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韵】文学能商业化吗?(文评)
关于这个问题,我早就想写点文字谈谈自己的看法了。
搞经济没有交换是不可能的。但是什么都是市场化则令人担心。我们看到,那些年,神圣的教育净土市场化了,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医疗事业也市场化了。金钱真的成了神,他可以统治一切,役使万物。于是人们抛弃了信仰,扔掉了起码的道德,一个个仰望着财神,为此展开了疯狂的争斗。文化阵地也很快沦陷了,一直标榜清高的文化人也变得不清高了。
无可厚非,一些带有商业属性的领域是可以实行市场化的。例如电影,它一出生就跟市场结下了不解之缘。又譬如书法绘画,也有此属性。当然也不能把它们的商业性发展到极端。天价明星,就是极端的市场化造成的。某著名作家的并不怎样的书法,一个字卖到几万;登台唱一支歌,出场费要到几万十几万不等。当然,这与其它因素有关。但这些还是可以理解的。令人不解的是,居然有人提出让文学商业化,也就是市场化。而且他们也这么做了。打那年就有人列出了作家富豪榜的名单。其中有大作家,也有小作家,有体制内的,也有体制外的。个人占有资金上千万的上百万的几百万的都有。怪我老夫见识浅陋,自己认为不可能的事还真的存在着。
本人认为,文学的商业化或曰市场化,正如医疗市场化和教育市场化一样,是错误的。
文学是一个神圣纯洁的意识形态殿堂,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跟教育一样。学校不能变成商场,教师不能变成商人。作家当然也不能变成商人。经商的目的是赚钱,搞文学的目的,是“感于哀乐,缘事而发”,作者感于外物,用诗歌等文学形式把自己的感受表达出来,或客观地反映现实生活。既然这样,按照创作规律创作的作品,绝不能叫商品,只能叫做作品。其作用,在作者来说是抒发感情,享受其美感,对社会来讲,它起到感染世人、净化灵魂的作用,也就是教化作用。而这跟商业不一样。商业活动的动机就是赚钱,文学创作的动机是为了创造美。如果将文学创作变成商业活动,就会将商业活动的手段用在创作上,那文学就变味了。这样,作家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作家,而成了商人。
我们看作家富豪榜上的那些“富豪作家”,个个都冠冕堂皇,其实他们不是什么作家,而是打着作家旗号的商人。他们完全忘记了作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文学在他们只不过是用来赚钱的工具。因此他们也就不考虑道德问题,只要多赚钱就行。有些体制内的作家,利用国家给的职权,把自己的创作跟资本挂上了钩,例如通过搞什么文学大赛拉赞助。在文学大赛的旗号下,他们做着各种手脚,将拉赞助的款项大部分塞进自己的腰包,只用极少的一点来忽悠参赛者。他们拿着国家给的工资,干的是个人赚钱的勾当。为了赚钱,他们出卖良心,在自己的作品中加进了大量的色情细节,用以刺激读者,以便于其作品的畅销。他们那些不堪入目的色情描写,可以说在历代文学作品中都很难找到,在流传下来的外国名著里面也很少有。然而经过一番有计划的鼓噪和炒作,这些垃圾竟然也成了名著。炒作可以名利双收,既忽悠那些幼稚的读者拿出钱来买他们的书,同时也赚足了名声和头衔。而受害的还是读者,特别是青少年。而有些体制外的“富豪作家”,不过是些码字者。他们用自己的低俗文字通过层次不高的文学网站来赚钱,他们的作品谈不到思想内容,不过是些文字垃圾。他们动辄几十万几百万地码字,胡诌八扯,不管质量如何,只要能刺激起读者的阅读欲望就行。有些文学网主要接受武侠作品。不少武侠作者的思想水平为零,艺术水平也谈不到,但是胡诌的能力却很高。他们是这类网站的主力作者。他们的稿酬相当高,因此也成了“富豪作家”。还有的是剽窃大王,专门偷人家的作品,改头换面,包装一下就成了自己的。这样的作家居然也成了“富豪作家”。还有的用“创作软件”来创作,以提高效率,真是奇葩!
前几年我看到有些所谓评论家,为了几个铜板,竟然说什么文学界可喜的现象是,一批帅气年青的作家登上文坛。这里用了“帅气”一词。还有的介绍某女作者时,竟然称其为美女作家。看来文学创作,自古以来这文人用来“退而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司马迁语)的最后的慰藉,也只能是帅哥美女的专利了!难怪一位老人写的几十万字的长篇史诗只能得个鼓励奖,而美女作家的一篇无病呻吟的散文却得了一等奖呢。
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这是历来为人所不齿的。以上我们说的这些“作家”有类如此。他们既当作家,又当商人发大财。就是这些人把本来圣洁的文学殿堂搞得乌烟瘴气,铜臭熏天。可就是这些人却活跃在主流文坛上,使得大量正直的文学作者成了所谓草根。然而正是这些“草根”,他们不为名不为利,默默耕耘,创作了大量内容健康向上、文采斐然的好作品。不信,大家可以打开江山文学网,随便找几篇读读看,一定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真正的文学作品在民间,金子藏在草丛里。只是人们迷信那些欺世盗名的“名家”,将他们炮制的垃圾作品奉为经典。这是文学的悲剧。
文学之不能商业化,可以用文学史来证明。我们看一看中国文学史上,那些著名的作家,哪一个是通过创作发财致富的?屈原的《离骚》是在被流放途中写的,“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谗谄之蔽明也,邪曲之害公也,方正之不容也,故忧愁幽思而作离骚。”这样文采璀璨的鸿篇巨制,你能说它值多少钱?唐代大诗人杜甫,一生穷困潦倒,居无定所,但正是这样的生活经历,才使他创作出那么多爱国爱民的伟大作品。明清著名的小说家吴敬梓、吴承恩、曹雪芹,哪一个是富豪作家?哪一个是通过文学创作发财的?
再看世界文学史上,特别是十九世纪那些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像巴尔扎克、雨果、大仲马,哪一个不是负债累累?这些作家的创作,无论从创作动机上看,还是从效果上看都不是商业性质。
我国建国以前的那些大作家,像鲁迅、叶圣陶,老舍、茅盾,也没听说哪一位通过创作发了财。至于建国以后,写出《创业史》这样的辉煌史诗的柳青,还有赵树理等作家,他们的创作更与商业无关。
有人说,作家们的稿费怎样看待?我们说,稿费,那是付给作家的劳动报酬,就像教师教课,政府发的工资一样,跟商业毫无关系。
有人要问,难道作家就不能作为一种职业挣饭吃吗?我们说,历来真正的作家,其生活都是很清苦的,创作是他们的精神寄托,想通过文学获取大量金钱是不可能的。资本主义国家,作家的生活来源是他们的稿费,社会主义国家,体制内的是政府发工资,他们有生活保证,创作是他们的本质工作,如果还要到碗外搞什么商业活动或其它非法活动,尤其是搞一些与党的宗旨格格不入的东西,或炮制淫秽作品毒害读者,那不仅仅是腐败,更是犯罪。至于体制外的,因其没有固定收入,通过创作获取生活资料也是合理的,但也不能把文学创作当成商业活动,更不能用一些不正当的手段发财,当上“富豪作家”。
这里不得不说明的,通过文学创作来解决吃饭问题,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事情。目前大量作者也仅仅将文学创作当成一种无报酬的精神活动。要解决吃饭问题,必须有一种实体职业作为支撑。
以上所谈,不够成熟,希望抛砖引玉,引起讨论。
2021.6.11
商业化、市场化、资本化,华夏神州,自古有之。然过犹不及,实非可取。今日文教卫舍本逐利盛极之状,足显损根害本之象。凡生命体,皆应有天然纯粹之存在。缘何人体不容新冠病毒?此理相一也。众人掉入钱眼,外有层层包裏,欲突围亦难。
待代价付清,总有清明回!
致敬鲁芒云儒老少二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