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园】邻村女孩(小说)
她一说自己是回水嘴村的,我立刻就追着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她的真名叫于某某,“勾勾”是她在网络上发文用的笔名。哦,名字不对,我记忆里的那个女孩不是这个名字。我松了一口气,但还是忍不住多问了一句,你认识不认识一位洗脸门(额头)上有块疤的女的,你们村的,跟你年龄差不多,名字好像叫“青青”。她停顿了一下,轻轻说了声:不认识。
我随即表示歉意,不该问得这么唐突。我解释道,我有一个很纠结的旧事,跟你们村,跟你这么大的一位女子有关,所以就忍不住问了你。请别介意。
“勾勾”说没什么。又聊了几句别的,然后就互道了晚安。
这位“勾勾”是我的公众号关注者之一,后来加了我的微信,几天前才开始打招呼聊天。她说看过我的许多文章,原以为我是某位远方的大牌。直到读过我新近这篇写自己老家的短文,才发现我居然是她邻村的老乡,于是跟我在微信上开聊。我告诉她我已经退休,比她大十来岁,但不想老,不想承认老,还在天天学习,长进,觉醒,用写作声色时光。她说你的母亲还在,你就不能倚老卖老,你就还是个孩子。
孩子,这真是个动人的名谓。
十七岁时我在乡校上高中,离家五里地。起初来回全靠步行,看见谁骑着一辆自行车绝尘而去,艳羡得眼珠子都要飞出来。偶尔听到身后拖拉机的啪啪声远远传来,我们几个相跟的伙伴就会一齐兴奋起来,像英勇的铁道游击队等来了鬼子满载枪支的火车。不等拖拉机近身,我们就提前开始助跑,瞅准时机一把抓住车厢后帮,飞身一跃,两脚一蹬,就成功地悬挂在车尾。不怀好意的司机有时候会在沙石路面上加速狂奔,并扭着麻花状使劲甩动车屁股,像要甩脱一群苍蝇。而我们就像水里的蚂鳖(蚂蟥)一样黏住不放,让司机枉费心机,恨得咬牙切齿。到了学校附近,司机还会猛踩油门,不让我们顺利下车,当然那也是瞎子点灯白费蜡。我们先让自己的两脚着地,胳膊扒着车帮跟着跑,然后用力向前一推,整个人便巧妙地与车子脱离。
但这样的机会不多,拖拉机并不常有。去往学校的路上肚里有饭,回来时已经满腹空空,走起路来拖泥带水,鞋底与路面怄气。我的肩膀很宽,腰却细得出奇,特别饥饿的时候两只手掐腰,差不多能够合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我的腰不需要讨好楚王,何以比宫女还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吃饱喝足,装满肚袋,长成虎背熊腰的壮汉。
有一辆自行车该多好。
终于大舅花十几块钱,从外地买回来一辆自行车。它看上去骨瘦如柴,样子比我姥爷还老,车架掉完了漆皮,露出一身的黑铁棍。但无论如何,我总算摆脱了步行一族,在不掉链子的时候(这种时候不多)从同学身边咣咣当当地疾驰而过,心像小鸟一样飞翔。
就在那个回水嘴,必经的那个邻村,我的自行车咚地一声撞在一个小女孩身上。她从路边的胡同口突然奔出,我的车子几乎来不及刹闸(即使刹闸也不灵),她的头狠狠碰在了我的车把上。她摔倒在地,额头最上面靠近毛发的位置立刻涌出一股鲜血。停了停,小女孩看了看我,才哇地一声哭出来,响声很大。我弯着腰站在她的前面,想扶起她又不曾伸手,惊恐万状,不知所措。更可怕的是,胡同深处传来一个男人粗哑的喊声:“青青,青青咋啦?”
小女孩泪眼婆娑地望向我,鲜血从额头流向了她的眉梢。她的眼睛很大,很清澈,我从她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被吓傻的脸。想不到的是,小女孩忽然止住哭声,用手背擦擦眼,急急地对我说,你跑吧!我愣着,她又说,快跑,俺爹会打死你的。
我扶起倒地的自行车,跨上车子就跑,身后再次响起女孩的哭声。整个上午,老师在讲台上讲的什么我一句都没听清,满耳朵都是女孩的哭声。不知道她的血是不是已经止住,尤其不明白她为什么把我放跑。我的眼前一遍遍回放女孩望着我的眼神,惊惧、凄楚而鲜亮。我从来没关注过任何小孩的眼睛,但那女孩的眼睛让我看得通透,看进了自己的心里。那眼睛真的很大,眼睫毛很长,像一对池塘,我的身影倒映其中。
中午放学再度经过那个胡同口,我紧张得要命,鸡皮疙瘩出了一身。果然有几个人站在那里,正在辨认过往行人。受伤的女孩站在大人身边,额头上包着一块刺眼的纱布。明晃晃的阳光下,她的脸像那块纱布一样惨白,眼睛瞪得溜圆。见我骑车过来,一个身高马大的男人指指我,问着女孩什么。小女孩和我有一个短暂的对视,我已经做好准备下车挨揍,不料小女孩大幅度地摇着头,似乎在说“不是他”。
回到家我的心还在狂跳,没有勇气把撞人的事情跟家里大人说出来。那孩子看上去伤得不轻,注定要留下伤疤,说不定就此破了相。我抚摸着车把上撞人的那个弯处,自己也想哭上一场。那女孩那么小,顶多八九岁的样子,却懂得替我挡箭,伤成那样还担心她爹打我。而我竟然真的跑了,让她一个人独自受罪。跟她相比,我不是懦夫又是什么。我偷偷用一块胶布贴住那个惹祸的部位,像在自己的心上补起一块补丁,盖住了一块伤疤。
后来的日子里我坚信我还会遇到那个小女孩,每一次路过那个胡同口我都仔细察看。我甚至在衣兜里装着一块叔叔从部队带回的奶糖,长长方方,裹着两层糖纸。但直至奶糖很久之后,软了化了,粘了我的衣兜,我都始终没有见到那女孩一面。
“勾勾”和我聊天开始用的是文字,一行行小字连珠炮似的蹦上电脑屏幕。她打字的速度很快,让我应接不暇,跟不上节奏。她说她早在十岁之前,和文字相识不久,就无来由地爱上了那些糊墙的报纸,常常踩着小板凳找寻上面精彩的词句,并把它们背下来,抄在自己的作业本上。长大后没有谈过一次恋爱,却在自己的小本本上写满了情诗。她在家庭的柴米油盐鸡毛蒜皮扶老携幼中忙里忙外,枯了岁月,淡了红颜,丢了青春,却始终没有放弃以文济世的梦想。她誓言即使一生平淡无味,也绝不停止酿造灵魂的芬芳。
她现在开着一个小学生作文辅导班,挤出碎片时间写作。她的两个孩子都已长大,女儿刚刚考取了大学。我向她建议,咱俩说得话多,字聊太累,能不能改用语音聊天,以便节省眼力,毕竟我们都不再是顾盼生辉的年龄。我不知道她那边语音通话是否方便,譬如会不会影响到子女,或者让配偶心烦。她说她自己单独一个房间,聊到天明都没人干预。感谢微信,让通话经济又便捷,让两个素未谋面的人像老朋友一样海阔天空。俩人本来是要聊文学的,但不知不觉就聊起了生活,特别是聊起了世界大事。
近年来我对敏感话题有些忌惮,轻易不敢涉入,害怕自寻没趣,自讨烦恼。同学群里热热闹闹,我一发言便鸦雀无声。我觉得我在醒来,但多数同学觉得他们并没有瞌睡,倒是我不识时务,常常说些胡话,让大家心里添堵。后来我就学乖了,再也不在人堆里多嘴,宁肯憋疯憋死也不再抛售自己的醒脑汤。那天我看过本省刘作家的一段话,心里才稍稍有些释然。他说你想孤独,就把自己当作人去思考,去写文。如果你还想更孤独,就去找同学同事包括同床谈世界,交换对正在发生的某些大事件的看法。
“勾勾”却让我感到意外,她和我主动说起了我文中的许多观点。她说我写的生活让她仿佛置身其中,而我透出来的那些思想让她一见如故。我和她的生活境遇、人生经历千差万别,但对人对事的看法却难以置信地一致。有时候两个人抢着说,说出来的居然是同一句话。她把她写过的几篇文字发过来给我看,我从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听到了自己的声音。我们两个都觉得很奇怪,知音是怎样炼成的?
连一个星期都不到,“勾勾”就提出见我。我说我在城里有一个工作室,随时欢迎她的到来。我不由得想起好多年以前,曾经有个自称喜欢写“无脑恋爱文”的年轻女孩要来面谈,却始终没有成行。她说尽管别人都说她漂亮,但还是担心“见光死”,不想一不小心破坏她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她说相见不如相念,不见的是梦,可以完美;见到的是人,总会露出瑕疵。我说彼此彼此,我也觉得隔空谈话就挺好。再说了,你和我观念不同,是两条道上跑的车,不相遇也不相撞,如此甚好。现在她依然和我保持着联系,但聊天总是有一搭没一搭的,“无脑”小说也不写了。我知道谁都过得不容易,猜测她的写字台上说不定堆满了儿童玩具和零食。
“勾勾”这个年龄,断然没有那位青春女孩的思想杂乱,但也不排除她见我出于好奇,想看看这个写得云来雾去的家伙长着怎样一副尊荣。约访不是约会,见见纯属正常。她不确定什么时间露面,每天晚上写累了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漫无边际地聊上一番。那天我们就聊到了本文开头的话题,然后就没有深入,没有延展,“勾勾”随后也没有再提及见面的事情。这反倒让我浮想联翩,来了兴趣,几天后再次提起她村里那位名叫“青青”的女孩。“勾勾”说,她对你这么重要吗?如果是,我改天专门回去帮你调查调查。
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要找那个女孩?不等她回答,我就径自讲了几十年前那段往事,认定小女孩的额头上一定留下了伤疤,影响了长大后的容貌。“勾勾”只是听着,一直没有插话。我问你在听吗,她说嗯嗯,后来呢?
十多年后我在一个机关工作,世界开始变得彩艳起来。单位里几个同事喜欢K歌,傍晚下班后常常相约吃饭,饭后拐进歌厅嚎一阵嗓子。这是九十年代中期,饭店和歌舞厅最激情的岁月,外地的年轻女孩蜂拥而至,把一个灰头土脸的小城装点得靓丽而多情起来。当时的“小姐”还能叫,她们还不曾浓妆艳抹,穿着暴露,只是打扮时尚,领导着服装潮流,分化着文化观念,也摇曳着男人们的心思。
那天为了省钱,我们的包间只点了一位女孩服务。女孩面相清秀,身材窈窕,说着不够标准的普通话。我们问她哪里人,她回答说是安徽的。做这行的不想见熟人,不愿意遭人说三道四,因此一般不在本地做。即使不得不留在本地,也会谎称自己是外来妹。在我唱完几首草原歌曲后,那女孩为自己点了一首《祈祷》,说是唱给我们,为我们祈祷。她的嗓音不高,却很深情,我们一齐为她鼓掌。有一阵子她坐在我旁边,飘过一丝微妙的气息特别好闻。她为我点上一支烟,又给我倒上一杯水,忽然看着我说,我怎么好像见过你?说完自己捂着嘴笑了起来,我这样是不是太老套啦。我说这不怪你,我长了一副大众脸,常被人看错。我说你来这里多久了,她说半年不到,和几个姐妹一起过来的。
这次消费我负责结账,女孩跟着我来到吧台。天气闷热,吧台里面放着一个摇头电扇,一股风吹在女孩脸上,掀起了她齐整的刘海。只是一个瞬间,我蓦然看到了她额头靠近发际的地方,有一个铜钱大的疤痕。我怔怔地看着她,有些结巴地说,你是不是回水嘴的?是不是叫“青青”?我用的是本地方言,因为那个疤痕的位置太对了,我武断地认定她就是那个受伤的女孩,虽然一双眼睛不像原来那么圆,但眼珠子还是那么黑,眼神还是那么透亮。女孩一时有些愕然,望着我不说话,吧台里的女子也愣在那里。但女孩很快垂下眼帘对我说,你的话我没听懂。她用的还是普通话。这时同事们喊我一起走,女孩脸上浮起笑意,向我摆摆手说,再见,欢迎再来。
第二天我独自来到那家歌厅,却没有见到昨天的女孩。问吧台,她说我找的女孩叫静静,不巧今天回安徽老家了。
“勾勾”听完我的叙述,说,我对你的才气非常崇拜,但你在这件事上的表现多少有点像医学上的强迫症。你怎么能确定那孩子额头上一定留下了疤痕,她的名字一定就叫“青青”?
我想了想也是,万一那伤口较轻没留下任何痕迹,万一她父亲喊的名字是“静静”“丁丁”“婷婷”呢?
“勾勾”说你的心情我理解,那女孩越善良越单纯,你身上背负的良心债也就越重。你觉得许多那个年龄的女孩都像你要找的人,包括我,包括那位歌厅的女孩。我是回水嘴的,她的额头有块疤,都把你拉回了那段回忆,激发了你本来就很丰富的想象。
我说我并非热起来一阵子,我在多年后真的专门去那个记忆中的胡同打听过,结果被告知那户人家早就没人了。
沉吟了片刻,“勾勾”说,你想过没有,几十年过去,那女孩可能上了大学远走高飞,可能过早辍学去歌厅做了小姐,可能就在你的附近摆地摊,当然也可能像我一样正在跟人聊事业。总之你把这个人的美好藏在心间,就是你生命中的财富,也是对她的最好纪念。她让你相信不管世道到了哪一步,总有一双悲悯的眼睛藏着你,总有一道善良的光给你照路。
她的话引发了我的感慨。我说是的,那些在庄稼地弯腰拱脊的农妇,商场上打拼的女老板,黎明即起的清洁女工,站在病床前忙碌的护士,甚至那些不被人正眼相看的女人,诸如搔首弄姿的站街女,被押上审判台的女囚,光着身子跳楼的失宠小三儿,脖子上拴着狗链的疯傻母亲……她们谁都可能是那个邻村女孩,曾经天使般地纯真而美善。我眼睁睁看着她们辛苦劳作,看着她们中的某些人步入歧途并遭受惩罚,却什么也做不了,不能递去一块擦汗擦泪的毛巾,更没有机会在她们遇到危急和绝望时,在需要我的掩护或者救援时,投去一个温和的眼神,对她们说一声“快跑”。
“勾勾”说,我们无力改变的东西太多,文学只是遥远夜空中一片爱莫能助的星星。我们的心在天上,腿脚却深陷泥沼。想要谱一曲圣乐,笔尖却蘸满污浊。就在一个多月前,我亲眼看到一位五十来岁的妇女在汽车轱辘前碰瓷,硬是讹了司机两百块钱了事。你咋能保证,当初那位好心的小女孩,不会变成今天这位碰瓷大妈呢。这个想法很歹毒,也许我不该给你说这个。
我叹了一口长气,是的,不幸有三,无奈为大。在一个不读书的人群,在一个不写字的时季,在一片简单快乐的嗨声中,你我都是边缘人,自身难保,何谈救世。幸亏我们还内心有善,眼里有美,笔下有真;幸亏我的记忆里总有那双善良的眼睛,你的小本上装满了旧日情诗;幸亏我还有你,你还有我,我们还有同一条道路,同一个远方。
“勾勾”说,谢谢你的这些话。我也有一双眼睛,尽管它们不再年轻,不再波光潋滟,但依然纯净如初,容量巨大,将会把你以及你的文字藏在深处,当作生命的至珍。
我说你什么时候过来见我,她说不见了,我想我应该像那个曾经眼睛里有你的小女孩一样,偶尔与你交会,然后消失,让你永远念记于心,润泽于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