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荷塘“有奖金”征文】不晓事的王安石(随笔)
对于王安石变法的的争论延续了很久,“文革”时还有“马克思称王安石为中国最伟大的改革家”的说法,当时就让人觉得马克思和黑格尔一样并不了解中国,而事实上马克思也从来没有评论过王安石。被认为是当时保守派的代表司马光说过:“人言安石奸佞,则毁之太过,但不晓事又执拗耳。”张安道则用孔子杀少正卯的理由“言伪而辨,行僻而坚”来说王安石“必乱天下”。
王安石写过一部《字说》,张文潜和张安道谈到王安石“不晓事”的时候,张安道说:你只要去看《字说》就明白了。张文潜反驳道:《字说》也不过二三分不合人意。张安道:“若然,则足下亦有七八分不晓事矣。”仅仅二三分合人意,难道不觉得粗疏?《字说》中有不少穿凿附会之处,苏东坡就开过《字说》的玩笑:“以竹鞭马为‘笃’,以竹鞭犬,有何可笑?”又曰:“鸠字以‘九’从鸟,亦有证据.《诗》曰:‘鸬鸠在桑,其子七兮’;和爹和娘,恰是九个。”还说:“三鹿为麤,麤不及牛。三牛为犇,犇不及鹿。谓宜三牛为麤,三鹿为犇。”即便如此,《宋史•王安石传》说此书:“一时学者无敢不传习,主司纯用以取士,士莫得自各一说,先儒传注一切废而不用。”用行政权力强制推行的学术,不可能令人心服,从中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性格,王安石刚参政就粗暴地“视庙堂如无人”,还“一旦行新法,怒目诸公,曰:‘此辈坐不读书!’”随着以后变法的失败,用行政的力量推行的此书最终被社会所捐弃,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也正如唐人《云仙杂志》所引:“袁利见为性顽犷,方棠谓袁生已封‘三鹿郡公’”,三鹿成一“麤”字,也就是“粗”的异体字。王安石的“不晓事”,以及变法的失败,很大程度就是失之于自以为是的粗疏、粗暴。
王安石变法离不开宋神宗的支持,而才二十出头的宋神宗无知而极想证明自己的存在,于是在“改革”的旗帜下自以为是与无知结成了联盟。郑獬、吕诲等坚持原则,有思想的人必须排挤出去,唐介则给他一个“朋党”之类的指责,气也要把他气死!
宋朝经历了四代皇帝,到宋神宗父亲英宗手里已经积弊重重,宋祁《景文集》中指出,其关键是冗官、冗兵、冗僧道。蔡襄说当时:“一岁所用,养兵之费,常居六七,天下之物六分,五分养兵。”可是兵却不能打仗,加上养官、养僧道,供外族岁币,百姓的负担可想而知。
弊端首先在国家财政上表现出来,而冗官是政权的基础,冗兵则涉及宋朝立国之本,宗教也动不得,谁也没有信心和胆量对他们下手。《王安石传》中介绍了改革的主要方向,首先是青苗法:“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因为出发点是要钱,而所用之人是苏洵在《辩奸论》中所说的“好名之士、不得志之人”,说白了也都是些粗坯,借贷本来是自愿的,到了他们手里就变成了任务,不需要的也得借!《宋史.食货志四》说:“今放青苗钱,凡春贷十千,半年之内便令纳利二千,秋再放十千,至岁终又令纳利二千。”农民得到的是利息高达20%的贷款!钱到了农民手里,官府又想让他们马上消费掉。于是“上散青苗钱于设厅,而置酒肆于谯门,民持钱而出者,诱之使饮,十费其二三矣。又恐其不顾也,则命娼女坐肆作乐以蛊惑之。小民无知,争竞斗殴,官不能禁,则又差兵官,列枷杖以弹压之。”设于必经之路的官营酒肆,用娼女作乐等方法,竭力诱使他们提前去高消费!于是酒后滋事、官兵弹压,都为官吏们创造了从中渔利的空间。其他如均输法、保甲法、市易法、保马法,都没有触动关键问题,徒增麻烦而已。如此王安石在宋神宗面前说的“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就变成了扰民和扰乱社会。
还是苏洵《辩奸论》中所说:“昔者山巨源见王衍曰:“误天下苍生者,必此人也!”郭汾阳见卢杞曰:“此人得志,吾子孙无遗类矣!”自今而言之,其理固有可见者。”这显然是有针对性的,王衍、卢杞如果没有禁惠帝、唐德宗这样的昏君就不可能做出许多坏事。由于先天不足,就更需要用成功去证明自己的正确,天下人就成了做实验的小白鼠,王安石甚至说出了“祁寒暑雨,民犹怨咨,此无庸恤。”这样的话。
“法行之初,旧时人不肯向前,因用一切有才力者,候法行已成,即逐之,却用老成者守之。”结果“所遣新法使者,多刻薄小人,急于功利,遂至决河为田,坏人坟墓室庐膏腴之地,不可胜纪。青苗虽取二分之利,民请纳之费,至十之七八。又公吏冒民,新旧相因,其弊益繁。保甲、保马尤有害,天下骚然不得休息。”如此,必须引进大量野心勃勃的政治力量,才能对旧党进行残酷打击,强行将变法进行下去,从而也使得先前还算比较和谐的政坛局面一去不复返了。新法固然充盈了国库,但严重盘剥了百姓,不但违背社会道德,而且动摇了统治基础。就像破旧的危房,不去动它也许还能支撑一段时间,一旦强行去修葺,反而会轰然倒地。这就是苏东坡所说:“用能于期岁之间,靡然变天下之俗。”司马光所说:“必欲力战天下之人,与之一决胜负。”的结果。
和其他皇权统治一样,宋朝之所以会走到这一步,主要还是为了维护皇权私利,猜忌大臣,消磨读书人意志以及姑息豪悍的必然结果。王安石说:“法不善,则有财而莫理,有财而莫理,则阡陌闾巷之贱人,皆能私取强予之势,擅万物之利,以与人主争黔首。”但闾巷之贱人的钱总是有限的,正如陆游所说:“自古财货不在民又不在官者,何可胜数?或在权臣。或在贵戚近习,或在强藩大将,或在兼并,或在老、释。”与闾巷之贱人争利,岂不是找错了对象?