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一】白衣(小说)
假如你们看到一件衣服,穿着一个人。
——刘苏《反穿》
一
谢桃花诅咒他死,己经不是一天两天了。
对于曾剑,她有着说不出来的“深仇大恨”。
一段时间以来,确切地说,自从她芳龄越过四十五周岁那道分水岭,身体开始停水停电供气不足后,她就天天在阴灰色的家里要死要活地作。作到做不来人的地步,令原本就阴灰色的家里更加暗无天日,让他没法子和她多呆哪怕一秒钟。
谢桃花今年爬上五十大坎,依旧完好地保留着儿时起就有的起床气,每天扒开那双葡萄眼,心情不是不好,而是大不好;她就恨天恨地恨老天爷又把令人诅咒的新的一天硬塞到她手上,而她早已厌倦了这种太平间式的日子。她曾经苦苦挣扎过,把每天该做的有序的事情打乱,无序或变换顺序去做。比如在相同时间段里,今天做不同于昨天的事情,明天做和今天不一样的事情……她有意制造混乱,给日常生活增添了不少真实的繁忙,但那只是虚假的充实,她的内心依旧空虚。一段时间下来,她把一整天做的事情列出来,发现自己过的是一模一样的日子,今天和昨天没有区别,明天和今天完全相同,又是一天白活了。
现在,她又开始要白活一天了。
于是,她放弃了挣扎,只在绝望中诅咒人生。
天刚亮,她就跟窗外绿化树上那些多嘴的鸟儿争吵,又或者像它们那样诅咒窗内的大活人。她和曾剑结婚二十四年,除了赔光她的青春美貌,他不曾给她一子半女,旁的就更不用说了。她在诅咒他去死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后,见他依旧活得好好的,就改变策略,天天吵着要离婚。她是真要离婚呢?还是拿离婚当由头作死?就连她自己也是一笔糊涂账,她只是想戳痛他,试探他的死穴,但他完全是个活死人,回到家就像是一只破沙发搁在那儿闷声不响、稳势不动。这就让她气愤到令人发指,她赛过是在跟一个空气敌人战斗,就像那个堂•吉诃德。
曾剑在半山街道上唯一一家还像点样子的医院急诊科工作。
他第一次走进这家医院时就像八九点钟的朝气蓬勃的太阳,二十四年后,他早已老气横秋、暮色沉沉,未老先衰的外貌比他实际年龄老上一大截。但他又是个长不大的医生,就因为他还有点人心。恰恰是这一点,毫不留情地断送了他的大好前程。
他在急诊科当值,从不问患者出身,谁被送进来就竭力抢救,不遗余力。这原本就是医生的天职,不值得炫耀,也无可厚非,尤其面对生命垂危的患者,拯救生命比天都大。但他从做医生那天起,就一次次受到院方警告、严重警告、甚至留院察看的处分;比如他抢救了流浪汉、穷光蛋,就会欠下一屁股债,最后成了死账;再比如急救时要规避风险,高危患者应及时转院,死在途中不关本院什么事,要在本院抢救需手续齐全再实施,一切后果均由患者家属承担……等等。他被无数次告知医院只有对个别患者无情,才能对更多患者有义;医生只有吃饱饭才有力气开刀,勒紧裤腰带的医生决不是好医生。但他天生少根筋,嘴上答应得好好的,转身就老方一帖,穷光蛋、流浪汉照救不误,高危患者救活了,是医生应尽的本分,救不活就有家属闹事,打伤医生,还把医院告上法庭;他就成了医患纠纷的“肇事者”,他这种人在医院就是再呆上两辈子也翻不了身。
当然,不少患者及其家属视他为大善人。
这对他本人没有任何益处。
他至今仍然是名急诊科普通医生,这么多年连个主任医生都评不上;倒不是他没这个水准,而是没给他参评的资格。他倒是心大的,照样勤勤恳恳地忙于救人,甚至把一些成功的特殊案例白白送给晚辈,供他们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供他们争评高级职称、谋求一官半职;眼见着他的徒子徒孙在仕途上蹭蹭地大步向前,爬到他头上来作威作福,吃香喝辣的,他也无动于衷,照旧埋头在原地踏步,永远老勿大。
二
谢桃花气就气他这一点。
当年她青春美貌、如花似月,追求她的男人远不止一个加强连,就因为护士姑姑介绍,她就猪头瞎眼的看上其貌不扬的曾剑。大学生嘛,就寄予他厚望,幻想嫁给他后,她想不吃香喝辣的都不行,早晚弄个院长夫人当当。这么多年来,她盼星星盼月亮就盼着院长该有的收入、院长该有的权势和院长背后的关系网,好让她这个院长夫人快意人生。但这个窝囊废,一路让她从厚望到失望,从埋怨到悔恨,最终走到作死要离婚的地步。
她想要作死的人,可能是曾剑,也可能是她自己。
她是连自己都恨的。
她到了这个年龄段,又在半山街道一个可有可无的部门上班,收入微薄,闲到发慌是唯一的福利。这就让她有太多的空余时间来精准地清算她青春时光行将就木的人生,最后她盖棺定论:随着曾剑一生的完败,她的一生也随之完败。
她的完败完全归结于他的完败;她嫁给他就注定了一生完败,破败不堪。
从此,她把日子过成一把双刃剑。
曾剑唯一的爱好是抽烟。他不能在家里抽,不然就是对她蓄意谋杀;他要么趴到阳台上头伸出窗外去抽,要么溜到楼上安全通道里抽。即便如此,她照样喋喋不休,诅咒他抽死得了。他偶尔喝点小酒,以此来推脱那些不速之客的电话,就像司机酒后不开车,医生酒后也不能握柳叶刀;她就冷笑,醉一回酒等同于生一场肝炎,他早晚得肝硬化,将来瘫倒在病床上别指望她来服侍。他不喝点酒吧,院里一个电话,深更半夜的,他就跟只骚公鸡般风雨无阻地撇出去。也不管春夏秋冬,她穿着睡衣就追出去怒骂:“你个大头鬼,没你这个死尸,破医院就会倒闭关门哉!”
她有大把大把空闲时间,足够用来恶语中伤。她可以把针眼小的错误,放到天一般大。她不愁他无可骂之处,即便他们现在处于模拟分居状态,他锁在自己房里做缩头乌龟,她也同样一天骂到晚,哪怕他不在家里。她习惯了骂人的生活,有时候连她自己也一起骂,同样恶毒。
“我活着真TM的不要脸,长得那么老,还那么丑。”
其实她骂的,决不是她所骂的这些琐事,而是她怨天怨地怨他也怨自己的破败人生。
“去死吧,窝囊废!”
只要他活着,她就必须和他的完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她只会更失败,所以她诅咒他死。当然,她自己也是不想活了,在诅咒他去死的同时,她同样责问自己,“我怎么还不死呢?我活着就是浪费地球资源,除了产屎,还能产啥呀?”
“老天爷呀,让我去死吧。”
三
三月的一个傍晚,曾剑下班,驼着酸痛的背脊从医院围墙脚跟的花槽边走出去,他习惯在现实生活中靠边走、靠边站;槽里的夏天无开花了,一朵朵细细长长、末端展开的淡紫色花儿,围绕在茎杆四周,中间的花蕊就像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小天使,让他无端地想到“一刹那九百生灭”那句佛语,不禁扭头回望已经闪着红光的“急诊科”。
他哪里想得到这是他最后一眼看自己工作过二十四年的地方。
他孤独的身影随着夕阳渐渐褪色,街道路树和楼房被雾霾蒙上厚实的灰纱,在暮色赶到人间之前,穿行在造反般行色匆匆的人流中;有人朝他善意地打招呼,而他比对方更加谦卑,除了打招呼,还配以点头哈腰的肢体语言,他走出去老远,还侧过身去向对方示意。他家在河畔居最北端一排楼中间那栋楼的五楼,他从小区北门进去,经过门口人行道时,被门卫老赵叫住了:“曾医师,您等等。”
老赵干这个活已经有些年头,他半年穿军大衣,像在电线杆上贴广告的老军医;半年穿蓝灰制衣,看上去脏兮兮的。他身体肥胖,又矮,上了年纪,满脸胡子拉渣的,早就听说他有损小区形象,物业要裁退他,但至今还工作在岗位上;他见谁都卑微得很,哪怕是业主牵的小狗,也是满脸肉笑,鞠躬九十度。他急忙从门卫室跑出来,双手托着一件白大褂递给他说:“曾医师,下午一阵大风把它刮出北围墙,飘到马路上哉;我给您捡了回来,只是衣服有点脏了,要麻烦您重洗哉。”
河畔居只住着一名医生,便是他;这件白大褂应该是他的,错不了。
他连声致谢,从表袋里摸出还剩下小半包的利群牌香烟,倒出一支敬老赵。他摸遍身上的口袋,发现没带打火机,就索性将整盒烟都给了他。这回轮到老赵连声道谢。他受宠若惊,反应大得就像一个冷落多年的宫女,忽如一夜春风来,竟莫名地被皇上宠幸了。
他和老赵胡乱点了阵头,上半身弯了数弯,才直起身来走路,边走边纳闷这件白大褂。最近他没有洗过白大褂,难道他的记忆离谱到这种程度?而他的衣裳谢桃花是不来洗的,都是他自己洗的,洗了就挂在朝南的阳台里;阳台三周装有铝合金玻璃窗,要刮出阳台已实属不易,而这件白大褂刮出去后,还要绕过整栋大楼,再刮到距离大楼十来米远的北围墙外面,怎么可能呢?难道它自己长脚了?他边走边摇头,因为长时间工作,双肩连到屁股骨上的那根脊椎隐隐作痛,包括双肩,都像生锈的钢板硬梆梆的,他就有意活动着上半身,双手撑开白大褂,让它像个纸人般悬空而立。他看白大褂后背,又将它转身,看正面;它后背上沾有泥巴,而正面的胸口印有一道十多厘米宽的车辙,分明是被大卡车碾压过的胎花。
他四指一并,用力掸了几下正面,无用功,压痕纹丝不掉。
他掸白大褂时,上面别的胸牌像只大蝴蝶般扑腾,随时会飞走似的;他用大拇指和食指将这白色小家伙轻轻捉住,仔细张张,以便确认这件白大褂就是他的。这一张,他吓了一大跳,白底的胸牌上,赫然写着几个黑字:“XX人民医院曾剑院长”。
仿佛有人朝他的双眼开了两枪,子弹穿过他的眼眸,击中他的脑子;他的耳边只剩下子弹的呼啸声,久久鸣响。良久,他才意识到自己脑子的存在,因为他问自己:“怎么回事?难道是她别上去的?这胸牌是她偷偷做的?”他知道她做梦都想这个,她就是因为他没有奔仕途,才作死作活地作,闹着要跟他离婚的。这要是不小心穿去医院,岂不是闹出天大的笑话。他心里五味杂陈,但他更气愤,挂着一张便秘脸,满脸毒素地回家了。
四
回到家,他还来不及开口,她就嚷着去民政局扯离婚证,她是一天都活不下去了,作得他慌忙逃离客厅,躲进自己房间,锁上门。
必须锁上门。
唉,一个神经质女人。
记得他们还同床共枕时,她夜里睡不着,就喜欢开盏小灯,在昏暗而小的灯光下,默默地研究熟睡中的他。她当然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而研究他的,那时候她对他或许还剩有一点爱,又或者说幻想。有一天午夜,他突然从梦中惊醒,一睁眼就见她手持明晃光的剪刀刺向他的脸,可把他吓坏了,他的反应有点大,结果剪刀刺进他的鼻孔,鲜血如注。事后,她竟然说她见他的鼻毛太长,都露在外面,就想给他剪剪。他深表怀疑,之后就不能深睡了。
他们“分居”——各睡一个房间后,有天他忘了关门,深更半夜的,她也不知发什么疯,在黑暗中端来一面盆冷水,就铺头盖脸地泼到他床上,一句话都不说,又摸黑回她房里去了。她习惯在黑夜的屋子里走来走来,从不开灯。他怕了她了,从此不敢不锁房门。
她在外面拍房门、狮吼,他坚决不开,她就狠性命地踢门,最后骂骂咧咧地回她自己房去了。
他疲惫不堪,将白大褂往单人床上一扔,整个人如山倾般倒在床上,压得小床吱嘎作响。
他的脑袋嗡嗡轰鸣,不知是隔壁房间的声音,还是他自己的脑袋在响?他两眼茫然地呆望着起泡的白色天花板,密密麻麻的微凸的白泡,也不知是楼上用湿拖把过于勤快拖地拖出来的?还是年久失效的涂料造成的?他都懒得去思考,闭上双眼,他只想躺一会儿;但他越睡越清醒,他后悔刚才没有在小区前面的大街上,吃点东西再回家。
在家里,她做的“私房菜”早就没了他的份,她现在只做自己吃的;即使先前还赏他一口吃的时候,他也吃得五味杂陈。因为吃她一顿饭,就必须连带吃下她一吨气话。即使吃完饭,他还得继续忍受她的语言暴力;有次他起身欲离开她和饭桌,她就一脚踢伤他的讨饭骨,怒吼道:“我还没有说完,你就嘴巴一抹想走吗?天下哪有这等好事?你当这儿是饭店吗?你交饭钱了吗?以后不用来吃了!”他不由自主地伸手去摸表袋,这才想起烟都给了老赵。他偶尔也在家里给自己下碗阳春面啥的,但今天懒得去弄,最主要的是,他得出去买烟和打火机,不然,这个晚上就难过了。
他慢吞吞地坐起身来,下床,轻轻推开房门,走到客厅一半时扭头张张另一扇房门,就迈着猫步溜出家门,像做贼一样,直到电梯关上门,他才松了口气,全身松弛下来。他上街买了烟,先点上,然后去“老刘私房菜”。他在门口瞄了一眼,窄窄的门面,人很多。老刘掌勺,他老婆端菜,上个菜要等半天,他转身去了“陈五味”。二楼大厅被隔成数十个鸽子间,孵满了饥渴的嘴巴,进门就被大面积的嗡嗡声所俘虏。他找了个空座坐,小姑娘倒是眼尖,立马过来。他点了一条鲈鱼、一盘芦笋和一碟花生米,要了瓶啤酒。“陈五味”好就好在上菜快,大厅里的人都在拿吃饭的嘴在说话时,他只拿说话的嘴在吃饭。店里的菜自然鲜,一只菜里大概倒了半包味精。记得她刚嫁给他时,夜里做过生活,她好几次都说鲜,说她嘴里含着半包味精,鲜死人了。那时候他们感情很好,他虽然没这个感觉,但他也说鲜,有一包味精那么鲜,世上怎么会这么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