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浪花•感动】唱歌的人在掉眼泪(散文)
一
因为“菲”,我认识了“蕾”——这个会唱歌的男人。
菲是我妻弟的妻子,我得叫她“妗”,但我们都称她妹妹或者阿菲。阿菲长得亭亭玉立,秋瞳剪水,冰雪聪明,是一个人见人爱的人儿。她是海市人,与妻弟是汽校的同学,二十岁嫁给妻弟,夫妻恩爱得如胶似漆。结婚刚一年,妻弟开着长途大客,一过福州,福州没给带他来一丝的福气,一辆大货车像发疯的公牛,迎头顶了过来,他便到遥远的天国与菲搞起了长相思。
从此,菲就终日以泪洗面,日子过得日日似清明。第三年开始,我们劝她把衣袖的上黑纱脱了,从头再来,去找一个长命的心地善良的人开始新的生活,她不同意。直到六年后,她发来邀请,说她要结婚了,请我们去祝福她。
这是理所当然的,至情至理啊!我们一干人于上午就提早从小城赶到了海市。吃完午饭,菲领我们去参观婚房,唤来了她的新郎与我们见面。
那是一个浪漫的夏天,在一间百来平米的套房客厅里,我坐在沙发上喝红茶、吃香蕉。鹅颈粉脖的菲领着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进来了,三十来岁,理着平头,衫衣雪白,五官精致,眼神深邃而悠远,温尔儒雅的,很有气质。他就是蕾,在海市总工会工作。
寒暄之后,他就分给我一支“软中华”,像菲一样叫我姐夫。抽完烟后,他自告奋勇,拿起吉他,坐在茶几前“叮呀咚”地弹了起来。
原来他会弹吉他。会弹吉他,我就感到他身上溢满了艺术气息。不料,他还会唱歌。他抱着吉他很优雅地给我们鞠了一个躬,说,我给大家唱首歌吧。说完,就坐下来,边弹边唱:
在很久很久以前
你拥有我我拥有你
在很久很久以前
你离开我去远空翱翔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外面的世界很无奈……
他的吉他弹得很专业,应该是介于传统派和现代派之间,很动人。他的歌也唱得很专业,与小哥齐秦堪有一比,而且特投入,他唱着唱着,眼眶里面就有泪珠在打转,仿佛外面的精彩世界离他很遥远,他的内心无比向往却又遥不可及,显得很无奈。
他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晚吃完喜酒我们便返回小城。
我对妻说,你认为菲的新鸳鸯蝴蝶梦,会是一场好梦吗?
妻说,蕾那人看上去太浪漫了。唉!你看呐?
我说,不是太浪漫,而是有点像我,太忧伤了。
妻“哼”了一声说,就你,也敢跟那个会弹吉他的比,简直是蚂蚁缘槐夸大国,不自量力。
我说,咋的?起码我也是一个会唱歌的人。
二
我发现自己的歌声不一般,是在读小学三年级那年。
班级上音乐课,音乐老师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兼数学老师,同时还是体育老师。老师说,学校要组织文艺汇演了,先选拔选拔,每个同学都唱首歌。我站起来唱了一首《火车向着韶山跑》。我的声音唱得很响,比校长的上课铃摇得都要清亮。其他同学“咿咿呀呀”地就唱了一两句,老师便叫他们坐下,而我唱的时候,老师是亮着眼听完唱的。因此,我认为自己唱得很好听,感觉特别好。
老师说,定了,班里的节目就由你和阿珍两人上去唱《火车向着韶山跑》。
可是,到了上台的那一天,我望着全校的师生,腿软了,接着便哭,哭了就跑,弄得火车没跑成,唱歌的人却跑了。事后,老师教训我说,唱歌的人不许掉眼泪。
次年清明,菲照例特意从海市赶到妻弟的坟墓扫坟。
她挺着大肚子,往日如月光般皎洁的脸庞乌云飞渡。
我问,你与蕾相处得咋样?
她红着眼睛跟我说,别提了,小姐夫,我嫁给神仙了。
我吃了一惊,问,此话咋说?他的脑子有问题吗?
她说,他的脑子好着呐,只要他乐意,抽一根烟功夫,就可以写出一篇文章来,而且写得很好。
我说,那咋会就变成神仙了呢?
她说,我与他相比,一个于天,一个在地,他整天除了吉他、围棋和唱歌,便再也不问人间之事了,就像神仙一个,飘在云端不食人间烟火。
我听明白了。
蕾是一个充满艺术感的人,怀着一颗流浪的心,生活过得很艺术,思维深陷于一种秘域逸境里。一般人根本就无法理解他那个冬天也开春花的世界。因为,曾经我也差点就成为像他那样的人。
那时候,我还很年轻,年轻得都还没有开始谈恋爱。高考失利后,我曾做过当歌手的梦。我想照着齐秦的样子画葫芦,留起飘扬的长发,穿着西部的牛仔裤,在膀子上吊一把老木吉他,捞上一个小王祖贤,天涯海角、大漠草原、北国南方地去流浪。一边行走一边弹唱:
我要带你到处去飞翔
走遍世界各地去观赏
没有烦恼没有那悲伤
自由自在身心开开朗……
只是后来我穷得买不起吉他,又去当了兵,才没能满足我这一颗流浪感爆棚的心愿。
蕾于菲之前,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并有一子。据说,他的前妻也是长得如花似玉,但过不惯在云里飘的神仙日子,结婚未到两年,就领着孩子到法兰斯的塞纳河畔过香水加咖啡的凡人生活去了。
应该说,蕾与我还是有共同语言的。后来,我们又聚了几回。我们凑在一起,除了抽烟喝酒,还聊吉他和音乐。蕾酒喝高了,就向我吹,他的吉他弹唱,在海市他说自己是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
菲说,说这些他倒没吹,还有围棋,他在海市也是罕逢对手的。菲还对我妻说,小姐,你真有能耐,我看小姐夫也是一个在天上飞的人,你怎么就能把他给降住了。
菲说这话,我认为境界不高。她不知道,流浪的最高境界是——脚不出户,而心却时刻在浪迹天涯。
我,就属于这类人。
三
过了三年,菲的儿子会叫我姑夫了,菲跟我们说,她与蕾分开过了。
很不可思议的,他们俩不离婚,就是两人分开过。小侄子由菲带,蕾负责掏抚养费。
每年清明,菲还是会到妻弟的坟墓前献一束花,讲一通悄悄话,断一次魂。
妻弟生前长得很英俊。大家都说那小侄子像妻弟,而不像蕾。我看看也像,遂虚心地请教妻。妻说,菲的心中只有他弟弟,所以才会如此。
我不敢反驳,女人的心,哼哼,有几人能读得懂哦。
去年,小侄子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清华大学,全家皆欢喜,遂摆酒庆贺。
时光流逝,但还是一样的月光,只是城市和套房不一样了。这世界变化得太快,时常令我无比感慨。
我们又一大早地赶到了海市。蕾听说我也到场,便特地赶来陪我。我们先抽烟。烟抽好了,他又拿起了吉他,声情并茂地来了一曲,唱道:
有一个地方很远很远
那里有风,有古老的草原
那里有一生最重的思念
草原的子民无忧无虑
大地的儿女把酒当歌
乌兰巴托的夜
那么静,那么静
唱歌的人不许掉眼泪……
岁月不饶人,那么多年过去,蕾的两鬓已悄然地出现了几许白发。他的歌声依然动人,把我感染得浮想联翩。
随着他悠远而伤感的歌声,我似乎自己孤独一人流浪在乌兰巴托苍茫的夜色里。我很想问一问那些穿过旷野的风:我们的世界改变了什么,我们的世界期待着什么,我们的世界剩下些什么,我们的世界只剩下些荒芜……
蕾唱毕,抹一把泪水,对我说,小姐夫,你也来一段吧。
满堂的人又在一旁起哄鼓掌。我妻也鼓掌,这让我无比感动。
这时候,我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0K过了,感到很对不起老天赐给我的一副犹如风吹麦浪般的天籁之嗓。我遂即兴小小地发挥了一下,我唱的是:
遥远的路程昨日的梦以及远去的笑声
再次的见面我们又经历了多少的路程
不再是旧日熟悉的你有着旧日狂热的梦
也不是旧熟悉的我有着依然的笑容
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我们
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忆的青春……
本来,唱歌的人是不许掉眼泪的。
然而,我掉了,伴奏的蕾也掉了。
蕾为何掉泪,我不清楚。
我为何流泪呀,我自己知道:天哪!一只飞虫迷上了我的歌声,扑进了我的老眼里,太难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