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园】19份遗嘱(微型小说)
【题记】: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一词,出自《八琼室金石补正·唐慈润寺灵琛灰身塔铭》:“又原存遗嘱,依经□林。”《朱子语类》卷一三〇:“刘不畏曰:‘君命死即死,自死奚为?’写遗嘱之类讫,曰:‘今死无难矣!’”清昭梿《啸亭续录·佛典属》:“病革时,呼子孙环列榻前,众以为有遗嘱。”巴金《秋》四五:“爹不愿意我们一家人就这样地分散,他的遗嘱上就说得明白,无论怎样不可以卖掉房子。”
当我拿到这个案子的时候,我也惊呆了……为何?一共有19份的遗嘱?那么,为何有这么多的呢?是的。那么,孰是孰非也?于是,我也就抓紧时间看下去了……
这是一对姐妹之争的呀!还是?
原告,系妹妹,咱们权且称之为二梅。那么,这个被告呢?是的。就是大姐了,我们就叫她大洁吧!好啦,书归正传吧。
二梅手中,是有几份遗嘱的。那么,大洁手中也有几份的。其中,大洁的女儿小洁手中也有几份。问题是,几乎每一份都是不一样的。那么,这是怎么回事的啊?于是,我还是看了诉状、遗嘱和其他的一些证据了等等。期间,还有医院、护理员和临终关怀医院的医生的证明……
不难看出,二梅,还是打听过的。为何?不仅自己写得来有证有据的,另外,还聘请了专业律师。是的,这个钱还是要花的!至于,官司能不能赢、胜算多少和赢面几何的等等,还是要仔仔细细的研究一下,结果才会比较好的。是的,她还是都做到了、研究过了。
那么,大洁呢?就显得比较被动了……为何?答辩状也没写;律师,也是在我通知她之后,她才匆匆忙忙的奔向事务所,很随便的请了一个。这个律师、也是很不专业的;执业,最多不会超过三五年的,是的只有四年。
那么,问题的焦点,还是在遗嘱上了。是的,首先,这个19份的遗嘱,是不是都是合法、有效的呢?还有,这个房屋,到底如何来处分、析产的呢?以及,大洁和二梅的实际情况的呢?等等。这些,都是我先要搞搞清楚的问题了!随后,才是调解。如果,一旦调解不成的话,那么,这个就要判决了。不过,最好是不要出现判决的情况的啦……一旦判决之,那么这个姐妹的关系,很有可能也就从此老死不相往来的啦!是的。肯定是的,这个么,也是我多年、30多年的办案经验的啦!
可是,先从何处下手的呢?
对——还是遗嘱!那么,这个立遗嘱的真实性呢?是的。还是比较真实可信的。即:是为真实意愿所为的呀!好的,第一关、也就是这样的过了。
那么,这个第二关呢?
立遗嘱的李大爷,其自身,是不是合法的呢?换言之,他,就没有收到其他人任何人的蛊惑、引导和洗脑的么?是他自身的、自觉的和自愿的?最最主要的是:他,是不是完全具有民事责任的和主体的呢?是的。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才是本案的关键的关键的呀!是的。案子的根结找到之后,那么,这个案子也就不难解决了。换言之,了结此案,也就是指日可待呀!是的。我是自信满满的?是的。我是信心十足的呢?是的。我是必胜、调解(判决)肯定的?是的。没有办不成的案子也……还是?
遗产,老房子一间。这个,没啥争议的。问题,就是出在这个遗嘱上?是的。一份、两份的等等,那么,就可以以最后一份为主。可是,今天,19份之多的呀?是的。这个19份遗嘱,我还是第一次遇见的了……还是?恐怕,在国外、或小说,以及,影视剧当中的等等,都是并不多见、绝无仅有和后无来者的呀?!是的。
看着看着,我就发现这个遗嘱的问题的了!为何?每份遗嘱,似乎都是不一样的?是的。不仅,每份遗嘱不一样,就是在一份遗嘱中,前后也是不搭的?是的。有的,甚至还出现了前后矛盾、自相矛盾和语无伦次的现象?是的。这个就是我的第一个感觉?是的。我知道、深深的知道:这个第一个感觉等等,那个都是很重要的也!不过,理智告诉我:仅凭感觉的等等,那是不能断案的!还是要看这个证据、证据链和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完整性等等的呀?是的。都是这样的!
于是,我就有了一个大胆的设想:李大爷,在书写遗嘱时,神智,是不是清楚的呢?那么,这个合法性……是的。我知道了!于是,我就带着书记员莉莉去走访、外调的啦……还是?
一圈走下来,终于,搞清楚了。那么,是啥玩的呢?在长达最后的十年时间里,李大爷,早就老年痴呆了……还是?尽管,使用了一些个药物,但是,效果都不是很理想的呀……那么,这个19份遗嘱,还会有效的么?是的。这个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啦……还是?后来,我还是汇报给了庭长和审判委员会的等等的呀!是的。我的最初的感觉……还是对的?
于是,我就先调解了。可是,大洁始终不同意……还是?二梅还是同意的。那么,怎么办呢?是的。没有其他、第二种的选择了。于是,我就——
好啦!最后,我就宣判了:
19份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
李大爷留下的房产,50%归无房户的二梅所有。50%归大洁和小洁所有。房屋,暂时由二梅居住。
目前,由二梅居住在里头。二梅,须支付10万元给小洁,作为房屋使用权的补贴。
另外,二梅想取得全部产权的,须购买大洁和小洁的50%的产权。价格,须协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法院,另案处理。
二梅,在本判决生效之后,十日之内,给付给小洁10万元。
判决之后。
十五日之后,大洁和小洁,以及,二梅均未提出上诉。那么,本判决书,就生效了……还是?
是的。都是没有的!
何苦的呢?
这就是:
十九遗嘱都不走,
走来走去还是有?
有房无房谁在争,
喋喋不休我来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