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静·恒】《诗经•行露》的争议美(随笔)
《北齐书•邢邵传》记载,北魏国子祭酒邢邵,“见人校书,常笑曰:‘何愚之甚,天下书至死读不可遍,焉能复校此。且误书思之更是一适。’”意思是邢邵不赞成把有限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校对勘误前人的文章上,主张读原著而后自己思考。人们把这句话概括为“日思误书,亦是一适”,成为中国文人读书思考的借词。读书时,思考错误的或者有争议的内容,本身就是一种乐趣,辨清谬误,偶有心得。
第一次读到这句话,是在《闲坐说诗经》一书中的《一件婚姻官司》一文。此书作者中国著名古典文学家金性尧先生在文中写道:“这样理解未必恰当,但对疑问多的作品作研讨探索,却别有一种情趣,邢邵(子才)所谓‘日思误书,亦是一适’,心理上正有相通之处。”可见金先生是极赞成邢邵的读书观点的。
金先生是针对《诗经•行露》一诗说这番话的。《行露》一直是一首颇受争议的诗歌,从西汉毛苌在河间市诗经村传授《诗经》,韩婴在任丘鄚州注疏《诗经》开始,一直到今天,对这首诗的争议就没停止过。争论的结果产生了五种观点,并比肩流传于世。金先生总结:“根据前人的解释,大致有这样几说:①女子因男家婚礼手续不完备,拒绝结婚,男方便告到官府,她却坚决不答应。②女子因已另嫁他人,男方却仗势威迫她,以致涉讼。③女子因丈夫家境贫困而回娘家,丈夫控告她。④女子和男子曾经来往过,由于某种原因,不愿成为夫妇,男的就去控告。⑤也有以为是守礼的贫士不愿与势家结婚,被女方控告。”金先生原则上同意第四种说法。
《行露》一诗其实很短,只有15句,68个字:
厌浥行露,岂不夙夜?谓行多露。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
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
用大白话说就是:
露水湿淋淋的,我想早早赶路,但实在露水太大。谁说麻雀没有嘴?没有嘴怎能啄破我的屋?谁说我没有家,为何把我囚禁?纵然把我囚禁,我也不会离家出嫁。谁说老鼠没有牙?没牙怎么穿过我的墙?谁说我没有家?为何把这件事公之于众?即使公之于众,我也不嫁你们包办的人。
这翻译不是前人的翻译,是我自己的理解。我的理解是这是一首富于同情心的文人,为一位不愿意服从父母包办婚姻的女孩子写得。前人的翻译都把这首诗当作是一场“官司”,其实并不然。在周朝的时候,没有女子不出嫁会被追究口头的或明文的法律责任规范,理解这首诗的关键是“讼”字,毛氏《易》注:“讼,争也,言之于公也,从言从公,盖会意也”。“争”,指得是争议,不代表非打官司不可。在家中女儿出嫁这个大环境下,“争”只能是家人内部的争论。
周朝实行的是宗法制,《左传》说:“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意思是国家不管家事,家里的事情由宗人处理,今天的福建广东一带依然还残留着这样的“宗法制度”风俗。《仪礼》规定:“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不字。”是说男子二十岁行冠礼之后就可娶妻,女子十五岁行及笄之礼之后便可出嫁。在西周,男女双方是没有婚姻自由的,嫁谁不嫁谁,完全由父母决定,儿女们,特别是女儿的婚姻都要在家长的安排下进行。《周礼》规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指得就是男女双方在婚前是没有婚姻自主权的。这一规范,整整影响了中国3000余年,直到上世纪50年代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才刹住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步伐。按照西周当时的风俗习惯,男方要派媒人去女方家求婚,女方接受后,才能与男方成婚。如果女方的家长不同意,这婚姻关系就不能成立。所以,当有人来提亲,只要家长不同意,这门婚姻就会终止,并不会诉诸公堂,再说当时也没有这样的公堂。女孩子要反对婚姻,只有一种对象可反,那就是反对父母的包办,这种故事,在中国的历史上实在是太多见了。另外,能够穿堂入室,进入闺房的人,也不会是外人,一定是女孩子的家人。
《诗经》中有不少婚姻爱情的诗篇,如《邶风•静女》写了男女相悦相爱;《邶风•终风》写男女打情骂俏;《郑风•出其东门》写爱情的专一。《行露》写得就是反对包办婚姻,第一段前三句,作者起兴,慨叹女孩子婚姻道路的坎坷,就像半夜起来在露水地里行路一样艰难。这几句如果一开始加上“命啊”,或者“女人啊”这样一个感叹句,就更直观、更容易理解了。第二段和第三段则表达女孩子坚决反对父母包办婚姻的态度。他把父母比喻成了能钻到自己屋里偷东西的鸟雀和老鼠,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和感受,不顾及女儿的前途和幸福,喊出了“室家不足”“亦不女从”,也就是“我有家,就不嫁!”的洪亮声音。
这样解释《行露》,还有另外一个依据。《诗经》是中国诗词的祖宗。《诗经》之后,从乐府、唐诗、宋词、元曲,直到今天的现代诗,只要写诗,就绕不开《诗经》,《诗经》就是中国诗学的一块模版,特别是后来的叙事诗,受《诗经》的影响尤以为深。我们诵读一下《孔雀东南飞》,具有与诵读《行露》极其相同的文学感受,其原因就在于《孔雀东南飞》是从《诗经•行露》化来的,是将《行露》的诗情诗意植入了焦仲卿和刘兰芝的故事,从而诞生的不朽的诗篇。
《孔雀东南飞》序曰:“汉末建安中,庐江府小吏焦仲卿妻刘氏,为仲卿母所遣,自誓不嫁。其家逼之,乃投水而死。仲卿闻之,亦自缢于庭树。时人伤之,为诗云尔。”这意思非常明白,东汉末年建安年间,庐江府小吏焦仲卿的妻子刘兰芝,被仲卿的母亲驱赶回娘家,她发誓不再改嫁。但她娘家的人一直逼着她再嫁,她只好投水自尽。焦仲卿听到妻子的死讯后,也吊死在自己家里庭院的树上。当时的人哀悼他们,便写了这样一首诗。由此推及,《行露》也是当时的人慨叹这女孩的壮举,便写了这样一首诗,可曰:“时人慨之,为诗云尔”。
看看“阿女默无声,手巾掩口啼,泪落便如泻。移我琉璃榻,出置前窗下。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朝成绣夹裙,晚成单罗衫。晻晻日欲暝,愁思出门啼”,这是多么有力量的无言的反抗,和《行露》中“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虽速我讼,亦不女从!”的呐喊,意境上是完全相同的。
《诗经》很多都是大白话,按大白话去理解,是普通人欣赏古典文学的一把钥匙,一味地站在学术理论的高度和深度,普通读书人是难以汲取古典文学的养分的,那样,只能望古兴叹了。我们可以把这种另途的欣赏看作是一种古典文学的“争议美”,这和邢邵的“日思误书,亦是一适”,不也“正有相通之处”么。
2024.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