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旗帜】一封没有发出的email
很久很久没有狼的消息了。
每天看着QQ里他灰色的头像,我都会想:他在哪儿呢?这一次他又去了哪儿?他执行的是一种什么样的任务?他会遇到危险吗?常常,忍不住我会把自己的想法发给他,虽然明知道他不在,仍然忍不住,忍不住想要跟他说说话。
狼走了半年多了,不,确切说是走了一百八十九天了。我还记得,记得那天他跟我说:蝶儿,这次我要走了,要出趟远门,答应我,要好好的。我说,我知道,我会好好的,好好的等你回来,我记得。
那时候,还是春天,窗外的柳树刚刚发芽,地上的小草也才隐约可见。可是一百八十九天过去了,现在都是秋天了。窗外的树已经开始落叶了,像飘飞的蝴蝶。而地上的小草也开始变成了枯黄色,可是还是没有狼的消息。每次我都让自己不去想,可是我做不到。我害怕。这恐惧时时抓着我,让我觉得瑟缩,甚至盖在被子里仍然感觉不到温暖。
狼是我在聊天室里认识的朋友,后来,我知道他是个警察,是个有家的男人。而我是个白领,是别人的妻子。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的交往,因为我们都知道我们给不起对方爱情,我们只是互相欣赏,互相喜欢,互相惦记。
曾经,也想过要去看看他,看看现实中的狼是怎样的一个男人,我们曾约定了见面的时间跟地点,我真的看见了他,也看见了他西装口袋上那一朵鲜红的玫瑰,红的耀眼,红的刺目。
于是,没等到他看见我,我便悄悄的走掉了。回来后,我把这段经历写成了文字,却藏在草稿箱里没给他看。想到这个时候,我忽然想他会不会也写些故事,写些关于我们的故事,而没让我看呢?莫名的,我有种冲动,想要去看看他的邮箱,我知道这很不道德,但是,我还是这样做了,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一念之私吧,明知道不应该,还是去做了。
先尝试着用他的生日,QQ号,电话号,怎么样都打不开,于是换个方式,用我的,很好运的说,密码是我的生日,基本上没怎么费力就打开了他的邮箱,我很怀疑,这是他故意的。
收件箱里有很多信件,静静地躺在那里。其中相当大一部分是我的,剩下的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于是我去看他的发件箱,里面只有孤零零的一封信,在那里无言的沉默着,是写给我的!我不去想自己的行为是否道德,我只想知道,他,在这里跟我说了些什么。
蝶儿:
我知道,你会找到这里来的。你是个聪明的女子,从来都是。
蝶儿,有些话,本来不想告诉你的,但是,我这次一走,也许就是一年半载,也许更长,也许真的就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有些话,还是想告诉你:蝶儿,我喜欢你,真的喜欢你,你明白的,是吗?
蝶儿,还记得那次你来看我吧?我知道,你不会忘记的,虽然我们从来都不说,但我知道,你一定会记得的。我知道那天你来了,你看见我了,而我想告诉你的是,其实,我也看见你了。
蝶儿,聪明的蝶儿,敏感的蝶儿!你知道你错过了怎样的一场盛事?
在你坐在火车上向着我来的时候,我们正在进行一场特殊的追捕,有两个持枪歹徒从外地窜到我们这里,而那夜正是我们追捕行动展开的时候。第二天是个好日子。说好日子,不仅仅是你我相聚的日子,也是我们局里举行集体婚礼的日子,你知道吗?做我们这一行的,找个真爱的人不容易,所以,大家都想把气氛搞得好的,日子是早就定下的,共有五对新人。可是就在那夜的追捕行动中,我们的好战友好兄弟走了一个……
蝶儿,你相信吗?现在想起他来,我这个大男人也会想流泪……(对不起,蝶儿,不该惹你跟着难过的)
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把这样的消息告诉新娘子,我们无论如何说不出口,我们甚至不知道是该按照原定计划举行婚礼,还是先送我们的好兄弟上路。可是新娘子让我们所有人吃惊而惭愧,呵呵,真的很惭愧!那是怎样刚强的一个女子呵,看着自己最爱的人永远的躺在那里,她竟然没有哭!她很平静的说,她要结婚,她要跟他结婚!
这是一场特殊的婚礼,一场只有四对新人的婚礼!那一天,按照新娘子的要求,我们没有为兄弟戴白花,我们都带红花,每人一支红玫瑰,红的鲜艳,红的无悔!
蝶儿,我可爱的蝶儿!当我去车站接你的时候,我没有摘下这朵玫瑰,那一天我们都没有摘下这朵玫瑰,蝶儿,那不是对你我感情的亵渎,那是我们在用自己的方式送别自己的战友,自己的兄弟,蝶儿,你懂吗?我相信你会懂的,一定会的!
蝶儿,我走了,这一次任务很艰巨也很危险,我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好好的回来,所以,我清空了邮箱,只留下这一封信给你,给我可爱的蝶儿,因为我们是朋友,永远的朋友,你是我心里永远的蝶儿!
蝶儿,我走了,我答应你,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会保重自己,你也要答应我,好好的,好好的照顾自己,好好的活着,快乐幸福的活着,好吗?
蝶儿,我走了,记得好好的,好好的,好好的活着,好好的等我回来,我一定会回来的,相信我,因为你还欠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朋友之间久别重逢的拥抱!
狼,即日。
信,还没有看完,我的泪早已汇聚成河,泪水模糊中,我似乎看见狼的头像在一闪一闪动,我似乎看见狼在对着我微笑,我知道我应该坚强,我应该好好的活着,快乐的活着,因为我还要等他回来,给他一个大大的拥抱,一个迟到了很久很久的拥抱!
因为这个是顺着黄玫瑰那个写下来的,那个归入了小说,就把这个也放小说里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