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星月】勿忘我(散文)
和秋子、花子、艳子她们的交情,要追溯到31年前。
那年我高考失意,心情低落到了冰点,无颜再见母校的老师,选择去了另一所学校补习。
班级不大,有50多人。补习班的学生,在常人眼里不像应届班的那样活泼有生机,但是我的那个班不一样。当时学校没有提倡补习班学生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但是每当早晨课间操时,我们都会自发地排好队,很低调地站在队伍最后面,随着广播乐曲认真地做广播体操,也经常跟随校园广播唱起当时最流行的歌曲“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人的心情,随着环境会变化的。渐渐地,我走出了高考失败的阴影,自然与那期间遇到的许多同学有很大关系。我是一个山里出来的女孩,走一步路都一直低着头,单怕城里的同学瞧不起,平日里也不敢和他们多说一句话。在那个气氛活跃、个性鲜明的群体,有三个人便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可以说她们走进了我的生活,这三个人,就是我文章一开始提到的秋子、花子、艳子。
秋子,真名秋丽,出生于秋高气爽的时节,祖籍陕西大荔县,从小在老家乡下长大,说的一口标准的陕西方言。长相圆润性情温和,做事非常有主见。从她的谈吐举止,就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儒雅斯文之人。关键是文采好,不愧是当年天水师院中文系的高材生。
1991年的9月中旬,我和秋子一块去天水师院报道,一块领床单被套,一块领饭票菜票。那时候上大学,饭票菜票都是学校发,我从不伸手向大人要生活费,给家里减轻了不少负担。我们进校半年之后我和现在的老公谈起了对象。对象长得帅,是我们班的文体委员兼政教系学生会主席,那时候我俩总是黏在一起,放学后总是一起去餐厅吃饭,更严重的是假如一个人去上厕所,另一个人就在厕所外边等。说实话,当时也确实害怕别人将我帅帅的酷酷的对象夺走,所以我有意无意地就把他跟得非常紧,自然也就冷落了秋子。我也多时间感觉到秋子很孤独,即使和对象肩并肩走在校园里和秋子擦肩而过,也没有和她多说几句话。记得有一次,我专门去找秋子,她睡在上铺也没有坐起来,把我正眼都没看一眼,只是说了一句“你陪对象去,找我干啥?”,总之那次她对我很冷漠。我深知因为谈对象而冷落她对她造成的伤害,她也因此而“报复”我,我走出了她宿舍,站在楼道里哭了好久。
秋子喜欢读书,经常去书店买书,每次去书店时都要叫上我,而且每次她都买上好几本书,而我那时一看书就头疼,所以我就只买过两本书,平时除了应付老师布置的作业和考试,几乎不看书。
物质的匮乏,会使一个人丧失做人应有的尊严。我家贫困,我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班上有些同学根本瞧不起我,甚至经常嘲笑我,我的一言一行,她们都看不惯。学校里有校友做生意,用饭票菜票兑换衣物,我们简称“物物交换”。我为了改变自己的形象,也为了改变我在别人心中的形象,起初每一个月只要有剩余的饭票菜票,我就兑换成衣服鞋袜。后来谈对象了,男孩子饭量大,他的那一份不够吃,我就把我剩余的饭票菜票给他,我手头也就没有多余的饭票菜票进行周转,于是我的日常开销和衣物用品就显得更为紧缺。记得有一次,体育老师说下节课有公开课,女生必须穿黑色健美裤白毛衣,如果有红色针织马甲配上就更好。我把这事说给了秋子,秋子毫不犹豫的把她的三件衣服借给我。1992年夏天,我们政教系全体师生去延安革命圣地考察,自己仅有的一套衣服,在半个月的来往旅程中无法换洗,也是秋子主动拿了她的几件衣服和遮阳帽给我,并给我买了一些我喜欢吃的零食,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以后不要忘记我!”在别人眼里,这只是小的再不能小的事情了,但是我对她感激涕零。
说实话,我很少佩服崇拜同龄人,但是对秋子不同。对于秋子,我不仅仰慕她的学识才华,更是尊重她,因为她身上有一种高贵的品质。
真正的朋友,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她会慷慨解囊。秋子就是这样,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总能解我燃眉之急。
花子,真名黎红,个子很高线条分明。豪爽开朗的性情、充满坚定而自信的目光,洒脱的走路姿势,总能给我力量,无形中激励我挺起胸膛做人,我时不时地模仿她。
花子的父母都是工人。工人,在上世纪90年代初,仍然是个热门的名词。她中午不回家吃饭,总会带一些父母给她准备好的美食,摊开我们一块吃,她一口我一口,无论是米饭大鱼大肉,还是简单的馒头鸡蛋和咸菜,都会让我沉醉。有时候我和她海阔天空的聊天,谈学习、谈理想、谈爱情,谈人生;有时候一句话不说,彼此相互看一眼,那个眼神、那种感觉只有她我能够品尝。吃完饭要么一块学习,要么去校门外的小树林或者街上溜达,只要有她的地方,都是景色最美的地方。
非常奢望和她在教室里吃午饭时的惬意情景,时光匆匆,高考之后就再没有那种无言的美好。她是在省城兰州上的工业大学,上大学期间还专门拿着她父母做的美食来师院看我和秋子。分享着她带来的问候和快乐的那一刻,她泪水盈眶,笑着说:“你俩在师院经常见面,我一个人在兰州,很孤单,不要忘记我!”
跟乐观的人在一起,是治愈人生最好的解药,把自己活成一束光,周围的人也会被照亮。花子积极像太阳,走到哪里哪里亮。和她相处的日子,我觉得自己的性格改变了,我从她的身上,看到了青春的活力,和乐观的她在一起,自己也变得阳光正能量。
艳子,真名红艳。在我的印象中她一直梳着两个长长的辫子,夏天经常穿着漂亮合身的连衣裙,显得光采照人。说话不急不慌,特别温柔,潺潺的绵绵的,像一溪清泉。
我们四姐妹中,就只有她穿着连衣裙,她家境较好,父母亲也都是工人,而且她母亲缝制衣服的手艺特别好,给她做的连衣裙既合身又时髦。
艳子别有情趣。几乎每个星期天我们四人去天水市玉泉观看书,那里优美的环境能使我们原本焦虑的内心得到一丝丝清净。有时候一场倾盆大雨后,我和秋子、花子三人大大咧咧东张西望闲聊之时,她会安静地摘一朵带有雨水的花朵放到鼻端,闭着眼睛深深吸一口气,脸上浮现出陶醉的表情,更有一股惊心动魄的美丽,而那花朵在她秀美脸庞前,竟也似更加灿烂。有时候在地上拾一朵梧桐花,然后轻轻地走过来,将漂亮的梧桐花做成一个美丽的小公主,然后痴痴地朝我们三个一笑,脸颊便出现两个小酒窝,娇柔地说一声:“你们,以后不要忘记我!”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真性情的人,似乎总是与众不同。拥有优雅与淡定,应有清风细雨的柔情,时刻与知音一起触摸时光的心跳,倾听岁月的丰盈。
艳子家在南大桥那里,因为天水师院就在她家附近,我和秋子去她家的次数很多。即使她不在家的日子,有时候我一个人也经常去找她母亲。可以说,我和姨姨相处的时间远远多于和她相处的时间,姨姨是个善良热心之人,只要我出现在她面前,总是拿出好吃的给我。说实话,我隔三差五地去艳子家,一来是因为她是我的闺蜜,二来还是想吃姨姨做的饭。有时候头疼感冒都没有钱去看病买药,我就去她家,姨姨总是有备用药给我。母爱的无私在姨姨的作为里显得如此光辉耀眼,她在我们这些与她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面前,却从不表现出半点的不情愿与自私。
艳子是先参加工作,后又去上大学的。最初在建行工作,那个年代那么低的工资,时不时地抽一点给我们三个买点东西。工作期间也没有放松学习,终究圆了她的大学梦。我总感觉,艳子骨子里和姨姨有许多的相似,又显得很独特。
大学毕业后,我随对象来到陇南工作。那时候通讯设备相当落后,我们联系的唯一方式是写信。婚后一年我生下了大宝,她们三人经常在信中说太想太想大儿子,待大宝多半岁的那个暑假的一天中午, 我们相约在艳子的工作单位,她们三人给大宝送了一个童毯和一些毛线。怀里抱着妹妹们的真情,我的嘴皮发抖,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我永远不会忘记你们的,你们也不要忘记我!”没有想到那次见面竟然成了27年前的最后一次相聚。
之后的日子里,我忙于喂养孩子,忙于工作调动,忙于工作挣钱养家糊口,渐渐地和她们的书信往来越来越少,再后来就断了联系。
伴随着天水市大范围大面积的拆迁改造,她们原来的家里已经被一幢幢漂亮的大楼所替代。尽管每个假期我都回天水老家,而且逢人就打听她们的去向,一直无有结果。
岁月的齿轮在一圈一圈旋转,我在这个相对落后的小县城里平淡的生活了29年。虽然丈夫是我大学同学、一生的知己,但总觉得心若浮萍,生活中的苦恼和女人间的私密话无处倾诉,经常想念她们。
马尔斯说,记得住的日子才是生活。茫茫人海,是否能记得住,似乎真的重要。如流水般逝去的过往,大部分日子都记不住,但是,关于秋子、花子、艳子她们三个,虽然我们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我们之间的点滴美好,犹如散落在我心灵深处的点点星光,能够一直闪耀在记忆的长河。回忆着属于我和她们之间的美妙时光,回忆中,总有一些瞬间,能温暖远去的曾经,能让我在烦闷中得到慰藉。多少次,怀里抱着珍藏多年的童毯,手里攥着四个人在天水市南大桥和玉泉观的合影,那些短暂充实给予关怀与帮助的日子,是穷其一生的珍藏版。
在分开的这27年里,我时常会提起笔记下我深沉的思念与奉挂。有时候,当月亮散发出皎洁的光芒时,我便吹起口琴,触动我灵魂的琴声缓缓地飘出窗外,弥漫在繁星夜空中,把我紧紧地包围在思念的心境中,那份思念会随琴声飘向远方,心里默默祈祷:“请不要忘记我!”
前几天,我们终于取得了联系,四姐妹建了一个群,视频的那一刹那,我们都泪流满面,虽隔着手机屏幕,却能相互感受到对方的心跳。岁月苍老了我们的容颜,但没有冲淡我们的记忆与思念,时过境迁,唯一不变的是那份默默守护的情怀与心有灵犀的情谊。
今天,我给我们四个人的群起了个名字:勿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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