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静】立此存照(随笔)
拙文《论作家》才发表没几日,就见有人抄袭,敝作品多有如此遭遇,遂再一次立此存照。网上照录——
作家一词,据称最早是管家理财的意思,《晋书•食货志》载,(汉)桓帝不能作家,曾无私蓄。今义作家一词大抵始兴于唐代。宋人《太平广记》称唐宰相王好与人作碑志,有送润毫……
如上文字为拙作原版照抄。只是,后一个“作家一词”与前一个用词重复后改为今义“作家内涵”抄袭者没有即时跟进;只是,网络显示仅此,若再打开则只见网站“汉江南岸”主页面,本文具体内容则不见,云深不知处。不过仅此可以断定的是拙作确系被他们袭用了。
余日前一时兴致写《论作家》,既然谈论作家,那么首先就要将这个概念搞清楚。于是找度公。百度解释借宋人李昉等著《太平广记》相关文字介绍阐说,结果不才有一疑。即,该书称“唐宰相王好与人作碑志,有送润毫(酬金)者,误叩右丞王维门,维曰:‘大作家在那边。’”其间“唐宰相王好与人作碑志”一语,吾生也愚,愣是搞不明白:“唐宰相王”“好与人”作碑志,似乎说不通,这里没有上下文,缺乏意思连贯,不好判断,莫非“王”为王姓宰相简称?若理解成“唐宰相”“王好”与人作碑志,查遍唐王朝历代宰相均不见王好其人。于是网上再搜索,踏破铁鞋,反复寻觅,果然眼前一亮,答案有了。原来唐宰相非王好乃肃宗朝王玙,作家说辞也因此有了答案。腾讯娱乐《原来是这样》:“作家”竟然是个贬义词,转述浙江电视台知识类节目档内容说法。王维者,唐开元十九年(731年)状元及第、著名诗人,这里诗人指王玙为“大作家”含有讽刺意味。意思是说作为一朝宰相为人作碑志有失文人体面、风范、格致,大约认为碑志为近乎社会生活习常应用文而非正宗诗文学艺术之类,真正的作家文人之所不屑为,遂以“大作家”讽之。不过也就是这一讽,文人创作者之名“作家”一词,也就一锤定音约定俗成了下来。
这里本来是想查询一下“唐宰相王好与人”究竟怎么一回事,结果倒牵出个抄袭案来,自己的文章被人家搬运了去。毕竟,事情原委并文字意思终得以弄出个明白,豁然开朗,心中自是高兴。感谢王维、感谢李昉等、感谢《太平广记》、感谢浙江电视台《原来是这样》节目、感谢腾讯娱乐,感谢大家的知与识;当然同时也要正告那些剽窃知识的抄袭者们,肇事者必须还文坛一个光明磊落坦坦荡荡的文学天地。
笔者情钟文字,每有发表辄自喜;自己的文章被国家重点学府收藏并列为当代文学研究必读书目,或载入全国重要会议全文数据库为当代学界学人研究冠冕堂皇的使用,心中自是欣慰;然而,有些文字被别人暗地里无端拿去,或明火执仗地公然抢走,又令人不胜烦恼和忿怒,尚且,凡一而再,再而三。由此笔者不妨将此前曾经的被抄袭案所涉及相关作品被盗情况一并披露,以期给抄袭者以警示,并以之儆后来效尤者。
余曾就孟子文章有关概念考释《“法家拂士”辩难》一文在上一个世纪末叶发表,后收入拙著《教海逆舢》(空拳集)一书中,由北京未来新世纪教育研究所编辑,远方出版社出版。奇怪的是,该文写作于20年前作者中学执教时,也曾数度投稿诸专业学术刊物,皆泥牛入海,杳如黄鹤。新世纪以降,疑似拙文或与本人观点相同或相近大作时有所见,似曾相识燕归来,更不乏直接抄袭和剽窃者:诸如陈斌的《<孟子二章>“拂士”辨疑》(宁夏教育,1992、10),丁士虎的《法家拂士”新解》(池州师专学报,1998、04),孙发琪、彭世贵的《法家乱纲,拂士乱政——“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注商》(中学语文教学参考,2000、11),陆林华的《“法家拂士”是谁?》(新语文学习(教师版.中学专辑)2005、02),钱洪科“金科的小雅之堂”《“法家拂士”新解》(和讯网.原创2006-08-2110:19:49)等。其间,除池州师专学报丁士虎的《法家拂士”新解》“结论为:‘法家拂士’是孟子对特定的敌对派别的贬称。‘拂士’即‘道士’。”与本人论文观点大同小异外,《新语文学习》陆林华的《“法家拂士”是谁?》、《中学语文教学参考》孙发琪、彭世贵的《法家乱纲,拂士乱政——“生于忧患,死于安乐”注商》以及《宁夏教育》陈斌的《<孟子二章>“拂士”辨疑》诸多文牍因时过境迁不便一一查考,而和讯网钱洪科“金科的小雅之堂”《“法家拂士”新解》则确系完全抄袭了本人。此,读者如有兴趣敬请参见敝博《“法家拂士”几多新解?——难产的、被抄袭的〈“法家拂士”辩难〉》一文。
此外,拙作祭悼文《奔丧》首发江山文学网,后莫名其妙地出现在“石头散文网”中,联话《悠悠我心,苍天曷极——文天祥千秋祭》、生活散文《吃烧烤》等也于该网站推出,反响平平,不久也于无意中发现此文先后在“非常美文网”移动版赫然呈现。还有拙文《08全国高考作文命题大趋势》原发中华语文网,后多家刊物联系要用,后不了了之,怪。日前单位要求提供个人一些材料,上网查核该文网址出处,结果又是一惊,关于本文竟有全国包括每日一博、论文库、英才苑、商都网、广东高考资讯、通用学科网特级教师点评等不下于15家刊物剽窃盗用,殊令人眼界大开!不赘。
俗云,常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经久和文字打交道,因此也就避免不了笔墨官司。惹上官司不是个好事情,非君子所为,弄人不快,不管是原告也或被告。搞文字的人大都原本体面人,而体面是靠自己的文字挣得的,不是凭东张西望于心惴惴偷来的。愿文字抄袭者特别是今天网络世界的文场大亨们好自为之,不要被利益冲昏了头而罔顾文人道德,而让自己变得丑陋和不堪起来。文学是发现美、讴歌美、塑造美的,从事美文学的人怎么可以无视美而蝇营丑事,抛却了从文人的初心,那无疑就是大不应该以至龌龊和很悲哀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