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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春秋】太史公的“偏爱”(随笔)


作者:黑尔 布衣,194.1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7084发表时间:2023-12-08 20:17:43

太史公曰: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迹其欲干孝公以帝王术,挟持浮说,非其质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将卬,不师赵良之言,亦足发明商君之少恩矣。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卒受恶名於秦,有以也夫!
   时光千年,沧海桑田,史料多有遗失,欲探寻历史,仅存的只字片语,可以稍稍作为想象的凭借。纵观《史记》七十列传,天资刻薄、行事少恩这般严厉到甚至带有咒骂含义的评价,除商君之外无出其右者。商君之后来着,欺列国之君,攻列国之城,屠列国之兵,收百家之书,愚天下之民,太史公评之,皆无商君之恶。
   张仪乃魏人,相魏以为秦,阴令秦伐魏,诈楚以商於六百里,太史公言倾危之士。伊阙斩首二十四万,拔鄢郢、烧夷陵;拔华阳、走芒卯、虏三晋将、斩首十三万,长平用诈、前后斩首四十五万,太史公言白起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不能救患於应侯。范雎阴说昭襄王逐四贵、离亲族,以私怨欲屠大梁,反间卖赵、败赵长平,嫉武安君之功而罢兵,太史公仅言辩士。辅始皇灭六国,谏始皇收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废適立庶、致扶苏死,居丞相高位而纵赵高乱秦,太史公曰李斯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诸侯已畔,乃欲谏争,不亦末乎。
   为何太史公对商君似乎格外“偏爱”,于煌煌《史记》之中,作此带有私恨之嫌的极具严厉批判的评价呢?在评价之中,似乎太史公已说明原由,不妨试作分析。
   太史公理由一:欲干孝公以帝王术。以帝王术游说君主、劝说君主、辅佐君主,古往今来不少。何为帝王术?张仪以横强之谋说惠文王,范雎以逐四贵、远交近攻说昭襄王,李斯以一统帝业、谏逐客书说始皇帝,岂非都是帝王术?况李斯舍本逐末,为秦二世而亡的原因之一,太史公依然说若非如此,李斯之功可与周公,召公并列。独有商君以帝王术说君主为天资刻薄少恩吗?
  
   太史公理由二:挟持浮说。根据《商君列传》记载,商君前后多次见孝公,分别以帝道、王道、霸道及强国之术说孝公,那么这些是虚饰浮说吗?简单的说,帝道就是五帝治理国家的方法,王道就是夏商周治理国家的方法,霸道就是春秋五霸的治国方法,而强国之术就是使国家强大的方法。如果帝道、王道、霸道是虚饰浮说,那就是否定五帝、夏商周和春秋五霸做过的事情,就是说他们做的事情是虚假的、没有意义的。至于强国之术,难道我们现在不也一直在追寻使国家强大的方法吗?如果强国之术是虚饰浮说,那么让自己的国家败落才是好的吗?
   商君之说真的是虚饰浮说吗?我认为不是,若真是虚饰浮说,又怎么会有后来的变法强秦,最终一统天下?更何况挟持浮说的人可以说无实名、虚伪、骗取功名,似乎与天资刻薄没有必然的联系。
  
   太史公理由三:所因由嬖臣。《商君列传》中载:公叔既死,公孙鞅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这里的嬖臣和宠臣是一个意思。
   有人说景监是太监,太监干政素来令人不齿,那么景监是太监吗?《商君列传》中载:孝公怒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子是一种尊称,假如秦孝公因为宠爱才尊称太监为子,太史公著《史记》时也应该进行修正,如果没有修正,那么景监应该不是太监,而是秦国大臣。难道太史公会因为与太监同病相怜而故意尊称?
   孝公发布求贤令后,《史记》中没有其他士人入秦的记录,那么我们可以从逻辑上去分析。现在企业招聘,都是以公司名义发布招聘信息,然后由人事部执行和接待,并不是每个应聘者都由公司董事长出面接待吧。同理,孝公求贤,士人入秦,也需要类似现在人事部的这样一个人负责接待和初步甄别,既然没有其他记录,那么这个负责接待和初步甄别的人可能就是景监。既然孝公求贤是君主意志和国家行为,接待和初步甄别就是代表国家和君主的形象,难道孝公会因为宠爱,让一个太监负责吗?
   回归正题,由宠臣介绍推荐给君主就是刻薄少恩的理由吗?不管是古时的臣子,还是如今的下属,都有义务和责任为上级推荐贤才,更何况是宠臣。既然君主宠爱信任,难道不更应该为君主尽心尽力吗?孝公求贤令中不仅说明秦国窘境,还之言先祖君主之不宁,足以证明孝公是真心求贤,而且非常渴望贤才。既然君主真心求贤,求贤又是有利于国家的事,那么作为宠臣,难道不该为国尽忧,为君主分忧吗?
   四岳荐伯禹治水,伯禹之父鲧无功,而伯禹却能治之;鲍叔荐管仲为相,连五家之兵,设轻重鱼盐之利,使桓公首霸,九合诸侯;晏婴荐司马穰苴为将,临危受命,杀贾谢以正军法,退晋燕之兵;百里傒荐蹇叔,迎为上大夫,共佐穆公,广地益国,东服强晋,西霸戎夷,天子致伯,诸侯毕贺;穰侯举白起代向寿为将战魏韩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虏公孙喜,拔五城,而后拔鄢郢、烧夷陵,拔华阳、走芒卯,伐野王、战长平,广秦之地,强秦之兵;缪贤荐相如,使秦而完璧归赵,会渑池而逼秦王击鲊,友廉颇而致将相和;萧何荐韩信为将,暗度陈仓,还定三秦,临晋渡破魏,井陉口败赵,平齐国、斩龙且,合围垓下,助汉有天下。
   同样是求贤,同样是荐才,伯禹、管仲、司马穰苴、蹇叔、白起、蔺相如、韩信皆是由臣下荐于君主,且之前并无功名于世,被荐之后皆强国强兵,名留青史。且《廉颇蔺相如列传段》中言明,缪贤乃是宦者令,也就是说蔺相如不仅由太监总管举荐,而且还是太监总管得门客,这样的黑点为什么没有人说呢?独商君因景监见孝公就是天资刻薄少恩吗?
  
   太史公理由四:刑公子虔。关于公子虔受刑,《商君列传》中有两段记载,其一: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其二:行之四年,公子虔复犯约,劓之。《秦本纪》中载:鞅之初为秦施法,法不行,太子犯禁,鞅曰:“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君必欲行法,先于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师。
   由此可见,公子虔一共收到两次刑罚,第一次是太子犯法连坐或者代替受刑,与太子师同受黥刑。第二次是变法后的第四年公子虔再次犯法,再受劓刑,即割去鼻子。先不讨论商君之法关于刑罚的规定是否合理,先从立法和违法的角度去看,公子虔第二次再触法,按照已定之法规,难道不该受刑吗?
   黥刑即墨刑,为上古五刑之一,相比其他四刑,黥刑对人体的伤害小,不影响生活劳作,但黥刑却是侮辱性最强的刑罚,直至现在,国家公职人员多数岗位依然不允纹身。从古至今,少有被黥刑者立于朝堂庙堂,淮南王英布这样的特例少之又少,而英布也因此被称为黥布。所以在太子犯法之后,必须考虑两个问题,即要不要处罚太子和怎样处罚太子。
   按照现在的思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太子犯法也须处罚,太子也得承担犯法的后果。商君曰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必欲行法,先于太子。若不处罚太子,之后贵戚犯法,以太子犯法未罚为由,则法将不行,后患巨大。所以要处罚太子,所以要先行处罚太子。
   根据《秦本纪》和《商君列传》的记录中,太子所犯罪责当为黥刑,或者甚于黥刑。既然必须要处罚太子,那么能不能黥太子呢?答案是不可以。若对太子施以黥刑,几乎等同于废除太子之位。按照现在的思维,太子黥刑虽然不妥,似乎不会影响太子之位,但先秦之时这样的情况是不会有的,黥刑之人不可能再身居庙堂,何况太子,何况还将即位为君。
   既然不能不依法处罚太子,而一旦黥了太子,便等于废除太子,那么就再次遇到一个更加严重更加棘手的问题,即太子可不可废。
   从国君作为一国之最高权力来说,除了国君自己,任何职位的任职者都可废黜,包括作为国君继位人的太子,而且在孝公之前,也有不少废黜太子的事例,由此来看,太子之位似乎是可以废黜的,那么废黜太子将会带来怎样的隐患呢?秦国起于西垂,地近戎狄,俗亦近戎狄,但秦国对于废立太子这样的事,恐怕最是深有体会。
   《秦本纪》中载:周幽王用褒姒废太子,立褒姒子为适,数欺诸侯,诸侯叛之。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郦山下。《周本纪》中载:又废申后,去太子也。申侯怒,与缯、西夷犬戎攻幽王。幽王举烽火徵兵,兵莫至。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襃姒,尽取周赂而去。需要说明的是,周幽王所废黜的太子之母,乃由申国嫁入周室。秦国的诸侯之位,乃因平王东迁所封,而平王东迁的原因之一正是幽王废立太子,致使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周东迁至洛邑,其势日衰。
   《秦本纪》中载:灵公卒,子献公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出子二年,庶长改迎灵公之子献公于河西而立之,杀出子及其母,沈之渊旁,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强,夺秦河西地。需要说明的是,献公乃孝公之父,孝公对于其父的太子之位废黜后的秦国衰败和内乱情况必定很清楚。
   平王东迁而秦始为诸侯,这是立国大事;悼子篡位而献公不得立,致使秦国衰弱,这是近痛,这些事无不提醒孝公,无不刺痛孝公。加上嫡长子继承制度的限制,废黜太子不是不可以。孝公之前废立太子的事例,除周幽王和秦献公外,还有晋献公、楚平王,都曾废黜太子另立他人,但都出现了乱国之事,更何况郑后武姜只是欲废除郑庄公另立共叔段,便导致了兄弟相残国中战乱的结果。所以对任何君主来说,太子不是不可废黜,但必有风险,很难,而且必须小心翼翼。
   若废黜太子,秦国是否会有再次陷入内乱之危险,孝公之位恐有倾覆之患,秦之国亦有倾覆之患。秦国正是因为内忧外患、国力衰微、诸侯卑秦、视秦戎狄的原因,方才施行变法以望富国强兵。若废除太子,秦国有可能再次陷入内乱,被变法压制的宗室必然有机会、有借口群拥而起,这有违变法初衷,也有违处罚太子使法可行的初衷。
   《商君列传》中载: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秦本纪》中载: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为反,而卒车裂以徇秦国。由此可见,新法之中,即使与国君同族同宗的血亲之人,也必须要建立军功,否则即使富裕,地位也不会贵重。由此来看,宗室之人是反对商君变法的。
   而太子作为国君的继位人,是宗室之中作为重要的,也是除国君外地位最高的,其影响力不是一般宗室和公子虔所能相比的。宗室本就反对变法,而一旦因为新法而废黜太子,以太子的影响力和被废之后的怨气,是完全可能号召宗室,或武装或政变的形式反对变法,甚至于推翻孝公的国君之位。
   由此可见,变法之中的秦国内部,是有内乱甚至颠覆国君、颠覆秦国的隐患的,如果废黜太子,这种隐患只会更加危险。从孝公的国君之位、秦国的稳定安定、新法的执行和未来三个方面看,黥刑太子、废黜太子都是不利的,所以当时不能依法黥刑太子,更不能废黜太子。
   商君变法后的秦国有连坐罪,既然必须要处罚太子,但又不能黥刑太子的情况下,那么连坐就成为解决这个问题一种方式。太子傅师为国家官职,权高责重,对太子有教导监管之责,因为事关储君,太子傅师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官职,因为事关国家未来。在面对不可不罚,又不能处罚太子,更不能处罚太子之父,而太子傅师又有失职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处罚太子傅师。
   我们可以说这是连坐,从今天看来这是不合理的,但我们不能完全用今天的理念去评论,我们还需要回到那个时代去看。另外,商君虽是变法者,但秦孝公才是秦国唯一的最高领袖,太子是国君的继任者,太子傅是位列三公,公子虔是孝公兄弟,处罚这样的人秦孝公不可能不知情,然而并没有秦孝公对于这一事件的评论,想来秦孝公应该是默认的,因为没有秦孝公的允许,商君作为外来臣子又怎敢自行依据法令处罚。
   从今天来看,处罚太子傅师确实不对,太子傅师虽然失职,但是不应该与犯罪当事人同罪,也就是说不应该在不能处罚太子的情况下,加重太子傅师的罪责。
   但在当时的情况下,要维护太子,又要推行新法,这样的处罚属于判刑不当,判刑不当并不等于刻薄少恩。
   公子虔先因太子犯法而受黥刑,此处可以理解为失职之过,黥刑有些牵强。但后面公子虔复犯约,即再次犯法,又被处以劓刑,就不再牵强了。
   我们可以说秦国新法严峻酷烈,以此反推商君刻薄少恩,但商君只是臣子,秦国最高领袖是孝公,难道商君会不经过孝公直接发布法令吗?既然这些法令得到了孝公的认可和同意,那么孝公不也是刻薄少恩吗?然而太史公并没有对秦孝公做出这样的评论,难道不也是一种偏颇吗?更何况秦孝公为了维护自己的儿子而处罚他人,不应该更加刻薄少恩吗?
  
   太史公理由五:欺魏将卬。《商君列传》中载:使卫鞅将而伐魏。魏使公子卬将而击之。军既相距,卫鞅遗魏将公子卬书曰:“吾始与公子驩,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魏公子卬以为然。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而袭虏魏公子卬,因攻其军,尽破之以归秦。从文中看,商君以旧人情谊请敌将见面,相约退兵,却在席中扣押敌将攻打其军,致使魏国兵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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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研读历史,特别是读《史记》,会让人有诸多感想。作者在这方面用了不少功夫,将历史与现实比较,可以说是社会的进步,不能与古人同日而语。现代的历史记录更比古人相尽。作者这样的作为,给我们是很好的启示。这就叫“温故知新,古为今用”。谢谢作者。【编辑:河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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