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静·启】捉麻雀(散文)
小时候生活单调,总能绞尽脑汁找到乐趣,捉麻雀便是其中之一。
冬天,生产队的牛棚为了保暖,用一张硕大的草甸子遮挡,只在中间开一个小门,便于牛和饲养员出入。麻雀极其聪明,草甸子堵得再严实,它们总会在顶端找到一些缝隙钻进去,白天在这儿觅食,晚上就睡在牛棚顶上的椽子之间。
那时候,二叔还是个半大小子,每当我提出到牛棚捉麻雀他都是欣然前往。手电筒里的电池更换成新的,光柱亮得刺眼,麻雀在睡梦中发现被一束光罩住,黑豆一样的小眼睛瞬间变得惊慌失措,两只翅膀紧缩着向后退。假如麻雀正处在牛石槽的正上方,二叔就把手电筒的电门推到常亮位置放到我手上,他则顺着石槽边的木桩爬上石槽,站起来伸手量一下高度,看看正好,两只手快速堵住麻雀前后。然后,麻雀尾巴处的那只手悄悄向前移动,触及羽毛,猛然下抓,麻雀就乖乖就范。不甘束手就擒的会很愤怒,坚硬的喙会胡乱啄,一旦让它啄上,必然流血。有的更甚,死死咬住一点肉儿不松喙,遇见这等愤怒的麻雀,算你倒霉。
远离石槽的地方,二叔是够不到的。不过,我们早有准备,用一根竹竿,对准麻雀的头部捅一下,麻雀就会在手电光突然熄灭的黑暗中,晕头晕脑飞落地面。我们以静制动,听到那儿有“扑棱、扑棱”声响,轻轻走过去,猛然打亮手电,这只麻雀就被我们生擒活捉。那时,捉麻雀全神贯注,当喜笑颜开走出牛棚时,却发现每个人脚上沾满了臭烘烘的牛屎,不禁一边喜滋滋抓牢麻雀,一边在地上蹭着鞋底儿咒骂老黄牛……
下雪后,麻雀觅食困难,是捉麻雀的好时机。在自家小院打扫出一块空地,洒下一些高粱、小米,再找来一根细麻绳,一头拴上一截半尺长的木棍,支起铁丝筛子,另一头牵在手上,人悄悄地隐藏在堂屋门帘之后。麻雀很精明,一只麻雀断然不会进去吃诱饵,它会一直在铁丝筛子边缘“叽叽喳喳”蹦来跳去,等把伙伴呼叫过来的多了,胆子就渐渐大起来,一拥而上进去抢食。这时要果断拉绳,虽然大部分会逃脱,总有几只动作迟缓的被扣在里面。接下来的抓捕更难。当掀起铁丝筛子时,动作一定要快如闪电,稍作迟钝,麻雀就会从手边跑出去,逃之夭夭。
那时候,集市上有卖老鼠夹的。这大的肯定是用于夹老鼠,那小的是干什么用的?现在想来应该是制作者专门给小孩子捉麻雀准备的。记得那时我手里还有夏天卖蝉蜕攒下的两块钱,咬咬牙花五毛钱买回来一个小铁夹。用铁夹捉麻雀需要动一番脑筋。那时,生产队为了方便成熟后的农作物碾压和脱粒,往往会在农田比较集中的地方修建一个打谷场。这打谷场是冬天用铁夹子捉麻雀的最佳场所。打谷场上不但有高高的麦秸垛,还有少量被碾碎的谷穗儿与玉米脱粒后残留的玉米轴碎渣儿,这些都是麻雀喜欢扎堆刨觅的场所。
用小铁夹捉麻雀,选择铁夹子上的诱饵尤其重要。那时候麻雀被称作“老家贼”,此种叫法绝不是浪得虚名。要不,也不会在1958年“除四害运动”中招致灭顶之灾。麻雀,又叫麻巧儿、老家子,北方人喜欢叫它“老家贼”。长大后读了一点书,才知道老家贼与千古一帝秦始皇还有关,只不过那是一个传说而已。农村人对其间的含义褒贬不一,因为它既吃庄稼又食害虫,还有一层意思就是“贼聪明”。定义为:老家贼=贼=聪明。比如,成熟的高粱或谷子地里放一个假人,短时间还行,时间长了,它们照样敢去偷吃。下铁夹子也一样,一个地方有一只麻雀被夹住,其它麻雀就不会再来这地方觅食。使用诱饵也如此,麻雀一旦发现跟现场食物情形不符,一般都能断定这是一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陷阱,绝不会去啄食。
下铁夹和起铁夹都带有一定的危险性。下铁夹时,要事先挖出来一个小土坑,将撑开的铁夹子放进去比对大小。起支撑作用的小竹片和诱饵下面木棍上的凹槽,必须用小刀修整的严丝合缝,否则,迟钝了夹不到麻雀,太滑溜了容易夹到手。支好铁夹,填土时也要倍加小心,一定要把黄土块儿捏碎,一点一点撒上去,不然,稍大一点的土块会使铁夹合上时有缝隙,麻雀会借此脱逃。最后还要学会伪装,让小铁夹融入四周环境。这些做好后,要远离小铁夹。当发现铁夹处有麻雀惊慌起飞,必定有一只麻雀被铁夹夹住。假如诱饵被一只麻雀识破,就要起铁夹走人,更换下铁夹地点。起铁夹也要小心。性子急的一块土坷垃砸过去,铁夹就会“啪”的一声快速合上。性子慢的,用手死死按住铁夹子两边,再撑开一点,小竹片就会自动脱离凹槽,铁夹子随着手上的按压力度逐渐减少而慢慢合上。
捉来的麻雀越来越多,我一只也不想把它们放走。那时候,我们家有一间粮食储藏室,我就把它们养在里面,拿出家里珍贵的谷物喂食它们。母亲是个极节俭的人,又加上那年代粮食紧缺,一直不同意我这么做。有一天母亲拿着布袋去储藏间装粮食磨面,看到瓮盖上到处是麻雀屎,不满情绪爆发了,趁我上学之际,一股脑儿把麻雀全部放飞。为此,我跟母亲哭闹了好几天,惹得母亲哭笑不得:“俺死时你这么哭才好呢!”后来二叔帮我又捉了两只,养在父亲给我编的蝈蝈笼里。对于这两只麻雀,我宠爱有加,每天好吃好喝伺候它们,没想到,这两只麻雀并不领情,只要看到我过来,就会用头把蝈蝈笼撞得“砰砰”直响,也不吃不喝,要死觅活,没几天就变得萎靡不振。在母亲极力劝说下,我虽有万般不舍,还是忍痛将它们放归了大自然。这时,我才相信了母亲说的那句话:“麻雀比人的性子还烈,养不活哩!”
夏天来临,田野植被茂密,麻雀到处可以安家觅食,老手段捉麻雀已成痴心妄想。于是,对麻雀的喜爱使我把目光投向了麻雀幼崽。那时候,麻雀把它的窝筑得非常隐蔽,别说一个小孩子,就是大人也不容易找到。那天,我们几个小伙伴去地里割草,忽然发现很多麻雀从一个枯井里飞出来。好奇心驱使,趴在井边向下看,竟然发现了好几个麻雀窝,而且里面还传出小麻雀的“叽叽”叫声。兴奋之余,面面相觑,因为再仔细看,发现枯井底下有几条花花绿绿的蛇在游动。最后还是素有“捏大胆”之称的李二彪自告奋勇,要下去捉麻雀。那时我们的裤子全是用一根布条捆着,统统解下来连接在一起,一头捆在李二彪的腰上,一头抓在我们几个人手中。李二彪手脚并用,利用枯井砖缝,慢慢下到了麻雀窝位置……
这一次,李二彪掏到六枚麻雀蛋,四个嗷嗷待哺的小麻雀,喜得我们相拥跳跃,快乐得不行。回家的路上,老麻雀一路跟随,在路边的树枝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好像在骂我们偷走了它的孩子。回家后,我们找来一个旧纸箱,下面垫上一层厚厚的棉絮,将小麻雀和麻雀蛋一起放在里面,每天给小麻雀捉虫子吃,时时盼望麻雀蛋能在棉絮下孵出小麻雀。这事不知道怎么传到了我母亲耳朵里,逼着我们将小麻雀和麻雀蛋送回去。最后,小麻雀悉数送了回去,六枚麻雀蛋却被李二彪偷偷吃了三个,气得我们每人踹了他三脚。看看结果无法挽回,大家只能三缄其口,权当是对李二彪这次勇敢表现的奖赏吧。
麻雀,给了我童年快乐,我愿意还它一生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