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鲁】那年我的书摊儿(散文)
那是1996年的春天,我从济南打工回来,觉得不应该再像父母那样面朝黄土背朝天,侍弄一辈子庄稼,到头来却依旧贫穷。我看到村里的人都站在大街上晒太阳拉呱,东家长西家短,没有一点要改变生活的想法,心里不是滋味儿。
我在城市打工几年,也积攒了一点积蓄,就想自己开个小店。我原来在济南给一家书店打工,知道进货渠道,也知道那时候的图书利润颇丰,便下定决心开书店。由于小镇上还没有开发,没有多余的营业房子,我转了一圈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店面。我在济南英雄山文化广场进了一袋子图书,在大集上摆起了地摊。生性内向的我,害怕遇到熟人,寻了一个偏僻的犄角旮旯里,低着头看书。那时候闲人多,集上人山人海,拥挤不堪,躲在旮旯里的我,没有人注意,倒是清净。
快到中午了,书摊没有人光顾,我的心里既纠结又焦急,难道我不适合做生意?是不是我的选择错了?实在不行,我就去干建筑,搬砖,起码没有现在这样窘迫。正在我心情彷徨,一名妇女领着两个娃娃从旁边走过,孩子看到书画本,都蹲在摊前不走了,拿着书本爱不释手。女人拉起孩子要走,可两个孩子马上哭闹起来,非要买书。女人没有办法,经过和我打价,掏钱买了两本图画书。领着眉开眼笑的两个孩子走了。书本定价三元,两本六块,经过打价,我收了她五块钱。我进货是三折,两本书的成本不加路费是一块八毛钱,我赚了三块二。这是我第一次做生意挣钱,心里乐开了花。
到了下午,我又卖了几本书,去除成本,总共挣了十二块钱。我欣喜若狂,因为那时候搬砖干建筑,一天才挣七块钱,也就是说做小买卖比干建筑挣钱。我买了十多个包子,回到家递给母亲。看到我被太阳晒红的脸庞,母亲的眼里竟然湿润了。
第二天我骑着二八大扛,驮着一袋子书,来到另一个大村子里,这里有集。离我的村子比较远,我不担心遇到熟人,便找了个稍微靠进人多的地方。人来人往,比较热闹。年龄大的人,一般不会看书,只有那些穿着时髦的年轻人,喜欢驻足观看,或者蹲下来翻看着书籍。那时候比较时兴武侠小说,还有言情的故事。那天我卖了二十多本书,挣了三十元,这可是笔不小的收入。我给母亲买了一件头巾,母亲原来的头巾都洗的发白了也没有舍得换;给父亲买了一斤干烟叶,父亲喜欢抽旱烟,却总是怕花钱,有时还断了烟,就把干树叶子碾碎卷起来抽,那股呛人的味道,让母亲咳嗽个不停。
第三天第四天下雨,我没有去赶集,猫在炕上看书。从小喜欢看书,但买不起书,上小学认识了几个字后,星期天就去集上蹲在书摊上看人家的小人书。尽管刚看不买,经常被人家赶,可我还是懂得了很多故事。深深被那些连环画上的故事吸引,立志长大后可以和八路军战士一样,上阵杀敌,也像关羽关云长一样横刀立马,过五关斩六将。
集上卖书,有时候也会不开张,摆一天的摊儿,却一本书也卖不出去,有时人家光看不买,有时连个看的人都没有。有看书不买的,我也不烦,因为我以前也这样过,喜欢书就看呗,反正也看不坏。就怕没有人搭理,这样我的心里才会焦虑不安。
我最希望有个看书的能和我聊历史,老赵就是个这样的人,他每次来,都会坐在自己带的小马扎上,看三国演义,一看就是半天,一语不发,但脸上和眼里的表情丰富,一会儿紧张,一会儿痛苦,一会儿又眉开眼笑。我有时候会盯着他的脸看,总是被他的样子逗笑。等他看得累了,揉着眼睛才发现我在看着他,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说给我点钱,不能白看。我把他的手当回去,说:“喜欢看书的人,跟我是一路人,咋能要钱。”
我们便借题发挥,聊起了三国演义。我看过三国演义,以为非常了解里面的人物故事,可挺老赵的见解,才知道什么是思想独到。比如曹操,我认为曹操是个奸雄,自私自利,对权利的追逐无不用其极。可老赵却不这样认为,他说曹操才是三国里最有抱负的人,敢作敢当,对于统一大业始终都是坚贞不移,无论是在政治方面,还是在军事方面,都是值得肯定的。而刘备和孙权,却没有曹操的眼光和界面,他们只求安于现状,偶据一方。后来我们还聊了很多,老赵的知识还有思维,都让我佩服。
以后的日子,我几乎每天都去摆摊卖书,有人的时候就忙生意,没有人的时候就看书,更是经常和老赵探讨历史人物和故事。期间也真遇到了熟人,几个我村里的人,看到我摆地摊,眼里充满了不肖,甚至鄙夷。他们觉得我放着城市里的工作不干,非要来集上摆地摊,丢人现眼。话里话外都带着嘲笑和讥讽。我有时候会感觉无地自容,羞愧难当。可是心里却始终坚信,做买卖肯定比打工挣钱,还能获得知识,也喜欢自由。
书卖得差不多了,我就坐车去济南进货。在济南英雄山文化市场,也有个小集市,是卖旧货的,各种仿真文物,字画,文具,旧书旧报等。我原来就喜欢来这里逛,因为这里有很多古书,还有六七十年代的连环画,我当时收集了不少,后来都升值了。我在农村卖书,不能选太贵的,几毛钱一本的最好,我可以卖几块钱。我在每个摊位上选择,最后背着一袋子书往车站赶。两毛钱的公交车,我也舍不得,更是不吃饭,早晚回到家再吃。才开始的创业路,是非常艰苦的,但我心里充满希望,就有使不完的劲儿。
我每天都去赶集摆摊,随着我的脸皮越来越厚,我的摊位也逐渐靠近人多的地方,生意也越来越好。可有一天,我正在摊位上摆书,来了一个彪形大汉,二话不说,掀起我的书摊扬了一地。我顿时血往上涌,蹦起来踹了他一脚,把他踹了个仰八叉。大汉也许横行惯了,还没有遇到过这样反抗的主儿,更没有吃过这样的亏,坐在地上楞了一分钟,然后爬起来抡拳就打。
大汉虽然敦实健壮,可我比他年轻,身体灵活,躲过他挥过来的铁拳,我瞅准空挡,一拳捣在他的鼻子上,顿时鲜血直流。要说这斯也不是吃素的,满脸是血,却杀红了眼,跟我纠缠在一起,两个人在地上滚来滚去。周围已经站满了看热闹的群众,那时候打架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没有人会想到报警,除非是把人打得重伤。人群里不时传出叫好声,都闲得难受,也不嫌事儿大,难得能看场打架表演。
我和那汉子都已经筋疲力竭,呼呼直喘,但是谁也不服输,就这样互相扭打着,最后都没有了力气,却不松手。由于时间太长了,还是惊动了派出所,两个民警把我俩请进了派出所里。通过他的描述,是我抢占了他的卖肉的摊位。经过民警的一番教育,每人罚了一百元了事。并且让我们俩握手言和,永不再打架。大汉出来拉着我的手说:“兄弟,你真的挺有种,在这街上,还没有人敢和我打架的,就是顶嘴都不敢,我服了你了!”这汉子是个屠夫,杀猪卖肉,在街上横行多年,无人敢惹,今天让我给制服了。
我那时候年轻气盛,血气方刚,对于打架我并不陌生,在济南老东门广场上,我曾经一个人对付五六个地痞流氓,虽然被人家打得满地找牙,可我那股不服输的精神,征服了他们,从此再也没有受到欺负。那次打架,虽然让我损失不小,但却和汉子成了朋友,后来在镇上开书店,遇到几次地痞流氓骚扰滋事,也是汉子出面摆平。
常来光顾书摊的,还有一个姑娘,虽然穿着朴素,长相朴实,可从她的言语举止,可以看出,她是个非常有教养的人。她温文尔雅,落落大方,举手投足间,让人心旷神怡。她喜欢看琼瑶的书。她第一次来,翻看了一遍,没有发现她想要的书,非常失望,但没有说话。我一打眼就对她有一种好感,不禁问她想要什么书?她说琼瑶的《在水一方》。我让她过几天再来,我去进货的时候一起进来。看着她优雅地款款而去,心里由衷地喜欢上了她的背影。
在她来拿书的时候,我和她聊起了《在水一方》,我们都没有看过原著,只是看了电视剧。她是个非常感性的人,她深深地被男女主人公的爱情所感动,也为他们的爱情曲折所牵动着神经。说到深情处,她眼里竟然闪动着泪花。我们畅聊的非常融洽,一起难过,一起开心,都沉浸在故事的剧情里。
我进了很多琼瑶的书,如《庭院深深》《青青河边草》《情深深雨蒙蒙》《哑妻》《梅花三弄》等等。她总是爱不释手,每本都买。有一天,她说要一本《几度夕阳红》。我这里却没有,只好答应她几天后去进。但我进来后,她却很久没有来,我每天都盼望着她来,心里竟然有种焦虑和烦躁,她为什么不来,难道是在别的地方买了?日子在一天天的过去,我的思念也愈加的强烈。我竟然莫名其妙地想她。
半年后的一天,她站在了我的面前,她的突然出现,让我既感到欣喜,也感到不解。原来穿着朴素的她,现在穿的光鲜靓丽,还戴上了耳环,一双高跟鞋,更是把那双白皙的小脚衬托的醒目。我问他这段时间干嘛去了?也不来拿书。她说她结婚了,跟着丈夫去了城里,那本书她已经买了。现在是回来看望父母,也顺便来看看我,想和我聊聊《几度夕阳红》。
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时间仿佛停止,天空变暗,太阳也成了灰色。我恍恍惚惚地听她说着琼瑶的故事,心里却阵阵剧痛。我就是琼瑶故事里的一个小悲剧人物,喜欢的人,却喜欢上了别人。我终于明白,我啥也不是,自作多情罢了。
我的书摊越干越大,进的货也越来越多,我下决心租个店面。经过汉子帮忙,我终于租下了镇政府附近的一处沿街房,有了自己的书店。此时,也真正有了彼此相爱的那个女孩,我已经理解了琼瑶的小说。心里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便有使不完的劲儿,披荆斩棘,一往无前。旁边卖磁带的录音机里,传出了歌声:“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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