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塘“有奖金”征文】 门当户对的坚持(散文)
错将古建筑的抱鼓石与门簪指称之为“门当”与“户对”已经不稀奇,按照古建筑学家刘敦楨在《河南省北部古建筑调查记》的考查,门簪一般都是一到二对,它和抱鼓石一样,都不能表示门第的高下,表示高下的是记载功爵的阀、阅。
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郡望》说:“自魏晋以门第取士,单寒之家,屏弃不齿,而士大夫始以郡望自矜。”所谓“书香门第”,是在东汉末年的动乱以后,那些累世经学与累世公卿的家族,为社会所仰望,成为政治、经济上的特权阶级。而凡门第必有家学,无家学即不成其為门第。曹魏时期的九品中正制,也可以算是一种选举制度,但以家族為基础而盘踞於地方的门阀士族,很快就垄断了荐举权,于是“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就渐渐成了定局。到了魏晋南时期,出现了“王与马共天下”的情况,皇帝也必须依靠他们的支持。
唐柳芳《氏族论》说:“郡姓者,以中国士人差第阀阅為之。”这些盘踞于地方的门阀士族自视甚高,所谓“士庶之别,国之章也。”梁武帝时,侯景上表要求娶王、谢大族之女为妻。梁武帝问书说:“王谢高门,非君之偶,可斟酌朱异、张綰以下诸大族的女儿。”气得侯景发狠说:“待我得志,必将吴境子女全部配给兵士当奴仆!”王珣娶的是谢万之女;王珉娶谢安之女;王僧达娶谢景仁之女,这就叫门当户对。
《氏族论》说:侨姓以王、谢、袁、萧为大;吴姓以姚、王为大;山东郡姓以王、崔、卢、李、郑为大;关中郡姓以杜、韦、裴、柳、薛、杨;代北虏姓则竇、元、长孙、宇文、于、陆、源。侨姓、吴姓、两个郡姓加虏姓合称四姓,“举秀才,州主簿,郡功曹,非四姓不选。”以前大家都重视修家谱,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北魏又有新发展,《梦溪笔谈》说:“印度有种姓制度,自后魏据中原,此俗遂盛行于中国。”后魏佛教大盛,所以也想借鉴印度的这个制度。陇西李氏自认为是大姓,听到这个风声,恐怕入不了高门,于是星夜乘明驼,急速赶到洛阳。可惜“四姓已定”,所以被人戏称为“驼李”。与印度不同的是三世公者曰“膏梁”;有令、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姓”,九卿、方伯者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就像强盗分赃一样。但毕竟和印度国情不同,他们相互间也不容易买账,于是又“定以博陵崔、范阳卢、陇西李、滎阳郑為甲族”。最后越来越多,“大率高下五等,通有百家,皆谓之士族,此外悉为庶姓,婚宦皆不敢与百家齿”。
门第观念一直影响到了后世,《西厢记》中,老夫人也因为“虽然不是门当户对,也强如陷於贼中。”所以愿意:“两廊不问僧俗,如退得贼兵的,便将莺莺与他为妻。”在老夫人眼中,这自然是门不当户不对的权宜之计,万不得已的时候,只好退而求其次了,但那也只不过比陷于贼中略好一点而已。南朝梁沈约的《奏弹王源》中说:东海王源将女儿嫁给富阳满氏,“源虽人品庸陋,胄实参华”,现在两家联姻“士庶莫辨”竟然成了“实骇物听”的严重事件了。所以老夫人事后要毁约也就不难理解了。
唐朝高士廉奉詔撰修《氏族志》,也因袭魏晋南北朝旧例,以李姓为第二,唐太宗大怒。最后以陇西李氏、赵郡李氏、清河崔氏、博陵崔氏、范阳卢氏、滎阳郑氏和太原王氏,并称“五姓七族”,宰相的李义府因不属“五姓七族”,要为他儿子向河东崔氏求婚时,自然遭到了拒绝;《隋唐嘉話》甚至记载,唐太宗让侄女和静公主嫁给了薛元超,薛元超居然说:“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得娶五姓女,不得修国史。”唐高宗时,武则天当政,让许敬宗修《姓氏录》,“以皇朝得五品者书入族谱”,被讥为没有品味的“勋格”。太原王、范阳卢、荥阳郑、清河博陵二崔、陇西赵郡二李等七姓,因为恃其族望,耻与他姓为婚,所以禁止他们相互嫁娶,以致使他们连婚礼也不举行,悄悄把新娘子送去同属望族的夫家。
柳宗元出身于河东柳氏,所以称“柳河东”。杜甫从他曾祖父起,就由襄阳迁居河南巩县,却自号“杜陵野老”、“杜陵布衣”,是因为关中郡姓杜首;韩愈是河内河阳人,却自谓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也因为昌黎韩氏门第比较高,他们也不能免俗。
关系到切身利益,而且优势在己,当然要竭力维护。王勃《滕王阁序》说东汉豫章太守陈蕃,只给“屡辟公府不起”的徐孺子下榻。他当了乐安太守,又只为“前后郡守招命莫肯至”的周璆“特为置一榻,去则收之。”南朝的江敩也特别重视他们坐的榻床,非其同类要想与他们平起平坐是不容易的。《梁书·羊侃传》说有个叫张僧胤的宦官去找羊侃,羊侃不理他,说:“我床非阉人所坐!”《世说新语》也有记载:“纪僧真得幸于齐世祖,尝请曰:‘臣出自本县武吏,遭逢圣时,阶荣至此,无所须,惟就陛下乞作士大夫。’”齐世祖告诉他:“此事由江敩、谢瀹,我不得措意,可自诣之。”于是纪僧真领旨去了江敩处,他刚“登榻坐定”,江敩就马上“顾命左右曰:‘移吾床远客!’”弄得纪僧真“丧气而退,以告世祖。”而齐世祖的回答却是:“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表示他也无可奈何。《宋书·张敷传》说因为中书舍人秋当、周纠和张敷都是“同省名家”,就想去张敷处坐坐,张纠有顾虑,说:“彼若不兼容,便不如不往。”秋当却很自信,说:“吾等并已员外郎矣,何忧不得共坐?”张敷家本来预备有两张坐榻,见两人来,一阵寒暄后,竟然还是让他们受到了“既而呼左右:‘移我(床)远客;”的待遇,弄得“纠等失色而去。”
康熙时的翰林院编修杨绳武评论六朝风气:“论者以为浮薄,败名检,伤风化,固亦有之。然予核其实,复有不可及者数事:一曰尊严家讳也,二曰矜尚门第也,三曰慎重婚姻也,四曰区别流品也,五曰主持清议也。盖当时士大夫虽祖尚玄虚,师心放达,而以名节相高,风义自矢者,咸得径行其志。”通过一句“移吾床远客!”门阀士大夫保持了自己的一份矜持,也先显示了他们得以与皇权抗衡的实力。在动乱时代仍然“简而不失,淡而不流”,坚持标榜一种浮薄以外的价值取向,能够“咸得径行其志”背后还有一重他们不一样的世道人心。六朝孱弱的宋、齐、梁、陈,包括之后的东汉、魏、晋。肉食者的国,与“移吾床远客”的门阀大族士大夫们要维持的那个“天下”是不同的,国与天下的兴亡过程中,皇权是门阀的代理,看似不相干的卑贱匹夫总是难逃蹂躏,而门阀士族刻意要拒人千里之外,也已经透露他们出了缺乏自信的端倪。
电视剧《潜伏》中余则成说了一句令人犯滴咕的台词:“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明十七高,清十四朝,当官的不都是裙带关系?过去是,现在是,将来还是。”他把皇帝称作“高”,又说清有十四朝,不知道是不是把满洲国也算进去了?但他把裙带关系说成是官场的普遍规律,是很深刻的,也足以让某些愤青为之洩气。
宋人赵升的《朝野类要》说:“亲王南班之婿,号曰:‘西宫’,即所谓郡马也,俗谓:‘裙带头官’。”这就是裙带关系一词的由来。只不过“裙带头官”,最初只是讥讽通过做亲王女婿而得到官职的人。至于皇帝女婿的驸马,还不在此列。
欧洲十四世纪才出现表示裙带关系的Nepote一词,这也算是中国领先于欧洲的一例吧。源于拉丁语的Nepote,最早是指世袭豪门安排到权力部门的私生子。所以,显然也有不平和讥讽的意味。不过,对于中国的驸马,欧洲贵族的嫡生子,人们似乎并不那么厌恶,这大概是他们的人数毕竟很有限吧。
隋文帝伐江南之陈时,对高熲说:“我为百姓父母,岂可限一衣带水不拯之乎?”衣带这点宽度,被用来形容距离之近。官场上最容易拉近距离的是裙带。想当官首先要靠近权力中心,通过裙带关系是最快捷的途径。吕不韦用裙带关系笼络了秦始皇;杨贵妃的裙带上则有杨国忠、虢国夫人……武则天更是通过自己的裙带爬上了皇帝的宝座,又反过来,把李迥秀作为回赠,让他当了自己男宠张昌宗母亲臧太夫人的情夫,不久,李迥秀当上了宰相!这就是日本人说的“闺阀政治”吧。
但有利就有弊,身处其中有的时候是极凶险的。卫青、霍去病通过裙带连接上了汉武帝,但汉武帝为了儿子不受外戚的控制,又把生太子的妃子杀了!北魏也通过赐死生母,使太子摆脱母权的干扰。
《庄子》说:“日出多伪,士民安取不伪!”冠冕堂皇的招才纳贤显然难以较好地实行,于是上行下效,普天之下莫非亲故,率土之滨莫非裙带,不是因为万不得已,与外人分享岂非笑话?这当然会阻碍大多数人的积极性,不利于社会进步,更糟糕的是下属也容易形成尾大不掉的势力。于是《后汉书.蔡邕传》载:“初,朝议以州郡相党,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对相监临。至是复有三互法。”唐李贤解释说:“‘三互’谓婚姻之家,及两州人不得交互为官。”比如甲州人士在乙州为官,乙州人士在丙州为官,则丙州人士对甲、乙、丙三州均需迴避。一地之人有权势者互相通婚,即便不是,同处一地,也是很容易拥有沾亲带故关系的,所以迴避的规定到宋代又被扩大到籍贯、亲属、职务以及科举四类;明清时期的迴避制度更加严格,还规定了「南人官北,北人官南」;清朝法律略有缓和,只规定不得本省为官,但想用这些措施彻底把裙带割断,仍然是不可能的,不仅因为旧裙子藏进了箱子,新裙子又会出现,裙带的力量还无处不在。
《红楼梦》有“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的护官符,说明了他们贾、史、王、薛四家,通过裙带连接起来的势力之大。所以,一个部门里,往往有五种人:一等人物是上级的关系户,二等人物是本官的关系户;三等的,是有互利关系的关系户;然后才是干实事的才能之士,以及目前还必须容忍的那些家伙。
电视剧中的余则成说裙带关系,“过去是,现在是,将来还是。”是一句很清醒的话,无论东西方要彻底消除裙带关系,至少在目前还是不可能的,只能设法要求它尽可能少一些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