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岸】路见不平,拳打镇关西的提辖呢(随笔)
电视剧《水浒传》的主题歌唱到:“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荡气回肠,铿锵有力,可以说水浒传也是一部见义勇为的英雄颂歌。我认为,众好汉里,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一节最为精彩,大快人心。鲁智深见义勇为脍炙人口,英雄壮举有口皆碑。
日月经天,沧海桑田。在法治社会的今天,在媒体称赞“岁月静好安居乐业”的时代,唐山市发生了大庭广众之下,七名歹徒肆无忌惮暴打三名柔弱女子的残酷暴行,行为令人发指。唐山因地震大灾难,而浴火重生,城市的知名度很高,因此,这些天,唐山打人事件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人们除了对暴徒表示愤怒,对有关部门处置事件的过程,表示质疑和谴责之外,便是对在场的人表示遗憾和寒心。确实,现场没有“路见不平一声吼”,没有梁山好汉。
笔者相信,在法治社会,暴徒最终会受到法律惩罚,同时,在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指导下,有关部门也会受到严肃的追究问责。人民群众不妨拭目以待。
可是,舆论哗然对现场表示的遗憾,笔者感觉到灵魂的拷问:假如我在现场,我会怎么做?我会“该出手就出手”么?我不知道别人怎么做,实话实说,我肯定犹豫不决。理由是,我年老体弱,面对穷凶极恶之徒,挺身而出无疑于以卵击石,在无法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还是退避三舍为好。如果见义勇为被歹徒打伤,医药费能否报销不得而知,如让有关部门支付,或许会嗔怪我给政府添负担、帮倒忙。见义勇为者现场流血流泪,事后还面临繁琐的传讯、举证、笔录、摁手印……耗心耗神耗时间的配合义务。于是,我想到了拳打镇关西的鲁智深,若论持强凌弱,横行霸道,唐山暴徒较之镇关西,过之而犹不及,不过,鲁提辖如果一声吼震慑住了暴徒还好,倘他嫉恶如仇的秉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造成暴徒伤残,麻烦就大了,法律追究起来,不仅仅是防卫过当,而是比打人更为严重的刑事犯罪了。一千多年前的英雄,在法制社会的今天则是罪犯,真可谓,此一时彼一时也。既然如此,鲁提辖活到今天恐怕也不会再潇洒走一回。现场的其他年轻人呢?如果有擒拿格斗的本领尚可,如果普通人,在暴徒面前也只能望而却步,而符合法律规定的明智做法,也许只能是,避开暴徒偷偷报警,据以后核定的事实,确有人报警。以此来看,唐山打人现场,演绎出的虽然舆论遗憾,国人寒心,但却是无可挑剔的一幕。
建设法治国家和文明社会,任重道远。结合唐山事件,我认为,实现这一宏伟理想,不仅需要政府的积极有为,对罪犯严惩不贷,更需要全民族的积极参与见义勇为,才能正气伸张,杨柳春风。为什么出现唐山打人现场的尴尬,应该思考。
毫无疑问,无论哪个年代,老百姓好人都比坏人多,但是,联系老人街头摔倒无人扶等世风日下的事情,我们不妨审视,动员全民族参与文明社会建设的法律,是否出现了问题,是否需要完善和改进?试想,假如有关法律明确,对见义勇为重奖,不仅道德荣誉,还有法律明确的奖金;同时对于借机讹诈人的人,严惩,比如罚款,比如列入失信黑名单,甚至株连家属,等等,如此,雷锋式的好人自然越来越多,讹诈人的人也会逐渐销声匿迹。日前,河南卫辉曾出现了4位青年助人为乐,受助老人,倾情相报,自筹奖金予以奖励,感动河南乃至全国的模范事例,毕竟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两策并举才可以相辅相成。话题回到唐山打人,如果目前法律对见义勇为的表彰具有简便宜行的操作性,让“鲁智深”和现场出手的人没有后顾之忧,并且接踵有鲜花有奖励,我认为,法律护航见义勇为的道德精神,类似唐山打人现场的遗憾,才会越来越少。
网上有人问卷,对唐山打人者如何处着?几乎众口一词皆曰可杀!但是笔者查阅有关法律,唐山打人暴徒,如果按照寻衅滋事定性,造成轻微伤,只是拘留罚款了事;如果轻伤,3年以下、重伤或致残,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据网上爆料,唐山暴徒中,主犯劣迹斑斑,几个都有前科,出入监狱小菜一碟,“依法严惩”对他们能有多大的震撼力呢?
法治社会,立法先行。与时俱进改进和完善见义勇为的有关规定,立法加大对唐山一类暴徒处罚的法律力度,我认为,唯这样才能够回应舆论对唐山打人事件亡羊补牢的期待,才能够保障老百姓朗朗乾坤下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