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不是我们想要的天经地义!(杂文)
2016年4月14日,一位22岁的男子于欢,在母亲苏银霞和自己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侮辱后,情急之下用水果刀刺伤了4人。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山东辱母杀人案中持刀伤人致死的于欢在一审中被判无期,一时间舆论哗然,各种争议意见不绝于耳。目前,被告和原告皆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与武昌火车站砍头案不同的是,这次的公众舆论大多同情于欢,认为其为正当防卫,要求改判轻判的声音也此起彼伏。
案情的经过想必很多人都已知晓,究其事件过程,很容易就能发现这其中诸多的令人感到悲哀的要素,高利贷、暴力追债、涉黑打手、当面辱母、无所作为的民警、持刀乱捅……从案发到宣判也用去了几乎一年的时间,足可见案情之复杂。
22岁的于欢青春正是当时,面对11名暴徒长达1小时对自己和母亲无底线的侮辱谩骂以及前来警察的无所作为,奋起反抗,造成了一死三伤。于欢母亲欠了钱,于欢伤人致死,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古往今来,似乎是所谓的天经地义。
在中国以及世界其他地方骂人的词汇里凡是有问候别人母亲的都属于大骂特骂,是具有侮辱性质的话语。母亲,是人类世界最受尊敬的存在,一句众所周知的国骂都可能引起冲突。然而,伤人的于欢经受的不只是这些,在案发前一天,债主吴学占在于欢母亲苏银霞已做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甚至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案发当天,于欢经受的更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人格尊严侮辱。为人子者,不能护母周全,又有什么颜面存活于世?
现在,要求判处于欢死刑的声音很少,且主要来自暴徒头目杜志浩的亲人家属。站在他们的立场,这本无可厚非。可是,于欢本人也是受害者,这也是公众同情其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于欢母亲苏银霞因涉嫌非法集资被捕,而且据于欢姑妈于秀荣称,于欢父亲于西明不知所踪且被警方通缉,这无疑又给这个悲惨的家庭雪上加霜。令人惊奇的是,涉黑放高利贷的债主吴学占以及无所作为直接导致于欢持刀伤人的警察都没有被问责,一起跟随打手头目暴力催债的其他人也无任何消息。吴学占涉黑,常年放高利贷谋取暴利,暴力追债这也只是此案宣判后引起舆论爆炸后媒体们相继挖出来的猛料。一系列的事情令人瞠目结舌,代表正义的当地警察和法院这件案子中也并没有扮演出所谓的正面角色。
一审判决给出后,众人不服引起舆论狂潮,有新闻说最高检察院派调查员调查此案,这无疑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但是,冷静下来,这不免让人感到战栗,天下之大,案件众多最高检察院能悉数处理吗?地方政府机关不作为,民间资本融资结构畸形发展又会引发多少连锁反应?当代表正义的法律及执法人员做不到为人民撑腰,广大群众又该如何自处?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古往今来,似乎是所谓的天经地义。但是,在此次的辱母杀人案中,我们宁愿不要这样的天经地义,这句话太过简单,难以服众,更难适用。相对于冰冷且不够完善的法律条款,我们似乎更看重人性伦理与社会道德。
全国两会刚刚闭幕,在总结过去,把握当下,展望未来的大方针指引下,我们还需要社会公义来真正保障发展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期待,“辱母杀人案”二审的结果可以让更多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