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味】青春期限 (小说)
起初我以为沧海桑田只是一个词语。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理解,沧海真的会变做桑田。而我们这些小心翼翼行驶的船,一个不经意间,就被搁浅在时光里。
我努力地让五官看起来下垂呈悲伤状,看着面前男孩儿的脚尖,表示对他的尊重。几秒钟前,我和他说了对不起,以及分手。
有那么一瞬间,我想抬头看看他悲痛欲绝的表情来满足自己此刻张牙舞爪的腹黑一面。
后来一想算了,你只教会我不要把青春浪费在不爱的人身上,又没有教导我落井下石。
几个星期前在club里看见Daly的时候,我着实被惊艳了。他很高又很帅,高鼻梁白皮肤,像个基因合成良好的混血儿。当我第三次和他对上视线维持了几秒后,在姐妹们的调笑声中我走过去向他要了手机号。
第二天早上,他成了我的男朋友。
起初我们如胶似漆,激情四射。但是很快,最近在映的每一部电影都全部看完了,星巴克的每一款咖啡全都尝试了,我们只好在周而复始中无所事事。
昨天晚上,我百无聊赖地盯着震动的手机,丝毫没有接起的想法。屏幕上他的名字闪烁,脑海中却朦胧模糊,我开始绞尽脑汁回忆他的面孔。
我没能想起他的脸,却想起了多年前你对我说的话。
激情在的时候,爱情活。
激情没的时候,爱情死。
早死晚死,都得死。
在那年,周围无论帅或不帅的男同学都还是温良俭让书生气十足的学霸,你嘴角微挑痞笑着说出这些话的时候,冒着星星眼看着你着迷的我心里想得是,能够死在你手里就好了。
初一时看了太多台剧的我打心眼里看不上那些心智开发尚不完全的同龄男孩。那天上操时我看见了他,全校唯一一个没有穿校服的人,被教导主任站在主席台上点名批评。高一二班秦逸。
我记住了他的名字,和他一身白色运动服。
那年恶作剧之吻正在热播,傻笨呆憨的袁湘琴拿下了全校最帅最聪明的江直树。我照了一夜的镜子觉得自己虽然长得不比袁湘琴好太多,但应该比她聪明得多。这赐予了我无限勇气。
第二天我顶着一夜未睡的黑眼圈,捧着一封情书,在午休大家都聚集在楼道时,众目睽睽下,跑到高一二班找到了秦逸。
事实证明,作为一个灰头土脸的初中生,我比袁湘琴还要蠢。
——她起码是被江直树嘲讽之后拒绝的,而我是被一个烫着和她身材一样波涛汹涌头发的漂亮女孩羞辱之后拒绝的。她挽着秦逸胳膊问我,你一向都喜欢给别人男朋友写情书吗?
傻呵呵地反应几秒后我问她,学校不是不让烫头发吗?
我成了整个初高一的笑柄。
多么可怕,高一初一这两个相距三年的年级在同一个楼层。那天我窝在教室不愿出班门,就连上厕所都深垂着头希望自己变成隐形人。
而垂头让我更加清楚地看见自己一马平川的身材,和挽着秦逸的女孩儿形成了强烈对比。我想自己没戏了。经过这么一个事件,我的整个初中生涯恐怕都要因此低头做人蒙混过关了。
尽管如此,我仍然幻想了一下自己挽着秦逸胳膊的场景,然后深深感觉到了一阵汹涌地幸福感袭来。
放学后我被一个人留下做值日,同学们沉浸在我白天闹得笑话中嘻嘻哈哈的走光了。那会我就觉得世事无常,明明应该是我看不上心智发育不全的他们,可是我还没来及把嘲笑表现,自己却率先成了笑柄。
擦着黑板,我的余光瞥见了秦逸拎着一袋麦当劳靠在班门口朝我笑。
板擦‘啪’一声掉在了地上。我下意识挺了挺胸,准备趾高气扬地迎接转机。
秦逸长得很痞气,和台剧里的花美男们不是一个路数,有点像港片里的山鸡哥。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笑,两个浅浅却明显地酒窝漩涡般吸住了我的视线。
他不笑了,问我,有那么好看吗?
我点头。
他又问我,我是你初恋吧?
我点头,想了想,又摇头。
他竟然懂了,喃喃自语道,也是,表白被拒应该还不算恋过。
我瞬间涨红了脸,白天可怕的一幕再次在我脑海中回放了一遍。他笑起来,把手中的麦当劳递给了我,说,你做我妹妹吧。
我盯着他的酒窝接过麦当劳,问他为什么要我做他妹妹。
他伸了个懒腰转身离开,留下一句话。
——世事苍茫,唯有美食和好姑娘的初心不可辜负。
我没听懂,但是我知道我完了。因为那一刻,我觉得秦逸比江直树、仲天褀、王亚瑟加在一起还要帅。
我一直相信,有那么一种固执地相信和等待。可以冲破所有藩篱,跨越全部障碍,像两条遥遥相对恒星,在漫长的人生境遇中相互交汇,变成彼此轨道上融为一体的光芒。
喜欢着秦逸的日子,真是足够漫长的一段。漫长到周围的朋友都变成了旧友,当年的笑料都变成感概。
我从不关心秦逸身边换来换去的女人是谁,就像在他高中毕业那年的欢送party上我才知道原来整个初中部三分之一的姑娘都是他妹。
秦逸的爱情观和我大相径庭。他说青春要及时行乐,因为过了青春行的再远再离谱,也很难乐起来。他还说,鹅肝海胆吃久了也会腻,偶尔尝尝大白菜也算清口清肠。他最常说的就是,兴许这一辈子都会不得已的耽误在一个错的人身上,所以在年轻的时间里,一分一秒都不要耽误在不爱你,或者你不爱的人身上。
我知道他这都是在明示我不要纠缠他,不要吊死在他一棵树上。
也许是受台剧荼毒,也许是我脑海里真的绷了一根写着长情加纯情的线,莫名地我觉得他只是在玩,而我在等浪子回头。为此我还庆幸自己小他三岁,等得起。
总之那些年私以为,他爱谁都和我没关系,我爱他也和谁都没关系。
高二我翘课去数千公里外的城市找他,没有告诉他。语言不通导致凌晨才千辛万苦到了他的大学。他撇下嘟嘴撒娇的女朋友带我去吃路边麻辣鱼蛋,我被辣得眼泪哗哗看见他像五年前那样对我笑。
酒窝浅浅。
这么多年张扬的单恋怎么可能一点委屈没有,我喊着好辣好辣,又往嘴里塞了一颗滚烫的鱼蛋让眼泪流的更加顺畅。
秦逸把我的头搂进怀里,他说,我的妹妹就剩你一个了。
第二天因为秦逸未归哭了一夜的女朋友体力不支发烧进医院了,秦逸抱歉地看我,给我买了份麦当劳,替我打上了去机场车。然后匆匆跑回了医院。
我在出租车里看着他缩小的身影,觉得那些堆积在我心尖儿的思念和爱,悄悄质变了。
Daly问我为什么在他还爱我的时候说分手。我没有你那样的口才,就把你的原话送给了他。
激情在的时候,爱情活。
激情没的时候,爱情死。
早死晚死,都得死。
——当爱情死的时候,我会将你安葬。
最后一句话不是我说的,回头看到你时我很诧异。你笑着看我,高三了课文不好好背,我的话倒是背的挺熟。
你张开了怀抱,我没有犹豫扑了上去。身后Daly的脸色涨成猪肝色。
Daly在我背后说,我以为他们说你换男友像换衣服是恶意中伤,没想到是真的。
我懒得解释,拉着你的手离开。
学校里只剩下我们这一届的学生还认得你,猛然看见我们紧握的手都笑着打趣。你附在我耳旁细语,要么,我就在这六年之际成全了你?
我没有想象之中的喜悦,意外慌张。这一刻只要一句话,我就拥有了你圆满了我十二岁起的夙愿。可那一句话还没说出口,我就看见了所有年轻爱情的归宿——这个世界上哪有爱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我不想有一天亲手埋葬你,我的一整个青春。手上传来的温度让我略略放松,不着痕迹的调侃。六年哪够啊,等我三十岁那年,你未娶我未嫁,咱俩就凑合吧。
你愕然、了然、释然的表情我全部尽收眼底。
聪明如你,当然懂得,在你六年的潜移默化调教之下,我已经成了另一个你。
你离开之后,朋友们纷纷关心询问。得到还是兄妹的答案后像照顾重伤病人般安慰我,替我遗憾,觉得我只在逞强,强颜欢笑。
然后我才意识到,在这一场没开始过的恋爱里,我奋不顾身飞蛾扑火地把自己全部的爱一股脑投掷,石沉大海。海照单全收,回应的弧线却反射得太长了。
就像如今我已经不再看台剧。记忆里的因为模糊而美好,如今再去看只会存了一心槽点吐不尽咽不下。
就像这世界上,最终和最初能够起承转合一气呵成的爱情,只在电影和小说里。
我没有逞强,我已经足够幸运。
有多少人都希望在漫长时光洪流里,还可以用朋友名义,守护那个自己用一整个青春期待过的爱人。
谁说过,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关系,就是你喜欢他,他喜欢你,你们却没有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