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摆渡】我喜欢别人用同情的眼光看我(短篇小说)
我喜欢别人用同情的眼光看我,我喜欢走过村子,背后就会聚集一堆人,指着我的后背摇头叹息着说:“金山就不是个人。”金山是我丈夫。我们结婚三十二年,经常打我,所以人们才会这么说。
这不,前些天,牛牛把胳膊摔折了。牛牛是我孙子。当时只知道摔了,不知道有多严重。我跟着金山带着孙子去城里的骨科诊所检查,拍完片,医生说粉碎性骨折。金山气糊涂了,像我们家关在笼子里那只大狼狗,见人来“汪汪”着笼子里来回打转的样子。抱着牛牛出来。我不知道他不把孩子给医生治疗,究竟要干什么?跟在他屁股后头往外走。刚跨出诊所大门,他把牛牛往地下一撂,回身给我一个响亮的耳刮子。我没防备,踉跄好几步才站稳。紧接着一个窝心脚踹我肚子上,我抱着肚子蹲在地上起不来。这时,有路过的人拦住金山。其实,没人拦他,他也就这样,不会继续打我。众人一拦,他来劲。口里粗话连篇大喊大骂:“我要你看个孩子都看不好,看我怎么打死你。”大狼狗撞破铁笼子般,使劲欲冲开阻拦继续打我的架势。
他就这样,有人掺和,越闹越来劲。要是在家就我俩,再说,就我俩,多半都是他喝多了酒。打我,任他打,他也是打几下就停手。酒醒,带着歉意的尴尬的笑替我干活,抢过我手里的笤帚。有时候,还会怜惜地查看我的伤痕,说:“还疼不?哎呀,从今后,再也不喝酒了。”我喜欢这种感觉,喜欢他带着愧疚疼惜我的感觉。
我小时候,父母去世得早。七岁开始,别人家孩子坐在教室里读书的时候,我成日里手脚不停歇地打草喂猪,洗衣做饭,照顾我瞎眼的奶奶,仿佛永远有干不完的活。夜空明朗,听着别人家父母和孩子们的笑闹,真是羡慕啊。甚至听见别人家的孩子挨打,我都羡慕,我真想我那记不清面容的父母能爬出坟墓骂我两句,打我一顿。
我婆婆在世的时候,有一回,我养的狗把我婆婆最喜爱的菊花苗子咬了。婆婆破口大骂,说:“金山哪,你还要我活不?你爹死了这么多年,那花就是我的一点寄托。你看看那小娼妇,养的什么死狗,把我的菊花苗给糟蹋成什么样?”一边骂,一边抹着鼻涕唾沫喊:“儿他爹啊,我不如跟了你走啊······”
那次金山没打我,他冲着他娘喊:“娘耶,别嚎了行不?我爹死,你也没这么伤心啊,做给谁看呢?我这就扔了那死狗去。”
但是,我是真伤心。那会儿,我们结婚不久。我娘家没人,我大伯原本给我说了李家庄的一个小伙子,高大结实。我们家邻居又给我说金山,我一下就看中金山。李家庄的小伙子是好看,我怕到时候嫌弃我,欺负我。虽然我长相一般,但是不难看。金山尖嘴猴腮,个头比我还矮小,小眼流金很机灵的样子,我想他不至于对我不好。
没想到,他脾气忒没准。好的时候,跟我抢着干活,嘻嘻哈哈挺欢气。一丁点事不对,马上就狂风暴雨,暴跳如雷。我烦闷的时候,找不到人说,就给花花说。花花就是咬了我婆婆花苗的那只狗狗,是我有一次下地干活捡回来的。浑身黢黑,我也忘了怎么给它起了个“花花”的名。一见我就欢跳、摇尾巴。我上哪儿它都跟着,我有什么话都给它说。谁也不知道,我哪里是把它当狗嘛,我是把它当我的娘家人,我的好朋友。看见媳妇们把孩子驼在自行车上,喜气洋洋地回娘家,我就摩挲花花的脑袋,跟它一起往北望。因为,生我养我的地方在北边的张家庄。
金山开着他那翻斗车,不知道把它扔哪儿去了,反正,这次是我最伤心的一回。我父母死的时候,我还小,据说我没怎么哭过。花花没了,我偷偷哭了好一段时间。
听外人说,我婆婆也经常被我公公打。但是,我感觉他不像我,我不恨金山。可她是真恨我公公,我公公死的时候,他一边烧掉他所有东西,一边骂:“老东西,下地狱去吧,阎王爷是有眼睛的,他看得见你是怎么欺负我的。阎王爷,你要有眼,就把这家伙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
尽管如此,她一点也不疼惜我。经常污蔑我,害我被金山打。金山打我,她很来劲,在一边使劲鼓劲:“打死那小娼妇,女人不打不懂事,就要狠狠地打。”我知道,她以前被我公公打,他就抱着金山哭。现在,公公死了,金山也不让她抱了,她就把气出我身上。想明白就不恨她,还有点怜悯她。我婆婆一辈子,没得到过公公一丝的温情,他老在金山面前数落他爹的不是,诅咒他。据说,她还搞过迷信,想悄悄阴死我公公。不知为何,金山并没如她母亲的愿,跟她一样恨怨他爹。倒是学会他爹打媳妇的气势。每次被他母亲怂恿打完我,我看得出他一脸的后悔与心疼,我知足,有他一个疼惜的眼神,天天打我,我也开心。
村子里和金山一起长大的十来个发小,每次聚会的时候,都会替我打抱不平。特别那个叫林子的兄弟,他和他的媳妇是村里有名的模范夫妻,从不打架,互敬互爱。说金山:“金山哥,我嫂子又要看孩子、洗衣服做饭,还要跟你下地干活,你凭什么老打她?”“她不听话不该打啊?女人就是欠打的命。”“什么叫听话?下次我再听说你打我嫂子,我就打你。”我喜欢他们这么指责金山,我喜欢让他们感觉我可怜。
其实,金山不是混蛋。他勤快能吃苦,脑瓜子好使。咱们这儿刚刚开始实行机械化的时候,他瞅准机会买了收割机,见生意不错,又买了播种机。秋收春种,通宵达旦替别人干活挣钱。我们家算不得村里数一数二的有钱人家,但生活一定算得上中上水平。这些全靠他善于抓机遇,又吃苦耐劳。
今年,我们结婚三十二年,孙子七岁,儿媳妇是我们村的。这个媳妇可不好惹。金山向来口无遮拦,脏话连篇。前些时候,他又喝了点酒,冲着孙子骂街。儿媳妇小红不干,回他公公:“野种,你们自己家的种也叫野种啊?”金山在家,从来觉得自己就是皇帝,就是王,怎么受得了这般反击。气得抄起孙子的游戏机砸,小红不甘示弱,举起面前电视机也砸了下去,还踩在上面狠狠地踏。一万多的电视,还是他们结婚时候买的呀。这闺女真敢干啊,就这么把个好好的电视踩得稀巴烂。金山那天其实喝酒不多,这时候,他只有装喝多了,胡乱地喊叫金平。就是我们的儿子。说:“还不出来给我打,这媳妇要翻天了。”
别看金山老打我,他在外面可胆小了。跟谁也不敢干架。一时忘乎所以,人群里咋咋呼呼,要是有人吼他一顿,他保准缩头缩脑,尴尬笑笑,不敢出声。这样的时候,我老想笑,别人对他越凶,他越怂,我越开心。我要他知道,这世间,他是我一个人的王,他只能对我颐指气使。
儿媳妇小红他爹是村里有名的硬货,他肯把女儿嫁给咱家平儿,兴许是看上咱家经济还过得去。金平简直就是他爹的翻版,个头矮小,尖嘴猴腮,跟他爹一样勤快能干。
我公公打我婆婆,金山打我,轮到金平,换了种了,一下也没动过他媳妇。不知道咋回事,金平除了学他爹爱喝酒,脾气跟我一样温和。今年三十,孩子七岁,我从来没见他发过脾气。唯一发过一回脾气是那会儿来人说小红,他爹反对,说小红太黑。其实,我想是他嫌小红他爹是村里不好惹的角色。金平从小胆小听话,就是见他爹打我,他都躲一边不敢吭一声,这回他说他爹:“你打死我,我也要娶小红。”
村里人老爱给我出主意,说:“秀玲,金山第一次打你的时候,你就该治下他来。人都是得寸进尺的,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秀玲,你发现他有打你的迹象,你不会先下手为强,先闷棍敲晕他”“就是,打不赢,咬也要咬他一口嘛。”娘儿们七嘴八舌,我懒得听,他们又不是我,怎么知道我想要过什么样的日子。
那天为孙子打好绷带,又出去会那帮发小。我假装关心他去看看,假装劝他别喝酒。其实,是想让他哥儿们看见我对他的无微不至。果然在林子家。我假装责怪林子:“又让你哥喝酒”“没有,嫂子。我们使劲把酒藏起来,金山哥非要喝。”
一看就知道他又喝多了:“给我回去,好好把孩子给我看好咯,要不然,有你好看的。”我假装害怕地边说边往外走:“林子,我不管了,你得把你哥送回家噢!”
林子说他们藏酒不给他喝,我信。他们现在聚会都尽量不叫金山,我看得出他们讨厌他一沾酒就醉,一醉了就回家打我。
他们讨厌他,我会隐隐地高兴,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希望他发现,就算全世界都不待见他,我还是永远对他好!
我不跟你说了,牛牛睡着了。我把他放回家里睡踏实。
这是我这次回乡,听我一个远房表姐的心里话。她说她没给人这样聊过,她知道我从小喜欢听别人讲故事,从来就是喜欢听,不轻易评说地听,才可以这样心无芥蒂的随便聊。
表姐微微发福的面庞,不加一丝修饰,依然不乏红润。灰白隐现的短发被风撩得有些凌乱。望向孙儿的眼神,安详沉静。我望着岁月把曾经步履轻便的表姐,拖拽得有些笨拙的背影,仿佛看一个别样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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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理分析的角度讲,男人那几声无用的怒吼,是他的不甘,也是他的抗争。在生活的底层沉浮挣扎,如一片风中的羽毛,随风而逝,不能掌控自已的命运,没有比这些更让人无奈的了。而他的女人甘愿受男人的辱骂,并不是她不懂得女权的争取,而是她深深知道,男人只有在对自已的“家庭暴力”中才能找到男人的感觉,才不至于在沉重的生存压力下轰然倒下。女人的忍辱负重,是对男人的成全。脾气,是男人生命的旗帜,当这面旗帜倒下的时候,这个男人就真的完了。小说短小,容量却很大,一家三代夫妻的命运并不是简单的复制,而是承袭中有变化,这都体现了新一代青年对新生活的渴望。刘艾玲的小说如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条分缕析对人性进行剥离,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真相。语言生动纯熟,特别生活化。大有张爱玲的风格。很有味道的小说。
刚好今天读了你的《烟圈》,还在佩服你文字的优美流畅,读来千篇已不累的感觉。而且,综合对俺的这篇拙作的解读,看出文友是个不随大流,善于对人性于生活表现出的各种形态的思索。所以,你才会有如此深刻的评,才会有你小说的深!感谢文友来访留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