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代文学现象浅谈
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以后,经历了十年浩劫、成为重灾区的文坛,如同走过了沙漠,见到了绿洲,开始出现了生机,文学艺术逐渐地繁荣起来。八十年代以后,许多地市、县,相继成立了文联,以及文联下属各专业文艺协会;大学和一些中等专业学校,一些爱好文学的师生,也纷纷成立了文学社和诗社。一些停刊的文学杂志得到了恢复,还新办了好多文学报刊。文学,文学创作者,开始吃香,有了较高的社会地位。
八十年代中后期,我因为在一些文学期刊、报纸副刊上发表了一些短篇小说和散文,在本地区有了一点小名气,陇南师专的前身成县师范学校,还专门邀请我给他们举办的文学讲座讲过文学创作课。同学们都很热情,好几个班的文学爱好者,挤满了很大的教室,听得十分认真,提问题也非常踊跃。当时,甘肃省文联、《飞天》文学编辑部、《驼铃》综合文艺编辑部、陇南地区文联、陇南地区文化处、陇南地区文艺创作研究室等,在陇南和陇南各县、一些较大的企业厂矿,甚至是乡镇、园艺场,还邀请省内外著名作家、诗人,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研讨会、笔会、座谈会、文学讲座,地县两级,办起内部交流的文学期刊、报纸副刊,数量达十几二十之多,极大地丰富了文学作品的发表园地。
那时期,我在陇南报社担任副刊编辑四年,各种文学体裁的稿件每天都要收到一大摞,有大学教授的,有专业文学工作的,更多的是文学青年的。四年里,我编发了上千篇(首、幅)文学和书画作品,给这张地区性小报增色不少,发表了数百名文学爱好者的习作,其中有几十个已经成了陇南当今文坛的骨干,成了省级和省级以上作家协会会员、书画家。
文学艺术这种繁荣现象一直持续到上世纪末。在文学创作最红火,文学创作队伍日益壮大的时候,一些大学办了作家班,一些文学期刊还办起了文学函授。那时候,国家实行的是低薪制,而稿费相比于工资收入还是较高的,一篇万字左右的文学作品的稿酬,相当于一个中等工资收入者半年月薪的总和;而现在,却是一个中等工资收入者月薪的五到十分之一了。
那时期,出现了“意识流小说”和“朦胧诗”两种文学创作样式,打破了传统的主流的写作方法,以新的面目出现在文苑。所谓的意识流小说,不以塑造人物、讲述故事为主,甚至没有人物和故事,而是以作者的主观意识的流动为主线,附以带有浓郁感情色彩的场景,写出一种主观情绪和感受,它形同散文,但又不是散文,却具有小说的元素。朦胧诗一反自由体诗歌数十年来的一贯写法,时空交错,不要逻辑思维,意象大幅度跳跃,天马行空,无主题,不讲道理,只是把一种情绪,一种情愫,隐藏在一大堆看似杂乱无章的视角景象当中,让读者去猜谜语一般阅读欣赏。
上述两种文学创作样式,只是一种创作手法,一种创作形式,虽然有些“另类”,却也不失为一种探索。当时还出现了对这两种文学创作样式的争论,有褒有贬,有肯定有否定。这种现象,说明了当时文学创作的繁荣景象,文艺思潮,创作思维,文化思想的松绑、宽松和活跃,形成了文艺创作、文艺发展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在纯文学大力发展的同时,随着金庸、梁羽生等武侠小说的登陆,文坛上还出现了通俗文学创作,许多的通俗文学作品纷纷问世,“俗文学”不断地挤压、碰撞“雅文学”,逐渐占领了纯文学的一些阵地。各地纯文学期刊开始改版,有的干脆变成了通俗文学期刊。纯文学写作和作品开始大踏步后退、收缩,逐渐淡然失色,失去了许多读者,尤其是青年读者。
进入新世纪以后,纯文学的地位越来越尴尬,不再清一色地统治文坛,不再一木独秀,一花独放。究其原因,有主客观两个方面的问题。
主观上,由于脱离生活,脱离读者,胡编乱造,粗制滥造,大量涉入近乎变态的性生活的旮旯,涉入特异功能走火入魔的自言自语,涉入世外桃源、冥冥世界、小资情绪、精神空灵、自艾自怜、孤芳自赏等等,主动放弃了纯粹,不再坚守文学的人民性、思想性、艺术性,自己糟践自己,把自身搞成了鬼面人,灰头土脸,面目可憎,从而不再受广大读者拥戴、热爱和喜欢。尤其是许多文艺界明星,大出特出个人文集,摇身一变,俨然成了作家;甚至一些“伪文人”、老板款爷、官员,也附庸风雅,以出书为乐事,或自费,或公款。一夜之间,著书立说,成了人人皆可为之的事情,如同大小便一样轻松、随便。
客观上,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们的生活节奏愈来愈快,竞争愈来愈激烈,闲暇时间愈来愈少,就需要在精神上放松,用简单化的文学艺术来消遣,不需要思考,不需要难受,不愿意受文字折磨,看看搞笑的小品,读读轻松的通俗武侠小说,倒也挺快乐;加之影视、网络很发达,视角已经空前的开阔,想看什么就有什么,读砖头一样沉重的书,看胡说八道、远离现实、不着边际的文学期刊里发表的文字,不但不是一种享受,反而是一种痛苦。文章已经不再是“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不再去承担“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虚幻责任,既不能“解惑”,更不能“授业”,只好束之高阁,装点门面,或者干脆卖给收费书费报的小摊贩,换几个小钱,腾出一些空间来摆设盆景或工艺品,倒也赏心悦目。
纯文学的遭遇不是纯文学本身不受欢迎的问题,反而是它的“不纯”带来了问题。纯文学本来是良家女子,被不法不良之人拐卖进了烟花巷,不得不令人痛惜,令人悲叹,更令人气愤。我们要理直气壮地去维护这个良家女子的合法权益,有力地打击那些不法不良的拐卖分子,还纯文学以清白,使她不再被拐卖,不再受玷污,不再遭屈辱,让她在文坛上再度花朵般绽放,花枝般招展,花儿般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