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月】读书(散文)
一、我的书柜
不幸,读成了一介书生,便与书交往一生了。
家里少不得书,手中少不得书。好在没有生于拿竹简写书的年代,也就不必汗牛充栋了,但家里的书柜是必不可少的。每次搬家,整理和打包那些书,成了一项艰巨而浩大的工程。当然,每搬一次家,也会淘汰一大批在手里摩娑再三的书。
随着经济条件的变化,书柜也越来越高档。
刚成家时,一穷二白,书是堆在窗台上的。搬了楼房,暂存于阳台。记得还没有来得及封阳台,就遭遇了一场暴风雨。抱在怀里的小儿被突如其来的雷电吓得哇哇直叫,哪能容我去救书啊!眼睁睁地看着它们被肆虐的雨线抽打,我欲哭无泪。好在邻居及时跑来帮忙,才没有泡成一锅纸汤。
做家具第一考虑的是书柜,然后,一点一点地充实它。
很喜欢我那两个原木色的大书柜,对扇的玻璃门,边角是柔和的线条。很怀念打开玻璃门时的那一声吱呀,抽出一本喜欢的书,就坐在同样颜色的木地板上或者地毯上,读。
它们见证了我无数次在灯下奋笔的影子。备课,做备考试题,查资料,写文章。案头上,是厚本的《资治通鉴》《史记》《战国策》或《唐诗鉴赏大词典》《宋词鉴赏大词典》……那是带高三毕业班不可或缺的资料啊。
漂泊到南方,突然没有了家,书柜及柜里的书,都留在了妈妈的卧室里。
嗜书如命的我,爱上了学校的图书馆(不得已哦!)。尽管上课的压力很大,尽管班主任工作很忙,最其码每天睡前的读书时间是不能少的。没有了随意从书柜里抽出来读书的悠然,只有床头灯下的寥寥数卷,于是,我成了往图书馆跑的最勤的一个,也是与图书管理员最熟悉的一个。
先是登记才能找管理员借书,后改成电脑刷条码,快了很多,管理员仍然嫌我麻烦。最后,她挥挥手说:你自己去拿吧,看什么拿什么!拿出来书要她记录,她又挥挥手说:不用写了,你看完来换就行了!
现在是,我随时背着两本书,看完就去那个比我家的高大、丰富数百倍的书柜上,随意地取自己喜欢看的书,然后,招呼也不打一个地,走人。
抱着几本书,走在从图书馆到办公室的连廊上,阳光很温暖,突然感觉到,那一排排阅兵式的书柜成了自己的了,好富有哦!
二、开满桃花的书
朋友约去吃饭,为了躲避喧嚣,我们选择了西餐厅。
好像除了西餐厅,难得有个清静的去处。事实也的确如此,在西餐厅讲话可以不用大声,可以在悠然的音乐声中,悄悄地说话,静静地吃东西,好像大家约定了,谁也不吵不喊,跟那些中餐馆不同。
这天,走进西餐厅,朋友已经坐一个角落里等了。让我感到诧异的是,他手里捧着一本书等我。还没有坐下,我就被他手里的书吸引住了,抢过来看。封面是深颜色,上面是满页的桃花和百合,在深紫色的底子上,淡粉深粉的花,是妖艳而夺目的,触目的同时,心也是惊了一下的。
吃饭谈心是不能把眼睛盯在那书上的,不礼貌。我只是翻了一下那名字《惜春纪》,好像是在讲《红楼梦》里的故事,就恋恋不舍地放在一旁了。
说是西餐厅,饭菜却是中式的,我们只是吃饭,没有想喝咖啡。吃过饭,也该回家了,那里的书不准外借,又一次恋恋不舍地放回到书架上去,一步三回头地离开。
第二次去的时候,它还在老地方,静静地。我毫不犹豫的从书架上抽它出来,抚摸着那似有凹凸质感的花瓣,有一点释怀,有一点醉意。
翻开书来,淡黄色的纸质,触摸着就知道,不是华众取宠地炫耀,也不是低劣的翻版。精致的书页,在每页的边缘处,都有一串细花的装饰。
作者安意如,是取文中的一句“安意如大地”,是佛行礼赞中的句子。没有故弄玄虚,没有矫揉造作,深沉庄重的笔触,典雅清丽的词句。一字字一句句,都是从人物的内心感受中去细细描绘。池中的一汪水,天边的一抹云,都是带着人物内心的情绪,或沉郁,或伤感,或飞扬。
终因只是去吃饭,没看几页,朋友来到,吃饭,聊天,璀璨的一书桃花又被搁置在一旁。
又是一步三回头地离去。
心心念念间,一朵一朵艳丽的花却在眼前一直盛放,牵念的,还有惜春的身世、孤傲、冷僻、凄艳……结果还在迷中。
很想一个人去,坐在悠扬的音乐里,手握一杯热热的咖啡,再次走进红楼的梦里,走进姿意绽开着的花里。
又一个周末的下午,谁也没有约,如期实现了自己的愿望,只是不敢喝咖啡。因为我的神经似乎是没有经受过任何的刺激,一杯咖啡一杯茶,会让我彻夜无眠。这个毛病,让我痛失心爱的咖啡,茶也就罢了,咖啡的味道却是我的最爱,很遗憾。
但能这么畅快地饱读向往的书籍,也是人生一大乐事了,这即是读书人的志趣!从下午到夜晚,不知觉间,已经很晚了,无人打扰,无人干涉,痛快!
三、我的书签
爱读书,却最恨那种折书角的人——不管读到哪里,随手就折了一个角,以待下次读的时候方便打开找到。那个深深的折痕,如同一把刀,划得人神经疼痛。
所以,很怕借书给别人看,除非是如我一样爱书的人。与我有同样感受的那个心爱的学生叫小凡,她说她准备了两种书签,一种是自己用的,就是很好看很有质感的那种,一种是借书给人的时候,顺便也送给人的那种。她说,借书出去的同时,叮咛人家,不要折书角,一定要用书签。
我就随意多了。自己看书,都是什么顺手就用什么当书签的,桌子上随便的一张纸片,或者一支笔或者一个本子一本书,都可以成为我的书签,有时躺在床上看书,抓起毛巾被角什么的都塞进去可以做书签,反正,也没有人去动我的书,下次躺在那里的还是我自己,只要不破坏书,别的,都不重要。今天我手里握的这个“书签”就是我那枕巾右下角的一个小小标签,上面一个小小的娃娃头,很是可爱。那是我躺在床上读书时,不经意摸到枕巾下面有个硬硬的片片,翻过来一看,是这么个可爱的粉红娃娃头,就夹在我要合上的书里了,然后,一直用它读完了这本书。刚读完的那本书里夹的是我那件新衣服上挂着的标签,长方形,很有质感的一个硬纸片,也很漂亮,当书签再合适不过了。
我这样的书签还有一个方便,那就是随便就丢掉了,丢掉了也无所谓。
这很符合我们那个年代农村长大的孩子的特性,在我的记忆里,母亲在碗里打个鸡蛋都要用手指把那蛋壳挖干净才扔掉,印象深刻的一个MTV是满文军唱的《懂你》,那个母亲在给孩子手里塞个玉米面馍馍后,自己却悄悄地舔碗边上的残渣,看了很感动。我们就是耳濡目染着这些长大的,因此,不敢奢侈一点点多余的用品,身边的一切物品应该都是“有用”的。按说,这书签也是有用的东西了,但当你可以用不花钱的东西代替的时候,你就会把它换算成省去多少钱币而觉得万分的心安了。
也曾经买过无数各样的书签,只是没有经心去收藏或者保存,慢慢散失在记忆里去了。记得还买过一个金属的,很特别,一头是一个圆圆的头型装饰,另一头是侧着扁扁的柄,流线型,光闪闪的,很有艺术感,送给从小爱读书的儿子了,但这些年辗转流徙,搬家几次,怕是也不知流落到哪个角落里去了。后来,干脆,不再刻意用书签。
有哪位作家在文章里写过?读书的乐趣,在于一个“乱”字,所谓的“乱”就是“随心随性”,我也算是为自己的不经意找到一个借口了,因为书签不规范,我的书也是横七竖八地躺在我随手能抓得着的地方,随意的“乱”着。
虽然现在有了更先进的读书方式,就是在网上读书,那倒是省了书签。但我仍然喜欢捧着一本厚厚的书来读,那种质感,那种不同的纸质以及淡淡的墨香甚或淡淡的包装用品的香味儿,不是任何先进的媒体能够取代的,所以,好几次购买第几代第几代手机(有类似电子书的功能)的机会,我都不感兴趣地放弃了,电脑上网读书,也不如我伏在案前哗啦啦地翻着纸来得尽兴。更何况,电子屏幕还有眼睛容易疲劳的弊端,我更不追求了,这也许是我读了大半辈子书仍然目光如炬的一个原因吧——为自己找个理由。
我们可能就是会废物利用的最后一代了。我们不是那种以买到最贵的东西作为炫耀资本的人,相反,如果买到等质却更便宜的东西,才觉得是值得庆幸和炫耀的事情。——穷人家出来的孩子都这样吧。
四、是谁霸占了我的读书时间
说到读书,如今,会有人掩嘴笑我:都什么年代了,你还谈读书?现如今,谁还读书啊?
想起那年朋友送我一支贵重的派克钢笔,郑重地送到我手里,我捧着那个漂亮的盒子,调侃他:如今,谁还拿笔写字啊?他指指手里提着的另一个盒子说:就怕你说这个,呶!还给你准备了它!打开,那是一个高容量的网络硬盘“爱国者”(怎么突然想起爱国者导弹??)。
算我落伍吧,读书,仍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我说的是手捧着一本厚重的纸质书籍,嗅着它淡淡墨香,触摸着光洁柔滑的纸面,醉心地享受着文字、故事、还有会说话的段落、标点符号以及插写在书页中的任何一个给人以艺术质感的小小图案,或者是作者编排的小小花絮,这些,于我,都是莫大的欣慰,只要这样抱着一本书读,我的日子就丰满而有色彩起来。不喜欢按着电子产品读书,感觉那不是书,眼睛也受不了。
可是,昨天去图书馆还书时,竟然因为我超时4天而从我的卡里扣除4毛钱!在大良图书馆,我一口气借五本书都不曾超时过的。仔细审视自己,我的读书时间呢?工作忙是一个大大的理由,可从前也是睡前读书的啊,爬在床上做笔记是我的一大爱好。
依然是把读书的时间交给了屏幕。
电视很精彩,连续剧很让人牵肠挂肚,电脑更丰富,连牵肠挂肚都不用,还可以玩游戏、看电影、网购、逛空间、聊天……不知不觉,已到了必须睡觉的时间,眼睛睁不开,把自己扔在枕头上,书还没有翻开,意识已经淡漠。
就这样,老公还一直张罗着给我买一个大屏幕的智能手机,比如iphone4,被我坚决地一口回绝。已经有两个屏幕霸占了我的读书时间,再加第三个屏幕,恐怕饭碗都要丢掉。
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走累了坐在街边,看那对年轻的夫妇给孩子们买面条吃,安顿好了两个十来岁的女儿,让她们伏在桌子上吃晶莹的面条,其中一个还不知为什么泪水涟涟却是依旧吃完了一大碗。妈妈带着四五岁的弟弟去了另一个桌子,也是晶莹透亮的一大碗面条。离开时,一辆脚踏板女式摩托车,前面站着两个小女儿,后面是妈妈抱着小儿子,抬腿上车前,还把一瓶矿泉水塞进前后座中间。油门一开,“呜——”地一声,一家五口人绝尘而去。我和先生面面厮觑,然后哈哈大笑。
旁边的几个打工妹模样的人,一直低着头按手机,听到我们笑,莫名地抬眼看了看,又漠然地低下头去接着按。她们哪里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更不会留意从眼前走过的一双双奇形怪状的鞋子——高及膝关节的马靴、跟底高达九厘米的、细跟如一根钢钉的、高腰上的流苏像农村娶媳妇时的轿帘的,忽而又来一个:光着脚板,挂一双塑料拖鞋子……抬眼望过去,有人裹着羽绒服匆匆而去,又有人打着遮阳伞躲避着冬日的暖阳……
人生百态,我们要用眼睛去观察,才能用心去思考。
可是,时间呢?
所以,有时我宁愿去乘坐公交车。坐下后,不用看路,不用操心前后左右的车子和红绿灯,你可以边欣赏窗外的景色边想你的心事,也可以把眼光投到车内的每一个人身上,猜测他们的职业和出身。不幸的是,满车的人,没有几个像你一样一边静静地观察一边思考,因为他们都捧着手机,一头扎在那上面,耳朵上也塞上了耳机。更不幸的是自己的耳朵也不得清静,有时想听听喜欢的音乐都不成,因为车上的音响震耳欲聋,歌词全是像白水一样的狂喊着:我爱你,爱着你……
有没有人发现,你站在讲台上,眼前的几十个孩子还有几个鼻梁上没有架眼镜?真的都是因为学习太用功了吗?不用看他们的成绩单,只看他们父母焦灼而忧虑的眼神就清楚答案。连优秀的学生都被家长投诉:考试前的星期天不要让他回家了,回家来也是通宵坐在电脑前!
高科技,推动了社会的飞速前进,成就了多少人,又误了多少人!我们都知道,高科技无罪,归根结底是人自身的问题,但它的副产品许多与进步无关,可它的诱惑,又有几人能够抵挡?
五、语文,非读不学
培训班的各校老师都在谈如何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以及怎样开展读书活动等等,忽然想起当年读书时的情景,哪里用得着老师们如此大费周章!在没有多少读物的洪荒年代,手里能有一本书看,那简直就是如获至宝。
先说早晨的读书。每一篇优美的散文,每一篇经典的古文,总感觉一遍又一遍地读不够,念不够,好像那每一句话要咀嚼上百次才能享受到其中的纯厚和美妙。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那个“弥望”、那个“田田”曾经像甘霖一样,给我青少年枯燥的世界以温润的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