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风】小镇(小说)
这是一座江南的海滨小镇,立秋过后,雨水如同离人的思绪一样——绵绵不绝。
我来自北方,到小镇已经快十年了。
说来也是奇怪的,每到下雨天,我都会不自觉地喝些老酒,这几乎已经是我的生活习惯了。而天气一旦转好开来,喝酒的兴致竟也全无了。所以,我并非是嗜酒,但也无法做到对酒的隔绝。如同恋秋的人,总是时不时莫名其妙地将自己的情绪秋天化,虽未见得就会好,然而心里却也总是无从割舍。
到了晚上,我照例将酒杯倒满,端起,喝下。大约喝到第六盅的时候,隐约听到敲门声,此时我已经半醉,晕晕乎乎的去开了门。
“先生,叨扰了,过来讨杯酒喝。”来访的是个黑大个,说话的声音低沉而嘶哑。
“你是哪位?”我问。
“你仔细看看……我是谁。”那人说。
“你……你……”我看了半晌说,“你莫不是府森?”
那人没说话,在门外将伞抖了抖,然后进了屋。
“果然是你呀府森,快坐,快坐。”当他走到灯光下的时候,我才最终确定了他的身份。府森是我旧日最好的同学,大学毕业后我们一同来到小镇谋生,八年前的一天晚上他突然决定离开,说是要到外地大城市发展,后来再无联系。
“俊仁,看来……看来我是来迟了一步。”府森微笑着说。
“还好,还好,”我接着说,“有的是酒……有的是酒……”
府森还像以前一样,喜欢坐在靠窗的位置。他喝酒喜欢用大盅,不是因为酒量好,只是因为那样喝可以醉得快一些,所以每次喝酒,都是他先醉。我每次喝酒都是小酌,小盅三五杯,至多八九杯,如果超过十杯,就必醉无疑了。府森喝酒的方式和我完全不同,每次都是开怀畅饮,从不刻意加以控制,所以逢喝必醉。
“府森,我们有八年没见了吧?”我边斟酒边说。
“是的,刚好八年。”府森答道。
“你比八年前黑瘦也苍老了好多,我刚才差点没认出来你。”我说。
府森没有说话,只将我刚给他斟的那杯酒,端起,一饮而尽。
“这些年,你一向可好?”我又斟满了一杯问。
“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府森又将酒一饮而尽说,“就这样飘来飘去。”
我虽然已经半醉,但也完全看得出,府森这些年过得并不太如意,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和游离。
“我以为你已经搬走了,没想到你还住在这里。”府森环视了一下四周说,“屋里的摆设几乎还和八年前一模一样,就连这酒盅也几乎和八年前一模一样。还有这老酒,八年后还是这老酒;这酒香,八年后还是这酒香。”
“还有这秋雨,”我说,“八年后还是这秋雨。”
此时,屋外夜黑如漆,秋雨打在窗上,噼啪作响。
“府森,当初你说你要离开的时候,我还不信,没想到你真的就走了,而且走得是那么干脆,毫不拖泥带水,”我说,“连送别的机会都不给我。”
“想到就去做,从来不问为什么,有追求没结果,我也不认为是错,你知道的,这一直以来都是我的性格。”府森说。
“你有病。”我说,“而且病的不轻。”
“什么病?”府森问。
“强迫症。”我说。
“生活在城市中的现代人,”府森哈哈一笑说,“哪个没得强迫症?强迫久了也就不算是病了。”
府森连喝了三盅酒,脸色已经开始泛红,话也开始多起来。
“八年里,你都去哪儿了?”我问。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府森及其平静地说,“不过重复着做一些无聊的事而已。”
“什么事呢?”我好奇地问。
府森又连喝了两大杯说:“我离开小镇之后,就来到了大西北的戈壁滩。一望无际的大沙丘,几乎寸草不生,天天都在刮着大风,风里还夹杂着米粒般大的沙粒。那地方,昼夜温差特别大,中午时分,沙层上热到可以煮鸡蛋,到了晚上,简直就如同身在十八层地狱一样阴冷了。有一次,我正走着,突然一阵大风刮过,昏天暗地什么都看不见,大风过后,我发现自己半个身子都埋在沙里了。还有一次,我迷了路,加上带的水又少,两天两夜没喝一滴水之后我终于虚脱了,昏厥在沙层上。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躺在了医院里,护士告诉我,是一支科考队路过把我给救了。
冬至过后,我取道内蒙古去了东北,然后一路北上到了漠河。那地方冬天冷极了,平均零下好几十度呢,地上的积雪非常厚,踩上去就是一个深深的大坑。有一次我外出,在回来的路上,筋疲力尽,实在是走不动了,就坐下来休息了一会,休息好了准备动身的时候,发现腿脚已经不听使唤了。听当地人说,在漠河的大雪里行走,是一定不能停的,必须一直走,一旦停下,就有可能被冻住,再也走不了,只好坐地等死。就在我绝望的时候,一个赶着马车卖山货的大爷发现了我,把我载了回来,捡了一条命。
一开春,我去了大西南,在原始森林里漫无目的的走,每天靠吃一些野果子过活。那里瘴气甚多,蚊虫更是数不胜数,不久我就病了,整天头晕目眩,恶心干呕。每一个全新的环境,都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只要你懂得什么是坚持,你就能体会到何为不药自愈。一个月过后,我的病奇迹般地好了。我在那里足足呆了三个月,最后当我出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几乎变成了一个野人。我随后来到附近一座不算太高的小山上,不停的忘情的狂吼,那一刻,我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何会那么激动那么兴奋,就像谁也无法体会当年孙悟空被唐玄奘救出的那一刻的心情一样。
之后我便去了海南岛。夏天的海南岛真是热,仿佛一个大大的桑拿房。我没有去看大海,也没有去摘椰子,只在三亚中午无人的大街上一个人来回的走。几个月之后,当我离开海南岛的时候,见过我的人,竟然都用外语和我打招呼,有的甚至说,看,那人汉语说的真好啊。我一开始还觉得奇怪,后来终于想通了——他们一定是都把我当成非洲人了。
离开海南岛,休整了几日之后,背起行囊,下一站又是大西北。然后是东北,然后是西南,然后是海南岛,然后又是大西北……就在样,八年里,我就在这几地飘来飘去。”
“府森,你何时成了探险家了?”我说。
“我成不了探险家,”府森说,“因为我怕死。”
“你比我勇敢多了。”我说。
“哪里,”府森说,“我曾经一度厌恶生,但是,真正当要面对死的时候又开始畏惧起来,我其实是个懦夫。”
“既无探险之志,”我说,“为何又要如此作践自己呢?”
“俊仁,你误会了,”府森说,“我的既往的苦寒之行,其实并非作践自己,实在不过一个自我的证明而已。”
“证明什么呢?”我问。
“证明我的存在。”府森说。
“存在还需要证明吗?”我有些疑惑地问。
“需要。”府森斩钉截铁地答道。
“便是证明也会有很多种方式,”我说,“为何你偏偏选那自残的方式呢?”
“因为自残的方式,就是最好的方式。”府森答道。
“还有第二种方式吗?”我问。
“没有。”府森答道。
“此次你回来,”我说,“想必已经证明了你的存在了吧?”
“没有。”府森答道。
“八年的时间还不够吗?”我疑惑地问。
“不够。”府森答道。
“要多久才够呢?”我问。
“不知道。”府森答道。
“既如此,你回来干什么?”我说。
“只是路过,顺便来看看朋友。”府森答道。
“原来……原来你的眼里还有朋友。”我说。
当府森听到“朋友”这两个字的时候,没有再说话,只是拼命地喝酒,一杯接着一杯,好像一个酒鬼已经五百年没沾过酒一样。
“府森,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吗?”我问。
“继续……继续我的证明之旅。”府森此时已经明显有些口齿不清。
“莫非……莫非这就是你今后生命的全部?”我说,“什么时候才是个结束?”
“直到……直到所有人都把我忘记时为止。”府森沉默了一会突然说。
听到府森的话,我彻底无语了。
“府森,你醉了。”过了半晌我说。
“我……我……没醉,醉……醉的……其实是你……”府森说着说着,突然瘫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我好不容易把府森拖到床上,给他脱了鞋盖了被子,然后一个人来到了窗前。此时已经到了下半夜,外面的雨还在下。不一会,我的酒劲上来了,头晕目眩,跌跌撞撞的倒在沙发上睡着了。
第二天,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我进屋去叫府森,发现他已经走了,床头柜上放着一张字条:“俊仁,我走了,谢谢你的酒。你是个善良的人,不过我却欺骗了你,其实……其实我是个逃犯——八年前的那桩名湖路杀人案就是我干的。当时那人喝得酩酊大醉,在名湖路上闲逛,手里还提着一瓶未喝完的啤酒。我当时也在名湖路上走,不小心撞倒了他,他就拉住我骂个没完,还要我赔钱。我一气之下,就夺过他手中的酒瓶,朝他头上猛砸了过去,他的头顿时鲜血四溅,瞬间倒地,不省人事。我当时害怕极了,不知所措,于是向你撒了个谎,连夜逃往外地去了——从此,我就成了一名逃犯。”
看完字条,我真是哭笑不得,因为八年前的那桩所谓的“名湖路事件”根本不是什么杀人案,公安机关最后定性的只是普通的人身伤害而已。因为受害人虽然被啤酒瓶砸中后脑,流了一地血,昏了过去,其实只过是轻度脑震荡,在医院躺了几天,就康复出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