帝啊,还是让你的偏心眼儿回来吧!”
“当我真真切切地见到了现在的玫玫,心惊肉跳地从菜场逃回来”,“心惊肉跳”,“逃”,一切尽在这二词中……老师的文字好厉害。不仅是文字,主人公的出场、故事情节的推动、结局,一切都安排得那么自然,又那么巧妙,不,是高明。好精致的小说。玫玫错了?郎错了?嫁错了?耐人寻味,向老师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