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究竟谁还在“整景”?(杂文)
前两天,路过一家医院,大门上方的电子屏幕慢慢地滚动着鲜红的大字:“热烈欢迎省xx厅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莅临我院指导!”而且,这条字幕是反反复复地播,看不到别的内容,可谓“情有独钟”。
像这样欢迎上级检查指导的字幕内容,在以往可能司空见惯,是怪不怪,不以为然。可是,在当前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笔者认为似乎有些不妥。
党中央去年就作出了关于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下基层都轻车简从了,自觉做出了表率。各省市及部门也都相继作出了转变作风的规定。规定既然有了,就应该很好地贯彻落实,认真执行才是。但看了这条 “欢迎”字幕,似乎有些不合拍,不能不让人对一些单位和部门执行规定的情况有所发问。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提高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转变作风抓落实的能力,廉洁清正的约束能力,奋发进取的争先能力,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所以说,本来是一家医院,电子屏幕不去打“救死扶伤”、“为百姓治病和便民的措施”,却搞这种形式主义的东西,外表好像是营造教育实践活动的氛围,其实有捧臭脚、拍马屁的阿谀奉承之嫌,恰恰与教育实践活动所要求的相悖。
笔者还想说一句,事物都有两重性。既然有人在捧臭脚、拍马屁,那么你把“臭脚”藏起来不让人家捧就是了,你把“马屁”躲起来不让人家拍也就是了。而你的臭脚是情愿让人家捧的,你的马屁是甘心让人家拍的。这又是谁之过?请问上级派去的教育实践活动的督导组,对这种与时代主旋律不协调、不合拍的形式主义的东西为什么视而不见,加以默认,欣然接受,不去督导、不去制止、不去纠正?!如果是 “正合吾意”,“正中下怀”那可就“罪加一等”。
究竟谁还在“整景”?不言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