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岸·煦】维权(散文)
小张是个办公室文员,她在一个集团公司做文案策划和广告宣传工作。除了本职工作,小张最大的业余爱好就是写作。她喜欢用文字记录每天的喜怒哀乐,也喜欢用文字表达自己对世间万物的热爱和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小张喜欢写作,但她不喜欢把自己的作品满世界转发,一是因为小张觉得自己的资历浅,文化水平不高,二是觉得自己写得不好,发出去会引起别人的笑话,对于自己的文章,她完全没有自信。所以好多时候她的作品都锁在自己的QQ空间里,有空闲了就去看看,回忆当时的心情和意境。
几年前,小张在无意中被人拉进了一个名为“江山文学网”的群里。通过群里互动,她了解到这里的群友都是文字爱好者。大部分人都在江山文学网注册会员,取一个昵称作为笔名在网站发表文章。受群里人的感染,她也试着开始整理自己的笔记,成文后发表出来。几年下来,她竟发表散文、诗歌、小说近百万字。每每无聊时翻开自己的文集看一看,由简单到复杂,由短篇到长篇,由随笔感想到心灵述说,由散文到小说,由诗歌到评论,虽然没有多精彩吧,但也留下了自己一路走来的成长过程和生活的点点滴滴。这样一来,她就有一点点的成就感,心里也不免发出感慨:自己没有白喜欢文字!
这一天早上,小张打开电脑,和往常一样准备写文案。在网上查资料时,她竟有了搜一搜自己的名字的想法。输入真实姓名张筱,出来了一些同名同姓者的资料和照片,当然没有她的真实资料。她出于好奇,又输入在“江山文学网”的网名“自由的风”,页面出现了一些她在江山文学网发表的文章,她点进文章中,看了一两篇,突然又产生了另一个想法:大家不是都认为“度妈妈”是万能的吗?我复制一段文字看它能搜到什么结果。
于是她就把一段文章复制并粘贴在百度的搜索框里,一点回车,小张惊讶地睁大眼睛。
原来搜索结果出来的页面上,有好几条消息都出现了她的文章标题“古老的四合院”,而且从页面看得出分别有三四个网站都有这篇文章。首先小张打开了“人人文库网”的链接。网页打开后小张的文章一字不差地显现在眼前,上传人:仙**,文档编号142659611,上传时间2021-08-19,格式doc,页数8,大小:18.71KB。
小张感到非常疑惑,自己的文章什么时候发到这些网站的呢?
她接着又打开了其他几个链接,同样的标题,同样的内容。小张接下来又换了几篇文章来搜索,没想到这一搜问题都出来了,她总共选了七八篇,有四五篇都被别的网站转发,有一篇文章是被转发了一次,其他的都是连续被三到四个网站重复转发,打开看看这些文章是用来作为写作范文供客户下载的,要下载就需要付费。其中有四篇文章被一个叫“语文迷”的网站作为范文转发,最可气的是,一个名为“豆丁网”的网站把她的文章转发后里面竟全是错字!
看到这些,小张心里有说不出的气愤和怒火。但她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她有一个想法,自己的文章不应该被无名转发!
她想联系网站客服,问问具体情况,但每一个网站都没有客服联系方式,小张呆坐在电脑前,陷入不知所措中。
小张就这样傻坐着,内心像有一群小动物在吵吵着,它们只有一个话题:怎么处理文章不署名被转发的情况呢?
干脆再问一问百度吧!小张在百度页面输入:如果文章被不署名转发,是否侵权?应该怎么维权?
“百度”倒是不负小张所望,马上刷新页面给小张发出了答案:
一、网络文章转载没有署名是否侵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用网络转载他人文章,并且不载明出处,文章没有作者署名的,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用网络转载他人文章,并且不载明出处,文章没有作者署名的,是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紧接着,页面下面就跳出了“咨询在线律师”的提示页面。
小张出于好奇,就随便点了一下“立即问律师”的红色图标,电脑屏幕上出来一张简易表格,小张随即填了询问事由、联系电话,就去等待结果了。
同事小王看到小张坐在电脑前闷闷不乐的样子,走过来调皮地问她:大美女,是不是在网上遇到帅哥了?你怎么这样严肃?
小张叹了一口气说道:什么大帅哥!在你眼里就知道帅哥!
小王倾斜身子,双臂从背后圈住小张的脖子,娇嗔地说道:不是帅哥,那是什么?你倒是说说呀!
小张想了想,小王是她的同事里最要好的伙伴,平时她俩关系要好形同闺蜜,这个事情也不是什么秘密,就索性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小王。
小王是个急性子听完小张的话就开始嚷嚷:私自转发你的文章,不署名就等于剽窃,剽窃意味着对你的劳动成果不尊重,剽窃是最可耻的行为!一定要维权,告他们去!
小张看到小王急眼的样子,“噗嗤”一声笑了:我的大小姐,我也想和他们理论,可我去哪找他们呀!你用你的聪明智慧想一想,我现在都联系不到任何一个转发者,既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也不能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我怎么控告他们?
小王不好意思地挠挠脑袋:哦,那可怎么办?
看到她俩聊得热火朝天,同事小李也凑了过来。并一本正经地说:你俩说的事情我也听明白了,我要是小张,就要求那些网站在我的文章里署上我的名字,这样我的文章他们就可以免费替我做宣传,你说有人免费给你做宣传,何乐而不为呢?
小张说:我看了大部分文章都联系不到负责人,只有一个文章可以在下面跟帖,其他的都没权限,也没有网站联系的方式。就是我提出这样的要求,也没办法传递给他们呀!
小李也学着小王的样子挠挠头:哦,这可怎么办?
大家就这个问题讨论了半天还是拿不出可行的方案,想到现在是值班时间,小张说:现在是上班时间,我们不应该在这里聊私事的,我已经填了表提供了电话号码,过后看看是不是有律师联系我,然后我问问律师该怎么办。
就这样,这件事算是暂时告一段落。大家各就各位开始忙自己的工作。
第二天是个周六,小张在温暖的闺房里一觉睡到九点多。突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吵醒了她,拿起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一个陌生号码139****4511。
小张按下接听键,一个温柔的女声传了出来:您好,请问你是在华律网填写了维权资料吗?
小张揉揉惺忪的睡眼号回答道:是,是。
那个女声继续说:看您的诉求是对部分网站不署名转发您的文章进行维权,我可以了解一下您的文章属于什么性质的吗?比如专业性的论文或者.......
没等女声说完,小张就抢答道:没有,没有,我的文章没有专业性,只是我平时对生活、对人物的一些随想和感悟,没有一点专业性!
哦,是这样啊。您如果坚持维权,那么我需要告知您一些事情。
女声顿了顿又说,如果就这一事件您决定发起诉讼的话,首先就要产生律师费用,也就是人们口中说的律师费。
律师费需要多少呢?小张又急急忙忙地打断了电话那头的女声。
要想完成您的诉求,这边律师费需要5000元或10000元不等。因为我们华律网是一个拥有近百名律师团队的大团体,承接各种因经济、合同、婚姻家庭、消费权益、医疗纠纷、债权债务等等引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如果需要我们的帮助,首先就要考虑到费用问题,您看需不需要呢?电话那头的女声不紧不慢问。
小张听到5000元和10000元这两个数字时,已经是张大了嘴巴,就差“啊”一声叫出来了!她心想:我写了这么多年文章了,总共稿费也就几百块钱,就是把我的文章卖了,也不值这么多!我的天呀!
她又一想,转发不署名这个事情是各网站做错了的,怎么要我来出费用呢?疑惑中她竟然把这些话问了出来。
那个女声继续温柔地回答道:您是这件事情的诉求者,目前费用是由您来出,如果经过我们的帮助,那些网站官司输了的话,这个费用就由他们来承担。
小张以前也听说过,打官司时诉讼费先由原告来出,官司结束后,由理亏(输了)的一方来出。
可是,这个费用也太高了吧?小张陷入两难当中。
对方见小张不说话了,又继续问小张:您的文章各网站是拿去盈利了还是只供大家欣赏?
小张说:我只能看到是作为范文供用户下载的,下载一次有5.88元的也有10来块钱的,价格不等。在网页上我也看不到有没有人下载过,所以网站盈利与否,我目前不太清楚。
女声说:我明白了,这个事情看您自己的意愿,您如果让我们接管,我们就来和各网站沟通,您如果不愿意我们介入的话,那就由您自己来解决吧!
小张想了想:虽然文章被各网站转发了,但或许网站也没赚到钱呢?要是自己执意起诉各网站,费用是个大事情,漫长的等待过程也是难免的。自己何不大度一点,等于不知道这个事情?
想到这里,小张对电话里的女声说:我想开了,我的那些破文章也不值几个钱。我看就算了吧,我不想追究各网站的责任了,人间最贵的是理解,或许他们转发的时候也苦于联系不到我发愁过,就几篇文章而已,以后我写文章时署名的同时,也声明一下,转载需署名。尽量避免产生纠纷。麻烦您了!谢谢美女哦!
放下电话,小张又继续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她庆幸自己终于在这个时候把问题看开了,要是继续钻牛角尖,去和各网站打官司,那就等于是展开了一次二万五千里长征,漫长的诉讼等待不说,还不确定自己能否是赢的一方,这样的后果是既伤财力又伤人力的。
不就是几篇文章嘛,他们喜欢转就转呗,大不了自己以后多写点,也正好充分发挥一下自己的爱好!
想到这里,小张立马释然了许多,这两天压在她心底的那块大石头突然消失,心情豁然轻松了,她的肚子也开始“咕咕”地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