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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山河】孤独(小小说)


作者:榆社王跃东 秀才,2692.1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380发表时间:2023-06-01 16:11:20

孤独(小小说)
   生活,本身就是孤独。几十年来,他一直生活在孤独里。
   马尔克斯说过:“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接受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还说:“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他,受《百年孤独》影响,受一位大师《生死疲劳》的启发,便想也来几次轮回。常闻人们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于是,他便选择了投胎于狗。
   某一天,他一入黄粱梦,变成了一只流浪狗——家乡的流浪狗。它形单影只,颠沛流离,常常饥肠辘辘,走过了不知多少个门口,亦常常没有讨得半点施舍。如过街老鼠,不是骂声不绝,就是投石棒喊。吓得它,一拐一瘸像一阵风溜走。它只得在臭不可闻的垃圾堆中,寻找残羹冷炙。仍然喂不饱,一个空空的肚子。春秋还好说,怎么熬过一整个冬天?看来,人们的怜悯,多数是虚假的,乞讨是一条没有福音的路,一条死路。纵然是铁拐李,只要投错了胎,也曾遇到一样的鄙视。因而,不能做流浪狗。
   他转变成了哈巴狗。虽然不愁残食,但每天摇头摆尾,摇尾乞怜,有谁知否?很累很累。每天在一旁,看着山珍海味,看着花天酒地,有谁知否?可怜可怜。一杯残羹,是红门的荣耀,还不能表达哪怕是一点屈辱。最易使别人,用一口口唾沫,把它淹没,还不觉得可恨,还得仗势咬外人。虽可收获一时荣幸,却算没有风骨的什么东西,何谈留有自己的痕迹。只是自己看得起自己,在有竹节的人眼里,只是一只任人蹂躏的蝼蚁,不肖与之为舞。生命中曾戴过的所有彩云帽子,原来终究被羽扇一扇,灰飞烟灭。鉴此,不可托胎哈巴狗。
   他又寄身于宠物狗。锦衣秀食,青睐有加。恃宠为娇,住无囚笼,陪侍于主人左右。好比是主人的儿女,谁也摸不得,谁也打不得。甚至于虎落平阳,它也敢任意相欺。一旦主人另有寻欢,就是废物。况且,一出门,就被一条枷锁链着,叫它往东,不敢往西。它的自由,只在圈子里圈着。想必,不能以自由作代价,而成为狗骨头。
   他当了权贵人家的看门狗。吃住无忧,却不得离开高墙院落。有礼的人来了,它得装着打瞌睡,眼帘也不眨一下。它有个长项,能嗅出敲门人,是否两袖清风。只要是两手空空的人敲门,它就得狂吠。一听见过路的人,它就得竖起耳朵。守着山一般的富贵,总没有一些是属于自己的。对于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它不闻不吠;对于初涉社会的人,它骗作不嘶咬;对于四助无门的人,它就是守着门槛的恶狼;对于一人得道来说,它和鸡就可一步升天。主人恨谁,它咬谁。虽然想明白,“你那么憎恨那些人,跟他们斗了那么久,最终却变得和他们一样,人世间没有任何理想值得以这样的沉沦作为代价。”当花时间和精力去恨一个人的时候,会发现,憎恨一个人很累。最后,沉沦的人,很不值得的。由此可见,不做看门狗。
   他想做穷人家的忠实狗。茅檐低小,卧在青青草。先贤道:“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遭遇了什么,而是记住了哪些事,又如何铭记。”他偏偏遇上并记住了酒鬼。生活的不易,屡屡的失落,灰心气馁,只觉得苦楚无与言说,奈何而孤寂。残羹剩饭无所谓,可一耍酒风,就会拿它出气。虽然时间,可以治疗一切的伤痛。死灰复燃,或许是可以见到的,然一场雨,就会灭掉所有的幻想。听否?趋行在一次尘缘这个亘古的旅途中,在山水间奔忙,在挫折里涅槃,忧愁缠满一身,痛苦挤占一寸心,一路累,总无从止歇。一路苦难,也无法逃避。纵使痛处,需要靠自己、靠时间而慢慢化解,曾经的一切记忆,总会渐渐淡出风尘。闻否?当对痛苦无能为力时,唯一要做的,就是等待那些痛苦轻轻走远,从而忘掉刻骨铭心、痛彻心扉的所有,才可在拐角处遇见幸运。如此深奥,总觉得投胎这儿,也不妥。
   他无奈做了一回落水狗。它已狼狈不堪,却总见棒子打来。或许,这并非落井下石,一位哲人道:“中国最多的却是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也读过,关于这样的典故、成语,不胜枚举。可见,自古人们就不喜欢落水狗。狗吠非主,不妨试试,夺狗口中之骨,主人又如何?不是说,有位老翁怜蛇的故事,妇孺皆知吗?落水狗非蛇,亦似之。过去并非都是假的,回忆则应是一条没有尽头的道。这样的狗,是不宜脱胎的。
   他想着,做一只狼狗。那人见人怕的样子,不灭种,就算烧高香了。当然,只要不威胁人类的生存,人类是不希望看到任何一种动物灭种的。他又想着,做一只猎犬或牧羊犬吧。至少有一点价值,可为主人获取猎物,或为主人看守顺羊,主人必定非常喜欢。但狼可不是吃素的,一旦伤到要害,再怎么不忍心,主人的刀,也不会放手的。说是一种解脱,终究是死亡。即便是人,人生比想象中的总要短,可谁不想长久呢?生未百年,死则但愿不孤独,笑着说再见,乃深知总是杳杳无期。本来时空也可失误,也可意外,但在某个地方,或许留下永恒的瞬间。有意寻找的时候,或许会错过。无心寻觅之时,也许就在面前。只是,不愿作别人嫁衣的狗。
   做个雪橇犬哇。虽为冰天雪地而生,虽然与暴风雪年年岁岁都在抗争,但至少那儿的冰雪,是非常纯净的。洒下一点盈红的血,就足以慰及投生。生命中曾有过的所有,终究是要用孤独来偿还的。这不应该算是,辜负了把一次生命带到人间的父母吧。其实,彼此和死亡之间都只隔着一段路。一年又一年里,一直还在为生计奔波忙碌的时候,且不知,一直在变老,并走向归宿。他,是个唯物主义者,却愿有来生。
   看来,是不能脱胎于狗的,或者任何一种动物都不行。即使怯难重重,也还是做人吧。有一个另外,只当一次黄犬。做一回信使,穿越时空告知词仙,与君共酹山水和月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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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孤独”是一篇讥刺格调的小小说,他梦里做一只流浪狗——在垃圾堆中寻找残羹冷炙,饱经风霜。他又变成了哈巴狗,每天摇尾乞怜,得到一杯残羹。他不满意又寄身宠物狗,锦衣秀食恃宠为娇,但被枷锁链着,没有自由。后来,他当看门狗,做忠实的狗,落水狗,狼狗——终都不得志,还是做人为好。这个故事夹杂着哲理,令人唏嘘。不错的文章,予以推荐阅读。(编辑:悍雨啸风)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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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悍雨啸风        2023-06-01 16:26:44
  作品写的很好,阅读学习了
是云,总要飘走的,因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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