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娃娃亲
村中巷头几个妇女正在闲聊着,两个挺着大肚子的女人在说笑着,年纪大一点的大肚子,是支书的老婆叫巧兰,家中己有一个儿子,现在怀的是第二胎。年轻的女人是队长的老婆叫三风,家中也已有一个儿子,肚子里怀的也是老二,谈着谈着,她们谈到了肚子里的孩子,她们俩约定,如果都生男孩就认做兄弟,如果两人都生女儿就认做姐妹,如果生一男一女就做儿女亲家,两个大人一拍即合。
一个月后支书的老婆生了,是个男孩脸粉嫩粉嫩的,脸胖嘟嘟圆呼呼的,眼睛骨碌骨碌的很有神,家里人给取名叫赵盛。没多久,队长的老婆也生了,是个女孩取名叫晓华,嫩嫩的小脸上,一双又大又黑的眼晴像会说话似的扑闪着,特别会笑看着特别漂亮。
两岁时,他和她在一条巷子上,在大人们的陪伴下,穿着开裆裤在一起玩耍。
五岁时,他们谁有到好吃的东西,会相互记挂着对方,会把含在嘴里沾满口水的糖,咬一半送到双方的小嘴里。到了十二岁时的一天,晓华隐隐约约从大人的口中,听出了一些关于她和赵盛订娃娃亲的事,虽然不全明白什么意思,但她很高兴,她愿意做他的新娘子。
十七岁的晓华身材高挑,扎着低尾巴脸上有小小的雀斑,虽然长相一般,但她为人厚实、纯朴,知道节俭、持家,懂得善良、孝顺。见过她的人都说她懂事、能干。初二那年,由于父亲的突然病故没有再上学,辍学回家帮助母亲,农忙时帮着干活,农闲时学了个裁缝。此时一米八的赵盛考上了高中,虽然长得黑黝黝的,但因为在班上做班长,身边不缺追求者,有的小女生主动送礼物递小纸条,他都不理不睬。每次有人问,他总是打哈哈过去,他不好意思说自己订了娃娃亲。
农忙时,赵盛家有活计,晓华和母亲就去帮着做,晓华家有农活时,赵盛的妈妈也去帮忙,两家人相互帮衬着,就像一家人一样。到了暑假,晓华隔三差五地就会送些蔬菜和水果给赵盛家主动跟他讲话,赵盛只顾看书,也不怎么搭理晓华。
在赵盛上高三的那一年,那时候常见一个一身绿色衣服,两条又长又粗的辫子拉到屁股后面,长得很漂亮的一个叫王小兰的姑娘,经常坐在赵盛的自行车前面,一见前面有人,赶紧下车,红着脸低着头羞答答地躲过旁人的视线。在七十年代,谈恋爱似乎是见不得人的事情,即使有情有意,也得躲躲闪闪,好像搞地下活动一样。何况赵盛又订了娃娃亲,这情景正好被一熟人看见,告诉了赵盛的妈妈,消息很快传开。那时候,一旦父母订了娃娃亲,就成了有责任的承诺,晓华知道后很伤心,那时被悔亲的女孩子就抬不起头来,好像做错事似的也找不到好婆家。赵盛的母亲跑到学校,硬是把他拽了回来,三姨娘六舅母像文化大革命开批斗会似的,在教育着赵盛,父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和他说明利弊得失,加上晓华这些年对他的真心付出,赵盛决定结束这刚刚开始的爱情。赵盛回校后成绩一落千丈,毕业后,也没参加高考就回了家,父亲找人把他安排在单位上班,晓华也在一家乡办服装厂上班,两个人早上一起骑车出门,下班后也等着一起回去。
回家后,赵盛再也没有跟王小兰联系,两年后,在父母的操办下,赵盛和晓华结婚了。结婚那天,晓华穿着一件碎花对襟衬衫,上面穿着嵌满紫金线的小花祆,一条雪花呢裤子,脚穿一双黄里子大红缎面的船鞋,白里透红的小脸,在红围巾下露出幸福的笑容。一身中山装的新郎赵盛,在亲人们地簇拥下把新娘迎进了家门。婚后第二年,他们有了个漂亮的女儿,晓华不仅在服装厂上班,家里还种了六亩责任田,她把家里收拾得条条实实的,赵盛下班回到家,就忙着把水缸里挑满水,帮着喂猪食,看到晓华在洗衣服,他就抱着女儿哄她玩。女儿三岁时,他们又生了个儿子,闲时他们抱着一双儿女出去走走,到了孩子上学时,为了儿女上学方便,他们全家搬到了镇上,下班后晓华负责家务,赵盛负责辅导两个孩子的功课,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一转间,二十几年过去了,女儿大专毕业后嫁人了,外孙都己六岁了,儿子也大学毕业工作了,从他们家到公园隔着一条公路,每次赵盛都会等着晓华,牵着她的手过马路,然后去公园散步,有时还陪晓华去跳跳广场舞。今年夏天趁着空闲,赵盛要带着晓华去北京玩玩,晓华死活不肯,赵盛说儿女都大了,你辛苦了一辈子,该是享福的时候了。硬是拉着晓华坐汽车,到泰州转乘飞机去了北京。
其实,世上本不存在着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爱情,所有的爱情都是短暂的,一旦进入了婚姻,就是柴米油盐过日子,所有的爱情都会转化为亲情,那是日积月累的积淀和浓缩,不再是轰轰烈烈你侬我侬,而是平平淡淡的暖暖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