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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墨香】那年 那月 那情 那爱 (小说)


作者:毛六子 秀才,1243.82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905发表时间:2014-07-15 06:44:37
摘要:王老头和万老头做了大半辈子的邻居,也做了大半辈子的仇人。在他们那个尽情驰骋的年代,两家屋里的婆娘没有少斗过嘴, 也没有少打过架;两个男人虽然嘴里不说,却是在心里都给对方记了一本帐的,王老头没少上过万老头的当,万老头也没少吃过王老头的亏。两家人这几十年的老账,还真的是不好算清楚。只是现在孩子们都长大成家了,几条高压线从他们房顶的上空掠过,政府也给赔了拆迁款,两个冤家便终于分开,各自在生产队里找了个地方修了房子,虽然不是隔墙了,但还是邻居。


   “你都忘了我的名字了?”熊总哽咽着,没有了女强人的干练,只剩下小女人的温柔,一如当初那个柔弱的小女孩。
   “娟儿......”
   没有拥抱,没有亲吻,没有激情似火!只是两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那就是心与心的一种融合,情与爱的一种释诠,那就是半世沧桑的一种倾诉,洁净无瑕的一种完美,一种升华!
   “走,我们到对面公园里坐坐。”一如二十多年前一样,万老头有着男人的一种果敢。
   “海哥,我要问你个事情, 你必须如实回答我!”
   “什么事?你问吧!”
   “万一是你儿子?”
   “当然啦!”
   “你亲生的?”
   “你......你怎么?”
   “我需要你老实回答我!”
   “不是,他妈没有生育。”
   “领养的?捡的?”
   “捡的。”
   “在哪儿捡的?”
   “就是我家后面村口的路边。我们家还是在那里,没变,只是房子重修了。”
   “万一脖子上那颗黑痣什么时候长的?捡来就有吗?你们捡他的时候他多大?他身边有什么东西吗?”
   “那颗黑痣我们捡来的时候就有,那时候他可能才出生几天,除了裹着他的旧布襁褓,什么都没有。只是襁褓上那根带子绣了红薯叶,挺逼真的。我一直给他保存着,心想着也许哪一天他能凭着这条带子找到他的亲生父母。”
   “苍天有眼啊!海哥,万一是你的儿子!”熊娟痛哭出声。
   “娟......娟儿......你是说......万一他......他是我们......我们的儿子?”万老头激动不已,摇着熊娟的肩膀问。
   熊娟早已泪如泉涌泣不成声,只是使劲地点着头。
   “娟儿,是怎么回事?你告诉我!你快告诉我呀!”
   “那晚我趁着夜色逃走了,不是不想和你在一起,我要保住我们的骨肉。如果天亮被村民发现,我就会被拉去卫生院打掉孩子。我千里迢迢逃回城里的家,可接待我的是我亲生母亲整天整天的辱骂,说我给祖宗丢脸,逼着我去打掉肚子里的野种,而且还找了一个江湖郎中抓了一副打胎的药,逼着我喝下。我推翻了母亲递过来的药碗,被赶出了家门。挺着一个大肚子的姑娘,走在哪里都遭来人家的吐沫和白眼。这个世界这么大,可没一个供我容身的地方!我也是人,我也有尊严!面对前面的吐沫唾液和背后的指指点点,我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是,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我是妈妈,我必须保住他!”熊娟擦了擦眼泪,坚强了许多,“后来,我也习惯了,不去理会那些指指点点骂我的人,我沿街乞讨,帮面馆端面,帮别人洗衣服,但是都做不长久,人家看着我挺着个大肚子,怕遭来麻烦。
   我想在孩子快要生的时候找回来,没有钱坐车没有钱吃饭,我就朝你家的方向走,边走便问,偷人家的生鸡蛋,偷地里的红薯,终于快要找到你家的那天,天快要黑的时候,孩子降生了。
   孩子是我自己接的生,我用牙咬断了脐带,用我帮别人洗衣服时人家送给我的旧布做的襁褓包裹好孩子,我爬在地上,看着他蹬着小脚丫哇哇地哭,他的脖子上有一颗很大的黑痣。那条花带是我一针一线绣的,是我留给儿子唯一的东西。
   后来我昏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我的父母都在身边,是一个好心的阿姨救了我们娘俩,孩子已经被我妈妈丢了。我哭着要去找回我们的孩子,问妈妈丢孩子的地方,妈妈说可以带我去看一眼,但是不许把孩子带回城。我答应了,可是当我们去的时候,孩子已经不见了。我悄悄打听过你的消息,他们说你已经结婚了。 ”
   “娟儿......我那时候......我......”
   “我知道,你有你的无奈有你的苦衷,我能理解。海哥,只要你还好好的活着,就是我最大的幸福,无论千山万水,只要有你,就有你对我的一份牵念,这辈子,我知足了。他们说你上山砍柴被摔下了悬崖,被救回来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我也听说了嫂子是个善良的女人,你们还有一个可爱乖巧的儿子,只是当时,我听说孩子你们生的。”
   “娟儿......”万老头哽咽了,他紧紧地握住熊娟的手,说不出话来。如果时间可以回转,如果走过的路可以重来,如果他们相爱的花不是绽放在那个年代,可世界根本就没有如果!人生是一张单程票,所有走过的路,注定都只能成为风景,成为回忆。
   一轮圆月悄悄地躲在了树冠的后面,世界似乎突然安静下来,空旷下来,只有两个饱经风霜的身躯,倾听着彼此心的跳动和诉说,直到万一打来电话。
   万老头背着手,回儿子万一的住处,远远地就看到万一在楼下焦急地等着,看到万老头平安地回来,他急忙上前去拉着父亲的手,“哎呀!爸爸,走迷路了是吧?我说先把你送回来的,还好回来了。”
   万老头不说话,两只眼睛紧盯着万一。这眉毛,这眼睛,简直就是年轻时候的自己!还有脖子上的那颗黑痣,孩子捡回来,他好像也看到过那颗痣,只是真的没太在意。
   “爸爸,你怎么啦?不认识我了还是咋的?”
   “你......你脖子上,有颗痣。”
   “哈哈哈,爸爸,我脖子上这颗痣生下来就有呀,你今天才看到呀?”
   “不,不是,好像长大了些。”
   “没有吧,怎么会?我觉得好像没长大呀!”万一似信非信,回到家就跑到厕所里照镜子,“是没有长大呀!”
   【五】
   这一年的秋天迟迟不来,都快要过中秋节了,这天气还是那么热。本来每年过年过节的都是城里的娃儿些回农村来过的,今年中秋节那么热,家里也没什么农事做,王老头两口子就想着干脆到城里儿子那里过节去,也免得他们慌慌张张风风火火的回来就走。
   其实这城里比农村热多了,还好家家都装了空调,罗香呆在王大的屋里不出门,感觉是比农村家里凉爽。只不过,她这身体可享不来这福,没过两天,她就病倒了,头痛眼花的起不了床,王老头只好带着她上医院。
   要说这王老头,其实心眼不坏,只是就喜欢美,在他看来,这城里的女人实在是比农村的漂亮多了。面对大街小巷来来往往的美女,他总管不住自己的眼睛要去瞟一眼,然后又心里内疚得要死,脸羞得通红,他自己都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像罗香说的那样,自己真的是个老色鬼。
   罗香是病得挺严重的,高烧都快40度了,医生走廊的临时床位上给她挂上了吊瓶,王老头便去给罗香排队缴费拿药。城里人多,医院也大,这楼上楼下的,王老头转得找不着北了。他边上楼下楼,边东张西望。
   “啊!”王老头不看路乱窜,一下子撞上了一个抱着一大包药的女人,那女人惊叫一声,抱着的药便“稀里哗啦”地掉了一地。
   “对不起!对比起!”王老头赶紧蹲下身去,帮着女人捡掉在地上的药。
   “你......你......”女人惊喜地望着王老头。
   “你......你是......娟......熊娟......”王老头也认出来了,“哈哈哈......二十多年不见了,你好像还是没变,还越来越漂亮了耶!”
   “你......你......”
   “我是阿才,才哥,记起来了吗?我们一起去捣鸟窝的那个。”
   “呵呵呵......真的是你,才哥,你也在这城里呀?哎呀!这么多年,我怎么都没有见过你呀?”
   “我住在乡下,我儿子在城里。”王老头真的是又兴奋又激动,“娟儿,你过得好吗?前段时间我和万海还说起你,这不,二十多年了,我们还真有见面了!”
   “我还好。才哥,你们都还好吧?你怎么在医院里来了?生病了吗?”
   “我这身体,一年到头难得生一回病,这你知道的,是娃儿他妈病了。”
   “哦!嫂子生病了呀?在医院吗?我去看看嫂子去。”
   “她呀,没什么大病,长了一身的肉坨坨,怕热,天天吹空调生的病。”
   “哦!空调病是挺难受的。你带我去看看她吧!”
   “这......这个......好吧!”王老头是死要面子的人,想着那输着液那坨肥肉,和熊娟一起,简直是没法比。不过也好,让她见识见识什么叫女人,杀杀她的锐气,免得她在自己面前一副高高在上傲气的样子。
   输液的人尿多,罗香没多久就想上厕所了,这老头去交费买药还没回来,实在憋不住了,罗香便自己举着瓶子上厕所去。远远的就看到王老头和一个漂亮的女人在楼梯的拐角处说说笑笑亲亲热热的样子,这么一会儿便勾搭上了一个女人,罗香气得七孔冒烟!
   “呵呵!是我走错了地方还是我这泡尿胀得不是时候?”
   “啊!你.....你怎么来了?”
   “我要上厕所,怎么?不可以吗?”
   “哦......罗香,这是熊娟,那时候下乡在我们队里的知青。娟儿,这就是我家里那个。”
   “嫂子好!刚才在这里正好遇上才哥,他说你病了,好些了吗?”熊娟走过去,关切地帮罗香举瓶子。那高雅稳重的职业装,那一尘不染的高跟鞋,走在医院的地板上都能敲出一串动听的音符。
   “哎呀!好什么呀好,老都老了,都是要死的人了。”罗香伸手把瓶子拿了回去,“我去上厕所,妹子,不要熏着了你,你们慢慢聊吧!”
   “那,才哥,你就陪嫂子去吧,我有点事,先走了。等嫂子好些了我请你们全家吃饭。”
   “哦!那你去忙,改天我请你。”王老头过去帮罗香举过瓶子,突然想起什么,“娟儿!你慢慢走哈!”
   熊娟回头微微一笑,把王老头的心弄得是“噔噔”地跳。
   “娟儿!还亲热耶!”
   “那时候我们都是这样叫她的。”
   “少给我来那时候,这是现在,不是那时候!你不要以为我眼睛瞎了,我看到了,下巴上长着一颗痣,是恰到好处。不过也不至于就是天仙,让你记了二十几年!”
   “你真的是太无理取闹,不可理喻!简直就是个疯婆子!”
   “那天你还和我说起过这个女人,僵尸一样的白脸,下巴上长着一颗痣,今天就碰见了,也还真是巧得很哈!”
   “我懒得和你说!给,自己进去!”王老头把瓶子递给罗香,让罗香自己进厕所去。
   罗香这个人,从来做什么事都是由着性子来,不分场合。一回到儿子的家里,罗香便不依不饶地数落起王老头种种的不是,完了干脆收拾起衣服,也不在儿子家过节了,马上就要回农村老家去。王大和媳妇赶忙来劝着,说姑奶奶打电话来,要到城里来检查身体,姑奶奶都知道了你们在,这下子他们来了你们却走了不好,再怎么样也等姑奶奶检查了身体再走不迟。
   王老头有个当老师的姑妈,就在邻村,早些年因为作为知识分子的姑父被打为右派,王老头的父母便和姑妈一家划清了阶级界限,不过,在王老头的印象里,姑父和姑妈都很和蔼,还很有文化。后来姑父平了反,和姑妈一起来找过王老头的父母,但是作为哥嫂的他们感觉无颜面对妹妹和妹夫,死活都不相见,直到王老头娶了媳妇,儿子王大都两三岁了,姑父姑母才终于见到了哥哥嫂子。只是,这两姐妹今生的缘份实在是浅,没过多久,万老头的父母就都先后离开了人世,姑母因此大病了一场。王大和二娃读书的时候,姑父姑妈可没少接济王老头一家,这些年,他们更是把王老头当自己的儿子看待。
   姑妈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都在国外工作了。本来儿女都打算接他们去国外养老的,但是老人家习惯了这农村的老家,不愿去。人老了,病也就多,两个老人互相搀扶互相照顾,凉晨暮露,春去秋来,过着他们恬静的生活。没事的时候,有事没事,他们也来王老头家走走。王大已经给姑奶奶联系好了一个好医生,就是上次给王老头治疗腰的那个医生的朋友,也是万一的朋友,上次王老头去医院的时候,他还给王老头做了全身检查的。
   姑奶奶也没什么大病,但是血液很粘稠,血管也有些硬化,虽然都是老年人最常见的病,但目前还是需要住院输液稀释血液,软化血管,然后再慢慢调理。
   王老头和罗香两口子没少受姑父姑妈的恩惠,心里从来都很尊敬这两个长辈,虽然罗香那嘴简直就像把锋利的刀子,但是在姑父姑妈面前,她还是毕恭毕敬的。姑妈的病房,有了姑父和王老头两口子,也热闹了许多。
   那天姑父吩咐罗香今天就不用给他们送饭了,说他们的干女儿请他们吃饭。这么多年,王老头还从来不晓得姑妈有个干女儿。姑父笑着道:“你们当然不晓得了,她不是我们本地人,也都是前几年才来我们这里的,说是在城里做了点什么生意。哎!都二十几年没见到过了,平时也只是打打电话,都是她给我们带这带那的来,这个女呀,心好得很哩!”
   正说着,门口就进来了一个抱着一大簇鲜花提着一大筐水果的女人,进来就问干妈好些没有。
   “你......你.......娟儿!”王老头吃惊不小,怎么也想不到熊娟会是姑妈的干女儿。
   “才......才哥......”吃惊的不只是王老头,是病房里所有的人。
   缘分这东西实在是难得说清楚,缘分注定的东西就是绕过千山万水绕过沧海桑田也会相聚。
   “怎么?你们认识?”姑父显然也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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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作者从王、万两家两代人的恩恩怨怨展开,上辈人的猜忌狐疑,磕磕绊绊;下代人两家兄弟亲如一家,互帮互助。“万一”瞒着父母接送王老汉进城返乡,途中惨遭车祸,身体受伤。感动王家,主动变冤家为亲家,真心慰问照顾“万一”;“万一”带病上班,女老总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引起同事的指手画脚;万老头去城答谢儿子的女老总的爱护,女老总原来是二十年前在本村下乡的恋人娟儿;王老头的姑姑姑父来城中住院,前来看望他二老的干女儿就是娟儿。王老汉、万老汉、娟儿那年,那月的故事,像电影一样浮现在人们眼前,历历在目。在多嘴好事的王老汉妻的积极探索解密下、在好心相助娟儿的姑姑的真情表露下,终于真相大白,原来“万一”就是二十年前娟儿和万老头的私生子,同时,也解除了王老头妻怀疑王老头和万老头妻有一腿的猜忌。文章到此,真相大白,那年那月的爱情结晶演变成今天真情真意,大爱无疆。小说结构严谨,层层深入,那年那月就像一幅生活的长廊花卷,徐徐展开,娓娓道来。人物描写,栩栩如生,活灵活现;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再现了那个特殊年月,生活的艰辛,爱情的禁锢,真爱的摧残,命运的无奈;二十年后,相逢团聚,形似偶然,其实必然,岁月年轮,缘分使然。幸福的时刻,悲剧的开始,生母癌症晚期,飞离国外治疗,公司留给儿子、母爱发挥极限。文章嘎然结束,给人回味,给人思考,那年,那月,那情,那爱……情感小说,推荐共赏,感谢作者,赐稿墨香。【责任编辑:淡水】【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4071619】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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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淡水        2014-07-15 06:52:33
  那年 那月 那情 那爱,说不完,诉不清,时代的悲剧,命运的安排,造成了人间一个个悲欢离合。感谢作者,从历史的年轮中,拾取一片浮云,共享,共思。
2 楼        文友:风雨伊人        2014-07-16 17:02:17
  难忘那年,那情。岁月匆匆总会留下很多印痕,这篇小说写的真好!一种质朴的爱贯穿始终,生动传神的语言,曲折跌宕的情节。感谢作者的精彩!祝好!欣赏拜读了!
3 楼        文友:墨香天涯        2014-07-16 17:10:40
  祝贺毛六子再摘一精,墨香有你更精彩!
4 楼        文友:空悟        2014-07-16 18:50:16
  欣赏六子的小说!期待你更多的精彩!
人生在于悟,活到老,悟到老
5 楼        文友:谷主        2014-07-19 16:25:46
  六子好文笔!好构思!欣赏!
一个人,就是一个传奇。 传奇在那里? 传奇,就在你的人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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