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篱•追】麦田里的乌鸦(随笔)
一
一冬无雪,连吹过的风也是干燥的。没有云,蓝色的天空下,偶有几只喜鹊飞过,留下一两声落寞的叫声。是被冻蔫了,还是旱的?麦田里的麦苗都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散落在田间地头的杨树上,光秃秃的枝丫间支架着一个、两个……或几个喜鹊的巢窝。北方平原冬天的田野,多得是空旷,少的是生机。连鸟儿也像这田间的植物,颜色单调,种类稀少。
临近年关,去运河边的村庄办事。完成工作已是下午四点。大家都累了,乡间公路上车辆稀少,正好抓紧时间赶路回家。
远远地,麦田打垄背上几个黑色的身影闪入视野。比喜鹊的个头大了不少,肯定也不是野鸽子或斑鸠。不知为何,这段时间对鸟产生了兴趣。见遇到了自己不曾见过的鸟,我马上兴奋起来。
距离越来越近,鸟的身影逐渐清晰。全身的羽毛比墨还要黑,闪着金属般黢黢的光。它们的身体健硕,懒洋洋的神态也遮不住其蓬勃的生命之力。像几块黑色的曜石,也像几颗黑色的星星,照亮了空旷的田野,给空寂的冬日午后注入了勃勃生机。只偶尔扭动一下脖颈,从容享受着温暖的阳光,它们似乎没有觅食的需求。对下车观看的我,也像是视若无睹。
是乌鸦吗?脑子里马上出现了乌鸦喝水的情境。那是小学语文课本上的插图。一个瘦瘦的、黑色的鸟,为了把水位升高,正往水瓶里叼石子。可我从没见过真正的乌鸦。在自己的印象里,家乡是没有乌鸦的。
道路和麦田之间隔着水渠,想凑近一点看却办不到,我只能远远地望,拿出手机录视频。放大的镜头里,那黑色的鸟也瞪着眼看我,一点也没惊惧的样子。隔着四五十米,中间还有水渠,它们应该是预料到了我不会对其造成威胁。这是一种聪明的鸟。
一辆农用三轮车驶过来。我指着麦田中的鸟问开车的大哥:“那是什么鸟?”
“什么鸟?乌鸦呗。”说完开车离开,那人脸上一副少见多怪的样子。
二
竟然真的是乌鸦。
马上,一只金乌的影子从记忆里飞了出来。有三只脚,原本是兄弟十个。因为凑在一块出来玩,身上的火焰炙烤大地造成了炎热干旱,被后羿射下九只。只留下一只,让它早出晚归地为大地值班。
只是,“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山海经》里的乌鸦却成了太阳的座乘。
到底是太阳本就是乌鸦,还是乌鸦载着太阳飞奔,都无关紧要了。不谋而合的是,古人对乌鸦和太阳紧密关系的认知。万物生长靠太阳,太阳和乌鸦又是那样密不可分。“鸦”同“雅”。远古之人一致把乌鸦看做吉祥的鸟。
不只是中国,在白令海峡爱斯基摩人的神话里,第一批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类,就是被乌鸦教会了钻木取火。在冰雪皑皑的极地雪原上,全身黑色羽毛的乌鸦,正是爱斯基摩人视力和心灵最好的调节剂。它们简直就是上帝的使者。
明亮的阳光,黑色的羽毛。黑与白的中间,有着太多难以言明的神秘。人们对乌鸦的敬畏,大概就是源于它一身乌亮的黑色羽毛吧。
我也是被它一身黑亮的羽毛吸引住了。在阳光的照射下隐隐发光,乌鸦黑色的羽毛应该是能吸收更多太阳的温暖。即便是在这冬日的严寒中,它们也没有一点瑟缩的样子。气定神闲地站立着,睥睨一切的神态里带着一股天然的自尊,乌鸦是羁傲不驯的鸟。
它们不飞,我也就静静地看着。也许是被看的时间长了,有点不耐烦,靠边的一只乌鸦转身朝远处飞去。其它的几只也随后追去。展开的翅膀比喜鹊大多了,轻松地忽闪着飞远,几片黑色的影子渐渐变小,只留下我满腹的疑问。这举动高贵的鸟,是怎样沦为不祥和厄运的象征的呢?
也许是倒了颜色的霉。中国人是讲究五行生克的。周朝崇尚火德,喜红色;崛起的大秦就自称本朝为水德,尚黑。水克火,秦国用黑色压制红色,终于统一了国家。为此,自秦至汉,皇帝多穿黑色衣物。汉代的时候,因为常有乌鸦在御史台院子里的柏树上栖息,御史台也被称为“乌台”。从那开始,如果谁家的屋顶上停落几只乌鸦,那简直就是和现在喜鹊落在窗台上一样令人高兴,心生喜庆。
为让自己的统治也合乎五行,唐朝自称土德,崇尚黄色。也许因为土克水,可以压制前朝吧,自那开始,黄色成了高贵的颜色。只是,黑色开始被冷落,连带着乌鸦的地位也下降了。
时间的长河继续流逝,人类成长的速度逐渐加快,很多神秘的事物也现了原形。人们发现,乌鸦和喜鹊的体型接近,都喜欢聚集在有人的村镇和周围。叫声同样单调,但喜鹊的叫声却恒定而清脆,比乌鸦难听的叫声喜庆多了。现实中的乌鸦并无特别之处,不像书中记载的那样。神秘不复,尊崇也就不再。原本在人们心中的吉祥鸟,逐渐变得晦暗不明起来,正如本草中对乌鸦的记载。
李时珍认为乌鸦“大嘴而性贪鸷,好鸣,善避缯缴。然北人喜鸦恶鹊,南人喜鹊恶鸦”。尖利的大嘴本是生存的最好武器和工具,却因此落了个“贪鸷”的恶名。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同样是爱好鸣叫,乌鸦却也因为太聪明、难以被捕捉而被视为凶鸟。好在北人喜鸦、南人喜鹊的平分秋色,还给乌鸦留了一席之地。
不过,人们最终还是放大了乌鸦吃食腐肉的习性。饮食不洁,形象就近似猥琐了。于是,乌鸦更多地和霉运联系在了一起。现在的人们,是多都不喜欢乌鸦了。
人类就是这样,喜欢把自己的好憎强加在动植物身上。喜欢乌鸦时就把它捧上天,不喜欢就将之踩进淤泥里。在表达自己喜怒的同时,也不断改变着乌鸦的命运。
三
只是对乌鸦,我却厌恶不起来。
自从见过了麦田里的乌鸦,就喜欢上了它。我不清楚古人崇拜乌鸦时看中了它的什么,而我喜欢的是它黑亮的羽毛,从容的气质,飞翔时潇洒的身姿。
本想趁周末无事的时候再去看乌鸦,无奈年终事多,还是给耽搁了。再次见到乌鸦,已是今年的春天。
刚刚下过一场春雨,天还没有完全放晴。路边,麻雀们叽叽喳喳地挤满了树头;已经返青的麦田里,一只野鸡在急急追逐着什么;几只喜鹊在田间蹦跳着觅食。去年发现乌鸦的地方时,却看不到一只鸟儿的身影。
难道去年冬天看到的,是路过的乌鸦?不会,我马上放弃了自己的猜测。乌鸦是留鸟,几只一起出现在麦田中,窝巢肯定也不会远。驱车拐向了另一条乡间小路,我决定到别处寻找。
路上还在琢磨。乌鸦不是喜欢聚集在人口众多的村镇吗?为什么却留在了运河边的麦田里?它是不屑去垃圾堆中翻食人类丢弃的食品?还是也厌烦了人类对自己的歧视……
已沿路搜寻了几里地,还是没能发现。心中失落,正想放弃的时候,却发现几个黑影从远处飞来,收起宽大的翅膀,它们停落在路边的麦田里。是乌鸦,我马上重新兴奋起来。
怕惊飞乌鸦,停车后我没敢下车,只摇下车玻璃仔细观看。仍是不慌不忙地的样子,保持着几米的距离,乌鸦们安静地在麦田中踱着步啄食,或者就是散步。春天来了,各类小虫也从冬眠中醒来,正是乌鸦觅食的好时节。
也许还是感觉到了车内正在观察的目光,乌鸦们慢慢向麦田的深处低飞了几十米。不惧怕,却也和人类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乌鸦骨子里仍带着高傲和不可驯服。
见一位村民来麦田中查看墒情,我和他说起了麦田中的乌鸦来。
“也是这几年才有。就把窝宿在运河边的树上。现在的环境好,鸟多了。除了在麦田中寻找食物,乌鸦也常去运河边寻找水鸟的蛋和雏鸟。它们体型大,又聪明,很容易获得食物。”
原来是这样。不去人多的城镇,就能获取食物。乌鸦是择地而居。
“乌鸦也吃庄稼。人们会打它们吗?”我其实是说出自己的担心。
“没人去打乌鸦。能吃多少粮食?它还是吃害虫多一些。再说大家都忙,谁有工夫去打这不祥的鸟儿。”
终于放了心。因为善避缯缴,又充满着不详,人们不去伤害乌鸦。不过,对人们仍把乌鸦和不祥放在一起的想法,我是不想接受的。
“月落乌啼湘霜满天,枫江渔火对愁眠。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秋凉时节夜半的钟声里,夹杂着一丝丝愁绪,不是很正常的嘛。况且,正像诗人和煦的内心,枫江上的渔火很温暖,足以对抗那一点点冷寒。夜半的钟声,是梵音的回鸣。乌鸦的啼鸣,也只是自然的声响。哪里有一点不祥的感觉呢?起码诗人张继就视它为平常的鸟。
不再是左右人类命运的力量,也不应再是不祥和霉运的代名词。乌鸦就是乌鸦。一只聪明、漂亮的黑色大鸟,才是乌鸦应有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